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设置及业务流程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设置及业务流程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设置及业务流程

“资产管理公司”机构设置及业务流程设计

一、机构名称:资产管理公司

二、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人员编制:人(资产规模为2亿元常设人员)

四、机构设置及人员分佈:

贷(借)款业务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章贷款申请和受理

第四章贷款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五章贷款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六章贷款合同的签订

第七章反担保措施

第八章担保收费

第九章贷款项目管理

第十章债的追偿

第十一章责任和罚则

第十二章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附则

1 总则

1.1 为保证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制定本规程。

1.2 贷款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2 贷款业务程序

2.1 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1) 企业申请

(2) 贷款受理

(3) 项目初审

(4) 项目评审

(5) 签订合同

(6) 抵押登记

(7) 贷款收费

(8) 发放贷款

(9) 保后管理

(10) 代偿和追偿

(11) 贷款终结

2.2 贷款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3 贷款申请和受理

3.1 企业申请贷款需填写《贷款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书面承诺。

(一) 借款人(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适用):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请书;

10. 申请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

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 生产经营情况;

15.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

(或)负债情况表;

16. 其他有关材料。

(二) 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

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1. 其他有关材料。

(三) 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还应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质物清单;

2.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

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

或质押的证明;

9. 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贷款项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3.2 公司业务部人员负责项目受理,核实顾客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顾客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贷款项目受理登记表》。《贷款申请人材料清单》、《担保人材料清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作为《信用贷款申报书》的附件,经公司贷款受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归档。

3.3 贷款受理条件

(1)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2) 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

(3) 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担保措施;

(4) 申请贷款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

(5)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贷款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4.1 公司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

4.2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贷款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贷款调查报告》。

4.3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贷款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4.4 资料审核要点

(1)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

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3) 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4) 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4.5 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担保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4.6 实地调查要点

(1) 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 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3) 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4)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 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 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

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 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5) 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4.7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分析、判断借款人(贷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 分析经济环境对贷款项目和项目承担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3)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 偿债能力(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2. 盈利能力(盈利比率),3. 营运能力(效率比率),4. 资产质量,5. 资

金结构,6. 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4) 分析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5) 基本风险度分析。

4.8 项目初审结束,项目负责人须向评审会提交《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 借款人背景情况;

(2) 项目基本情况;

(3)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4)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5)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6) 担保情况;

(7)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8)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 调查结论。

4.9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贷款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贷款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报《贷款项目处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将处理结果告知企业。因企业材料提供不全或企业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4.10 项目初审工作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董事长报告。

5 贷款项目评审与决策

5.1 贷款项目的评审(详细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审核和审贷会。

5.2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和《贷款调查报告》提交业务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贷款调查报告》。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2) 对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3) 对企业的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4)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5)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贷款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5.3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贷款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会议评审。

5.4 审贷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风险控制部、财务部和业务部各派一名参加。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审贷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业务部负责。

审贷会参加人员:

(1) 审贷会全体成员;

(2) 项目负责人和协办人;

(3) 审贷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5.5 审贷会工作程序:

(一) 审贷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在档案和微机内)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二) 会议由审贷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审贷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 项目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五) 审贷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七) 审贷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 审贷会主任根据总结性评审意见在《贷款项目评审书》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

(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贷款项目评审书》。

5.6 贷款审批权限(包括贷款额度、贷款展期、贷款逾期、撤保的审批)由董事长审批。

5.7 对部门审核、审贷会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贷款"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贷款"的决定。

5.8 会议由审贷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审贷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5.9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

(一) 部门审核否决,但审贷会主任决定复议的项目;

(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三) 自公司批准贷款之日起5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

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第一调查人。

6 贷款合同的签订

6.1 项目正式批准后,由业务部发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办理贷款手续,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同意贷款的决定、利率、付款期限和方式、办理贷款手续应备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发函前项目责任人要确认贷款银行的承贷情况。

6.2 业务部安排专人经办贷款合同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或拟定)空白法律合同文本,包括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融资咨询服务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

(二) 由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律顾问、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董事长审定;

(三) 公司经办人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的事项:

(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与抵(质)押人签订的《担保抵(质)押合同》一般情况下,抵(质)押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担保人(自然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我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

(六) 签署《融资咨询服务合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

(七)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6.3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移交担保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银行委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须单独管理。

7 担保措施

7.1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担保。

7.2 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7.3 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7.4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7.5 采用保证担保措施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连续2年盈利;

(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企业;

(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7.6 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经办人填写《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报董事长签批后送承贷银行,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8 咨询收费

8.1 咨询收费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根据市场规则确定收费费率。

8.2 咨询费费率(月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挡:

(一)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咨询费率为: ‰;

(二)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含1 000万元)的部分,咨询费率为: ‰;

(三)贷款额度在1 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咨询费率为: ‰;

每宗咨询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 元时,按: 元收取。

8.3 咨询费原则上应在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若逾期支付,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8.4 企业在签署《咨询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咨询费率和咨询费金额。咨询费由财务部门负责计算和催缴、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咨询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咨询费认缴单》退业务部存档。

应缴咨询费的当日,业务部和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咨询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风险控制部核准。

9 贷款项目管理

9.1 贷款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贷款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贷款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9.2 贷款项目的检查由业务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贷款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董事长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9.3 保后检查的内容:

(一) 企业是否按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 债务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

(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9.4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董事长。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9.5 对所有贷款项目,在贷款到期日之前10日,由业务部填写《贷款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9.6 每月月末前,业务部应向董事长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贷款项目检查表》。

9.7 需要展期的贷款项目,企业须在该贷款项目到期前15日向我公司提出贷款展期书面申请。业务部负责调查贷款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董事长审批。

对展期项目的贷款须按照新项目的贷款程序办理。

9.8 对逾期的贷款项目,由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董事长审批。

9.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销贷款:

(一) 贷款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三)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良变化,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良变化。

项目撤保由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项目撤销处理表》,报风险控制部审批。

9.10 已经结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贷款到期后,责任人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索取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填写《解除贷款责任确认表》,经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确认后报董事长核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

9.11 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登记有关台账及录入微机,进行项目统计和管理。

10 债的代偿和追偿

10.1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公司按合同规定代为清偿,责任人填写《贷款项目代偿处理表》,核实代偿金额,经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确认后报董事长核准。责任人办理代偿手续。

10.2 追偿方案由责任人制订,业务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审定。责任人为追偿的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制《代偿/追偿台账》,按月计算、催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并与财务部核对。10.3 追偿结束,责任人填写《贷款项目追偿终结确认表》。

11 责任和罚则

11.1 责任人、协办人和部门评审、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11.2 因失职、渎职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 档案管理

12.1 每项贷款业务完成后5日内,责任人应填制《贷款业务资料清单》并按《贷款业务资料清单》的顺序将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员。

12.2 贷款项目后期管理至追偿终结过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业务事项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员。

13 附则

13.1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13.2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13.3 本规程经批准后施行。

13.4 本规程自2010年7月16日起施行。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贷款业务操作程序,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结合公司《贷款管理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及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特制定本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章贷款顺序的划分 第二条公司贷款按先后顺序分为四个阶段: 一、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二、贷前调查阶段; 三、贷款审批发放阶段; 四、贷后检查阶段。 第三章贷款受理初审阶段 第四条贷款受理初审阶段包括贷款项目初步接洽、贷款项目初步意见交换与贷款项目资料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录入与贷款项目资料移交等程序。 第五条公司业务人员与客户进行贷款意向性洽谈(原则上由贷款业务部客户经理与风险管理部业务员各一名或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和贷款业务部业务员各一名同时在场),如在场的客户经理与业务员均不同意该贷款项目,在贷款业务部经理知悉的情况下,该贷款项目结束,并将否决的基本理由向总经理做简要汇报。如参与洽谈的客户经理与

业务员均认为该贷款项目有可操作性,征得客户同意后,填写《约谈纪要》,由客户签字确认。 第六条贷款业务部参与该贷款项目洽谈的客户经理(或业务员)将《约谈纪要》(含客户自述的基本资料与贷款基本资料)上报贷款业务部经理并做陈述汇报,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贷款项目存在违反原则性事项不同意该项目,则此贷款项目结束;如贷款业务部经理认为该项目可行,则通知客户经理向该贷款项目客户收集相关资料,收集齐备的资料交由贷款业务部经理进行检查,不齐全的再由客户经理继续予以补充,直至确认收集齐全为止。 第七条贷款业务部经理确认所需要的该贷款项目资料已经收集完毕后,由贷款业务部负责该贷款项目的客户经理将该贷款项目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将所收集的资料移交至风险管理部。 第四章贷前调查阶段 第八条贷前调查阶段。包括资料复核、贷款客户填写贷款申请书、贷款项目现场调查、各部门根据掌握情况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等程序。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对贷款业务部移交的贷款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过程中发现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退回贷款业务部进行补充或更正;特定条件下,风险管理部也可以自行接触客户索要相关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单式填写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标准业务单式填写规范

一、贷前申请受理类 1.单式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受理台帐 用途:了解分析小额贷款受理申请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1)分析受理情况。如分析一段时间内,客户申请的数量、贷款类型、从事的行业等,有针对性的制定营销策略。 2)分析营销情况。如根据信息来源,选择有效的营销方法;根据受理量分析营销的效果。 3)分析业务处理效率和申请通过率的情况。如通过一段时间的贷款发放量和受理量的比较,分析申请的拒绝率,以及拒绝率变化的原因。 4)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记录有意向还未正式申请、暂时不满足要求等客户的信息。 填写要求: 对于有贷款意向的客户(不论是否符合我行条件)都需要在业务受理台帐中登记,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及受理结果等。 用法: 装订成册放在受理台,同时在电脑中做成电子受理台帐;不作为贷款档案,但应由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长期保管。 2.单式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贷款申请表单式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 用途:借款人通过填写本表正式向我行提出小额贷款申请(额度申请)。 1)初步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及经营状况,判断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2)为现场调查提供信息来源,对比客户申请时的陈述与现场调查获得的信息,进行交叉检验;

3)信贷员在现场调查前仔细阅读受理信息,进行贷前准备; 4)信贷员进行现场调查时根据受理表里基本材料提供情况,要求客户提供尚未提供的材料,以免遗漏。 填写要求: 1)客户到营业机构、营销机构申请贷款时,受理岗核对客户提交的资料合格后,指导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申请联保贷款的客户,应同时填写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 2)应尽可能让客户本人填写,如客户不方便填写可由受理岗代填,但客户签名和日期必须由客户和相关人员本人填写; 3)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中最后的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签字处,相关人员签名即可,不用按手印。贷款申请表中最后的客户、配偶(主要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签字处,相 关人员签名即可,不用按手印。 4)在联保贷款中,若客户本人不立即用款则不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待用款时再 填写;对于不立即用款的客户,出于授信的需要,需要查询其配偶的征信报告,应该让其配偶一同在其签名处旁边签字,以便查询客户配偶的征信报告。 填写说明: 1)贷款申请表中,第五贷款申请资料和第六借款人基本经营信息由受理岗填写,客户确认。 2)贷款历史仅限老客户填写; 3)借款用途应尽可能详细具体; 4)对比申请表所列条目与客户提供的文本材料,选择“是”或者“否”; 5)若申请商户贷款,客户有其他的参股或经营项目,需注明商户或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年限和地址,注明可能影响到贷款的其他信息。 用法: 客户离开后,受理岗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贷款申请信息,对客户进行综合判断,在“受理岗意见”栏出具是否进行调查的建议;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据此判断是否指派信贷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填写指定去调查的信贷员姓名。联保贷款额度申请表和贷款申请均作为贷款档案保管。 二、调查分析类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精)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操作流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操作流程 一、抵押贷款操作流程 (一)抵押物的范围 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2 、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3 、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4 、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 、抵押人所有的汲取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6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1 、抵押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l)营业执照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副本及复印件、必备).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3)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 (5)企业章程。 (6)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必备)。 ( 7)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 证明( (8)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必备》。 2、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 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薄》和结婚证明。 (3)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 4 )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财产抵押应注意的事项

l 、以共有财产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3 、以乡镇(村)企业厂房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乡镇(村) 出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5 、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 、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设备或货物为抵押物的,还应有该设备或货物的原始产地证、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主管海关审批单据及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 7 、以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赁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设定本次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 8 、以预售房屋抵押的,应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9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证明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辜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 10 、以机动车辆抵押的,还应有机动车登记证书。 11 、以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以及其他动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及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担保的调查评审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方案 公司领导: 根据贵州省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到贵州省中小企业局拜访咨询情况,现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案做如下说明: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依据 (一)国家层面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 (二)省级层面 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13号 2、《贵州省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指南》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及其主管部门 (一)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在贵州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管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贵州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市场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未经省中小企业局批准,各地不得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三、设立要求 (一)名称与组织形式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3、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南明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7、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8、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自然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代表应无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与流程

第四节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与流程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识。根据银监会、人行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

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1)

一.受理客户申请以面谈方式受理客户融资申请。 二.采集贷款资料 (一)法人客户: 1借款企业“贷款申请书”; 2借款企业“企业简介”; 3企业“征信”材料; 4借款企业“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5借款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公司借款的决议”; 6 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 7 2011年即期的“财务报表”; 8借款企业“关于外部借入款项的说明”(含从各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9借款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④开户许可证⑤贷款卡; 10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签字样本④客户印鉴卡; 11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1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及“验收意见”等文件; 13企业验资报告; 14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缴纳单据(复印件)。(二)法人客户担保人资料: 1担保企业的“企业简介”; 2担保企业的“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担保的决议” ; 4 2010年担保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2011年担保企业的即期财务报表; 6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

7担保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8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签字样本、客户印鉴卡; 9 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缴纳单据(复印件); 10 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客户; 11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 12 抵(质)押担保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决议”; 13 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报出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自然人客户: 1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或未婚证明”的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材料; 4保证人提供的材料同“2”、“3”; 5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6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及即期(前三个月)的水、电费及供热费缴纳单据。 7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业务调查 一.受理客户提出的融资需求后,联系客户进行上门实地调查。 1、核实主体资格 (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已年检; (2)《贷款卡》是否已年检; (3)生产的产品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 (4)特殊行业证明及环保合格证明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5)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是否符合国家信贷政策;

小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图

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受理(调查岗) 一、客户申请 二、资格审查 三、提交材料 四、初步审查 撰写调查报告 一、授信调查人员根据对授信业务申请人的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撰写调查报告的要求: 授信审查(审查岗) 审批(审批岗) 发放 一、发放程序 二、落实授信条件 三、签订合同 四、落实用款条件 授信后管理 一、程序贷后管理主要包括对信贷资产检查→实时分类→回收→展期→不良资产管理→档案管理。 二、检查、分类 三、正常回收: 四、贷款展期 五、不良资产经营管理 第二章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受理(调查岗) 一、客户申请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公司书面申请授信业务,也可以是公司授信 人员向客户营销授信业务。 二、资格审查

三、提交材料 四、初步审查 调查评价(调查岗) 一、受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用等级评定 三、资金用途与还款来源 四、担保措施 审核调查(审查岗) 审批(决策岗) 第三章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产品定义: 产品特点: 产品功能: 产品期限: 产品价格: 适用对象及条件: 操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及调查 二、项目评估 三、审查、审议与审批 四、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 风险防范: 一、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预警信号 二、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防范。授信管理部门须加强贷后管理,密切注意借款人的一些不利于贷款安全的预警信号,及时报告,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处置措施,保护债权,防范风险: 第四章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产品特点:

适用对象: 产品期限: 产品价格: 操作规程: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操作程序是: 申请和受理→授信调查评价→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五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产品定义: 适用对象: 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产品用途: 产品特点: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可按下列原则来掌握: 产品期限: 产品价格: 产品风险: 操作流程:申请和受理→信用等级评定→凭《贷款证(卡)》办理贷款→临柜审查→登记和维护客户信息→账务处理和放款→贷款支用→贷后检查和管理→贷款收回。 创建信用村(组)、信用乡(镇):

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及盈利分析c模板

小额贷款公司 一、定义: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单笔贷款金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小额贷款。 二、政策背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政策出台后,大量民间金融转为小额贷款公司,一是取得合法地位,二是期望政策进一步明朗后向村镇银行转型。 三、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a带动和规范行业发展,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大多以民间资本为主力,国有资本的介入,不但是国有资本在这方面的有益尝试,还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的作用,b国有资本对十届三中全会发展“三农”精神的具体执行。C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对于活跃地方“三农”、微型经

济起到促进作用;d在经济效益方面具有良好的潜力,根据前期的研究和试点的实践来看,“三农”和微型经济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很大,经济效益可期。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动作模式及特点 a)性质: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 b)设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 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 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集团如设立小 额贷款公司,建议首期注册资本1-2亿元,并引入商业银 行作为股东。 c)资金来源:股东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50% d)资金运用: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利率0.9~4倍。 e)监督管理:县市金融办 f)动作特点:对象为低端客户,包括农场主、城市个体户和 微型企业。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要求提供无须抵 押的信用贷款;由于是信用贷款,所以额度一定要小到 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并适当采用个人担保的方式;贷款 周期灵活,一般较短,常见的贷款周期有3个月-2年;国

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模式及业务流程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模式及业务流程分析 开小额贷款公司低门槛、监管空白和客户群体广泛、市场需求大,也正因为此,当下整个小额贷款行业可以说是风起云涌,从小到皮包公司、大到金控集团,再到打着实体产业旗号变相吸储的,总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六大运作模式:1)以皮包公司为形式的资金掮客模式 这属于最低级也是最散漫的一种形式,大多是原来就职于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有小额贷款公司经验,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流程十分了解或有一定投资人资源的个人,他们大多通过一些人脉资源寻找资金需求方,然后对接手中一些投资人放贷资源,或者直接再转给一些投资贷款公司,通过赚取介绍费或抽成方式获利,唯一的优势就是投入小、成本低,相对于运营公司而言更自由,劣势在于比较散漫、无法持久,属于投机行为的一种运作方式。 2)以吸储转贷为形式的赚取息差模式 这类以江浙闽地区地下钱庄、河南伊川团伙为代表,一般都会成立一家投资类公司,或许以高额回报、或通过赠送礼品吸引民众参与投资放贷,然后将汇集的资金自用或再加码放给想借钱的人赚取息差,这类公司一般会通过一些真假不等的融资项目做掩盖,使得表面上看似合法不碰资金,实际上属于变相吸储。优势是手里会有可掌控的资金,劣势在于公司吸收来钱需承担给客户不断付息的成本,将压力转嫁到了自身,一旦资金出口端匹配不出去或放出去的钱出现问题,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很容易陷入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导致崩盘,全国也爆发了很多这类集资诈骗事件,这种模式可以说属于明确的法律违规问题。 3)以线下P2P为形式的债权转让模式 他们操作形式都是以公司负责人个人名义先放贷给借钱方,获得一定数量债权后再根据期限、额度等分散打包成类似理财产品,再销售给不同的投资人然后回笼资金,再放新客户如此往复循环,该类模式优势在于具有一定的杠杆性,利用自有资金很容易撬动更多业务,劣势是首先需一定的自有资金来获得首批债权得以循环,其次分散打包的匹配上比较繁琐需做精细,再就是这类模式因信息不透明也广受质疑。 4)以信息对接为形式的单纯中介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流程

贵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审批流程 企业设立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筹建申请材料目录 (一)××市(州、地)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审查意见的函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请示 附:1、××县(市、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2、××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推荐表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 (四)出资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含企业可行性分析、筹建情况等) (五)出资人承诺书 (六)出资人协议书 附:1、企业出资人名单 2、自然人(出资)名单 3、社会组织出资人名单 (七)股东出资能力证明(附验资报告) (八)章程(草案) (九)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 (十)法人出资人的法定代表、自然人出资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社区、街道盖章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市、区)公安部门提供) (十一)拟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信贷、内审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二)出资人信用记录 (注:除注明复印件要求外,其余均是原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目录 (一)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审查报告; (二)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营业场所装修完成情况、营业面积、筹建工作情况等; (三)按审查申报名称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机构设置框架图; (六)主要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 (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信贷、内审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登记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公司住所、营业场所照片及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复印件); (注:除注明复印件要求外,其余均是原件) 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目录名称和顺序装订,各要件之间应明显分隔,采用A4规格的纸张(无法规范的原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应标有“××市××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内容文字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 注:样本及资料下载地址为“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金融直通车栏目”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与流程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模式与流程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识。根据银监会、人行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只贷不存”的半金融机构,这是与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区别。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本次共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是国内在开放民间融资的政策方面走出的重要一步。 近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决定》,其中提出“创新金融服务农村制度。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作为具体措施之一,提出“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省内的政策土壤基本成熟。 (三)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态势

小额贷款流程图

小额贷款流程一、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图

二、借款申请 1、业务接待申请人,通过申请人填表、与客户洽谈,了解客户贷款金额、用途和需求、客户的基本情况(公司、家庭基本情况) 2、客户填写《贷款申请表》、 3 客户应提供的资料: 3.1夫妻双方(如有配偶) 3.2营业执照 3.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后无再婚证明、丧偶证明) 3.3信用卡及储蓄卡,以及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3.4近半年银行流水 3.5公司基本账户和其它账户情况 3.7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按揭合同(番禺、花都、增城等新区的还需要提供房产查册)、征信报告上边显示的抵押房产也要提供相关房产资料 3.8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以及生产经营情况 3.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3.10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3.11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3.12其它有关材料 4 保证人应提供的资料: 4.1夫妻双方(如有配偶) 4.2 营业执照 4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后无再婚证明、丧偶证明) 4.4 信用卡及储蓄卡,以及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4.5近半年银行流水 4.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它账户情况 4.7 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按揭合同(番禺、花都、增城等新区的还需要提供房产查册)、征信报告上边显示的抵押房产也要提供相关房产资料 4.8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以及生产经营情况 4.9 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4.10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4.11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4.12其它有关材料 5 注意事项 5.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5.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流程

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业务流程 一、抵押贷款操作流程 (一)抵押物的范围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抵押人所有的汲取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1、抵押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副本及复印件、必备)。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3)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 (5)企业章程。 (6)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必备)。 (7)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 (8)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必备)。 2、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 (3)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财产抵押应注意的事项 1、以共有财产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3、以乡镇(村)企业厂房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5、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设备或货物为抵押物的,还应有该设备或货物的原始产地证、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主管海关审批单据及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 7、以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赁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设定本次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 8、以预售房屋抵押的,应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9、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证明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业务处理

一、贷款的发放和收回 发放贷款时,财务部门依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发放审核表》等相关原始凭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银行存款。如果贷款属于抵押贷款,则要对抵押内容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 贷款收回时,做以上相反的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中含有以前预提的利息,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借:银行存款;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预提利息),营业收入(本期利息)。 二、贷款计息 贷款利息可以采用分次结息和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分次结息又分为按月结息和按季结息。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贷款风险,无论采取何种结息方式,小额贷款公司都应该按月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息时:借:应收利息;贷:营业收入。收回利息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利息。三、贷款的期末计价 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尚未收回的各项贷款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有证据表明存在回收风险的贷款,根据其可能的回收金额与贷款额之间的差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一定要按照当地对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的要求计提,其账务处理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对已经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以后其可能回收额得以增加的,在原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金额范围内,按增加的金额对“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转销。转销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 四、银行借款 当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不足时,可以在各地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拆借。借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拆入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向银行拆借的借款利息,不是计入“财务费用”,而是计入“利息支出”,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 应注意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也不冲减“财务费用”,而是计入“营业收入”之中。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以上四项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所独有的业务,除了这四项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核算方法,按照一般企业的核算方法即可。○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

天津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天津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张志 霞刘晓杰 天津市为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在该市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现将有关设立小额贷款 公 司的法律程序事宜予以阐述。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经批准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除在天津市域范围内按规定 发放贷款外,不得跨区经营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股东的条件 1、法人股东的条件

根据《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公 司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出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营规范,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1500万元,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在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4)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资金充实、财务真实清晰; (5)近两年连续盈利。 2、自然人股东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法律和管理知识; (4)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二)注册资本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主发起人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一自然人、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流程精要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流程 精要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流程精要(注:尾页有重要附录!) 1,县级政府负责本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级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列入试点对象后,在县级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和小额贷款需求分析,主发起人企业经营发展情况介绍,拟任董事长、经理简历。 (二)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三)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四)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的情况。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名册,内容包括法人股东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并附法人股东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出资人(除自然人以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章程草案(应将本管理办法中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写入章程)。 (八)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 (十一)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2,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初审,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 (一)县级政府小额贷款试点申请书。 (二)县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第九条要求的材料)。

小额信贷操作流程

小额信贷操作流程

一、抵押贷款操作流程 (一)抵押物的范围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3、抵押人购买的预售房屋。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抵押人所有的汲取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 1、抵押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副本及复印件、必备)。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3)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 (5)企业章程。 (6)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必备)。 (7)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 (8)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必备)。 2、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和结婚证明。 (3)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财产抵押应注意的事项 1、以共有财产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3、以乡镇(村)企业厂房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5、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以尚在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设备或货物为抵押物的,还应有该设备或货物的原始产地证、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运输单据、商品检验证明、主管海关审批单据及核准抵押的书面证明。 7、以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赁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设定本次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 8、以预售房屋抵押的,应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9、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证明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