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

XX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健全基层儿童服务体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9〕XX号)文件和全市儿童之家建设推进会精神,决定在全县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城乡社区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打通儿童和家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解决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权利的有效实现。

二、总体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家庭主责;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有留守儿童的中小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重点村(社区)必须建设儿童之家,其余村(社区)分散留守儿童通过“焕新乐园”等公益项目实现关爱服务覆盖。

根据市政府建设儿童之家方案要求,我县2020年6月底前要完成45家儿童之家建设,其中2019年底前要完成50%以上的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三、建设和运行标准

儿童之家是指依托村(社区)、中小学校及其他设施资源,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足,在重点时段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和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生活和社会技能指导,游戏活动、品德教育与行为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转介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和运行要实现五个有:

(一)有固定场所。儿童之家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村(社区)妇女之家、党(团)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中小学校第二课堂、乡村学校少年宫、儿童康复中心等各类设施,做到合理规划,资源共享。儿童之家建设总体风格要求温馨、活泼、环保,设置统一的儿童之家标识,室内应符合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要求;功能区域主要包括室内学习阅读、游戏娱乐、公益课堂、心理咨询及室外游戏娱乐等。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设立科普小屋、图书小屋、手工小屋、儿童乐园及红色教育、康复专区等儿童特色体验区域。

(二)有活动设施。配置开展家庭亲子联络所需的基本设施,如网络视频电脑等;配置书籍、书柜、书桌椅、棋牌、玩具等儿童益智文体设施;配置户外儿童游戏健身设施;配置儿童安全、儿童科普等教育设施,满足儿童学习、教育和娱乐需求。

(三)有运行机制。采取“专人管理+资源对接”的模式,实现儿童之家长效规范运行。设立儿童之家主任,专人负责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和各类资源、活动对接。村(社区)儿童之家主任原则上由妇联主席担任,中小学校儿童之家主任原则上由副校长担任;儿童之家主任要积极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等各类资源,共同参与儿童之家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儿童实际需求,提供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的各类活动与服务。

(四)有日常活动。一是明确重点时段和人员。中小学校儿童之家运行的重点时间段是课后时间;村(社区)儿童之家运行的重点时间段是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服务保障的重点人员是留守、困境儿童。二是明确服务内容。突出临时照料和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生活和社会技能指导,游戏活动、品德教育与行为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转介等服务。三是明确活动计划。每年工作和活动安排要有计划,充分整合机关党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

部门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等各类资源,有序安排好各类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有规范制度。一是要建立儿童之家工作人员职责、儿童入园须知和管理、活动、安全、志愿者服务等制度。二是要建立儿童台账档案,包括儿童和家长基本情况,“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监护人”的结对帮扶情况,收集各类活动开展的图片、资料等。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实现儿童之家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0月)。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留守、困境儿童调查摸底,落实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制定全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标准以及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和实施步骤。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根据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0月)。认真总结儿童之家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切实有效的做法和协作方式。培育树立一批主

题突出、影响力大的儿童之家典型,争取实现“一县一品牌、一乡一亮点”,总结我县在儿童之家建设运行和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方面取得的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全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府办副主任和县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乡镇(街道)、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照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安排,如期完成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民政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创建工作,制定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方案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妇联负责村(社区)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对接服务资源,加强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学校建立儿童的基本档案,特别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实行一人一档,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

财政部门负责将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机关党工委要强化党建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党支部与儿童之家、党员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探视工作。

团委部门负责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定期深入儿童之家开展志愿服务、儿童关爱帮扶等活动。

检察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综合治理工作。

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充分调度和整合辖区资源,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三)保障资金投入。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由财政保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设经费补助标准每家5-10

万元(其中村(社区)每家10万元,中小学校每家5万元),运行经费补助标准每家每年1万元。根据实施步骤,2019年完成50%儿童之家建设任务需财政保障建设经费135万元;2020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需财政保障建设经费120万元(含省福彩公益金5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45万元;以后年度运行经费每年需财政保障45万元。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儿童之家建设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儿童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全县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分配表

附件

全县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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