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1082号--农药登记管理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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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行业标准ICS 60.100 B17 NY NY 608-2002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Guideline on labels for pesticide products 2002-11-05 发布 2002-12-2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 608-2002 前言本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95年颁布的《农药标签规范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起草,农业部农药产品质检中心(长沙)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纪明、刘绍仁、傅桂平、陈景芬、宗伏霖、邱涧平、吴志华、顾宝根。

NY 608-2002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标签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标签标示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农药(用于销售,包括进口)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制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出口农药以及属农药管理范畴的转基因作物、天敌生物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制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4839 农药通用名称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标签 pesticide label 农药包装容器上或附于农药包装容器的,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农药内容的一切说明物。

3.2 农药包装容器 pesticide container农药包装作为销售和使用的基本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

3.3 农药通用名称 common name of pesticide 由标准化机构批准的农药产品中产生作用的活性成分的名称。

农药原药(母药)登记资料要求释义与明细表

农药原药(母药)登记资料要求释义与明细表


9.2安全警示

注解: ①申请登记的母药由本企业已登记原药加工而来的,其产品化学资料要求同制剂要求,但可减免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资料,并说明生产母药的理由及母药 适宜加工的剂型。其他申请母药登记的,其产品化学资料要求同原药要求,但有如下不同: -应说明生产母药的理由及母药适宜加工的剂型; -应当规定有效成分含量的上下限,其范围要求同制剂有效成分含量要求; -应提交热储稳定性试验和低温稳定性试验资料。 ②如含量低于1%的卫生用农药母药涉及到异构体拆分,在对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鉴别试验(包括异构体的鉴别)做出说明的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异构 体拆分方法和方法验证报告,但应提交的资料中应包含下列内容: -当产品中有效成分是指某一特定异构体时,有效成分含量应当是总含量乘以所使用原药中有效异构体比例系数; -当有效成分由一个以上异构体按不同比例组成时,应规定总含量以及不同异构体所占的比例; -鉴别试验中应说明原药中异构体的比例范围以及原药异构体的拆分方法和色谱图。
适用于有机磷类农药、或化学结构与迟发性神经毒性阳性物质结构相似的农药。 28天或90天经口毒性试验。 28天或90天经皮毒性试验。 28天或90天吸入毒性试验。
毒理 5.致突变性试验资料 ⑥
⑴致突变组合试验包括: A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B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C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D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⑵如A-C项试验任何一项出现阳性结果,D项为阴性,则应当增加另一项体内试验(如体内哺乳动物 细胞UDS试验等);如A-C项试验均为阴性结果,而D项为阳性,则应当增加体内哺乳动物生殖细胞 染色体畸变试验或显性致死试验。 两种哺乳动物的致畸性试验资料,首选大鼠和家兔。 两种啮齿类动物的慢性毒性和致癌性试验资料,首选大鼠和小鼠。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6.1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39号•【施行日期】2021.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39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天津永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经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等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1.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2.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名单农业农村部2021年6月18日附件1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认定试验范围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药效试验:卫生用农药试验(卫生杀虫剂)残留试验:代谢试验(动物代谢)、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植物生长调节剂)、卫生用农药试验(卫生杀虫剂)毒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产品化学试验:(全)组分分析试验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测定、产品质量检测/储存稳定性试验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毒理学试验:急性毒性试验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除草剂)产品化学试验:理化性质测定试验、产品质量检测试验/储存稳定性试验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加工农产品残留试验(油料)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田间试验)附件2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名单序号申请单位名称批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变更前信息变更后信息1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化学品毒性评价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瞿红鹰胡世杰2 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名称变化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王万立程奕3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名称变化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郭永泽程奕4 伊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任忠亮魏文彬5 浙江德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纪立新范东升6 北京绿城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蒋红云胡浩7 北京依科世福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变化何明远沈以新。

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前言本标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99年《植物保护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使用手册》的《农药规格》(第五版)、世界卫生组织(WHO)1998年的《家用杀虫剂产品标准规范》(CTD/WHOPES/IC/98.3)和l997年的《卫生用农药标准》(WHO/CTD/WHOPES/97.1)、全球农作物保护联合会(GCPF)[原名为国际农药工业协会(GIFAP)]的《农药剂型代码及国际代码系统》-技术文件No.2(1989)以及其他国家农药剂型的名称及代码,并以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农药分类法为蓝本,以固态和液态形式分类,再按其性能进行科学、细致的排列,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

农药剂型名称的命名原则是:以产品的状态为主题词,再冠以性能或用途等;其名称要简捷和不重复,一般为2个~5个字;要通俗易懂,易读易记;又要兼顾习惯用法;还要注意与化工、医药、化妆等其他专业用语的区别;为了使农药剂型名称科学、准确、系统和完整,便于使用,以及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农药剂型名称和代码应尽可能地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农药剂型和代码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农药剂型分类法。

本标准规定了190个农药剂型的名称及代码,涵盖了国内现有的农药剂型、国际上绝大多数农用剂型和卫生杀虫剂的剂型。

对没有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制定的英文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的,本标准遵循国际英文名称及代码的规律和不重叠、不混淆的原则,制定为我国的农药剂型的英文名称及代码,并加以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以燕、刘绍仁、宗伏霖、叶纪明、李鑫。

本标准委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药产品的剂型名称、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的原药和制剂。

2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见表1。

章条号剂型名称剂型英文名称代码说明2(1原药和母药2(1(1原药technical material TC在制造过程中得到有效成分及杂质组成的最终产品,不能含有可见的外来物质和任何添加物,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稳定剂2(1(2母药technical concentrate TK在制造过程中得到有效成分及杂质组成的最终产品,也可能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物和稀释剂,仅用于配制各种制剂。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农药登记常见问题解答1.如何确定新农药中文通用名称、混配制剂的简化通用名称和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名称?答:首次申请登记的新农药有效成分,其中文通用名称应按照国家标准《农药通用名称》(GB4839-2009)的规定执行。

尚未列入上述标准的有效成分,生产企业应向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命名申请,申报登记时提供其出具的“命名函”依据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945号公告,对于混配制剂的简化通用名称,有效成分简化通用名称表示,如阿维·高氯。

对于直接使用的卫生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和剂型作为产品名称,如杀虫气雾剂。

2、什么是剂型微小优化?答:农药剂型微小优化是指对已登记的产品剂型做微小优化,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而有效成分种类和含量(配比)保持不变。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由可湿性粉剂(WP)变为可分散粒剂(WG);(2)由乳油(EC)变为水乳剂(EW)或油乳剂(OW)或微乳剂(ME)(但不包括含有大量有机溶剂的);(3)由可溶粉剂(SP)变为可溶粒剂(SG);(4)由颗粒剂(GR)变为细粒剂(EG)等。

3、申请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需提交哪些佐证材料?答:申请人在申请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时,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1)授权信原件,需有授权方的法人代表签字及加盖授权方公章;(2)授权产品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授权方公章;(3)全套产品化学资料(包括已登记产品申请表、控制项目及检测方法、全分析报告、生产工艺或产品组成、贮存稳定性等)以及完事的环境资料、毒理资料、残留和药效资料(制剂)复印件等。

4、对农药登记试验资料授权有哪些具体要求?答: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具有独立拥有齐全资料的所有者才能授权其他申请人使用已登记资料。

残留试验资料授权条件为授权产品已登记,且申请产品应与授权产品具有相同有效成分、剂型、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使用量在授权产品有效成分使用量倍以下。

单制剂产品的残留试验资料可以给符合上述条件的单制剂或混配制剂产品;混配制剂产品的残留能授权给符合上述条件的混配制剂产品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1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69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部2017年9月13日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第一章总则1.1为科学评价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规范农药登记申请资料,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1.2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

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

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1.3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

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

本要求第三章至第七章明确了化学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卫生用农药的登记试验资料要求。

1.4农药原药(母药)、制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登记变更和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等登记资料要求见附件1~6。

药效试验区域选择应当符合附件7的有关规定。

残留试验的作物分类和试验点数应当符合附件8和附件9的有关规定。

1.5申请人应提供1份纸质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资料分类和项目排序,编排目录和页码,中文字号不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字号不小于11号,用A4纸以单册或分册装订。

我国生物农药登记要求及趋势

我国生物农药登记要求及趋势

我国生物农药登记要求及趋势 农药是把双刃剑,在解决有害生物的同时,也对农产品和环境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对农药进行了非常严格的管控。

一、生物农药登记品种及概况1.生物农药的定义和范畴 我国农药登记管理体系没有对生物农药进行界定,而是对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单独制定了登记资料要求,农用抗生素登记要求与化学农药基本相同。

2.我国生物源农药登记情况表1 我国生物源农药登记情况(截至2020年10月中旬)序号生物农药类别有效成分种类(个)登记产品数(个)01微生物农药46 54202生物化学农药33 583 03植物源农药26 30004抗生素13 1,726 合计105/118(含抗生素)1,425/3,151(含抗生素) 由上表可知,我国生物源农药有效成分数占有效成分总数比例:14.9%/16.8%(含抗生素);产品数占产品总数比例:3.6%/7.9%(含抗生素)。

而美国生物农药有效成分390个,占有效成分数总数比例约1/3;其中生物化学农药约200个,微生物农药约130个。

3.微生物农药 微生物农药指以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活体为有效成分的农药。

(1)细菌:苏云金杆菌、枯草芽孢杆菌、蜡质芽孢杆菌等; (2)真菌:木霉菌、白僵菌、绿僵菌、淡紫拟青霉等; (3)病毒: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等; (4)原生动物:蝗虫微孢子虫; (5)其他。

表2 微生物农药登记品种类别品种有效成分种类细菌21苏云金杆菌、苏云金杆菌以色列亚种、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9912、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LW-6、海洋芽孢杆菌、坚强芽孢杆菌、球形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蜡质芽孢杆菌、荧光假单胞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KN-03、侧孢短芽孢杆菌A60、短稳杆菌、地衣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B7900、解淀粉芽孢杆菌B1619、解淀粉芽孢杆菌PQ21、解淀粉芽孢杆菌LX-11、沼泽红假单胞菌PSB-S、嗜硫小红卵菌HNI-1真菌10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哈茨木霉菌、木霉菌、淡紫拟青霉、厚孢轮枝菌、耳霉菌、盾壳霉ZS-1SB、小盾壳霉CGMCC8325卵菌1寡雄腐霉菌病毒12(1)核型多角体病毒: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体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2)质型多角体病毒:松毛虫质型多角体病毒;(3)颗粒体病毒:菜青虫颗粒体病毒、小菜蛾颗粒体病毒、粘虫颗粒体病毒、蟑螂病毒、稻纵卷叶螟颗粒体病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32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年(卷),期】2009(000)001
【摘要】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规范卫生用农药产品使用香型的管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农药生产企业申请卫生用农药产品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不同香型,同一卫生用农药产品最多可以申请使用3种香型。

【总页数】2页(P47-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2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4号 [J],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J],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46号 [J],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J], ;
5.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62号 [J],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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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1082号--农药登记管理术语第1部
分:基本术语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 【公布日期】2008.08.28
• 【文 号】农业部公告第1082号
• 【施行日期】2008.10.01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082号)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1部分:基本术语》等18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
过,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
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NY/T 1667.1-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1部分:基本术语
2 NY/T 1667.2-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2部分:产品化学
3 NY/T 1667.3-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3部分:农药药效
4 NY/T 1667.4-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4部分:农药毒理
5 NY/T 1667.5-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5部分:环境影响
6 NY/T 1667.6-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6部分:农药残留
7 NY/T 1667.7-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7部分:农药监督
8 NY/T 1667.8-2008 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第8部分:农药应用
9 NY/T 1668-2008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技术规范
10 NY/T 1669-2008 农业野生植物调查技术规范
11 NY/T 1670-2008
猪雌激素受体和卵泡刺激素β亚基单倍体型
检测技术规程

12 NY/T 1671-2008
乳及乳制品中共轭亚油酸(CLA)含量测定气
相色谱法
13 NY/T 1672-2008
绵羊多胎主效基因FecB分子检测技术规程
14 NY/T 1673-2008 畜禽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
15 NY/T 1674-2008 牛羊胚胎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16 NY/T 1675-2008 农区草地螟预测预报技术规范
17 NY/T 1676-2008 食用菌中粗多糖含量的测定
18 NY/T 1677-2008 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率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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