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Der Sinn der Wertfreiheit der soziologischen und oekonomischen Wissens
韦伯经济与社会主要内容

韦伯经济与社会主要内容韦伯经济与社会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一部重要著作,被誉为现代社会学的经典之作。
该书主要探讨了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分析了经济活动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并提出了韦伯的理性化理论。
以下将从韦伯经济与社会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韦伯经济与社会深入研究了经济活动对社会结构的影响。
韦伯认为,经济活动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则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组织和秩序。
他对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进行了分类和分析,提出了三种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传统经济、命令经济和市场经济。
他指出,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这为我们理解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思考框架。
韦伯经济与社会还深入研究了经济活动对社会关系的影响。
他指出,经济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构建和塑造社会关系。
韦伯对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和利益进行了深入剖析,认为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
他提出了经济活动中的理性化原则,即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追求最大化利益和效益,这种理性化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韦伯经济与社会还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和结构,并探讨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可能的变革。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是权力和利益的集中,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组织和运行的重要基础。
他提出了官僚主义的概念,指出官僚制度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
韦伯还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可能的变革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合理化和解放的理念。
韦伯经济与社会还对经济与文化、宗教、政治等方面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他认为,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领域存在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经济活动不仅仅是为了物质利益,还与文化、宗教、政治等方面密切相关。
韦伯提出了“中庸之道”的观念,认为经济活动应该在道德和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这对于维护社会的平衡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价值无涉

价值无涉”的学术渊源与概念辨析新闻学院钱婕2011000712 “价值无涉”是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
韦伯的德文用词是“Wertfreiheit”,英文译作“value neutrality”或“value free”,中文对应的译为“价值中立”、“价值无涉”或“价值阙如”1。
韦伯早在上世纪初就提出了“价值无涉”的原则,但对于其内涵的讨论至今仍在学界延续。
一、“价值无涉”的学术渊源自然科学的出现与发展改变了人们曾经对于科学的定义,人文学者们一面忙于借鉴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希望在人文科学中也发现可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规律,一面对自己的学术领域进行本能的捍卫,强调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知识版图中相异的位置,韦伯“价值无涉”理论可以认为是二者的弥合,但其学术渊源恐怕更偏于后者。
韦伯所继承的学术渊源可大致作如下描述:18世纪,休谟提出,“人类的知识领域分为两类:一种是关于事实的知识,这种知识的命题只关心事实的真相是怎样的,其不是真就是假,即‘是’与‘不是’的命题。
”“另一种是关于价值的知识,这种知识命题与事实无关,其关心事情应该是怎样的。
”休谟断言:不能因为事情的实际情况如何便推论事情应当如何;反之,更不能因为想象事情应当如何从而以为事情实际如何,即价值判断不能影响事实的存在的判断。
”19世纪是自然科学主导的世纪,面对“科学化”导致的科学与人的分裂,狄尔泰站在了人文主义的立场上提出了“精神科学”的概念,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心理学、法理学、文学甚至哲学涵括在内,指出:“真正的科学哲学(不是以实证为突出特征的科学哲学),必须对社会科学及地位、方法和概念加以特别关注,使它变成自己的思考对象,从而构建关于人的知识论的科学,即‘精神科学’的哲学。
”狄尔泰思想对新康主义者文德尔班、李凯尔特和韦伯有明显的影响。
以论述社会历史问题为重的弗莱堡学派也强调“价值”学说。
再论“价值中立”及其应用限度

再论“价值中立”及其应用限度周晓虹 内容提要 价值中立原则源自孔德以来的实证主义传统,韦伯则划分了研究中“价值关联”和“价值中立”两个阶段,阐明了各自的必要性与有限性。
社会科学研究应奉行有限度的价值中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讨论价值中立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应用限度,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 价值中立 价值关联 社会科学实践作者周晓虹,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
在西方学术界,由马克斯·韦伯详尽阐释的“价值中立”(Value-free/Value Neutrality)原则历来备受关注,甚至在一些学术共同体中成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公理,而且事实上因其引发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早在1962年,埃尔文·古尔德纳就不无讥讽地写道:“无论怎样,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学已经成为一种攻无不克的社会学。
现在,所有的社会学的权势阶层,从帕森斯到伦德伯格,都已经加入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联盟,这个联盟将我们牢牢地拴在这样的信条之上:`你不应对任何价值判断作出承诺。
'”①两年以后,在海德堡大学举办的纪念韦伯诞辰100周年的大会上,以帕森斯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的拥戴者和以马尔库塞为代表的反实证主义者,围绕着“价值中立”原则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②即使到今天,有关价值中立的争论仍然是长盛不衰的话题。
③自1980年代以来,在中国学术界,有关价值中立的争论同样也在不断引发人们的争论。
既有人认为“将价值判断引入经验科学,尤其用含有价值判断意味的概念定义一门科学的对象,只能会使科学蒙上主观信仰的色彩,最终损害科学认识的客观性”④,也有人从相反角度强调,“通过所谓①②③④Gould ner,Alvin W.,A nti-Minotaur:The Myth of a Va lue-f ree Sociolog y,S ocial Prob lem s,vol.9,No.3,1962,p.199; Qu oted in Thomp son,Kenneth,K ey Quotations in Sociolog y,London Routledge,1996,p p.117—118.S tamm er,Otto,Ed.,Ma x Weber and S ocio logy Today,New 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1.参见布赖恩·特纳:《Blackw ell社会理论指南》(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5—78页。
3价值中立与价值负载.pptx

当A并不是终极目标,它相对于更高的目标而 言只是手段,此时它本身就是一个价值判断。 这样它的真值的确定仍然要运用分析V的同样 方法进行分析。最终还原为终极目标和另一 个事实判断。
价值导向问题:
• 学术腐败、职称导向 • 迎合官方、扭曲观点
日本研究人员战前对美国调查结论:迎合 军方,导致错误发动对美战争。
接“地气”:
“草根民意”:从民间与网络寻求资源与营养, 不会降低你的身份,只会让你如虎添翼
民意
多关注中国社会现实,中国转型与改革 进程,以及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动态;
据网友粗略的统计,过去十年里,中国 政府得到民众支持与喝彩的新政策,百 分之七十以上是率先由网民提出、推动, 部分则是靠更激烈的抗争争取到的。
• 对象是否令人愉悦的鉴定态度(韦伯)——【肯定】
满意是对对象满足主体的目标(愿望、 欲望等)的心理反应。
❖这种对象性的心理反应表现在语言上就是
“是必要的”、“是正确的”、“是应当 的”、“是好的”等谓词,
或者“我(们)要……”
反之,也可以同样解释。
• 来自于伦理原则、文化理想或哲学观点
• deduced from ethical principles, cultural ideals or a philosophical outlook
❖ 因此V的真值不是由纯经验可以决定的,不是 科学可以决定的。
• V的真值不是科学可以确定的,V不是科学判 断的对象——科学不能做价值判断。
走出“价值中立”的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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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等 。“ 价值 中立” 原则在 德 国著 名社会 学家 马克 斯 ・韦伯那 里 第 一 次得 到 明 确 提 出 与 系 统 论 证 ( 价值 中立 ” 其“ 思想 主要体 现在《 会科学 认识 和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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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 中立” 文 原文 为 wet eh i, 文 翻 德 rf iet英 r 译 为 v len url y或 v le re在 中文语 境 中 au e t i at a e, u f 被 翻译 为价 值 中立 、 值无 涉 、 值 自由、 德 中 价 价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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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中再次 对“ 价值 中立 ” 进行 了猛烈 抨击 , “ 将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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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能否实现价值中立?——从韦伯说开去

学术研究能否实现价值中立?——从韦伯说开去价值中立是当前学术研究中一个热点问题。
在一些学者看来,似乎“学术”只有排除了“价值判断”,才有“研究”的必要,否则有沦为“政治”之嫌。
价值中立这一舶来品,未经反思便确立起合法性。
为此,我们有必要回到韦伯那里,寻溯价值中立的本源。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海德堡大学可谓风云际会。
正是在1896年,韦伯受聘为该校政治科学教授。
围绕在他身边,逐渐形成了一个“韦伯圈”,其中不乏文德尔班、李凯尔特、拉斯克、特勒尔奇、桑巴特、腾尼斯、西美尔、雅斯贝尔斯、卢卡奇、布洛赫等名家,因此,韦伯必然会受到他们思想的影响。
无怪乎施路赫特说,韦伯学说只能“从康德精神中来理解”。
在很大程度上,价值中立受到了新康德主义强调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影响。
价值中立原则集中体现在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中。
该书是一些论文的选辑,在《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1904年)和《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1917年)两篇文章中,韦伯严格区分了经验知识与价值判断:“一门经验科学并不能教给某人他应当做什么,而是只能教给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具体条件下——他想要做什么”;“任何一门关于人类文化生活的科学,其最根本的任务之一就是使人们对这些部分现实地、部分自以为是地追求着的‘观念’达到精神上的理解”。
在他看来,价值判断完全出自个人主观的情感作用,而与事实没有任何逻辑的或本体的关联。
为此,学术研究必须排除价值判断,以实现价值立场的中立。
价值中立是合理化过程的必然结果。
韦伯区分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前者具有事实的性质,后者具有价值的性质。
在他看来,西方现代社会的兴起是合理化的产物,表现为工具理性的扩展和价值理性的萎缩。
伴随着这一过程,“那些终极的、最高贵的价值,已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
作为一种价值理性,学术研究中的价值判断自然被“除魅”了,价值中立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然而,价值中立原则却面临着困境。
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
价值中立问题1.什么是价值中立?社工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吗?(操作性)答:什么是价值中立:①价值中立最早是马克思·韦伯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经验科学和价值判断之间应划分明确界线,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既存知识”,它是关于“实然”的知识,另一类是规范知识,即关于“应然”的知识。
一门经验科学不能告诉他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他们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特定的情况下,他希望去做什么。
他认为社会科学是一门关于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它只能以研究“实然”为任务,而不应涉入“应然”领域。
一般认为,韦伯的价值中立观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它要求社会科学家一旦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停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相反地,应当根据资料的指引,从事实资料中概括出结论,而不管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
第二,强调“事实”’和“价值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存在”与“应然”应该区分,“认识”与评价应该区分。
科学只能认识“存在”,不能评价“应然”。
虽然社会科学有时能帮助人们搞清自己能够或希望做什么,但是决不能劝导任何人应该做什么。
与社会工作更加相关的“价值中立”概念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1938 年在其“来访者中心疗法”中首先倡导的咨询原则。
所谓的价值中立,就是指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充分尊重、无条件认同和接纳来访者的价值观,对其思想和行为不做是非好坏的价值评判,不给来访者提供问题的答案,不把外在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强加给来访者,而由来访者自己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并进而最终自己解决问题。
概括地说,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咨询师对来访者的思想和行为不评价、不指导、不干涉。
我认为,社会工作中对于价值中立的定义与心理学中的定义在含义上基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工作吸收了心理学中的这一定义。
第八章社会政策的价值分析
第二节社会政策中的价值争议
2、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对社会政策的影响 重视社会公平的人总体上都会把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 政策目标。比如国家干预主义学派的凯恩斯、萨缪尔 逊和加尔布雷思等学者就认为,公平是一种天赋权利, 强调在政府干预下推行社会福利事业,缩小市场机制 的调节范围以实现公平。福利国家也是追求公平的代 表派别。 对于追求效率的人来说,通过市场来配置和分配资源 是最重要的。经济自由主义学派的弗里德曼、哈耶克 等就主张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反福利国家趋势也是 追求效率的体现。
第一节社会政策的“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
3、社会政策研究与实践中价值中立与价值关联的结 合 一方面,为了进行诚实和客观的鉴别,社会政策研究 者必须和其他社会科学家一样,把个人的价值和政治 见解放在一边。 另一方面,尽管客观性重要,但做出一个学科的社会 政策又是同时和价值纠缠在一起的。总的来说,虽然 社会政策学者试图在价值中立和价值关联二者之间寻 求平衡。但由于社会政策的规范性性质,大部分社会 政策学者似乎更加强调价值关联在社会政策研究和实 践中的重要性。
第二节社会政策中的价值争议
3、当代社会政策研究与实践中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主张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思想家认为,公平与效率这两 个价值目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二者必须兼顾。 关键是要区分公平与平等的不同含义。公平是一个价 值判断的概念,它与作为事实判断的效率在本质上是 不矛盾的。但平等与效率均为事实判断的概念,两者 之间有时可能会发生矛盾。要解决平等与效率之间的 矛盾,唯一可行的办法只能是在平等与效率、结果均 等与机会均等之间达成某种妥协,即为了效率就要牺 牲某些平等,而为了平等又要牺牲某些效率。
第二节社会政策中的价值争议
浅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_赵一红
第21卷第1期1999年1月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J O URN AL OF JIN AN UN IV ERSI TY(Philosoph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 ol.21N o.1J an.1999浅论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赵一红 提 要 价值中立作为一种方法论在西方影响较大,近几年对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对于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有着重要意义。
当今,社会科学面陆的最大困难就在于如何回答社会科学的研究何以能够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
价值中立问题的实质不是取消价值关系,而是要求研究者在科学研究中严格划清经验事实与价值评价的界限,并且在研究主体选择了研究课题之后,应停止使用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严格以客观的态度对问题进行观察与分析,因此,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建立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价值中立、价值关联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其中价值中立论又是在西方影响较大的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
它的形成经历了若干阶段:第一,实证主义价值中立论。
第二,马克思·韦伯系统化了的价值中立论。
第三,当代西方的价值中文论。
价值中立论是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带有唯客观主义色彩的方法论原则。
这一方法的实质是研究主体在依据自身的主观愿望选择了所要研究的问题之后,应客观地描述关于问题的全面资料和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无论这些资料和结论是否与研究主体、社会或者他人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相对立。
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不仅在西方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而且,近几年对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有很大影响。
因此,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代科学的发展出现了“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潮流。
自然科学的各种研究模式、手段、方法与概念正在向社会科学领域渗透。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存在一门自然科学方法论。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固然有“融合”、“相通”的一面,却并不能否认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从课堂教学的视角看“价值中立”
从课堂教学的视角看“价值中立”“价值中立”是一个广泛讨论的话题,尤其在教育领域中。
在课堂教学的视角下,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和探讨“价值中立”的概念。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价值中立”意味着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向学生灌输特定的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
教育者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人观点和信仰,不应该强加自己的价值观念。
这并不意味着教育者不能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应该以客观、平等和尊重的态度来对待学生。
教育者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而不是试图塑造他们的思想。
这样的教育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意识,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价值中立”有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和自由。
学生应该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和观点,而不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强迫。
教育者应该尊重学生的多样性和个性差异,鼓励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学习环境。
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才能真正自由自在地学习和成长。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价值中立”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人们具有不同的信仰和观点,如果教育者不尊重这种多样性,而试图向学生灌输单一的价值观念,就会导致社会的撕裂和矛盾。
而“价值中立”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宽容和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多样性,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教育者应该如何贯彻“价值中立”呢?教育者应该注重教学内容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教学内容应该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而不是带有主观偏见的。
教育者应该尊重学生的信仰和观点,不应该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价值观念的强加。
教育者应该给予学生足够的自由和空间,让他们自由思考和表达。
教育者应该建立一个开放、包容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促进不同观点的碰撞和交融。
需要指出的是,“价值中立”并不意味着教育者对一切观点都是中立的。
在面对一些不道德、错误的观点时,教育者有责任对其进行批判和辩驳。
在进行批判和辩驳时,教育者仍然应该尊重学生的观点,不应该对学生进行攻击或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