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上海赛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QG/SD WZ 165-2004/A 签发人:付光华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规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加强废旧物资的处置管理。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的废旧物资的认定、处置程序和处置收益的入账管理。

2 定义

2.1 废旧物资

本规定指公司、项目部的处于闲置状态或无利用价值的物资(包括大临设施,节余的工程材料,周转材料,构配件制作产生的边角余料,办公设备(用品),机械修理产生的废旧部(配)件和油料等)。

2.2 废旧物资处置

指对废旧物资实施抵债、转让、调拨、置换和回收等管理。

3 职责

3.1 物资供应部

3.1.1 监控工程节余材料及大临设施等废旧物资价值形态的管理。

3.1.2 审核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及价格。

3.2 财务部

监控公司、项目部的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的账务处理。

3.3 项目部

3.3.1 动态掌握各类物资的使用状况,及时收集上报废旧物资的信息。

3.3.2 按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废旧物资的处置。

3.3.3 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的账务处理,每月向财务部上报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的明细账,并将处置后的费用上缴至公司财务部。(如当月无废旧物资处置,可不上报明细)4 管理内容

4.1 废旧物资处置原则

4.1.1 处置审批原则。

4.1.2 公开招标(或比价)处置原则。

4.1.3 处置收入入账的原则

4.2 处置审批程序

4.2.1 废旧物资处置前,公司部门、项目部填报《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记录

5.1)及时报公司物资供应部审批。

4.3 废旧物资处置的实施

4.3.1 废旧物资的处置招标(或询价)

4.3.1.1 对于经批准同意处置的废旧物资,由项目部的材料员及时组织处置招标或询价。

4.3.1.2 预计处置收入在十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处置,参与招标投标的单位

不得少于三家。

4.3.1.3 投标单位必须缴纳足够金额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

4.3.1.4 处置询价应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

4.3.1.5 物资处置招标(或询价)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3.2 废旧物资的处置实施

4.3.2.1 项目部材料员、施工员、库管员(至少三人),共同对拟处置的废旧物资的数量、品质等事项进行现场确认。

4.3.2.2 物资处置的相关记录(计量单等)须经所有参与处置的人员签字确认。

4.3.2.3 对于公司决定调拨的废旧物资,项目部材料员须及时填报《废旧物资调拨单》(记录

5.2)并配合公司实施物资及资料的交接。

4.4 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的入账

4.4.1 项目部材料员要及时将处置的费用转让公司的财务部,缴款人须在财务收据上签字确认。

4.4.2 财务部对《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物资处置计量单等单证和上缴的货款审核无误后,在《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上签字并记录记账凭证号。

4.4.3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和物资处置的计量单等单证作为财务收款记账的依据。

4.4.4 废旧物资的处置收入应作为本单位的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4.5 处置核销

4.5.1 项目部的材料员在《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废旧物资调拨单》签收后,及时将上述单证的复印件报送物资供应部进行废旧物资处置事项的核销。

4.6 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考核

4.6.1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6.2 物资供应部是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考核的主管部门。

4.6.3 处置收入不入账的,一经核实除公司追缴该收入外,按公司的《员工守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6.4 废旧物资的处置不执行审批程序或公开招标(或询价)程序的,一经核实按每次

500元扣发责任人的当月工资。

4.6.5 因管理失职致使废旧物资丢失的,一经查实按《员工守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6.6 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物资供应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公司处理。

4.6.7 上述考核处理的结果,及时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示。

5 记录

5.1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

5.2 废旧物资调拨单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物资供应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于2011年1月1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主题词: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规定

拟稿:校对:打印:

二O一一年一月一日印共印份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单

2.本审批表一式三份,原件作为废旧物资处置单位记帐凭证,会计中心、资产运营部留存复印件。

4

废旧物资调拨单调出单位:

附件:

5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附件: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利用废旧物资,节约成本,控制费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国电电力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润滑油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纪委书记 成员: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物资管理部、 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确定废旧物资处 置方法及细则;组织协调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审定 废旧物资中标单位。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成员: 组长:物资管理部负责人 副组长: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负责人 成员:纪检监察室、审计部、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 财务部、物资管理部、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废旧 物资产生部门的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 职责:组织公司废旧物资的鉴定、回收、移交、仓储、处 置工作;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流程;组织 (或委托)以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负责制定废旧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由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给出鉴定意见,部门主任负责进行审核。 第八条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与检修部、生产技术部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2版) 年8月28日发布年8月28日实施 修订人:审核人: 批准人: 修订日期: -08-22审核日期: -08-25批准日期: -08-28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中联鲁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2.2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各项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铁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残次废料、边角余料等。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 3.2生产部负责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入库、建档、保管、销售、计量及各类废旧物资相关报表的填制报送工作; 3.3 生产部技术室协同技术质量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 3.4 生产部负责可修复废旧物资的公司内部修复及保管工作; 3.5 物资管理部负责联系废旧物资的外协修复工作; 3.6生产部技术室负责废旧物资外修、内修修复后的验收工作; 3.7资产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货款的收缴、外协修复费用支付、提成兑现工作; 3.8行政部负责对所有废旧物资出厂进行检查、检验及违规行为侦查工作,并对出厂情况进行登记; 3.9企划发展部审计室负责提供废旧物资的第三方市场公允价格并出具询价单; 3.10公司纪委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督检查及接受投诉。 4.管理程序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见下图。 5.内容与要求 5.1 废旧物资回收、保管 5.1.1 生产部调度室对中联鲁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建档、保管、修复,任何部门不得将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私自处理。 ,生产部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开始实施回收工作,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5.1.3 生产部对物资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 ,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经生产部签章后报技术质量部、企划发展部审计室审核。 5.1.6 生产部每月月底全面详细填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送企划发展部审计室、技术质量部备案。 5.1.7 固定资产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6.2 废旧物资修旧利废 ,并注明鉴定结论,对有可利用价值的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生产部组织修复;需外修的,由物资管理部根据月度备件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外修。 6.2.3 外修修复后的物资由生产部技术室验收是否合格,生产部调度室办理入库手续。 6.2.4 对收取到的废旧物资经识别不用修复可直接再次使用的,由物资管理部、资产财务部定价办理入库。 6.2.5 所有修复物资经验收后由生产部调度室办理入库手续,各相关部门及时核销废品账,冲减生产部成本等账务处理工作。 ,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详细的《废旧物资回收单》,生产部仓库主管签章后报技术质量部、企划发展部审计室审核。 7.3 废旧物资的销售 ,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销售。 ,生产部根据技术质量部鉴定表、企划发展部审计室询价通知单(以低于市场价10%的价格)、生产部与盖泽机电双方确认的磅单数量并附《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起草废旧物资销售申请报告(报告必须写明废旧材料总量和价格),提请分管生产公司领导审批,生产部根据分管领导批示报告每季度组织销售一次。 7.3.3 生产部根据企划发展部审计室提供的询价通知单与山东盖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要以《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技术质量部鉴定表、生产部与盖泽机电双方确认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2208022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编号:XSC-SBC-022 (第二版) (受控) 2014-12-26发布2014-12-29实施 新兴铸管股份公司武安工业区生产管理部

文件修改简要 修改序号改前 版次 改前 章节 修改前内容简要 改后 版次 改后 章节 修改后内容简要修改日期 0 1 1 1 1 2 换版修订2014.12.26

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编号:XSC-SBC-022 (第二版)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工业区所属各实业部,每年都会在生产、维修、和改造等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旧物资,各单位对本单位不可再利用的物资,需按公司要求做统一回收处置。此制度目的是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管理,杜绝资产流失和闲置,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武安工业区各实业部对外经济承包项目。包括对经济承包项目的审核、议标、审批、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费用结算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日常管理。 2 职责与要求 2.1各实业部作为废旧物资处置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废旧物资残值的提供以及参与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鉴定评估工作; 2.2生产管理部大仓库作为废旧物资储存管理单位,负责根据废旧物资储存数量和时间,提出废旧物资处置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废旧物资上交单位,废旧物资的名称、品种、数量等情况。 2.3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负责大仓库上报的废旧物资处置后续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现场鉴定评估,负责请示主管领导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打

呈批件,负责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管理工作。 2.4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和招标办作为废旧物资鉴定评估的主要责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询价,负责向废旧物资处置小组提供废旧物资定价以及定价依据。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和招标办组织废旧物资议标,制订议标方法、联系竞标单位、确定议标时间地点。 2.5 财务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结算并进行会计监督; 2.6审计处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全程合规性进行监督。 2.7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竞标单位相关资质,竞标单位必须出具公安局或工商管理局签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危险废物必须持有河北省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网上公示),危险废物的经营内容必须与所购废旧物资相一致,必要时由市级环保局认定和解释。 2.8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查生产管理部设备检修处起草的有关废旧物资销售合同条款,对《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的文本格式、内容合法性进行规范、审核。 2.9公司纪委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程序以及议标过程进行监督。 3废旧物资回收 废旧物资回收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由生产管理部大仓库组织回收。 3.1回收物资相关单位 与生产管理部大仓库直接发生领料业务的单位均在废旧物资回收的范围。主要单位有:焦化部、一炼铁部、二炼铁部、炼钢部、轧钢部、球团部、一铸管部、二铸管部、三铸管部、格板部、钢管部、运输部、动控部、修建部、质量监督部、复合管部、动力运输部、特钢管坯部共计18个实业部。 3.2回收物资范围 除黑色金属(钢铁)外,一切有回收残值或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都在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废品废料处理管理规定 一、目的 1-1为了使公司废品、废料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整体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1-2确保公司废品、废料得到一个较好的售价,为公司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变废为宝。 二、适用范围 湖北奥莱斯所有部门 三、职责 部门职责 总务部1、负责废料管理的制度制订及执行监督。 2、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参与废品的回收变卖。 3、负责无价值物品出厂开放行单。 生产部整理生产过程中的废胶料、PE等及其他纸箱等非生产废品,归类存放。 品质部负责界定生产废品 财务部1、监督、审查废品、废料出售价格。 2、收款。 3、账务处理。 采购部1、负责废料询价及买家的确定,确定回收时间及频率。 仓储部负责对废料(PE、胶料等)办理出库手续。有价物品开放行单。

内审对于废品处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和审核。 四、废品、废料定义与范围 类别定义范围 废料出现品质问题且无法修理的产 品 1、被品质部判定为作废的轮胎成品和半成品 2、被判定无法使用可以作废的生产胶料 3、被判定无法使用的生产辅料,如PE、钢丝等 废品1、外购物品的各类包装物 2、无法使用生产辅助物品 3、损坏无法使用的各类办公用 品及设备。 4、无法使用及维修的生产设备 及营建废品 1、如胶料包装袋、药品包装纸箱及各类胶袋 2、如木托盘、油桶、胶桶及其他液体包装物 3、如废弃打印机、食堂用具、桌椅沙发等 4、如无法使用的切割机等,大型设备的报废不在本方案内 说明。 五、废品、废料管理 5-1废品、废料的归集 5-1-1生产过程中无法再生的废料、废胶等 生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本单位的废料、废胶定点分班放置,每天及时称重做好统计(依品质部废料称重管理办法),并及时送往废料区整齐分类存放。 5-1-2外购物品的包装物: 按照包装中物品谁使用谁归集的原则,统一打包、整理好放置在公司废料仓库。 5-1-3报废物品 当废料及废品达到一定量或需及时处理时由总务部提请书面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废品(料)名称数量、重量(大约)单价经签核后通知采购部联系购买商进行变卖。 5-2废品、废料的处置 5-2-1收购商的选择确定 A、为了确保公司在处理废品、废料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加透明度,采购部应定期调查、了解相关废品、废料的市场行情和价格发展趋势,积极寻找联系买方。 B、由采购部负责联系收购商,经3~5家比价后选择最高报价的客户作为买方,在正式处理前,由总务部填写《废品废料处置申请单》(选定价格),待审批完后正式处理。 5-2-2废品废料的卖出 A、物品价格、收购商确定后,由保安员、仓库管理员、审计人员共同对所处置物品的数量或重量确认,严格禁止不过称估计数量和重量,采购部收集相关单据,财务凭出库单及放行条2天内负责账款的处理。 B、称重完成后,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出库单,经现场人员确认签字,总务部或仓库填写放行单(有价的物品由仓库开放行条,无价值垃圾由总务开方行条),经审计人员签字确认后,收购商方可拉走废品废料。 C、门卫须严格检查出门放行条记载内容与所装运的物品是否相符,并在出门放行条上签字,放行条当天转交财务。 六、废品处理负责人及监督人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一切以企业利益为重 2、不得收取和索要废品收购商任何形式的财务 3、定期询查具体废品的市场行情,确保企业成本最大限度的回 4、相互监督,发现其他人员有不当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品一律按要求由各单位负责自行收集。 2、收集要求:废纸箱一律拆散、捆扎;废包装塑料等一律装袋并将袋口捆扎;由各班班长负责将包装好 的物品统一运送到废品存放棚、物品摆放齐整。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方案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张呼项目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所属工点。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小型机具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报废周转材料。 6. 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物机部负责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工点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物机部,集中分类堆放,并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项目物机部编制《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废旧物资处理小组签字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及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物机部负责组织实施,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工点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及时通知物机部,由物机部编制《废旧物资处理确认单》(需注明库存物资、材料的原值),通过废旧物资处理小组签字确认通过后,由项目物机部负责组织实施,处置所得上缴项目财务部。 3.各工点对生产、维修、临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如需处理,及时通知物机部,由物机部编制《废旧物资处理确认单》(需注明库存物资、材料的原值),通过废旧物资处理小组签字确认通过后,由项目物机部负责组织实施,处置所得上缴项目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四章违规处分 第八条各工点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废旧物资处置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库房废旧物资处置流程,明确物资处置标准,掌握物资处置过程注意事项。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渝发建设贵阳万科项目。 3.0 定义 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物资;由于技术落后被淘汰,无使用价值的物资;由于其它非正常损耗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的物资;有修复价值的旧物资。 4.0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标准。维护公司资产完全完整。 5.0废旧物资处置标准及流程 5.1钢材:处理长度要求40公分以下。超过40公分(箍筋)以上的经钢筋班组提出,现场施工审核,库房报项目经理审批。 5.2木方:处理要求50公分以下。超过处置标准的采用以下办法: 5.2.1项目之间开展调拨。 5.2.2项目部自行将短木方粘接成长木方。 5.2.3报公司另作安排处理。 5.3模板:处理要求长60公分以下,宽30公分以下。超过处置标准的采用以下办法: 5.3.1项目部之间开展调拨。 5.3.2经项目部提出,采购员确定价格,库房报项目经理审批。 5.4机具:经反复维修或维修费用高于再利用价值时,经现场维护电工及采购员确认,同时报项目经理审批。 5.5电料:电线、电缆在一米以下或保护层受严重破损断裂的情况下,经现场维护电 工负责人及采购员确认,同时报项目经理审批。 5.6其它物料:根据物料损坏度、新旧度、再利用价值及施工现场综合情况。由库房 提起,经采购员确认,报项目部审批。 6.0 废旧物资负责人处置人守责 6.1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制定,一切以公司利益至上。 6.2不得索要收购单位(人)任何形式的财物。 6.3互相监督,发现他人有不当行为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7.0废旧物资处置要求及注意事项 7.1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人)入场前必须交纳20%保证金,若入场后有欺诈或无故退场行为此保证金不予退还。 7.2严格按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标准)处理废旧物资。 7.3在废旧物资处理时,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有效监督。当发现物料超出废旧物资处理 标准或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应立即制止。经制止无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与收购单位(人)200—1000元处罚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7.4在收购单位(人)收购废旧物资时,必须分类堆码。例如木方、模板,不允许将 木方码入模板里面,无论木方长短。(特殊情况下可将木方模板分上下堆码,分别收方)。收购单位(人)必须将现场所有废旧物资处理标准以下,符合处理要求的材料全部清除, 避免收购单位(人)只挑好的。 7.5 库房在处置废旧钢筋时,库管员必须通知钢筋班组负责人到场,并参与钢筋过磅 计量签字见证。

[练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练习]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

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除废钢铁外的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经理(场长)不必再打公文单上报,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缴存公司帐户。 第七条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四章违规处分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 第二条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文明办、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环保局、供销社、贸易局、开发区、各乡镇组成。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 第三条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由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再生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组成,并聘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参与管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行业协会,并交纳一定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章程》) 第四条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 5、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 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废旧物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材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边角料等。 (一)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锅、废办公用品及其配件等); (二)废金属材料(废备件及废金属材料等); (三)其他废品(塑料制品、滤布、废轮胎、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生产设备处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五)对《废旧物资台帐》以及车间、中心《修旧利废台帐》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废旧物资,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仓储中心负责鉴定废旧物资工作。 (二)仓储中心负责对退回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建账、分类保存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四)财务处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第六条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上交工作。 (二)负责车间、中心内部的修旧利废工作。 (三)负责建立车间、中心的修旧利废台帐以及上报工作。 第七章维修车间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各车间、中心无法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向生产设备处提交事业部无法自行修复,物资需送外检修的证明。 (四)负责建立本车间《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中心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车间、中心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设备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本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车间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废旧物资库内,在事业部范围内共享。 (二)车间、中心无法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交至维修车间,修复后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设备处设备员、车间、中心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维修车间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

公司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公司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的报废、收集、处理,充分地利用废旧物资,降低消耗。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 3废旧物资的定义 废旧物资包括可回收废弃物和旧物资,可回收废弃物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无利用价值但回收后可做再生资源的废弃物。旧物资指在仓库和生产现场长期积压,公司生产无利用价值或达不到原来要求需报废的物资。 4职责 4.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4.2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3模具库负责模具、工装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4采购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组织变卖处理。废旧处理部门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 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5物资的报废 5.1物资报废应填写相应的报废入库表。 5.2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有一定价值量的物资的报废,要经工段长或部门负责人确认和批 准。 5.3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废物品,可以直接报废。6废旧物资的贮存 6.1生产过程的木质废旧物资在退火工段贮存。退火工段要充分地利用和返修,不能利用的 再由采购部门作变卖处理。 6.2报废的工装、模具在模具库贮存。报废的设备、大型备品、备件由设备部在专存区 贮存。 6.3含铜的废杂物在成品库专存区贮存。 6.4其它废旧物资送到废旧处理站贮存,废旧处理站由仓库管理。 6.3大宗的或不便再进行移动入库的废旧物资,由收集部门和废旧物资管理员协商解决存 放位置。

6.4各部门对收集的废旧物资须分类筛选,严禁物资混杂和掺有垃圾类的物品,所有需要 处理的废旧物资由废旧物资管理员负责管理。 7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管理 7.1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必须是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或生产过程产生的可回收废弃 物。 7.2准备运往废旧处理站的备品、备件、旧设备和其它看似较完好的物资必须有废旧物 资入库申请单,申请单由工段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废旧处理站人员应拒绝接收。 7.3废旧处理站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 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7.4废旧处理站应采取仓库管理模式管理,要建立台帐,物资进出有记录,要分类贮存, 做好防护。月底要出一份废旧物资统计表和废旧物资再利用统计表,主要物资应予以公布,以便各部门能重新利用,平时其它部门也要经常到废旧处理站挑选能利用的废旧物资,但不得破坏能够整体变卖的废旧设备、电器等。 8废旧物资的招标处理 8.1招标委员会 8.1.1招标委员会组成招标委员会由废旧处理部门组织,成员有监督委员会、财务、设 备等其它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8.1.2招标委员会职能 8.1.2.1负责招标工作的开展。 8.1.2.2对需要评估价值的物资(含无法计量的物资)进行评审,评审价格作为处置底 价。 8.2招标周期日常出现的废旧物资的处理每半年至少招标一次,库存积压物资或其它大宗 物资可临时招标处理。 8.3招标信息发布废旧处理部门可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宣传栏或外部网站等途径发布废旧 物资处理招标信息。 8.4招标程序 8.4.1查看物资投标者按招标信息规定时间来我公司查看实物。 8.4.2登记招标废旧物资金额较大(价值40000元以上),投标者须进行投标登记,并 收取保证金(1000—50000元),不交保证金者投标无效。 8.4.3投标投标者领取招标书,并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投标。投标者应按招标书的要

废旧(剩余)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废旧(剩余)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1.1 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管控公司和项目的物资材料,充分利用,合理消耗,节约成本,保护环境,及时处理废旧(剩余)物资,充分发挥其价值。 1.2 按照要求对物资进行统计、盘点结束后,或者在工程即将结束时,需要处理、变卖废旧物资或者剩余物资都适用本条款。 1.3 废旧(剩余)物资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可列入处理:(1)单位工程即将结束时,料场剩余的合理范围内的地材以及其他材料; (2)剩余物资质保期已经到期无法使用到工程主体的; (3)因无法抗拒的力量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物资无法使用的; (4)其他上报审批同意处理的物资。 1.4 废旧(剩余)物资处理程序: (1)由项目(部门)填写废旧(剩余)物资处理申请审批表,向项目提出鉴定处理申请; (2)经项目相关部门和领导会签后,将审批表通过OA系统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3)处理前应对物资进行市场调查,保证处理价格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4)项目物机部会同相关部门和人员一起见证处理过程,对处理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计算准确,尽量过磅计量,并由项目部至少指派3个不同部门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1.5 审批权限:物资由公司统一管理,各项目使用;废旧(剩余)物资处理权限归公司。根据物资的价值划分如下审批权限: (1)一次性处理原值5万元以上的物资,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2)一次性处理原值2-5万元(含5万元)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3)一次性处理原值2万元(含2万元)以下由项目审批,报备公司主管部门。 1.6 废旧(剩余)物资处理价格参考最新的市场价,按质论价进行多家比较定价,相同(相近)规格型号的物资不得拆分处理。 1.7 处理资金直接统一交财务部门,并开具凭据;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1.8 申请处理尚未批准或已批准未处理的物资,应由原项目(部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及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及处 理流程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 第3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4条综合管理部、供应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5条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6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参照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提出申请,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账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管理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及处理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供应部对废旧物资进行询比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 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填写《材料、低耗品处理单》,库存原材料报研发中心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报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进行询比价,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3.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对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经设备管理部确认是否确实无利用价值,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登记,转总经理审批。由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处理询比价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 (2)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上缴公司。 第7条废旧物资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及时进行销账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分

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理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废旧物资范围 废旧物资主要包括如下五大类: 一类:包装木箱、纸皮、塑料袋、焊丝滚轮、布袋、化纤袋、纸包、旧书报、油漆桶、废机油、废旧轮胎、生活垃圾等。 二类:钢板套裁后的边角料、冲压边角料、废料、各种金属切屑等。 三类:报废设备及报废设备零配件、废旧工具、报废工装等。 四类:因产品结构调整、工艺更改、质量缺陷等原因无法回用的生产类物资。 五类:销售服务退件。 3、产品试验车、积压成品车的处理不在本范围内。 三、职责分工 1、事业部: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评审、退货、回用、报废、分类和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填报《积压、废旧物资处理审批表》报批后,将需处理废旧物资清单报送采购部。参与二、三、四类废旧物资招标工作和一至四类废旧物资处理过程监控。 2、销售公司:负责服务旧件评审、退货、回用、报废、分类和管理,并于每季首月10日前填报《积压、废旧物资处理审批表》报批后,将需处理废旧物资清单报送采购部。参与五类废旧物资招标工作和五类废旧物资处理过程监控。 3、财务部:负责积压、废旧物资价格评审、帐务核销、货款结算、出门凭证开具等工作。参与废旧物资招标工作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监控。 4、采购部: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招标工作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监控。 5、总经办:负责处理过程监控和废旧物资出门监督和管理。 四、废旧物资处理细则

五、废旧物资处理流程

六、其他规定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年检期内,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只允许1个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无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4、经公司年度审批合格投标单位。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公司邀请投标通知书。 2、有效年检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经营范围有废旧物资(废金属、废钢铁等)经营业务,或从事废钢铁轧制等经营业务的优先考虑。 3、提供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参加投标的,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联系方法: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网址,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化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变卖以及招标工作流程,最大程度的避免公司资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废旧设备和管道、废旧零件、废包装、炉渣、废料、废托盘等所有可以变卖的废旧物资。 3 职责 3.1 两厂负责人负责判定是否为废品。 3.2 收购商货款直接到集团财务,两厂要确保收购商车辆未交款前不出厂。

3.3 采购部具体负责人做好监督各类废品的招标、出售的对外联系工作。 4 内容 4.1 南北两厂将所有废品要指定存放地点,分类存放。 4.2 废品存放要远离公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区域,由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清点。 4.3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及无法再次利用的物料及边角料经两厂区负责人确认为废品后,由专人负责堆放至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 4.4 所有废品要根据其产生速度,物理性质定期出售,以保证有足够的存放空间且不影响公司的安全生产。 4.5 出售废品时必须有指定人员或仓库人员全程跟踪,两厂负责人不定期去现场监督检查。 4.6 采购部具体负责人选择收购商时,要根据市场行情以出价高者优先。 4.7 收购商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关于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如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生产区域、不得在公司乱逛等)。 4.8 凡是与公司合作的废品收购商一旦存在不当行为,应立即取消其废品回收资格,从此不再合作。 5 废品处理负责人及监督人员守责 5.1 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 5.2 不得索要废品收购商任何形式的财物。 5.3 定期查询具体废品的市场行情,确保公司有最大的收益。 5.4 互相监督,发现他人有不当行为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 6 工作流程 6.1 废品堆积数量达到要求后,两厂位负责人到废品存放现场鉴定是否全部为废品,鉴定合格后两厂负责人通知采购部具体负责人联系废品收购商。 6.2 采购部具体负责人联系废品收购商组织招投标工作,根据报价确定收购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

****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鉴定、拆旧、报废、移交、处置、结算等各环节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效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废旧物资包含报废物资和再利用物资。报废物资是指完成报废手续办理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余料、沫屑、包装物及其它废弃物资等。再利用物资是指经技术鉴定为可使用的退出物资。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退役退出实物包含退役资产和退出物资。其中,退出物资是指经鉴定可再利用的库存物资、结余退库物资、成本类物资等非固定资产性实物。 第四条退出物资再利用工作执行本规范有关要求。 第五条本规范所称的移交是指实物使用单位(部门)在完成报废审批手续后,与各级实物保管单位(部门)之间的报废物资实物入库移交;交接是指在竞价完成后,各级实物(资 产) 管理部门与回收商之间的实物交接。

第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包括计划管理、技术鉴定、拆除回 收、报废审批、移交保管、竞价处置、资金回收、实物交 接,以及再利用物资入库保管、利库调配、账务处理等全 过程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协同高效、集中处置、闭环管控”原则。报废物资(除无处置价值及特殊性报废物资外)原则上实施网上集中竞价(拍卖)处置。 第八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本部、所属全资及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集团各级参股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集团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组织开展报废物资的接收保管、集中处置、网上竞价、合同签订、实物交接、资金回收、回收商管理及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库存物资技术鉴定、办理报废手续,组织汇总废旧物资处置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在库退出物资再利用及库存物资调配工作;负责协同专业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发展策划部门:负责在集团产业基建、产业技改、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可研阶段,统筹考虑废旧物资再利用,涉及实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回收利用为主,出售处理为辅的原则。对于能修复或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必须加以回收利用,不得对外出售。 (二)坚持内部优先调剂的原则。对于本单位能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及时挑选,不能利用的,由分公司进行内部调剂。对于无修复利用价值的,由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小组鉴定后,报上级废旧物资处理办公室办理手续,需要出售时,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比价出售。出售时,必须经分公司有关部门参与。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实行比价出售,杜绝 “喑箱”操作。 (四)坚持追究从严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实行回收制度,(按照供应量的2%修旧利废,3%的废旧物资回收)凡完不成指标的,要查明原因,如損自出售,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造价部、企管部、综合办、计财部、审计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废旧物资回收政策的制定,研究决定废旧物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日常监督工作由企管部(审计)部门负责。第五条: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造价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废旧物资处理的政策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回收、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范围 第六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基建、安装、维修、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报废设备残体、国家规定要强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积压多年不再使用的配件、包装物及其它有出售价值的废旧物资。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造价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协助,建立回收台账和原始记录。严格验收管理手续。 第八条:对进行回收的废旧物资,要进行拣选,能修复、利用及调剂的不得出售处理。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使用修复产品。 第九条:对本单位无修复利用的废旧物资,各单位应有固定场所存放。造价部、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门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各单位每季度末25号前编制《废旧物资库存明细表》报工程造价部。 第十条:造价部根据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表进行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利用的作出售处理。 第十一条:定期出售报废物资、废旧物资原则上每半年处理一次。由造价部牵头,企管部 (审计)、计财部参与。组织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比价出售,并开出售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到计划财务部交款后方可出售发货。 第十二条:回收提成奖励标准,按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净值的10%提取奖励,用于奖励在回收过程中做出成绩的人员,其中5%奖励回收单位,5%奖励有关参与部门。其余冲减成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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