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大会代表提案工作,特制定《海浪中心小学教职工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人、附议人

提案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

二、提案的书写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加附页补充)。

3、提案的格式。包括以下部分:

(1)提案的案名,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等。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都必须实名签暑。

三、提案时间要求

1、每年召开教职工大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或专题提案),在下次教职工大会上(或专题活动总结时)报告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

2、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1个月,截止时间一般比教职工大会召开提前5个工作日,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和审查提案。

3、超过截止的日期收到的提案不再立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

议处理。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教职工大会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四、提案的征集与整理

(一)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1、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团团长与分工分主席会议,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

案征集表格。

2、按规定提出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二)提案的收集与审查

1、代表提出的提案表由代表团团长收齐,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大会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过期上交的将不列为大会提案。

2、收到提案征集表格后,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是否可以立案。

3、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初步编序,并做好登记。对不合规范要求的提案退回。

4、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应在教职工大会召开前完成对代表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三)提案的整理和交办

1、对形式上符合要求的提案,依其内容进行分类:

(1)正式提案;

(2)一般性意见或建议;

(3)不予受理的来函。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内容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报请学校领导处理。

3、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将正式提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并指定提案办理部门和部门单位。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要转交学校办公室,供学校及有关部门参考。

五、提案的办理、督促、答复与反馈

(一)提案的处理工作应由主管学校领导分管,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承办单位必须重视教职工大会提案,有责任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

做好承办与落实工作。

(三)承办提案的单位或部门接到提案后,凡是应该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迅速解决;凡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应制订出计划,创造条件解决;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解释,并有书面答复意见。

(四)提案办理的具体步骤

1、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认真把关,逐件登记。要核实交办的是否准确,办理的是否按及时。

2、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带头,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处理。反映意见由主办部门起草,协办部门会签。

3、承办时限:自交办之日起到答复意见的提出,一般不要超过

30个工作日。

(五)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应及时了解提案的落实情况,督促办理部门抓紧办理,保证提案落实的速度与质量。

(六)提案的答复

1、处理提案的答复意见,应书写在提案专用纸上(一式三份);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签阅后,一份由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转交提案人,另两份在教职工大会档案学校办公室存档。

2、对答复提案的内容要求

(1)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条件基本具备、应予以采纳并可以落实的,应及时答复落实,并提出落实该提案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办理部门及联系人等。

(2)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或基本可行,但因目前某些条件限制或解决有一定的难度而暂时不能落实的,应在答复中说明缺乏什么条件、难点在哪里、拟定什么措施去争取解决。

(3)认为提案有合理的内涵,应予以认真研究。但由于解决难度较大、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不能在短时间拿出落实方案的,应在答复中给出研究该提案的具体计划和日期、提案办理的最终答复期。

(4)认为提案不能被采用的,要在答复中将不能采纳的理由表述清楚。

(5)上述各种情况若需几个部门协调研究才能拿出答复方案的,应由学校主管领导出面协调共同予以答复。

(6)要求承办部门的领导在答复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定其责任。(七)提案处理情况的反馈

1、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收到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向提案

人进行反馈并收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

2、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办部门或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

3、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结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意见,将整个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向各全体代表进行反馈。

4、由提案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的管理办法 1.总则1.1制定目的为激发员工潜能,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改进之意见,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改... 公司员工改善建议的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改进之意见,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品质改善等各方面之改善建议,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改善提案推行办法 2.1改善提案认定 2.1.1提案范畴 本公司员工提出之提议,凡属下列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改善提案: (1)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 (2)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之改进。 (3)品质改进。 (4)设备设计更新,功能改进,操作改善。 (5)产品设计之改善,包装或外观之改进。 (6)原材料之节省,废料之利用及其他成本降低之改进。 (7)工业安全、整理整顿、设备保养等之改善。 (8)其他有利于公司之建议。 2.1.2非提案范畴 提案内容如属下列内容之一,概不予受理: (1)无具体之内容或单纯之希望者。 (2)公知之事实及正在改善者。 (3)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之提案。 (4)经试行一个月从而提出者(但其效果显着确有重大之贡献者,得予追追认)。 (5)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进行而提出者。 (6)非建设性之批评。 (7)对于个人及私生活之攻击。 2.2改善提案推行组织办法 2.2.1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改善提案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下设审查小组、改善小组、推行小组。 (2)审查小组审查委员若干名组成,推行小组由推行委员若干名组成,改善小组由干事若干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完整篇.doc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中角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 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提案改善管理制度(试行)

规 定 · 流 程 标题 公司活动提案管理制度(试行) 执行部门 各部门 编号 AD-20170912 制订部门 行政部 页数 5 生效日 期 2017年9月12日 报/送 校长室 批准者 第一条 总则 一、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为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行政部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三、此办法纳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各部门每年度至少提出二项提案改善方案,至少一项为成功案例。公司将以此作为该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之系数指标,需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提案内容及细则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一)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二)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项目的引荐、引进等; 版本:v1.0

(三)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等; (四)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等; (五)控制、节约成本费用、提高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等; (六)对公司校区选址建设、市场营销、教学研发、班级管理、行政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等; (七)业务流程的改进及创造性建议等; (八)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九)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一)对业务成本减少、各种运作方法的改进及现状改善; (二)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教学安全等的改善; (三)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及安全等的改善; (四)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五)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三、属于下列提案将不被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者攻击个人的提案; (二)个人意见、诉苦、要求涨工资或改善福利; (三)曾经采用过的相同或相近的提案; (四)属于个人工作范围内无重大价值和意义的提案; (五)违反相关法律的提案。 第三条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山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根据《山西省民主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1.2征集提案是畅通民主渠道,集中全体职工智慧,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1.3提案应由职工代表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 2. 提案内容、范围及要求 2.1提案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献计献策,提出提案。 2.2提案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3提案应在公司管理职权范围之内提出,凡超出公司管理权限和基层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以及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为职工代表提案。 2.4提案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有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有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或措施。 3. 提案的征集 3.1公司工会应在职代会召开前一个月下发征集职工代表提案的通知和提案登记表。 3.2各单位工会应在职代会召开前,深入宣传本次职代会的中心议题,并组织职工代表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提出提案,使提案能集中反映公司全局性、重点性工作。 3.3职工代表应采取书面征求或召开座谈会征求的方式,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职工代表提案登记表。 3.4提案应一事一案,不能一案多提。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

按不合格提案处理,不作统计和答复。 4. 提案的处理和落实 4.1提案提出后,应由各单位工会进行收集整理,按照提案的性质、重要程度、职权范围进行分类,逐级落实。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落实解决,不再作为提案上报;属于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报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4.2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提案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提案人,并作说明。 4.3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登记,分送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答复和处理。 4.4公司各部门在接到职工代表提案时,要认真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尽快提出处理、答复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情况。 4.5职工代表提案答复意见处理完毕后,应由公司行政(经理办公室)汇总编写职工代表提案解答、处理报告。 4.6公司各部门依照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报告,针对相关提案处理意见,按照要求时间,具体组织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企业管理部。 4.7职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征集、处理和落实情况。 5. 附则 5.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5.2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 范围 第二条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 提案 □ 审查 第五条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审查程序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20% 2创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资30% 5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15% 2创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资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 处理 第八条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成果检查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新)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

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全

梅峰初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

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 决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 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 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制度范本格式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的 第一条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 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第二条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 1(-) (二): (三) (四厂 (五)I (六)彳 第三条捉冀内容如屈「卜列笹贞也直为不逮为的祀秦不皿耳 (一)」 (二)i (三) (四)与芳利法抵触者.? □提案 第四条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 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歼箱一次C □ 审查 第五条审亡爼织 (一)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第六条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耍时并请提秦人或冇关人员列席说叨° 第七条 (一)扌 1 20热 2 15% 3町疔件25% 4 “收期投& 30% 5 10%

(二)■ 1 15% 2啣型t 20% 3那力円I:; 15热 4 :殳张收卜丿!;]25% 5同效祜25热 □处理 第八条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 效检杳_ '第九条 第十条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奖励 第十二条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 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 第十三条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 丿Lj的护金_ 第十四条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着绩效卓越者, 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儿 第十五条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I乩每人平均冇采用幵件提秦以r发給前二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 .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兀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兀 □附贝S 第十六条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修订版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xx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 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 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改善提案制度方式精编版

改善提案制度方式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 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改进之意见,提高经营绩效,特制定本规章。 . 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工艺、质量改善等各方面之改善建议,均适用本规章。 . 权责单位 1)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 改善提案认定 2.1.1. 提案范畴 本公司员工提出之建议,凡属下列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改善提案:1) 管理方法、制度之改进。 2) 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之改进。 3) 质量改进。 4) 设备设计更新,功能改进,操作改善。 5) 产品设计之改善,包装或外观之改进。 6) 原材料之节省,废料之利用及其它成本降低之改进。 7) 工业安全、整理整顿、设备保养等之改善。 8) 其它有利于公司建议。

2.1.2. 非提案范畴 提案内容如属下列内容之一者,概不予受理: 1) 无具体之内容或单纯之希望者。 2) 公知之事实及正在改善者。 3) 已被采用过及已有他人先提出之提案。 4) 经试行一个月从而提出者(但其效果显着确在重大之贡献者,得予追认)。 5) 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进行而提出者。 6) 非建设性之批评。 7) 对于个人及私生活之攻击。 . 改善提案推行组织办法 2.2.1. 推行组织

1) 本公司成立改善提案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下设审查小组、改善小组、推行小组。 2) 审查小组由审查委员若干名组成,推行小组由推行委员若干名组成,改善小组由干事若干名组成。 2.2.2. 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 改善提案推行制度之核准。 2) 改善提案实施经费之核准。 3) 改善提案评审、奖励之核准。 2.2. 3. 审查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全部或部分)担任,其职掌为: 1) 改善提案之复审、评分及等级审议。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管理办法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管理办法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

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

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制度范本、DOC格 式).DOC 二、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的第一条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第二条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第三条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提案 第四条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 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查第五条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审查程序(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 3、7、2)始可汇报 “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 会)(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第七条审查准则(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1动机20%2创造性15%3可行性25%4回收期投资30%5应用范围10%(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1动机15%2创造性20%3努力程度15%4投资收回期25%5同效益25%□ 处理 第八条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第九条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第条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第一条成果检查(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 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的形成与要求 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提案内容分两大类:一是关系企业改革与发展、企业管理和员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二是属于对企业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提出,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 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两人以上(含两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二、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 职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

进行。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召集各代表团团长或联络员会议具体部署,讲清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负责收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处理。截止日期后提出的提案不再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 三、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 (一)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属于公司和职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提案条件和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 (二)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企业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属代表一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批

提案改善制度方案

提案改善制度 1.目的: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象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改善及业务发展的提案,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创造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 2.范围:适用公司所有员工提案和本制度规定的各类奖励。 3.职责: 提案人 ·组织或跟进提案的实施,促使提案实施。 ·审查提案内容及评分情况,监督提案的实施效果,及时将提案共享; ·核算奖金,并监督奖金分发; ·开展各种专题改善活动,有针对性推动并促进全公司形成改善的文化; ·制定和宣传各评分和评奖标准,并监督其实施; ·监督审核提案得分在6分以上的提案。 管理部 ·批准评奖标准和获奖名单,对评奖过程的争议具有最终裁决权。提案改善委员会 ·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并产生获奖名单。

·授权提案改善委员会成员。 财务部 ·提案改善奖金分发。 部门负责人 ·积极推动本部门员工参与提案改善活动; ·按要求对本部门实施或受益提案进行评分; ·对本部门提出的有关其它部门的提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4.定义:(无) 5.内容: 5.1提案改善: 5.1.1员工可针对公司任何方面提出具体的改善提案,填写于<提案改善表>,包括: --- 经营管理制度之改善 --- 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 工厂布置、治具、工具等之改善 --- 设备自动化、省力化、省人化及省时化之改善 --- 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设计之改善 --- 物料、零件、产品等搬运方法之改善 --- 原物料之节省、废料之降低或利用以及能源节约等成本费用降低

-- 工作环境、安全卫生之改善 --- 其它有利于公司经营等事项 但若为以下情形之一则不视为提案: --- 没有方法的改变或纯粹是希望; ---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进行改善的事项; ---曾被采用过的内容相同的提案(但有更佳方法者除外); ---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投诉、抱怨或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已被上级指示要求改善或已由上级指示他人开始进行时方提出改善意见者; ---公司根本无法实现的愿望性提议。 ---其它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属提案范围者 不受理之提案不予评级,亦不给基本奖,但必须回复提案者,说明不受理之理由,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改善案。 财务部 实施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师 注:1、部门内实施的提案直接由提案者交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交分管干部实施即可;评分由部门主管进行后交提案改善委员会确认; 2、对于非本部门实施的提案: ---在部门负责人确认提案内容后,由部门负责人将提案转交受益部门,并与受益部门积极沟通协调;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

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

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参照《教育法》、《工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2、教代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

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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