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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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申报须知

发布时间:2008-07-30 20:19:49 来源:规划局信息中心

一.对不属于经营性项目或已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的用地项目需新征用地和补征用地、改变用地规划性质和增加、变更建设投资主体的建设项目,须进行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两阶段的报审同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对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及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规划申报项目实行双轨报建,建设单位须按申报条件报送相关资料及设计图纸,并同时报送与文件资料及设计图纸内容相一致的磁盘(或光盘)文件一份;

四.市规划局电子报批磁(光)盘制作要求:

1、磁(光)盘内容必须为非压缩格式的文件;

2、设计图纸须提供相应的CAD文件(必须为AutoCADR14或AutoMAP制作的*.DWG文件);

3、文件资料须提供相应的JPG文件(文件必须用文件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分辨率为80-120dpi,文件名为中文名称的*.JPG文件。例如:土地使用权

证.JPG),其它格式的图片文件(如TIF、BMP文件等)均不受理;

4、凡申报定点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地形图(*.DWG文件),不要扫描的地形图。

五.申报须知为共性要求,我局审查过程中,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性,还需同时报送有关资料;

六.招商引资属于传真件,电子文件、网上报建的首先按特事给予收文后随后立即派员联系和补充资料,以便迅速转入相关业务处室运转。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条件

1、说明拟选地址、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用地规模的申请;

2、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有关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准文件;

3、在现有的规划用地性质土地上建设或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应附上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4、有证测绘单位测绘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2000~1:500地形蓝图两份;

5、使用乡村集体用地,需附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其他需提供有关的资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申报条件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条件

1、拟征地点的位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的申请;

2、当年度批准项目内容、规模、投资额的项目计划,计划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主管部门批复;

4、有证测绘单位测绘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500地形蓝图四份(用铅笔标明用地范围);

5、凡属使用乡村集体用地,还需附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属用地部门批准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的,还需附市政府府批准文件和国土部门批准用地文件的附图;

6、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退二进三"的国有企业联建项目,应提供市政府的有关批准文件;

7、属自有土地并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修建经济适用住房须有省或市房改部门批复或征求函;

8、属招投标或挂牌获得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还须提供土地部门批准文件和附图;

9、凡属房开公司建设项目需提供"四证"(《房地产企业登记证》、《资质证》、《工商执照》、《法人代表证》)和银行提供的资金资金证明;其他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工商执照》、《法人代表证》;行政事业单位只提供《法人代表证》;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报规划设计方案

1、说明拟选地有关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和拟建位置的申请报告;

2、提供本年度有关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

3、政府定点会议纪要、《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国土部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等有关文件;

4、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和深度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规[1995]333

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审的规划方案不得少于两个,设计图签上应有不少于三人的签字(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定或审核人)还应有相应级别的规划师签章,设计单位院(所)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和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规划方案应绘制于有证测绘单位提供的1:500地形图上;

5、有证测绘单位测绘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500地形蓝图二份;

6、省外设计单位进入我省设计市场,须持有贵州省建设厅的批准文件,境外设计机构进入我省设计市场须持有建设部的批准文件;

7、其他须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申报条件

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说明拟建建筑有关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和拟建地点的申请报告;

2、提供有关部门当年度批准的计划文件;

3、政府定点会议纪要、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及批准修建性详规、国土部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有关文件;

4、有证测绘单位测绘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500地形蓝图两份;

5、其他须提供的资料。

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报审

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报审建筑单体设计方案,除须提供第一款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应提供符合下述要求的单体方案:

1、在1:500地形蓝图上绘制的建筑总图;

2、平、立、剖面图纸(比例为1:300以上,不能采用复印的缩图);

3、设计说明;

4、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必须有反映设计意图的透视图以及相关的街景立面图和夜视效果图;

5、报审的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两个,设计方案图签上应有不少于三人的签字(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定或审核人),还应有相应级别的注册建筑师签章,设计单位院(所)负责人签章,单位签章和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图纸应装订成册;

6、省外设计单位进入我省设计市场,须持有贵州省建设厅的批准文件,境外设计机构进入我省设计市场须持有建设部的批准文件。

7、其他须提供的资料。

临时性建筑、构筑物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说明拟选地址、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和拟建地点的申请报告;

2.提供有关部门当年度批准的计划文件;或主管部门提供的资金证明

3.提供建设地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4.主管部门批复;

5.有证测绘单位测绘的采用统一城市座标系统及黄海高程的1:500地形蓝图两份(规模较小的临时建筑可提供复印图);

6.其他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城镇个人申请原房翻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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