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系统精讲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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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九)

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九)

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九)(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4,分数:60.00)1.根据关税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______。

∙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暂定税率(分数:2.5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关税的税率。

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税。

2.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机动船舶计税依据的是______。

∙ A.净吨位每吨∙ B.整备质量每吨∙ C.每米∙ D.购置价格(分数:2.5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机动船舶的计税依据为净吨位每吨。

3.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A.5∙ B.10∙ C.7∙ D.15(分数:2.5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4.印花税的一个加工承揽合同,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一个财产保险合同,财产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

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

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______。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分数:2.5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印花税的计算。

经济法基础第6章

经济法基础第6章

【例题1】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下列各项中 例题1 在税款征收过程中,征税方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有( )。 为纳税人、 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 B、诉讼权 C、估税权 D、知情权 答案: 答案:C 例题2 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 【例题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下列各项 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答案: 答案:ABCD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 ):法规起草拟定权 税务管理权、 法规起草拟定权、 (1)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 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 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 (2)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 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 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 (1)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 陈述与申辩权、行政复议和诉讼权等。 、陈述与申辩权、行政复议和诉讼权等。 义务:包括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 (2)义务:包括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 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 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 等。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科目变化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科目变化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科目变化一、总论等级调整(1)将“熟悉法的本质与特征”改为“掌握法的本质与特征”(2)将“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改为“掌握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3)将“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改为“熟悉法律责任的概念”二、会计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了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改为“掌握会计法的适用范围”(2)将“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改为“掌握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将“了解会计机构的规定”改为“掌握会计机构的规定”(4)将“熟悉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改为“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规定”(5)将“熟悉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6)将“熟悉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7)将“熟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8)将“熟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9)将“熟悉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改为“掌握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新增熟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删除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调整内容调整将“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规定”改为“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具体规定”等级调整(1)将“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改为“掌握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2)将“了解银行卡的分类”改为“熟悉银行卡的分类’(3)将“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改为“熟悉银行卡账户和交易、计息与收费”(4)将“熟悉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改为“了解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5)将“掌握预付卡的规定”改为“熟悉预付卡的规定’(6)将“熟悉支付结算纪律”改为“掌握支付结算纪律’新增熟悉银行电子支付的规定删除(1)票据的概念和种类(2)条码支付(3)支付结算服务组织(4)支付结算的工具(5)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6)银行卡的概念(7)网上银行四、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了解税收与税法、税收法律关系”改为“熟悉税收与税法、税收法律关系”(2)将“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改为“掌握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3)将“熟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改为“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4)将“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改为“掌握消费税纳税人”(5)将“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6)将“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7)将“熟悉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车辆购置税纳税人”(8)将“熟悉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改为“掌握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9)将“熟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和征收(10)将“掌握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1)将“熟悉关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关税纳税人”(12)将“熟悉关税课税对象”改为“掌握关税课税对象”(13)将“熟悉关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关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4)将“掌握关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关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新增熟悉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五、所得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改为“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将“熟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3)将“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改为“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六、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改为“掌握房产税纳税人”(2)将“熟悉房产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房产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3)将“掌握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4)将“熟悉契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契税纳税人’(5)将“熟悉契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契税税收优惠’(6)将“掌握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契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7)将“熟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土地增值税纳税人”(8)将“熟悉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9)将“掌握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0)将“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11)将“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2)将“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3)将“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耕地占用税纳税人”(14)将“熟悉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5)将“掌握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6)将“熟悉车船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车船税纳税人(17)将“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改为“掌握车船税征税范围”(18)将“熟悉车船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改为“了解车船税税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9)将“掌握车船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车船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20)将“熟悉资源税纳税人”改为“掌握资源税纳税人”(21)将“熟悉资源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改为“了解资源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22)将“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改为“熟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3)将“熟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改为“掌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4)将“熟悉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改为“了解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25)将“熟悉印花税纳税人””改为“掌握印花税纳税人”(26)将“熟悉印花税税收优惠”改为“了解印花税税收优惠”删除烟叶税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七、税收征管法律制度调整内容调整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等级调整(1)将“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改为“掌握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2)将“掌握税务机关的职权和职责”改为“熟悉税务机关的职权和职责”(3)将“熟悉被检查人的义务”改为“掌握被检查人的义务”(4)将“熟悉纳税信用管理”改为“掌握纳税信用管理”(5)将“熟悉税务管理相对人和税务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改为“了解税务管理相对人和税务行政主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新增了解税款征收主体删除(1)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2)税务管理的概念(3)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4)税款征收法定原则八、劳动合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级调整(1)将“熟悉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规定”改为“掌握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的规定”(2)将“了解劳动争议的解决”改为“熟悉劳动争议的解诀”(3)将“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改为“熟悉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4)将“熟悉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的规定”改为“掌握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的规定”新增(1)熟悉社会保险经办与管理(2)熟悉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删除社会保险概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地使⽤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地使⽤税的计算公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般为占⽤的⼟地⾯积乘以适⽤税额,但由于⼟地开发的使⽤是周期性的,所以可以在每个阶段开始之前交纳相应阶段的⼟地使⽤税,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定。

⼀、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地使⽤税按纳税⼈实际占⽤的⼟地⾯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地使⽤税税额=实际占⽤的⼟地⾯积×单位适⽤税额⽉应纳⼟地使⽤税税额=年应纳⼟地使⽤税税额÷12 。

同⼀⼟地的由⼏⽅共有的,由共有各⽅按照各⾃实际使⽤的⼟地⾯积的⽐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地使⽤税。

⼆、⼟地使⽤税征收标准1、城镇⼟地使⽤税采⽤定额税率,即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中、⼩城市和县城、建制镇、⼯矿区分别规定每平⽅⽶⼟地使⽤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1)⼤城市1.5元⾄30元;(2)中等城市1.2元⾄24元;(3)⼩城市0.9元⾄18元;(4)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

2、⼤、中、⼩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农业正式户⼝⼈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在50万以上者为⼤城市;⼈⼝在20万⾄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在20万以下者为⼩城市。

3、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但须报财政部批准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需要明确的是,在涉及到公共基础设施的开发利⽤时,⼀般是可以减免⼟地使⽤税的,另外还可能存在的情况,具体情况可以向⼟地管理部门咨询,避免出现违法的⾏为,但⼀般情况下对相关⼟地使⽤税的具体计算情况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交纳。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15、不能仲裁的有: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16、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17、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岗位的范围: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④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2、会计法律文件:1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2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5、原始凭证违规处理流程: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6、会计档案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电算化系统完善;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4能防止被篡改;5已备份;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7、会计档案移交时应: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9、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的情况: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10、政府监督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1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师“或”“3年”工作经验1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的行事责任:1罚款5000~5万元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应承担的行事责任: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出票日期规范: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2、支付结算的签章规范:1单位、银行:财务汇票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3、伪造与变造责任: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责任”4、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5、谁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票据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解讫通知”两联;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7、支票授权补记事项:1金额;2收款人名称..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1、税法十大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2、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注意123为考核重点3、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生产型≤50万非生产型≤80万提供应税服务≤500万4、视同销售主要情况: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5、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1资产重组2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4非在境内提供“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应税服务5“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6存款利息7保险赔付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即征即退的条件: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7、超豪华小汽车特殊规定: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9、高档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10、小汽车税目中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11、电池税目中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12、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A.扣除条件: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B.扣除范围: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居民企业纳税规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3、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一般25% ;小微20%4、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15%;小微2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6、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7、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8、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区别“银行罚息”与“签发空头支票罚款”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9、企业所得税免征具体政策: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注意“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政策: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1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具体政策: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2、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具体政策:研发费用一般企业加计扣除50%;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75%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13、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规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4、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1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注意1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15、个税工资的计算: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定额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个税财产租赁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1-20%注意每月修缮费扣除以800元为限;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为净收入17、个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18、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有:1年所得“12万元”以上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房产税的纳税人: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确实是房屋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房产税税收优惠中免征的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6公共租赁住房;7高校学生公寓;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5、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6、耕地占用税加征规定: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加征“不超过50%”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50%”7、印花税纳税人:书立、领受、使用人8、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规定: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9、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10、车船税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11、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12、车船税免税的有: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13、车辆购置税准予申请退税的情况: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14、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15、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不包括代理人16、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17、关税计税依据:从价:一般货物;从量:啤酒、原油等;复合: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18、关税免税规定: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19、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20、资源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1、资源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2、资源税计算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23、资源税计算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24、烟叶税征税范围: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1、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税务行政复议管辖:1计划单列市地税局省税务局或本级政府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4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5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6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A;对加处罚款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B;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3、税务检查权利有:查账、场地检查、责成提供资料、询问、交通邮政检查、存款账户检查4、偷税行为特征有: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5、骗税法律责任: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建立劳动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工之日”2、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界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4、带薪年休假的规定:1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2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3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5、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1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2.平时加班≥150%2周末加班≥200%或调休3法定休假日加班≥300%4罚则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5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6、试用期的规定: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2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注意3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以“正式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7、服务期的规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8、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补偿金的规定:1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2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3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注意“高薪职工”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11、视同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1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13、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2生活护理费3伤残津贴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4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2遗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1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16、社保单位缴费规定:自行申报、足额缴纳17、社保个人缴费规定:职工: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告知本人。

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卷十一)

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卷十一)

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卷十一)1.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B.裁决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C.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D.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下列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C.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D.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有()。

A.坚持准则B.廉洁自律C.提高技能D.参与管理『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会计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等。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伪造票据行为的有()。

A.涂改票据金额B.假冒保证人名义签章C.剪接票据改变票据记载事项D.假冒出票人名义签章『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票据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选项AC,属于票据变造。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有()。

A.卷烟B.小汽车C.成品油D.白酒『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选项AD,卷烟和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选项B,小汽车采取比例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选项C,成品油采取定额税率从量征收消费税。

6.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各项物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2023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和解析)

2023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和解析)

2023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含答案和解析)(一)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专项附加扣除的有()。

A、购车贷款利息B、上下班交通费C、大病医疗支出D、子女教育支出【答案】CD【解析】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2、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免征印花税的有()。

A、由国铁集团全额拨付事业费单位的营业账簿B、国铁集团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C、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D、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1角【答案】CD【解析】选项AB不征收印花税,而不是免征印花税。

3、判断题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对错【答案】对【解析】本题目表述正确。

4、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火车B、拖拉机C、摩托车D、电动自行车【答案】C【解析】车船税的税目分为六大类,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5、多选题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的大小分等级设置单位税额,分为几种不同的税率,分别有()。

A、30日B、90日C、180日D、1年【答案】ABD【解析】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分为30日、90日和1年三种不同的税率,具体分为两类: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6、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A、张某受赠房屋B、王某与李某互换房屋并向李某补偿差价款10万元C、赵某抵押房屋D、夏某购置商品房【答案】C【解析】选项ABD,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应照章缴纳契税;选项C,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7、单选题甲火电厂2020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00 000平方米,其中围墙外灰场占地100 000平方米,围墙内占地400 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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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2023.3.22)(三)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1.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2.计税公式(选择题)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Duang】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房扣除项目的金额(选择题)(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费用和税金)(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选择题)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计算公式为: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选择题)①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②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因转让房地产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5)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此条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Duang】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

4.计算步骤(1)确定收入——题目给出(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题目给出;②房地产开发成本——题目给出;③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题目内容判定利息是否明确;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题目给出;⑤计算加计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

(3)确定增值额——[(1)-(2)](4)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2)](5)找税率(6)算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5.房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扣除标准(一般的新建房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房地产开发费用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旧房及建筑物转让的扣除项目(选择题)①按评估价格扣除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②按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不能取得评估价格时)a.按发票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每年加计5%计算的金额b.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Duang】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判断题)(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房屋的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应按评估的市场交易价确定其实际成交价,并以此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4)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一是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选择题)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①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收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②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选择题)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例题1·多选题】(2019 年)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A.个人出租不动产B.企业出售不动产C.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正确答案』BC【例题2·单选题】(2018、2019 年)2017 年6 月甲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 000 万元,准予从房地产转让收入中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6 000 万元,且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计算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 000-6 000)×40%+6 000×5%=1 900 万元B.10 000×40%=4 000 万元C.(10 000-6 000)×40%-6 000×5%=1 300 万元D.10 000×40%-6 000×5%=3 700 万元『正确答案』C【例题3·单选题】(2018 年)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转让住房B.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批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C.企业出售闲置办公用房D.因城市实施规划需要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正确答案』C【例题4·单选题】(2014 年)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D.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 年尚未销售完毕的『正确答案』D【例题5·判断题】(2020 年)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房产的购置原价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对于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例题6·单选题】(2022 年)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王某转让商铺B.甲公司承租仓库 C.陈某出租住房 D.乙公司抵押厂房『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C,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例题7·判断题】(2018 年)张某因父亲死亡继承其房屋,该行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例题8·单选题】(2022 年)2021 年12 月甲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税收入6 000 万元,准予从房地产销售收入中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 500 万元,已知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计算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6 000×40%-3 500×5%=2 225 万元B.(6 000-3 500)×5%=125 万元C.(6 000-3 500)×40%-3 500×5%=825 万元D.(6 000-3 500)×40%-6 000×5%=700 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例题9·单选题】(2022 年)2021 年甲公司转让一栋旧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 000 万元,该办公楼购入时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80 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的该办公楼评估价格为400 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以及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50 万元,计算甲公司转让该办公楼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000-480=520 万元B.1 000-400-250=350 万元C.1 000-250=750 万元D.1 000-480-250=270 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转让旧房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选项B 正确。

考点4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

(选择题)(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选择题)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选择题)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区分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但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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