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学的意义-西原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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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学的意义

作者:【日】西原春夫发表时间:2008-05-09 浏览次数:700 关键词:学习法学

学习法律学的意义

【日】西原春夫

https://www.360docs.net/doc/f08867872.html,/blog/lawyerlife/index.aspx?blogid=341729

本文是1976年4月5日,作者作为早稻田大学法学部部长,在早稻田大学大隅礼堂对入学新生的演讲的主要内容。

静不下心来什么事都做不成

今天,我之所以要以"学习法律的意义"为题目给大家做演讲,是因为我觉得各位中间肯定有人虽然身体已进了法学部,但并没有正确掌握学习法律学的意义,还没有下定决心,因而还有心神不定。人的一生中,如果不能下定决心,定下心来,就什么事都难以做成,就会白白地荒废一天又一天的大好时光。

我年轻时曾读过作家赫塞的一篇小说,至今还记得其中的大致内容:一名男子恋上了星星,他想和星星融为一体。于是,在一个星光美妙的夜晚,他站在断崖绝壁上,纵身朝着星星飞去,但就在离开悬崖的一瞬间,他突然感到"啊呀,这下完了"--他坠下了无底深渊摔得粉身碎骨而死去。

另一名男子也恋上了星星,他总想着我无论如何要与星星成为一体。一天晚上,他从断崖上向着星星飞去。由于他从心里坚信自己一定能和星星成为一体--于是,他成功了。

赫塞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我想,他要说的是,我们的人生中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一定要成为这样的人"等坚定的信念,绝对难以成功。哪怕你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信念,只有百分之一的犹豫也不行。根据我这一生的经验,人的一生中,能否完成目标,首先看你是否下定决心。当然,要想取得事情的成功,启动的时机、战略、战术等也都是必要的因素,但我认为,这些因素也都是只有在铁下心来的时候,才会自然而然地变

明朗起来。

各位既然已经进入法学部,就应该看作是法律学把我们维系到了一起,他让我们聚在一起,这是前世的一种缘份。在次,我要对各位说的是,请把你的人生,把你的全部精力都暂且寄存到法学部中来。

进入法学部的动机模糊点就行

那么,各位究竟立下了什么志向而进入法学部的呢?我想未必各位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法律学很热门,于是就来了呢?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要正确理解法学部是学什么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学究竟研究是什么,但那是要等到大学毕业时才能明白的事,高中生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知识。在选择所学的专业时,大致上知道法学部是怎么回事,有个大致的印象就可以了。

不仅如此,大体上人的一生中,越是重要的事情越是容易被偶然性所左右而决定。我们人往往对午餐吃面条还是米饭之类的事,会认真想一下。但很少有人注意过,对于那些被称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如就职、结婚等,往往是偶然决定的。例如,想必各位中间有人已经有了恋人了吧!一定会有人钻牛角尖似地认为,除了这个人,我这一生中已经没有别的适合我的伴侣了。当然,恋人爱不可能从全世界的异性中去选出一个人来建立起的感情的。但是,你的恋人究竟是从几个异性中选出来的?是什么机缘认识的?这值得想一下。人的一生中,值得重视的重大事情几乎都是偶然决定的。

这样看来,在选择专业时,你究竟是以什么标准而选中了法学部的,即使不太清楚也没有关系,哪怕是第一志愿落空而偶然进入法学部的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既然你有缘进了法学部,如果不清楚地了解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就会心情浮躁而静不下心来。比如,看到进了经济学部的那朋友手里拿着一本《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在走着,就会觉得这个朋友将来会是一个开创日本未来的人,就会觉得经济学才是非常上档次的学问。再比如说,看到进了文学部的朋友腋下夹着一本《波特莱尔诗集》在走着,就会觉得文学才是追求人类灵魂中高尚深邃的东西,而觉得自己所学的法律学,是一种很世俗的技术性东西,不雅,土里土气的。确实,会有人对法律学怎么也适应不了,但即使你想离开法学部,也必须先充分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再作决断。不然,就纯粹是心猿意马、见异思迁了。那样的话,无论到了哪一个学部,又会眼红另一个学部的。

学习法律学的意义与是否成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没有区别

对于法学部的各位学生来说,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有一种方法,就是把学习者分为两种来考虑,一种是今后要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那样的法律工作者即法律实务家的人,另一种是不成为法律实务家,而是进入公司、政府机关或继承家族企业的人。当然,今后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人,法律本身就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在大学里所学的法律学知识原封不动地就能用到司法考试中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分人对于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比较清楚。而与之相反的那部分人,不可否认,学习的意义就显得比较模糊。以前,我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一直是把这两种人分开来考虑的。现在仍有许多老师是这样宣传的。但最近我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改变,因为我想到了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狭义的法律家在内的广义的法律家,即在法学部潜心钻研过法律学的人,无论其职业是使用还是不使用法律的,无论他需要站到法庭上还是不站到法庭上的,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大量的这样的人。这样想,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无论今后是否成为狭义的法律家,都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必须是一样的,最近我是这样想的。那么,究竟为什么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必须有在法学部钻研过法律学的人,这究竟有什么作用,我再作一个比较详细的说明。

法律是诊断和解决纷争的手段

法律本身就是在出现争执时判断谁是谁非的标准。换句话说,法律本来就是诊断和解决纷争的标准,它同时又是解决纷争的手段。假如没有纷争,就不需要法律。如果人类进入了理想社会,法律也就不存在了。但是,纷争这东西是人们的利益与利益的对立,也可以说是欲望与欲望的对立。只要欲望不消失,纷争也绝不会消失。凡有人类社会生活的地方,法律总是必须有的。

如果我们这样看待法律,那么,法律家、法律专家就是解决纷争的专家,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法官、检察

官和律师。尤其是法官和检察官,可以说他们是国家级水平的纷争诊断和解决者。那么,是不是人世间所有纷争都要麻烦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这些法律实务家来解决呢?决不是这样的。真正需要烦请这些人出马的,只是纷争中极少的一部分。其余的大部分都在各自的社会环境中,被用适当的方法解决掉了。

纷争并不局限于具有法的性质

发生了纷争,如果具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纷争就比较容易解决,这是事实。例如,邻居中有人来问你这样一个与法律有关的问题:五岁的孩子用自行车把某个大人给弄伤了,伤者找到孩子的家长,要求损害赔偿。像这样的情况,家长是否必须赔偿?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受害人也稍有过错,那么应该赔偿到什么程度?可以说,如果具备了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类似于这样的争执,是很容易解决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纷争都是这样具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就容易解决的,甚至可以说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属于这一类的。

人世间的纷争,有的靠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不能解决的问题,但可以用法的思考方法来比较容易地解决。比如,假设黑社会组织要租借某个地方公共团体的市民会馆进行聚会,而你在市政府中担任着可以决伫借还是不借的工作,那么,你是应该借给他们呢,还是不借?再比如,拳击比赛中,因裁判过早地宣布一方获胜,惹得观众发了怒,将可乐瓶、烟灰缸扔向裁判,场内秩序大乱。这种骚乱如何平息?对于此类纷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未必有用,但如果用法的思考方法,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还有,有些纷争,连法的思考方法也不能直接起作用。比如,你没能考上东京大学,进了早稻田大学。你的,希望你一面保留早稻田大学的学籍,一面认真复习争取再报考东京大学,而你的父亲则积极支持你,希望你尽快到早稻田大学来学习。在这种情况下,你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再比如,你参加了课余兴趣小组的活动,你父亲认为这样很好,希望你多参加些课余活动。而你的母亲则对你说,读大学参加什么课余兴趣活动?抓紧认真读书,停止参加兴趣小组活动。这也是利益利益的对立,欲望与欲望的对立,也是一种纷争。这社会生活的纷争中,存在着这样的粗看似乎同法的思考方法没有直接关系的纷争,但就像我在后

面要谈到的那样,实际上其中还是需要法的思考方法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生活的某一角,总会发生或大或小的纷争,在人们不知如何处理的时候,最受欢迎的是广义上的法律家,即在大学里学过法律的人。

欢迎法律家诊断和解决纷争的理由

那么,为什么人们欢迎法律家来解决纷争,或者至少来诊断纷争呢?这是因为:第一,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法律制度。当然即使是大学毕业的,也绝不能说已经对法律制度充分了解了,因为即使考试的时候记住了,大部分也还是忘记的。但是,即使是忘了很多法学部毕业生,比起外行来,他的法律知识要丰富得多。比如法律中有些什么种类,什么叫判例,看些什么样的参考资料比较好,"六法"该怎么查等等,外行人不懂,但假如是法学部出身的人,哪怕是大学时代很不用功的人,至少像这们的问题还是知道的。

第二,法律家一般来说掌握了法的思考方法。人们平时所说的"法律头脑"就是指这个,这种法的思考方法有多个侧面。例如,网眼式思考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把这一着眼点的问题同那一着眼点的问题分开,经过一定的逻辑顺序来考虑事物的思考方法,而它的结论能与人们的常识相一致。我想这样也是法的思考方法的另一个侧面。

但法的思考方法最重要的特色,是将相互对立的利益进行比较衡量后得出的结论。例如,有一种叫做尤斯蒂蒂娅,当之无愧的正义女神。举个杀人案件为例,有人残忍地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兄弟,砸烂了家里的东西,还放火烧了房子。法律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其他亲属的愤怒心情,而且必须把这样愤怒作为自己的愤怒。但另一方面,要想到犯人作出这样的杀人放火举动可能是有什么动机或原因的。比如,也许犯人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周围人厌恶的目光长大,或者受到了被害人对他整个人格、整个生活的肆意歧视、虐待,为了从那里逃出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杀人的。法律家必须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考虑,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对这一杀人案件判处刑罚。小说家可以对其中某一个侧面采用夸张的手法写他的小说,但法律家不能只强调某一个侧面,那是绝不允许的事。

法律家是社会上的足制智多谋者

能够对上面所说的两个方面,即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法的思考方法进行训练的,只有大学的法学部。能够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人是法律家。以此看来,广义上的法律家,就是在利益与利益对立、发生争执时,能评判双方各自正确与否及其程度,而且这种判断能使当事人和周围的人接受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这样的足智多谋者,凡是可能会发生争执的地方,即社会生活的任何部分,都是必须有的。

而且,需要法的思考方法的,不仅仅是在那些被称为"纷争"、"争执"的情况下,恐怕在各自的见解对立,但必须采纳其中某种见解时,也是这样的。例如,存在着保守政治的腐败这一事实,但保守政治中也并不是没有好的地方。这就产生了是维持保守政治结构的同时去防止腐败呢,还是觉得这个制度不行了,将它从根本上推翻,重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通过政权移交呢,还是通过暴力革命?对于这样的见解上的对立,要指明道路,当然是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等身奥的学识的,但如果不能冷静地对相互对立的利益作多层次的比较衡量,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结论的。而且,这当中的道理,对于前面谈到的是否应该再次报考东京大学的问题,是否应该继续参加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问题,同样也是适用的。这样想,就可以明白,为了能对上至有关国家前途的重大事情,下至家庭方面、工厂方面的事情,或者朋友之间见解上的对立,要得出正确结论,采用法的思考方法是不可避免的。生活到处都需要这样的足智多谋者。各位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无非是将来你们一个一个都会成为这样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对于我来说,我甚至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学习法律学。

法如果有脸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脸

我想,现在大家对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应该比较清楚了,但要成为这样的法律家、足智多谋者,究竟必须在大学里学些什么?必须特别注意哪些事情呢?

那是3月底的事,也就是几天前,我在我们学校的毕业典礼上,与法学部的毕业生们作了一次很有趣的交谈。我问他们,假设法也是有脸的,那么他的脸会是什么样的呢?希望大家一辈子要思考这个问题。对于

长着那样一张脸的法,大家一辈子都要记在心上。这个问题听起来似乎很一般,但其中包含着很深的法哲学问题。今天,我把这个问题也交给各位去考虑。例如,法当中有一种叫刑法的法律。显然,这是一种谁违反了它就要被处以刑罚的法律。刑罚中有死刑、徒刑和罚金等。可以说,刑法是法当中最可怕的法律。那么,刑法的脸是什么样的脸?外行人一定会认为那是像寺院山门处站立着的哼哈二将那样可怕的脸。然而刑法并不是那么单纯的东西。确实,如果违反了它,可能会被处以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罚,因此刑法具有可怕性、严厉西性和庄严性,这是不能否认的。但如果你光把它看作是那么可怕的脸,你就不会去考虑有些犯人做出犯罪举动是有其令人的环境背景的,更不会拥有祈望犯人悔改、赎罪、自新的人。而刑罚按理应该发挥其所有功能的。因此,在刑法的脸中,包含着受害人父母、兄弟的悲伤和愤怒,也包含对犯人的怜悯,更包含对犯人将来的祈望。在充分理解犯人的犯罪动机的同时,不得不对他的犯法行为动用刑罚,而这中间必须含有审判官的泪水。你想想看,刑法究竟是什么样的脸。

那是大学里纷争相当多的六七十年代的事了。一天,一位法学部的校友来找我,他说他已参加过司法考试并合格,但司法研修所不愿意接受他去进修,理由是他在学生时代曾经参加过一个激进派组织并没被警察逮扑过。为此,他找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对他说,把你的父母和担保人都叫来,如果有充分的担保可以同意你去研修所。他特地来找我就是想让我做他的担保人。我详细了了解了他的情况,也向他详细讲了自己的情况,然后同他父母一起到最高法院,在担保文书上签了名。不知是否由于我的担保,反正他终于进了研修所,顺利地参加了进修培训,现在他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律师。

他的父亲在兵库县的一个镇上的高级中学当校长,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人。我意想不到的是,在他被允许进入研修所后不久,他父亲给我寄来了一个小邮件。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尊质地非常白的瓷观音菩萨像。我这才想起他的家乡是兵库县一个叫"出石"的地方,那里出产美丽的叫做"出石烧"的白瓷品。显然他父亲是要把这美丽的瓷像送给我。我把观音像从盒子里拿出来,放在手掌上注视了很久。在观音菩萨安详的脸上,我看到了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的各种情感和期望,这当中包含着在孩子幼小时希望他茁壮成长的满腔的爱,包含着儿子考进大学时的自豪和看到孩子有出息时的欣慰,也包含着看到儿子参加了激进派组织后的痛苦和烦恼,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种要想断绝父子关系的感情和绝望,但尽管如此,他还是满怀着希望儿子成

为出色的社会一员的期盼和祝愿,其中还包含着儿子通过了司法考试,直至被允许进入司法研修所进修培训时的喜悦。作为父亲的各种非常深厚的感情都聚集在观音的脸上。然而,当我更加长久地凝视着这尊像时,有一瞬间,我感觉到了这张脸上显示出了超越单纯个人喜怒哀乐的情感。我猛然想到,这不就是刑法吗?如果刑法有张脸的话,一定就是这样的脸。当时,这种过去所未有过的感觉,像雷电一样穿透了我的全身。

法律家代替神和佛对纷争作评判

本来人是不能对人的行为作裁定的。因为在两种利益对立时,为了能正确判断应该支持哪一方或支持到什么程度,哪一方有多少是正确的,必须从根源上对这两种利益进行综合理解,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判断。这样的事,按理不是人能够做得到的,因为人的知识和理解能力是有限度的。能够做得到这些的,无非是拥有穷无尽知识和理解能力超人,或者是神、佛。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理由就对纷争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否则纷争就会激化,然后引起新的争吵,直到进入战争状态。这就必须有谁来代替神、佛做这个裁判,而能够担当此任的,非法学家莫属。

要成为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必须学些什么?

可见,法律家不但必须熟悉法律制度,同时,还必须接受训练,掌握使自己所作出的判断与神、佛的判断尽量接近的本领。在思想准备上,有三条是非常重要的。

一是要养成一种习惯,即对于相互对立的利益要绞尽脑汁地充分思考,而且必须拿出结论;二是掌握好寻找相互对立的利益所发生的根据,并正确把握其意义的能力;三是要具有充分理解相互对立利益持有者的心情、感情的操作和善良的心。要掌握这些能力,到底需要怎么做?要做到第一条,首先必须潜心钻研到法律学当中去。大学中所学的法律学,无论它同自己的人生是否有直接关系,或者说无论它对自己的人生有无直接作用,即使难学,即使枯燥,也要抓住不放,反正首先要不顾一切地投身到法律学当中去。世界上没有生来就觉得法律学无聊、枯燥无味的人。只有钻进去了,你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

要做到第二点,需要学习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如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哲学、历史学等,学习这些周边科学,提高基本教养。这对于各位来说,一定会感到似乎在密林深处行走一样,老师连自己所处的位置和目的地都摸不清楚。但是,从密林中砍出一条路来,死命的博览群书,是很有必要的。

要具备第三条所说的情操和善良的心,你应该读大量的小说书。人类生来是任性的,虽然可以对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心情非常了解,但要真正理解其他人的心和观点很难。为了能理解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的观点和各种各样的心理状况,能够始终用温柔的心对待他人,大量阅读小说和其他文学作品绝对是非常必要的。诸位,说到这里,你是否发觉,你脑子中原有的法律家的形象已被从根本上推翻,如果你从一开始起所想象的法律家就是我今天所讲的这种形象,那你真的很了不起!

在法学部的学习值得你用青春去拼搏

把以上所讲的内容综合起来看,人们对法学部出身者期望的是:对于社会生活中到处都会发生的争执,说得范围再广些是对于那些对立的见解,能指出一条正确理解的途径。能够成为最懂得正确解决方法的足智多谋者的,非法学部出身者莫属。而这样的足智多谋者,并不是那些只记住了一些零零碎碎的法律知识的人,而是能代替神、佛作出判断的人,即他的判断就等于神、佛的判断。这样的人,才是我所说的足智多谋者。

各位很幸运,已经进入了法学部。我之所以要用"幸运"这个词,这是因为对于这个能学习到照理谁都应该掌握的法的思考方法的法学部,哪怕你并不十分清楚其重要性,你已经是其中一员了。各位将成为我所说的足智多谋者,这是你命中注定的,这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我认为,这是值得你花费青春去拼搏、甚至花费毕生的精力去拼搏的事。

三大法学流派以代表人物观点整理

三大法学流派以及代表人物观点的整理 西方法学思想回顾 (1) 法学流派概述 (2) 一)自然法学派 (2) 1、古典自然法的思想:不是古典自然法学派 (2) 2、中世纪的古典自然法的思想: (3) 1)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神学自然法 (3) 2)古典自然法学派:启蒙时代 (3) 3、新自然法学派:19世纪-21世纪 (3) 1)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衰落与复兴 (3) 2)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改造 (4) 3)德沃金的基本理论 (4) 二)分析实证主义 (4) (一)奥斯丁(边沁) (5) 1、理论的基础- 主权者的命令: (5) 2、法律与道德:严格分开,不注重法的历史发展,仅着眼于实在法的逻辑分析 (5) 3、区分“实然法”与“应然法”,认为法理学的研究范围严格限定于“实然法” (6) (二)凯尔森 (6) 1、法律与道德: (6) 2、国家与法律 (6) 1)一元论 (6) 2)反对三权分立学说 (7) 3)主张按公民同法律秩序的关系把国家划分为民主和专制两种 (7) 4)反对绝对主权理论 (7) 5)国际法思想:国内法与国际法一元论 (7) 纯粹法理论之评价 (7)

国际法理论之评价 (7) (三)哈特 (8) 1、反对奥斯丁“主权者命令” (8) 2、引入“规则”(rule)这一观念 (8) 3、接受维特根斯坦后期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 (9) 1)反对对法律概念传统的下定义的方法 (9) 2)哈特:恶法亦法 (9) 3)哈特: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9) 三)社会法学派 (9)

西方法学思想回顾 (一)、古希腊:丰富的哲学、美学成就,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出现 (二)、古罗马 1.职业法学家集团 * 五大法学家:426年,罗马皇帝Valentinianus III 颁布《引证法》(Law of citations),规定: 凡法律未明文规定的,依五大法学家的论点决定;五大有分歧,依多数意见;相持不下时,依伯比尼安 2.成文法体系:《国法大全》(东罗马帝国时期,565左右,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3.高超的法的分类技术:公法与私法的理论划分首度出现,私法理论体系得到极大发展(伯比尼安) (三)、中世纪 1.基督教一统天下对此前形成的法理学的冲击(独立的法学消失) 2.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重要性–建构了一个人类通过上帝的启示实现美满幸福的路径。 3.法学流派出现:前注释法学派(伦比亚大学) 4.大学的出现推动了法学的发展 (四)、15、16世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宣告“近代”的到来 重要性:使法律从天堂回到了人间 (五)、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 (六)、19世纪分析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哲理法学派 (七)、二战后法理学发展:派别繁多、三足鼎立且互相靠拢、非法学思潮的影响 (八)、后现代主义的思潮:批判法学(运动)、女权主义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行为主义法学等等

古典自然法思想

西方的自然法学思想是怎样兴起的? 在西方数千年法律思想长河中,“自然法”这一名称被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为不同目的而运用,它的命运也极尽曲折:既曾经被奉上神坛,当作绝对 的真理,判断现存法律(实在法)是非的终极标准,受到热情的捍卫,或作为 革命的旗号,这是从古希腊哲学、古罗马法学、中世纪神学到启蒙运动一段很 长的故事;又曾被视为无稽之谈,给与无情的嘲讽和猛烈的攻击,被边沁(J.Benthan,1748--1832)讥为“高烧时的胡说八道”,这主要是19世纪法 律分析实证主义、功利主义甚嚣尘上之事。时间进入到20世纪,一度衰落的自然法学又开始了复兴进程,特别在二战以后达到高潮,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观 念重新进入人心,占据了法学理论的重要地位,并极大地影响了法律实践。 自然法学的历史命运说明,只要人类还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还需要追问现 存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还试图改革现状以创造更美好的社会,就避不开自然法 的问题。正如梅因(Henry Maine,1822—1888)所指出的:“如果没有自然法,…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一个方向发展了”i[①]。或者用祁克(O.F.von Gierke,1841—1921)的话来说,就是“不朽的自然法精神永远不能被熄灭。如果它被拒绝进入实在法的机体,它会象一 个幽灵飘荡在房间的周围,并威胁要变成一个吸血鬼吸取法律机体的血液。” ii[②] 纵观从古到今自然法概念的含义变迁,有一点始终不变的是:它与实在法 相对,是高于实在法并对其进行约束的一些基本原则。因此本文将承认有高于 实在法的基本原则(来源于神意、道德或人权等等)存在的法学思想,都称为 自然法学,以此作为讨论自然法学思想兴起的基础。 一、古代的自然法学 当代自然法学的传统基础,主要是17、18世纪近代启蒙思想家所宣扬的自 然法的观念(被称为古典自然法),而古典自然法又来自于古代和中世纪的自 然法思想。 古代的自然法,最初含义显然来自于古希腊人对大自然的理解,认为大自 然是不可侵犯的,自然法就是反映自然存在的秩序的法,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这是古希腊人对西方法律思想的杰出贡献,代表人物为前期的智者、亚里士多 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和后期的斯多葛主义者。古罗马人的 自然法观念从斯多葛主义发展而来,强调自然法就是正义,是人定法(万民法、市民法)之前发生的、由自然理性指定给全人类的法律,它是最根本的法,是 衡量一切人定法的唯一标准,人定法应以自然法为根据。前期代表为西塞罗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农民的法治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中央电大12秋开本法学专业学员:张曼调查对象:农民,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通过对目前农村情况调研和了解,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增强农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国真正的深入人心。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地点:中和镇,中和街道 调查时间: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13日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国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读懂的运用法律。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乡镇、农村、农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秀山县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调查内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自秀山县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那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那边的村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奥的东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关于法学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关于法学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这是我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个假期,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

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答案说课讲解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答 案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 课程形成性考核册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班级: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婚姻家庭法: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l.在民族自治地方关于婚姻法的变通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一方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的自治区是( C )。 A西藏自治区 B.宁夏回族自治区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D.内蒙古自治区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哪个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B A.户籍机关 B.民政机关C.人民法院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B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受胁迫而结婚 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 D.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古代社会通行的有偿婚,包括( ABC )。 A.买卖婚 B.交换婚 C.劳役婚 D.赠与婚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2.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BCD ) A.双方或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3.针对亲属,法学界的通行看法,姻亲的种类包括( ABC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的血亲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4.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 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 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 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5.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CD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 对偶婚制: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4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2255-56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 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修改和使用。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xx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xx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

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xx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毕业实习是每一个人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这段经历有苦有甜 有辛有酸,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是为您整理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心得,一起来看看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心得! 我在酷热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也满怀激情地参 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暑假时间过得好快,短短的几天社会实践结束了。这段时间对于我来说真的好长!其间有着太多的感触。我想, 这几天是一个过程,一个学生走向社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 习到了很多东西,我们在其中成长。我在酷热中迎来了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暑假,也满怀激情地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个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应重视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 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 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暑假开始不久我便在阜宁县沟墩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暑期 社会实践,在自己的观察和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实践之前,我的心里很没有底,深怕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因为我只有一年的法律学习基础,所以生怕自己会搞砸。可是同样想证明自己,于是我就在这种既担心又激动的心情下迎来了实践。 刚开始实践时,因为没有经验,所以工作人员只叫我做一些简单的工作,例如端茶送水,装订文件,打印资料。实践期间我有幸与实践单位一起参加县里组织的普法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活动的地点是在县政府的附近,在具体的活动进行当中,我们接待了许多来咨询问题的人,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对法律进行了宣传帮助了许多缺乏法律知识的市民,还使我了解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给群众介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告诉他们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我觉得了解法律给别人提供法律建议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通过这次活动,也使我看到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法律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东西,而是要运用到实践中并发挥作用的东西。因此这次普法活动让我们发现许多问题,在以后学习中,我们应多了解与法律密切相关的一些领域的信息,丰富自我。只要我努力,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可是目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因为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高校的法学通论课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

古典自然法学流派

古典自然法学流派 古典自然法学家即启蒙思想家们 一、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特征: (一)世俗化。中世纪的自然法是神法的附庸,它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和推演。在古典自然法理论中,自然法本质上独立于上帝的意志,源于人的理性,上帝不能改变自然法。 (二)个人主义。古典自然法以个人主义为自己的价值观念。自然权利实际上就是指个人权利。这种权利先验地存在于个人身上,任何人不能剥夺,且它不证自明。个人组成社会,公共权力来源于个人权利的让渡。没有个人便没有社会,没有个人权利也就没有公共权力。个人本质上是他自己的私有者,未经个人同意不能受制于人,社会没有剥夺个人自由和财产的任何权力。 (三)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论。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大都假设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前,曾经存在过一种自然状态,人类过着受自然法则支配的生活,享有自然权利,人人是自由平等的。为了使人类社会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就必须通过一种社会契约,这种契约可能是人自觉自愿缔结的,也可能是被迫订立的,但都要服从一定的政治权威,于是就产生了国家和法律。但在社会契约中,人的某些自由、平等和财产的自然权利得以保留。 二、主要观点

自然法学说认为,在自然,特别是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一个理性的秩序,这个秩序提供一个独立于人〔国家立法者〕意志之外的客观价值立场,并以此立场去对法律及政治的结构作批判性的评价。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谓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自然法学派起初的权利观念更多带有“天赋”权利的色彩,人生于自然,人的权利也来自于自然。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设计

婚姻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号 学时数:30 理论环节时数:30 实践环节时数: 学分:2 适用对象:本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全校公选课 全日制专科生 开课单位:法律系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婚姻家庭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婚姻家庭法学既是一门实用的应用型法学,它独有的亲属制度理论和婚姻家庭制度理论,又是当代法学基础理论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并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及其精神实质,熟悉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条文和民事政策的规定,并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本课程的任务是学习婚姻家庭法学的体系结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为将来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工作和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理论,充分理解法律规则,灵活运用法律规则分析解决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同时培训学生理性思考精神,批判精神和法律思维能力。本课程以讲授为主,同时引入实践教学的理念与方法,引导学生关注婚姻家庭领域的前沿动态与学术成果,关注民生,从科学与严谨的视角探讨婚姻家庭问题。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婚姻家庭原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教学重点与难点】 婚姻家庭的的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内容提要】 第一节婚姻家庭的理念与属性 一、婚姻家庭概念与性质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三、文明时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演进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婚姻的概念及其含义? 2、为什么说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固有属性? 3、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自主选择吗?它的根本动因是什么? 4、举例说明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的影响是什么?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原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发展的主要阶段,掌握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 婚姻家庭法的特征;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我国当代婚姻家庭立法。

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院校名称:XXXXXX 专业:法学年级:大X 班级:XXXX 姓名: X X X 学号: XXXXXXX 实践单位: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实践时间: 20--年--月--日至 20-- 年--月--日共 --天

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已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这也就意味着再等到新学期开始我们可就是学长学姐了,让我不得不再次感慨时间飞逝,是啊,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而已,准备用整个暑假的时间把高中三年的压抑释放出来,而现在已然是一名大学生一年有余了(当然,如果按开学时间来算自然是不到一年),弄不清是什么时候褪去的“新生”的外衣,但是这会儿却颇有一种“老生”的滋味。仿佛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变老,让人猝不及防。来不及多多回忆大一的生活,暑假伊始我就投入到另一种生活当中去了,说是辛劳却也充实,说是疲惫却也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是啊,付出劳动后并有所得,心总是会感到些许欣慰吧! 这次社会实践,虽然没有工资,但我收获的是比金钱更加有价值的精神财富和在以后人生中受用终生的技能、经验。我的思维方式也有了一些改变,能够用更加成熟和理智的目光看待世界。大家知道,社会实践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增加阅历的有效途径;说的大一点就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想每一次实践都是我们在思想上,行为上一个成长的过程。既然是成长那就一定会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孟子曾经曰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参加实践的人大都没有工资,但是实际上我们已经融入到那个集体中去了。无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或多或少的都能提高一个人的内在与外在的能力,并且可以深切体会劳动者的艰辛。在社会实践中挥汗如雨的过程恰恰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其实我想在实践中所做的这些事,不光说明我们双手的勤劳,更主要的是体现了一种积极踏实做人的心态。除此之外,让我感触良深的一点就是人际交往。人与人的关系是那样微妙,难以让人捉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跟不同人打交道,当然有不同的技巧,不能一概而论。然而又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我们不能总想着改变别人,因为那样往往无济于事,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学会适应别人,学会与人合作。在记录下社会实践的感想时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难道对这个世界有了和从前不一样的认识就说明我长大了吗?这也许就是空想家和实践家的区别吧。改变观念只是第一步,最重要,最困难,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是用实践证明自己的想法,在不断实践中完善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在这20多天里,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文员。在这个过程里,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法学专业心得体会

法学专业心得体会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矗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

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孝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

古典自然法律理念思索

古典自然法律理念思索 本文作者:刘锐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古典自然法学派是近代西方新兴的一场思想解放运动,是一个探索性的哲学法学流派,是一个富有文化意味的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流派,其法律思想源远流长,法律理论也是相当丰富,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斯多葛学派那里;但是谈到成熟,谈到真正得到全方面的发展,还应该看近现代特别是文艺复兴后的西欧各国的古典自然法学家们的法律理论和法学成就。本文主要介绍的正是这个阶段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法学家的法律理论,其中,代表人物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为主要介绍对象,而他们的主要法律理论又以“三自然理论”、社会契约以及分权法治原则等法律理论为核心。 一、古典自然法学派法律理论的核心 (一)三自然理论 1、自然状态 古典自然法学普遍认为,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国家、政府和法律。自然状态是人类社会的早期状态。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述为一种“战争”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较好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普遍的平等和自由,普遍享有自然权利。卢梭则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自然状态下,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国家和法律,没有奴役。人们过着孤立、自由和平等的生活。

人们普遍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这种怜悯心是维系人们的重要纽带。 2、自然权利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普遍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不可剥夺的。后人称为“天赋人权”。格老秀斯强调私有财产权;霍布斯强调人的生命和安全;洛克则系统地提出了人类的三种重要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另外,自然权利还包括做他认为合适的、做任何事的权利以及惩罚违反自然法的行为的权利。杰弗逊在洛克的基础上,把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他的倡导下,这三种权利被载入了美国的《独立宣言》。 3、自然法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没有国家和法律,但他们普遍遵循着一定的法则,这就是自然法。从本质上讲,自然法就是人类的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能思考,能通过自己的思考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自然法是一种法,它构成指导人类行为的一种原则。格老秀斯把自然法的原则归纳为:私有财产不得侵犯,不谋取不属于自己的利益,赔偿因自己的过错导致的损害和违法犯罪者应受到惩罚。霍布斯把自然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地总结后,得出的最一般的原则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德斯鸠认为自然法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的自卑感、寻找食物和相互爱慕。在卢梭眼里,自然法是人类固有的一种趋向完善的能力。 (二)社会契约论 自然状态的缺陷决定了它的暂时性,人类必定要从自然状态过渡

婚姻家庭法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淮南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___ 婚姻家庭法学__________ 课程编号:_________0105211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 法学_____________ 所属系:政法系 系主任:吴玉才 制订日期:__2009___年 ___9___月 __1__日 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编制

《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0105211 总学时: 36 总学分: 2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适用专业法学大纲执笔人:王长贵大纲审核人: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婚姻家庭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婚姻家庭法学既是一门实用的应用型法学,它独有的亲属制度理论和婚姻家庭制度理论,又是当代法学基础理论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并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及其精神实质,熟悉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条文和民事政策的规定,并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本课程的任务是学习婚姻家庭法学的体系结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为将来从事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工作和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婚姻家庭法学的基本理论,充分理解法律规则,灵活运用法律规则分析解决实际生活中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同时培训学生理性思考精神,批判精神和法律思维能力。本课程以讲授为主,同时引入实践教学的理念与方法,引导学生关注婚姻家庭领域的前沿动态与学术成果,关注民生,从科学与严谨的视角探讨婚姻家庭问题。 三、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婚姻家庭原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各项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教学重点与难点】 婚姻家庭的的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内容提要】 第一节婚姻家庭的理念与属性 一、婚姻家庭概念与性质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 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 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三、文明时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演进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婚姻的概念及其含义? 2、为什么说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固有属性? 3、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社会自主选择吗?它的根本动因是什么? 4、举例说明上层建筑对婚姻家庭的影响是什么?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原理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本科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才能清楚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的差距。在邳州徐淮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为期近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律所纪律,积极完善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对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时间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适应实践; 2、通过实习,培养及完善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6、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7、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二、实习经过 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多位律师的提点和帮助,我很庆幸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收获良多。法律是社会学的一部分,它同所有社会文化一般需要掌握自有理论,同时法律又是一项技术性的实践。基于此,我认真

抓住这次实习的机会,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熟悉律师办案流程 进入律所的第一步就是整理卷宗。完整有序的卷宗,让法学新面孔直观的了解到案件在法律流程中的开始与结束。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需要对案件流程的准确掌握。接触真正的各种法律文书,并快速准确的判断法律文书的类型及顺序,该证据是何种类型等等诸多判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去的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接相关资料料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书证物证等了解案情,接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经过开庭审理后,得到该案判决书。 (二)撰写法律文书,培养法律实务的思维 法律文书是头脑中法律针对特定案件的在不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书面载体。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属于公文书,有其自身的格式和要求。撇开格式和要求,法律文书的撰写要求精、准、透,这体现着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写作水平。律师收取代理费,运用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在案件中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本身被赋予了较高的职业素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备相关的文书撰写能力和法律业务分析处理能力。在实习中我尝试撰写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与被代理人的谈话笔录等多种文书。例如撰写辩护意见书的初期,由于知识运用的不熟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基于对案情的了解,我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撰写完成后,律所中的刘云律师拿出他写的文书让我对照解惑。 (三)接触实务,学习法律技巧 在律所实习中,徐淮律师事务所只有我一个实习生,而我本身并没有跟随一个固定的律师。因此在这段时间我获得了多位律师的帮助。在不同的律师之间比较着他们不同的办案风格。吴老严谨机智,处处体现着大家风范,许多被代理人常常被他的办案能力折服,他是律所中资历最老的律

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总结报告

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总结报告 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总结1 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识意义体系,法学可能沦为没有价值依归的“匠人之术”;但反过来,无知于规则体系,自然难领意义体系之奥妙。法律实践之要义正在于将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相结合,在于实现“死法”与“活法”的互动。“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调”,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地不是待在书斋里闭门造车,而是能够为中国法治的实现贡献其力。 虽然现实中司法的图景也许不容乐观,但是那丝毫不应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一个理由,我们始终要对此抱有信心,诚如苏力所说:“未来并不遥远,此时此刻不就是我们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吗”。 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吗?今天的法制现状不是比过去更为完善吗?在这样一种理念的引导下我想我们的实习才更有意义,才更加有价值,要不然实习前对法院和法律抱持着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实习完之后却失落而回,一下遁入悲观之井,从此也便只能“坐井观天”。 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处,也感觉到法律很多时候也很无奈,但是我从来都觉得法律有总比没有好,良法又

比恶法要好,虽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决纷争的一种较好手段,柏拉图不也经历了这样一种认识过程吗?其早年认为人治——由哲学王来治理国家是最好的,可是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法律之治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一种不得已的也是较好的治理手段。 我上个学期在__律师事务所实习,在这里我有幸认识了x老师,不仅蒙受其关怀和教诲,还与其建立起了深厚的师生关系,由此我研究生期间也便产生了第二位导师——胡__律师。x老师就如一位严父,他做事态度极度认真负责,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时候要求我起草代理词时还要加一个诗性化的标题,于是我写了“莫让浮云遮忘眼”、“莫待无花空折枝”等代理词,刚开始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有点“不近人情”,觉得有些东西没有必要那么较真,但是慢慢的我从不慎喜欢到逐渐被“格式化”了,如果说现在我写的每一个法律文书都还有点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的话,那么我想这种个人风格的形成也离不开x老师的严厉教导,当然还有__老师文风和逻辑思维的潜移默化之影响。 追随x老师实习期间我起草了上百份的法律文书,也有机会和他一起或者单独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这些经历让我有了初步的实践基础,使我看问题有了自己的视角,使我写作法律文书有了立法化的思维,能从多角度去论证一个问题,这种思维也带到了我写作论文的过程当中,我发表的《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计划书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计划 书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婚姻家庭法学》教学计划书 一、课程简介 婚姻法家庭法学是民商法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1996年开始,几经修改,直至2001年4月28日,新的《婚姻法》才通过实施。在这期间,从专家学者到普通百姓,都对婚姻法的修改寄予了极大的热情,草案第三稿终获通过。修正案在关于无效婚姻制度、家庭暴力问题、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和救助措施、法律责任等问题上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在新法颁布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司法解释中对法律中一些规定的比较抽象的内容作了比较详细地阐述,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和人们正确理解法律提供了更好的依据。 二、课程的教学目标及总的教学要求、重点、难点 学习婚姻法,主要是在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能领会它的内在精神、立法目的,以及如何应用这些法律、法规手段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婚姻家庭权益,如何制止和惩治破坏婚姻家庭的个人和行为。

通过课堂讲述,要求学生通过自我学习、自我研究、掌握婚姻继承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精神、?紧密联系实际,结合现实生活中的若干情况、一些案例来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规定的意义。 本课程教学重点与难点主要包括: 1、婚姻的效力; 2、夫妻财产制; 3、离婚的效力; 三、课程性质和适用范围 必修课。适用对象为法学专业学生。 四、教学时间安排 授课时数为32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总之,自己不去接触社会就永远不会知道社会的规则,依此类推,任何东西不去接触就永远不会了解它。在学生阶段的我们需要了解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不能只靠书本去认识它们,这样的认识太浅薄了,不能算是真正的认识。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去接触这个社会上的东西,俗话说人是社会的主人,我们要享有主人的权力就必须先了解社会,不然的话就很可能会被社会所左右,那样的生活不会幸福安乐的,只会是痛苦和无奈的。以上即为我本次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感受。与社会更多的接触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认识和启发,多参加社会实践对我们有百益而无害,我是这么认为的。 引发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我认为可归结为两点:一是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二是市场的需求。大学生就业问题早已成为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一环,年复一年毕业的大学生都在为就业而四处奔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0年大学生就业社会实践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我迈入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就要来了,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护士长带领我们所见的第一站是:护士咨询台,以前进医院医院一直把这里看的极其平常,然而今天却感觉一点都不平常呢。面对病人流动量大,治疗项目多且没有规律的特点,他们具备随机应变,合理安排的能力,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患者提供最完美的答复,护士门主动热情周到细致,礼仪服务是提高服务质量行之有效的方法,个人素质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都体现了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 登账的方法: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然后,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以上就是我在假期的社会实践,它给我的身心带来了很深的感受,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通过这次的社会生活体验,我真的感触颇深,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不管是工人还是个体户,都应该热情对待,更应该牢记"诚信"两个字,真正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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