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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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王某是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

因企业效益不佳,王某在企业2008年年底因金融危机影响裁员时,主动要求将自己列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之列,在拿到一笔补偿金后,他开始留心各类招聘信息。

王某原来以为,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找个好单位应该不难,可事与愿违,所有王某可以从事的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条件里都要求有大学学历,可王某只有一个非全日制大专文凭,因此求职多次碰壁。

一日,王某看到某知名企业要招聘几位技术人员,但也要求大学学历。

王某不想失去良机,遂前去应聘。

双方协商洽谈中,王某向企业提交了写有“大学学历”及其技术能力说明的简历。

企业对王某相当满意,于是录用了王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

王某上班2个月后,企业获悉王某并无大学学历,王某只得承认自己为了应聘成功,不得已撒谎欺骗了企业,但请求企业看在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上予以谅解。

但该企业认为,企业一再强调员工应该诚信,王某却以欺骗的方式达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为惩戒和杜绝此类行为,立即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问: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2、2008年10月份以来,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寒冬中举步维艰,为了求生存,公司决定裁掉部分工资畸高的企业高管。

王某,该公司扩展部总监,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帮助企业取得开发用地,月薪5万元人民币,在取得用地后,另有不菲的奖金。

王某自2004年入职以来,在公司取得几个大型开发项目用地中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这次裁员中,王某也被列入裁员对象,公司老板亲自找王某谈话,并承诺支付50万元的补偿金。

王某拒绝,要求公司至少补偿100万元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老板听后很生气,遂指示人力资源部寻找可以单方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理由。

经过调查,人力资源部发现王某入职时提供的信息有假,一是提供的文凭为大专文凭,但实际上王某仅为中专文凭,证据为王某所持大专文凭的颁发学校能够颁发的最高学历仅为中专文凭;二是王某提供的工作经历信息显示王某过去的工作是不间断的,但实际上是断断续续的,证据是王某的社会保险缴费并不连续,间隔距离甚至达到一年以上。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案例一:这个承包合同能这样修改吗?案情介绍:在*乡村,村长将一荒芜的果园承包给村民黄*,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由黄*承包果园,每年上交村里承包费5000元,承包期10年。

黄*承包果园后,动员全家起早贪黑,在果园里辛勤劳作,精心栽培,很快果园就起死回生,果树上挂满了果实。

村长一见果园经营得如此好,今年的收成一定很好,就眼红了,决定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

村长未与黄*协商,单方面将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费提高至每年上交10000元,并将承包期缩短至2年。

还通知黄*,如果不按此合同履行,将解除合同,收回果园。

村长将新订立的果园承包合同交与黄*签字,黄*拒绝。

村长就派人将黄*强制押到村委会,强迫黄*在新合同上签字。

后来,黄*拒绝履行合同,村长派人将果园的果子全部摘走,黄*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有法律依据吗?2.村长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3.请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村长的行为是否,若是,违反了哪条原则?☆案情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2、村长强行订立新的果园承包合同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生效都要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本条件,村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因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导致该新果园承包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村长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3条平等原则和第4条自愿原则的规定。

平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4)]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4)]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论述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4)论述题 1.试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答:合同的成立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即合同的权利义务产生效力。

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和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即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能否实际发生,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完全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普通要件: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合同内容合法。

适于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第一,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第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

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

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

2.试述承诺构成要件。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构成需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因为只有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权利,其他人并不享有承诺的权利。

(2)必须在要约的效力存续期间向要约人作出。

否则,要约就失去效力,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同意的意思表示不构成承诺。

(3)必须接受要约的全部实质性条件,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已经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即受要约人要有订约的目的与意图,受要约人作出的表示足以表明他已经决定订约。

(5)承诺必须符合要约所要求的方式。

要约人在要约中对承诺的方式提出要求的,原则上承诺必须按照要约人所要求的方式作出;若要约人在要约中并未明确排除其他方式的,则受要约人采用比要约人要求的方式更迅速的方式作出承诺,应为有效。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合同法第一题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房子准备搬家。

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原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12年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

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

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

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要求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1)郑某诉由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试题分值:20分) 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依据。

(3分)《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分)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

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2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

(5分)(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知识,使用了12年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因素。

(3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3分)该冰箱已使用了12年,超过了10年的行使请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使用期,所以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损害赔偿。

(4分)合同法第二题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称乙方)购买过荔枝。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年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

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年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

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年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月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万元,第二期支付万元,第三期则在年月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万元。

年月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年月日)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 12003 年 9 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 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 5 年,并约定“如果乙方 ( 即王某 ) 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 即资产管理公司 ) ,则解除租赁合同”。

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

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理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 即王某 ) 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 即资产管理公司) ,则解除租赁合同” ,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

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2004 年 1 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 月 1 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 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 2000 万元,第二期支付 3 000 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 5 000 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 5 000 万元。

2004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库(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合同法是指调整下列哪一类法律关系的法律?A. 行政法律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国际法律关系2.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种方式属于下列哪一种?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D. 采取实践形式3.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下列哪一项责任?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责任免除4.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责任属于下列哪一种?A. 民事责任B. 行政责任C. 刑事责任D. 责任免除5.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A. 请求履行B. 请求赔偿损失C. 请求解除合同D. 以上都是二、判断题1. 合同法只适用于国内合同关系。

()2.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只能请求解除合同。

()3.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4.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5.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三、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约定以100万元购买乙公司的一套设备。

乙公司回复,愿意以90万元出售该设备。

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回复,双方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请分析:(1)甲乙双方是否构成合同关系?(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2.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原材料,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

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案例2、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

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

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案例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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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合同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案例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

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案例2、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

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

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案例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

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问:(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参考答案:(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履行地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

同时如果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在交付之后,风险转移到受人一方,本案中马某将乳牛运回后风险转移到马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马某本人承担,所以不能以不可力免责。

另外,对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问题。

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案例分析案例4、甲、乙、丙三人是同胞兄弟。

其父母于1996年把闲置的一幢私房出租给吴某夫妇居住,租期5年,每年租金2万元,年底支付。

1999年前后,其父母相继去世,未立遗嘱。

出租的房屋由三人继承。

由于甲、乙均有住房,而丙没有,三兄弟商定由丙管理房屋。

2000年1月,丙做生意急需资金便把该房作价30万元卖给了丁,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丁为了结婚,需要住房,同年3月,丙便告知吴某夫妇房已卖掉,要求其搬出。

吴某拒绝搬出,并要求购买该房。

甲、乙得知此事,也向丁提出了异议。

问:该案中涉及哪些法律关系?如何依法处理?为什么?参考答案:(1)该案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有:一是甲、乙和丙三人的父母与吴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二是三人对所继承的房屋形成的共有关系;三是丙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2)该案应当作如下处理:第一,确认甲、乙、丙三人的父母与吴某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吴某可以继续租赁房屋,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丁某不得要求吴某搬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人继承其父母的房屋遗产以及丙对房屋的转让,虽发生所有权变动,但是,租赁期间尚未届满,租赁合同继续约束房屋的现在所有权人。

第二,兄弟三人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权,丙在管理房屋过程中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的份额,未经其他共有人追认的,该房屋买卖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同时按份共有人在处分共有财产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也侵犯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三,如果甲、乙不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吴某作为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租赁房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四,丁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丁与丙是在无权处分下而为的民事行为,只有经过权利人的追认方为有效。

虽然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丙的无权处分行为不仅没有得到追认,同时还侵犯了他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又是不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某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案例5、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于某年5月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交货期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次年4月底,货款一次付清。

某建筑公司依约给付了全部货款,但某钢厂因生产能力有限,且钢材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至次年4月底,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

某建筑公司经多次催告,某钢厂仍未能依约履行。

为不影响I程进度,某建筑公司提出终止与某钢厂签订的合同,并采取其他措施加以补救。

但某钢厂不同意,而且在生产形势好转的情况下,请求某建筑公司继续提货。

但某建筑公司因其建设工程已完I,不再需要钢材,故请求某钢厂退回多付的货款。

为此双方协商不成.某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本案当事人某钢厂在交货期限届满时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钢厂的行为则构成部分迟延履行。

因某钢厂迟延履行部分债务的行为致使某建筑公司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其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在此情况下,某建筑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只要某建筑公司通知了某钢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可以认为,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的合同已经解除,某建筑公司自然没有义务接受给付,而且某钢厂多收的货款应返还给某建筑公司。

如果某钢厂的违约行为给某建筑公司造成损害的.某建筑公司还可请求某钢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6、2002年8月14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并约定8月20日李四在张三家付款,8月21日双方到银行由张三取出放在保险柜的画交付给李四。

8月16日,李四听说,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当天就将其祖传名画卖给了王五。

问:(1)如果张三在8月21日不能履行自己的交画义务,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如果张三已将名画卖给他人的事得到证实,那么李四在8月20日能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为什么?(3)如果张三8月20日提出自己卖给王五的是另一幅画,并由王五提供担保,那么,李四是否应该向张三付款?(4)如果合同约定双方应于8月20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画,结果张三于8月20日未交付画而要求李四付款,李四能否拒绝付款,根据是什么?参考答案:(1)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1)张三若不能履行交画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李四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因为张三已不能履行其义务。

(3)李四应当向张三付款;因为张三提供了适当担保。

(4)可以拒绝交错,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案例7、甲以每瓶20元的价格从乙批发市场购进了丙奶制品公司生产的老年用补钙奶粉50瓶,准备部分自用,部分在自己的小店中以每瓶25元的市价出售。

甲先食用了一瓶后产生不良反应,经送医院治疗,病情才逐渐好转,花去医药费3500元,甲住院一周,支付护工报酬200元。

事后经医疗行政管理机关查证,甲购买的奶粉为不符合标准的劣质奶粉。

请根据合同法理论,回答下列问题:(1)甲遭遇的情形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责任竞合,为什么?(2)如甲状告乙,乙能否以奶粉是丙生产的,而逃避其责任,为什么?(3)甲在要求乙赔偿损失时,能否主张对购买奶粉的费用双倍赔偿,为什么?(4)本案中哪些属于积极损失(或称直接损失)?(5)本案中哪些是可得利益损失(或称间接损失)?参考答案:(1)属于责任竞合。

是指,受害者既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侵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的受害者符合责任无人争竞合的概念。

(2)不能。

甲与乙已构成买卖关系,乙提供的劣质奶粉属不适当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责任竞合,一旦当事人选择合同责任,合同相对方就应先承担责任,然后再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3)乙提供商品,其品质的实际情况未知实告如,已构成欺诈,甲自用部分是消费,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乙应承担甲作为消费者购买奶粉费用双倍赔偿的责任。

(4)属积极损失的是购买奶粉的费用,医疗费,护工的报酬。

(3分(5)属于可得利益损失是甲出售奶粉可获得的差价。

案例8、甲公司与乙公司2003年1月15日签定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03年2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汽车一辆,乙公司须于2003年1月31日支付35%货款,其余货款2003年2月10日支付。

合同签定后,乙公司于2003年1月30日向甲公司的银行帐户汇入25%货款,其余10%未付。

2003年2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提车,被甲公司拒绝。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25%货款,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的要求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交车的义务?依据是什么?(3)如果甲公司拒绝履行交车义务,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乙公司2003年2月1日当场支付了剩余10%货款,是否有权向甲公司提车?甲公司能否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参考答案:(1)不符合合同约定;(2分)(2)甲公司有权拒绝履行交车的义务,甲公司行使先履行抗辩权;(3分)(3)甲公司拒绝履行交车义务应该采取明示方式,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分)(4)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交车,甲公司不得以乙公司迟延付款拒绝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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