同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与工作规范
指导教师工作内容

指导教师工作内容指导教师工作内容一、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工作,懂得教育的规律。
2、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教学效果良好,具备引导、指导、辅导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能力。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积极完成所布置的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指导教师的工作。
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学生既要热心关怀,又要严格要求,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风范,言传身教,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业务学习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成为学生的榜样。
2、根据教学单位的学期工作计划,指导教师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制订出本学期学习指导工作计划,对学生所学课程的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
3、指导教师应熟悉本系的教学课程体系以及学院的各专业情况,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学习要求、培养目标及社会需要。
4、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制订自己的学习计划,使学生逐步掌握自学方法,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进行导航。
5、指导教师应定期与所指导班级的学生进行谈话,以便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及心理、生理和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6、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指导班级开展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及效果。
7、抓好“两头”学生的学习,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发现、培养和推荐;帮助和督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改进和提高,及时与所在班的班主任联系和沟通。
8、指导教师必须每月至少一次与所指导的班级学生集体交流,认真做好记录,解答学生所遇到的问题。
指导教师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须及时反映给各系,待各系协助解决或报学院做出决定后及时反馈给学生。
9、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班级以及自己授课班级应积极采取改革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与学习的效果;10、指导教师应向所指导的学生开放电子信箱及公布有效的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教师工作规范与职责

教师工作规范与职责引言教师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学生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教师需要遵循一定的工作规范和承担相应的职责。
本文将深入探讨教师工作规范与职责,希望能够对广大教师和教育从业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教师的工作规范一、教学纪律教师应该遵守教学纪律,如准时到岗上课、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违规外出等。
教学纪律的遵守可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效果。
二、职业道德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榜样,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教师应该注重自身修养,不仅要教书育人,还要做学生的引路人。
教师要具备责任心、耐心和爱心,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三、学科素养教师是学科的传承者和发展者,应该具备扎实的学科素养。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教学相长,不断提高自己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
只有具备学科素养,才能更好地教导学生,引导他们学会学习,培养他们的学科兴趣。
教师的职责一、育人责任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承担起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责任。
教师应该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他们发展健康的人际关系和正确的价值观。
二、师德建设教师是社会的守望者,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
教师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同时,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心他们的成长,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三、课程设计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学科特点,合理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课程设计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四、教学管理教师需要合理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的有效进行。
教师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做好教材选用和备课工作。
同时,教师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和评估,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辅导。
总结教师工作规范与职责是教育事业的重要支撑。
教师应该具备高尚的师德,遵守教学纪律,不断提升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
肩负着育人重任的教师应该承担起培养学生的责任,在学生们的成长道路上做出积极的贡献。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模版

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导师只是一种教师岗位,而非固定的职务或职称层次和荣誉称号。
第三条学校对导师按需设岗,形成有进有退的动态机制。
第四条导师岗位按指导对象的不同,分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第五条导师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风正派;爱校敬业,治学严谨,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效果好,能坚持为本科生授课;科研能力强,应有科研项目;身体健康,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
第六条硕士生导师应具有本学科系统深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取得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
第七条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精深的专家,能掌握本学科领域在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能根据社会发展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并能独立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在本专业的研究工作中取得过公认的突破性重大成就。
第二章导师选聘第八条导师选聘要综合考虑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学位点近年研究生生源和就业状况等因素,服从并服务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学校整体声誉和学术水平的提升。
第九条导师选聘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公正合理。
第十条新选聘的导师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新设博士点中新选聘的博士生导师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限制者,由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十一条新选聘的硕士生导师必须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一)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虽只具有中级职称但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二)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学位;(三)近三年科研成果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 在校定C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2. 在校定D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3. 至少出版1部个人著作;4. 至少出版2部主编类著作;5. 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法学以外学科(含刑事侦查)的申请人,视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四)能够开设或参与讲授至少一门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

4、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并为研究生就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职
责
二
职责表述: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
工作
任务
1、按照学校和医院的安排,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
文件编号:
颁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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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名称
研究生导师
岗位编号
所属部门
请示上级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岗位概述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导师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2、积极招收研究生,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招生任务。
3、在研究生入学时,做好入学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职
责
三
职责表述: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
工作
任务
1.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并根据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业。
3.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研究生教学工作,积极参与研究生培养与教学改革,注重研究生独立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
4.须为研究生开设课程,负责导师课程的教学和必修环节的考核,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指导研究生阅读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国内外文献资料,积极为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发表科研成果创造条件。
研究生导师工规范

研究生导师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与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任。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乃至国际竞争力,个性和人格健全发展的高层次创新性人才。
第二条导师是指符合《XX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XX大学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经过学院(部、中心、所)、学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遴选审批的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研究生资格的教师。
第三条培养与指导研究生是国家赋予每个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神圣使命。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的思想素养、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导师岗位职责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导师职责第四条导师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和道德情操。
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定。
第五条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全面成长负责,既要注重研究生业务素质的提高又要关心其思想的进步。
结合研究生的业务培养,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献身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导师要主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业余生活和就业选择,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
第六条导师应治学严谨,遵循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反对一切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具有诚实守信的治学态度,为人师表。
第七条导师在参与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并决定对拟录取的研究生是否进行指导。
第八条导师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指导研究生,兼职导师必须实行双导师制。
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每月应不少于4次。
第九条导师应认真负责地执行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按照社会发展要求,大胆探索,积极进行研究生培养与教学的改革,加强研究生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导师的义务

研究生导师的义务
1.指导研究生的学术研究:研究生导师应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上的指导,帮助他们规划研究方向和思路,提供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支持,并协助解决研究中的问题和困难。
2. 帮助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研究生导师应该为研究生提供资
源和条件,如实验室、设备、资金等,协助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
3. 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成长:研究生导师应该关注研究生的学术
发展和成长,帮助研究生发表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声誉。
4. 关心研究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研究生导师应该关注研究生
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帮助研究生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心理支持和协助。
总之,研究生导师的义务是指导和协助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成长,提供资源和支持,关注研究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帮助研究生全面发展和成长。
- 1 -。
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是学术研究、教学实践以及学生成长的重要支持者。
在大学中,指导教师起到了引领学生成长、指导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的重要角色。
然而,不同于初中、高中的班主任,大学指导教师职责更加着重在学术、研究和实践领域,需要具备更高层次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能力。
首先,指导教师需要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研究技能。
与初中、高中教学不同,大学教学重要依托研究和学术成果,指导教师需具备独立的研究和创新能力。
这需要教师不仅需要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还需要了解前沿的学术研究动态、理解研究方法和技巧,以及掌握研究设计分析、撰写论文等技能。
同时,指导教师需要学习最新的教学理论、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其次,指导教师要关注学生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帮助引导学生成长。
指导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困惑,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在学术研究方面,指导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梳理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协助培育学生独立完成学术研究的能力。
在实践领域,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掌握实践技能、加强实践思维、拓展实践领域,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最后,指导教师还应该发挥团队领导作用,利用教研团队和学术研究平台促进交流和合作。
指导教师应该组织和参与各种研究和教学活动,如教研讲座、学术会议、实践教学和社会调查等。
通过学术研究和实践交流,指导教师还可以不断提高自身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提高自身团队领导能力,更好地影响和指导学生成长。
总之,指导教师是大学教学和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关注学生学习和成长,发挥团队领导作用,通过团队合作和交流共同提高学科水平、推动学校和学生的发展和进步。
医院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
医院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根据需要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
三、每月至少一次听取研究生汇报工作及生活情况,解决研究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观。
五、根据培养方案,按要求培养研究生。
六、在研究生中期考核和毕业鉴定时,导师应对所指导的研究生提出评定意见。
七、掌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使之顺利通过论文答辩。
八、在研究生毕业前,导师应向学院提交培养工作小结。
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指南.ppt
1
主要环节介绍
• 注册报到 • 查询成绩,评估教学 • 选课,课程学习
• 学位论文 • 完成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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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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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校友
• 入学教育及考察 • 选课 • 课程学习
2019-8-29
• 中期考核 • 学业奖学金评定 • 开题报告
谢谢欣赏
• 毕业就业
SISU 7
培养相关工作
主要活动节点 博士篇
博士生导师提供的培养经费标准为:博士生导师每招收一位全日制博士生(包括在职博士生和非在职博 士生),须提供不少于(500元/年*基本学制3年)的科研经费作为博士生助研津贴基金,由学校统筹管理。
具体实施情况在博士导师招生时研招办会进行详细解释。
2019-8-29
谢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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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相关工作
学籍异动相关表格审核
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指南
主讲人:
2019-8-29
谢谢欣赏
1
目录
CONTENTS
2019-8-29
A.招生相关工作 B.学籍培养工作 C.学生管理工作 D.学位相关工作 E.就业毕业工作 F.其他工作补充
谢谢欣赏
SISU 2
招生相关工作
博导评定
第一年 • 经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通过
2019-8-29
3
招生相关工作
举例说明
1.新增博导的招生
以2012年新增博导为例
2012年7月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则在2013年6月份由招生办向各位博导确定研究方向、 二外考试 语种、命题试卷名称、考试咨询方式等相关信息,2013年9月登上《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2013年11月获得招办邮件发送的考生报名信息,2013 年12月命题,2014年3月-4月阅卷、面试、录取2014级博士(限额1名)。
研究生导师角色定位和使命担当
研究生导师角色定位和使命担当【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引言二、研究生导师的角色定位1.教师和指导者2.研究合作者3.职业规划导师三、研究生导师的使命担当1.培养学术人才2.促进科研创新3.提升教育质量四、现阶段研究生导师所面临的挑战1.教育资源分配不均2.学术竞争激烈3.学生就业压力五、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导师1.具备专业素养和教育热情2.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3.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六、结论正文(篇1)一、引言在高等教育领域,研究生导师肩负着培养学术人才、促进科研创新和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使命。
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教育体制,研究生导师的角色和使命也在不断调整。
本文旨在探讨研究生导师的角色定位、使命担当及其在现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导师。
二、研究生导师的角色定位1.教师和指导者:作为研究生导师,首要职责是传授专业知识,解答学生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导师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学术经验,为学生提供有益的指导。
2.研究合作者:研究生导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3.职业规划导师:研究生导师还应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建议。
这包括帮助学生确定研究方向、推荐实习和就业机会等。
三、研究生导师的使命担当1.培养学术人才:研究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学术人才。
这需要导师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功,如文献查阅、数据分析等,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2.促进科研创新:研究生导师应鼓励学生开展前沿领域的研究,推动科研创新。
这需要导师具备敏锐的学术洞察力,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并在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和支持。
3.提升教育质量:研究生导师应关注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这包括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设置等,以培养出更多高水平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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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与工作规范
同济研〔2017〕80号
一、总则
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研究生导师)岗位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岗位,为充分发挥
研究生导师的作用,明确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
质量,依据《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学校立德树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
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与规范。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
1.研究生导师岗位设置必须与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相结合。研究生导师的根本
职责是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责任人,研究生
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等各个环节中应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拥有相应的岗位权利。
2.学校评聘副高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具有博士生
导师资格;学校评聘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或以上职称)具有硕士
生导师资格。
3.学校授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所辖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研
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及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主审核确定研究生导师招
生资格并根据教师的教书育人情况、学术水平与成果、科研课题经费与贡献、指导研究生的
能力与质量等进行考评,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度招生导师资格名单。
4.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可以跨学科专业招生,列入跨学科专业招生的研究生导师名单
须经招生学科专业所在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审核通过。
5.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确定并对外公布招生简章和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单。
6.学校实行研究生导师岗位考核制度,学校或委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检查研究生导师履
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的情况;对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情况、学术贡献和研究生培养
质量做出及时、公正、合理的考核评价。
对于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导师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给予
停止招生、取消岗位资格及相应处罚;对于不能满足研究生资助经费的研究生导师,暂停列
入招生导师名单。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培养院系每年召开研究生导师工作交流会议,分享指导经验,对
新任招生教师进行岗前指导;研究生导师参加学习交流活动,作为招生资格必备条件之一。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8.研究生导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伦理道德,秉持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
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9.研究生导师应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培
养、学位、资助、学籍管理等政策和规定,并认真执行。
10.研究生导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持续进行前沿性研究,指导研究生做
出创新性成果。
11.研究生导师参与导师组、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本学科专业研究
生招生标准,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及其他有关选拔工作,把好入口
关,挑选合格的研究生。
12.研究生导师参与导师组、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制定本学科专业研
究生培养方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地制定和实施研究生个性化学习和培养计划,
指导研究生选课、确定科研方向,提出学习和科研要求。
13.研究生导师要指导研究生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加强科研训练,培养研究
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际
学术会议、短期访学等,促进研究生与国内外同行专家、研究生交流与沟通。
14.研究生导师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包括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论文写
作计划等;在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整个过程中,研究生导师应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
开题报告、定期检查论文的进展情况及质量,对学位论文是否合格给予评价;研究生导师认
为合格的学位论文,应组织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等工作。
对于研究生导师认为合格的学位论文,如被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并经同行专家评议
为异议论文并经认定,研究生导师承担被认定为指导水平和指导能力不足的责任。
15.研究生导师要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风,对研究生科学研究、科学
伦理、学术论文写作过程及学术论文发表等进行示范和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
进行审查;杜绝学术抄袭、剽窃、篡改、编造等不端行为;研究生导师应与研究生建立学术
规范约定,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学风不正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问题,应及
时察觉并认真处理。
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16.研究生导师要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研究生导师要培养研究
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
势、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研究生导师要引导
研究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7.研究生导师要主动了解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院系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的安排和要求,积极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配合做好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要定期与本单位分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沟通和反映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对研
究生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和现实困难主动给予关心和帮助。
18.研究生导师要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加必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意
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要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鼓励其为祖国建设
做出贡献,并为研究生就业提供推荐和帮助。
四、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纪律
19.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强化安全教育,与研究生建立定期
见面和谈心交流制度,一般每周至少一次;对于在外学习、实践或交流的研究生也要定期与
其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在外基本情况。
20.研究生导师因公出差、出国,应认真安排好离校期间的研究生指导工作;出差3-6个
月,一般应安排副指导教师或导师组成员指导研究生;出差或休假时间超过6个月或以上,
又无法指导研究生,应更换研究生导师。
21.研究生导师应参与其指导研究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善后工作。
22.研究生导师应尊重研究生的人格。
23.研究生导师不能与正在指导的研究生建立恋爱关系。未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研究生
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在本人的公司实习工作。
五、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权利
24.研究生导师可参与研究生教育经验总结和改革,对学校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和管理规
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25.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助研岗位、助教岗位申请,参加校级、市级、全国
等各类奖项的评选等,具有建议和推荐权。
26.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旷课、课程学习不合格、无故不完成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擅自
离校、长期请事假、患病无法坚持学习、学术不端等情况,应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提
出处理意见,经学科委员会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院系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27.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提前毕业、中期考核未通过、延期毕业等与学籍有关事宜,应提
出处理意见。
28.研究生导师有权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考评结论;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业问
题,有权根据学校规定提出退学或暂缓毕业等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作出不
合格论文或推迟学位论文答辩的决定。
29.特殊情况下,研究生导师有权提出解除与研究生的指导关系的申请,经学科委员会或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院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
30.研究生导师因身体、调离、辞职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的,应尽早提出更
换导师。
六、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考核
31.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工作态度、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支撑条件、指导研究生
的质量、教书育人情况等。
32.由培养院系单位与学科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
研究生培养规律,制定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结果作为来年是否继续招生、招生数额倾斜、优秀导师评选、绩效奖励等依据。
33.对于不能履行导师职责、不能完成导师任务、违反学术规范、师德师风失范、责任心
缺失者,或有不当行为、严重问题及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
格等处理。
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研究生导师限制招生:
1)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被上海市学位办或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抽检评议被异议,经
评审异议成立的,限制招生1-3年。
2)本人或与指导研究生联署发表学术论文、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严重学术违规,视
情况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3)本人或指导研究生过程中行为不当,受到投诉、举报或行政处分等,视情节限制招生
或停止招生。
七、附则
34.本职责与工作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范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同济大学研究
生指导教师管理工作条例》(同研〔2008〕1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