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费险种基数费率表

广州市社保费险种基数费率表

注1:从2012年7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全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

的300%(11289元)和60%(2258元)来确定。

注2:根据穗人社函[2011]927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的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全市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的300%来确定,即14367元。

注3:根据粤人社函[2012]2395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全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的60%来确定,即2873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0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确定,两区两市参照执行。

注4:缴费单位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适用20%,其余适用12%。

注5:根据穗人社发[2012]57号文,从2012年7月起阶段性降低未工资总额0.25%、0.5%、0.75%至20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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