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
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是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种质量保障机制,是对师范教育质量的监督和评价。
下面将围绕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逐步展开。
第一步,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的背景和意义。
由于教育的特殊性质,师范类专业的教育质量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而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个领域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估和监测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步,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的构成要素。
主要包括实施机构、认证标准、认证程序、认证形式等。
实施机构。
实施认证机构是师范类专业认证机制的领跑者和倡导者。
国内现有的实施机构主要有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认证标准。
认证标准是评估师范类专业教育质量的标准。
在制定认证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师范类专业的特殊性,如师范认证要求的教育课程、实习、师训能力等各方面指标的要求。
认证程序。
认证程序主要包括直接认证和间接认证。
直接认证是指对教育机构所开展的教学活动进行的认证,间接认证是指对毕业生所从事的教学活动进行的认证。
认证形式。
认证形式包括现场检查、档案审查、专家面谈、课程考察和问卷调查等。
第三步,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的瓶颈和解决方案。
目前,中国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如认证标准不够严格、认证形式单一、认证周期过长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引进外国的师范类专业认证机制,借鉴其经验和做法,合理优化我国的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形式,推动国内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向更加科学、完善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作为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为师范类专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通过认证体系的创新和优化,我国师范类教育质量将会有更大的提升。
2023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

2023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类专业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教育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1.坚持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类型师范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认证标准和实施方案,突出师范类专业内涵和特色,注重考查学生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
2.突出学生中心。
注重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3.倡导多元评价。
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发挥多元评价的作用,提高师范类专业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4.强调持续改进。
注重对认证工作本身进行反思和改进,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
三、工作步骤1.制定认证方案。
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认证方案和时间安排。
2.组织自评自建。
各师范类专业根据认证方案,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梳理专业办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填写自评报告。
3.开展专家评审。
组建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对各师范类专业的自评报告进行评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进行整改建设。
各师范类专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建设,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5.接受现场考察。
各师范类专业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组织的现场考察,汇报整改建设情况和自评报告中的其他内容。
6.开展持续改进。
各师范类专业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和整改建议,继续加强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师范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对认证工作本身进行反思和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做好宣传动员。
各高校要积极宣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认证工作,提高认证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南京晓庄学院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模板】

**学院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为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为指导,充分遵循“导向性、规范性、发展性、创新性”的认证原则,构建自我发展、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宗旨,引领有关学院通过培养模式、课程实施、质量评价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师范类专业建设水平和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认证对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绘画、体育教育专业,共计14个师范专业。
三、认证组织管理(一)成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教学评估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许承明副组长:张波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宁、王静萍、王本余、史兹国、刘光祥、江宇、李生峰、李伟、李昌庚、李朝晖、李震、杨学民、吴晓勇、宋钢、陈光龙、陈维维、杭梅、赵向军、段继业、袁宗金、徐琪、曹慧英、崔焕钰、窦瑾、薛同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职责:统筹协调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负责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认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部署、协调、指导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听取汇报,组织校内自评,研究解决认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相关机构职责分工1、教务处:统筹协调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制定认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指导各师范专业加强教学规范化建设;部署、协调、指导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校内各师范专业认证进度等。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

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包括个一级指标和个二级指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是指对师范类专业进行认证评估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评价指标和准则。
这些评价指标和准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师范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培养目标和职业道德的达到国家要求。
以下是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标准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详细解释:一、毕业生素质指标:1.师范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素养:理论水平、政治觉悟等。
-宗教信仰:对宗教信仰的认知和理解。
-全球视野:对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的了解。
-心理健康:心理素质、自我调控等。
2.师范业务素质:-学科知识:专业知识体系、学科核心概念等。
-教育原理与方法:教育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方法等。
-教育心理与辅导技能:心理学和辅导知识、技能等。
-信息技术与教育应用: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教育资源获取和利用等。
3.师范实践能力指标:-实习实训:实习、实训基地及实践情况、实践报告等。
-社会实践: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和体会等。
-教育技能实练:教育技能的实际操作和教学设计等。
-组织领导与管理:组织工作和管理实际案例等。
二、培养方案与课程指标:1.课程设置与结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专业培养计划等。
-学分安排:学分划分和分配等。
-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与创新等。
2.教学环节与评价:-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计划、教学组织与管理等。
-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技巧等。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方式、教学成果与效果等。
三、师资队伍与教师能力指标:1.师资配置与激励机制:-师资概况: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结构等。
-学术资历与教学能力: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评价等。
-师资队伍培养:师资队伍的培养、发展和评价机制等。
2.教师教育发展指导:-教师培训与发展:教师培训与发展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等。
-教师指导与管理:教师教育发展指导、评价和管理等。
四、教育基础设施与条件: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实验室的设备水平和完备程度等。
-实践教学场所:实践教学场所的条件、使用情况等。
师范专业认证 2025 -回复

师范专业认证2025 -回复什么是师范专业认证?为什么需要师范专业认证?师范专业认证的过程是怎样的?师范专业认证的意义是什么?一、师范专业认证是什么?师范专业认证是指对教育学和教育学科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认证的过程。
这项认证旨在确保教育学生毕业后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胜任教育工作。
二、为什么需要师范专业认证?1. 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师范专业认证要求教育学生通过一系列培训和实践环节,提升其教育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从而保证教师能够胜任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2. 保障教学质量:通过师范专业认证,学校可以更好地监督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培养和教育课程设置,确保教育学生获得全面的教育。
三、师范专业认证的过程是怎样的?师范专业认证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和准备阶段:教育学院向认证机构递交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学校及教育学科的相关文档和材料,包括课程设置、教师队伍、教学资源等。
2. 自评报告:学校编写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教育学科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教学资源和培养方案等情况,以展示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
3. 外部评估:认证机构会组织专家团队对学校的教育学科进行现场评估,包括教学观摩、访谈教师和学生、查阅相关文件等。
4. 认证结果发布:评估结束后,认证机构会根据评估结果发布认证报告,并向学校颁发相应的认证证书。
四、师范专业认证的意义是什么?1. 提高师范教育质量:通过师范专业认证,教育学科能够持续改进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教学资源,提高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从而提高师范教育的质量。
2. 优化教师培养模式:师范专业认证促使学校不断优化教师培养方案,加强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更好地满足教师市场对优质教师的需求。
3. 提高教师就业竞争力:通过师范专业认证,学校能够更好地为教育学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支持,提高教育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 师范专业认证的声誉:获得师范专业认证的学校可以提升其在教育界的声誉和竞争力,吸引更多优秀的教育学生和教师来到该校学习和工作。
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名单

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名单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认证是指国家教育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对高等师范类专业进行认证,并确定具备相关专业认证条件的高校可以开展该专业的招生与培养。
以下是一些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名单。
1.语文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语文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语言学、文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语文教育原理、语言文字、文学作品分析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工作做准备。
2.数学教育专业数学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数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数学教育原理、数学分析、代数学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数学教育工作做准备。
3.外语教育专业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外语教育原理、语言翻译、跨文化交际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外语教育工作做准备。
4.物理教育专业物理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物理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物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物理教育原理、力学、热学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物理教育工作做准备。
5.化学教育专业化学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化学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化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化学教育原理、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化学教育工作做准备。
6.生物教育专业生物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生物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生物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生物教育原理、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生物教育工作做准备。
7.历史教育专业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历史教育原理、中国古代史、世界历史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历史教育工作做准备。
8.地理教育专业地理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地理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地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该专业的学生将学习地理教育原理、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学等课程,为将来从事中小学地理教育工作做准备。
9.政治教育专业政治教育专业是培养中小学政治教师的专业,主要涉及政治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目录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1.专业定位与规划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2.课程与教学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2.7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2.8教学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注重以评价推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3.合作与实践3.1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互利共赢、持续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教师培养、教育研究和服务基础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3.2与合作伙伴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基地数量能够满足教育实践和教育教学研究的需要..每3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3.3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具有连贯性;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和多样性;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3.4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数量充足;实行高校教师与中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选拔、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有效制度和措施..3.5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评价科学有效..4.教师队伍4.1 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6:1..4.2 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专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占本专业的教师总数不低于10%;作为兼职教师的优秀中学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教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4.3 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4.4 教师从严执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师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4.5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熟悉中学教育;至少有1年中学教育工作经历..4.6 具有切实可行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5.办学条件5.1专业建设经费来源稳定;数量能满足培养需要;生均培养经费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5.2基本办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网络基础设施良好;有满足中学教师培养需要的数字微格教室、教学技能训练室、实验教学训练室等..5.3 与本专业相关的图书资料含数字化资源能够满足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高..师范生生均教育类图书不低于30册;每6名教育实习生配备与中学学科相对应的教材不少于1套..6.质量保障6.1建立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有效监测专业招生、培养过程和培养效果..6.2 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录取的师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成绩均为良好以上;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录取的师范生中第一志愿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60%;师范生新生报到率不低于95%..6.3 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严格..6.4 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收集、自我评价和反馈整改机制;信息数据真实;评价措施操作性强;评价结论客观;评价结果在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质量改进中得到充分体现..7.学生发展7.1 毕业生达到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的基本要求..7.2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师范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3 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7.4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7.5 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5%;愿意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比例高..7.6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评价较高..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小学教育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国家开展小学教育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小学教育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1.专业定位与规划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1.2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1.3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小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1.5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2.课程与教学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30%;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小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2.7 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2.8 教学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注重以评价推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3.合作与实践3.1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互利共赢、持续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教师培养、教育研究和服务基础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3.2 与合作伙伴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基地数量能够满足教育实践和教育教学研究的需要..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3.3 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具有连贯性;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和多样性;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3.4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数量充足;实行高校教师与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选拔、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有效制度和措施..3.5 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评价科学有效..4.教师队伍4.1 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6:1..4.2 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本科专业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专科专业不低于30%;作为兼职教师的优秀小学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教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4.3 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4.4 教师从严执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师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4.5 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熟悉小学教育;至少有1年小学教育工作经历..4.6 具有切实可行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5.办学条件5.1 专业建设经费来源稳定;数量能满足培养需要;生均培养经费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5.2基本办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网络基础设施良好..有满足小学教师培养需要的数字微格教室、教学技能训练室、实验教学训练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钢琴教室等..5.3 与本专业相关的图书资料含数字化资源能够满足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高..师范生生均教育类图书不低于30册;每20名教育实习生配备小学各学科教材不少于1套..6.质量保障6.1 建立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有效监测专业招生、培养过程和培养效果..6.2 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本科专业录取的师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成绩均为良好以上;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75%;师范生新生报到率不低于95%;专科专业录取的师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本地区专科录取平均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40%;师范生新生报到率不低于80%..6.3 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严格..6.4 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收集、自我评价和反馈整改机制;信息数据真实;评价措施操作性强;评价结论客观;评价结果在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质量改进中得到充分体现..7.学生发展7.1 毕业生达到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的基本要求..7.2 本科专业师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师范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3 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7.4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7.5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5%;愿意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比例高..7.6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评价较高..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国家开展学前教育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1. 专业定位与规划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1.4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2. 课程与教学2.1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各类课程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2.4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前教育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幼儿园保教的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2.5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学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学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2.6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2.7 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2.8 教学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注重以评价推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3. 合作与实践3.1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互利共赢、持续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教师培养、教育研究和服务基础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3.2 与合作伙伴共建教育实践基地;基地数量能够满足教育实践和教育教学研究的需要..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习基地..3.3 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具有连贯性;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和多样性;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3.4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数量充足;实行高校教师与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选拔、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有效制度和措施..3.5 师范生教育实践表现评价科学有效..4. 教师队伍4.1 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6:1..4.2 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兼职教师比例适当..本科专业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专科专业不低于30%;作为兼职教师的优秀幼儿园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教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4.3 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4.4 教师从严执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师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4.5 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熟悉学前教育;至少有1年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4.6 具有切实可行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有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5. 办学条件5.1 专业建设经费来源稳定;数量能满足培养需要;生均培养经费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5.2 基本办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网络基础设施良好;有满足幼儿园教师培养需要的数字微格教室、教学技能训练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等..每20名师范生不少于1个钢琴教室..5.3 与本专业相关的图书资料含数字化资源能够满足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高..生均教育类图书不低于30册..6. 质量保障6.1 建立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有效监测专业招生、培养过程和培养效果..6.2 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录取的师范生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素养;本科专业录取的师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成绩均为良好以上;高考成绩在二本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60%;师范生新生报到率不低于95%;专科专业录取的师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年本地区专科录取平均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40%;师范生新生报到率不低于80%..6.3 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严格..6.4 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收集、自我评价和反馈整改机制;信息数据真实;评价措施操作性强;评价结论客观;评价结果在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质量改进中得到充分体现..7. 学生发展7.1 毕业生达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的基本要求..7.2 本科专业师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师范生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3 应届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7.4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7.5 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5%;愿意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比例高..7.6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评价较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1.专业定位与规划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1.2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1.3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1.5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2.课程与教学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2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能够满足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自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2.3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师范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师范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2.4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能够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体现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2.5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2.6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2.7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2.8教学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注重以评价推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3.合作与实践3.1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互利共赢、持续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师范生培养、教育研究和服务职业教育功能的有机结合..3.2与合作伙伴共建实践基地;包括教育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基地;基地数量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每3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和1个专业实践基地..3.3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其中职业技能训练不少于一学期;中职学校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具有足够的深度、广度和多样性;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3.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数量充足;实行高校教师与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选拔、培训、评价和支持实践基地指导教师的有效制度和措施..3.5师范生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表现评价科学有效..4.教师队伍4.1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6:1..4.2教师队伍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作为兼职教师的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作为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占专业课程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4.3教师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目录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1.1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1.2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1.3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1.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1.5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2.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2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
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
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2.3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
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师范认证实施方案
师范认证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促进师范教育的发展,我校制定了师范认证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师范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下是具体方案内容:一、认证标准。
我们将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学校特色的认证标准,确保认证工作科学、规范进行。
二、认证内容。
认证内容主要包括师范类专业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管理水平、学生素质培养等方面。
通过对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师资队伍的结构和水平、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和学生素质培养情况的综合评估,全面考核师范类专业的办学质量。
三、认证程序。
认证程序分为申请阶段、自评阶段、专家评审阶段和认证决定阶段。
学校将按照程序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师范类专业进行自评和专家评审,最终形成认证决定,并进行公示。
四、认证效果。
认证结果将作为学校调整教育教学发展战略、改进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认证合格的师范类专业将获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认证证书,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五、认证保障。
为了保障师范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业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六、认证宣传。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校报、校园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师范认证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程序,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与认证工作,形成全校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认证工作的浓厚氛围。
七、认证总结。
认证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门会议对认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认证结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师范类专业的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师范认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相信我校师范类专业的办学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培养更多优秀教师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嘿,咱今天就来说说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这事儿。
就说我有个朋友吧,他是学师范的。
有一次我去他们学校找他玩,正好赶上他们在上一堂实践课。
我就坐在教室后面悄悄地看。
只见那些未来的老师们一个个精神饱满的,在那模拟课堂教学呢。
有的同学讲起课来绘声绘色的,那表情那动作,可有意思啦。
我就看着他们按照各种标准和要求来展示自己的教学能力,什么教学设计啦、教学方法啦、教学评价啦,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我就想啊,这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呀。
它就像是一个指引方向的灯塔,让这些学师范的同学们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
就像我朋友他们,为了能通过认证,那可得下足功夫,认真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参加各种实践活动。
而且呀,有了这个标准,也能让我们这些外人知道,一个合格的师范毕业生应该是什么样的。
以后我们给孩子找老师,也能心里有个数不是?这标准可真是太重要啦!它关乎着未来老师们的质量,也关乎着我们孩子们的教育呢。
总之呢,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可不是虚的,它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每一个学师范的人,也影响着我们的教育未来呀!希望这些未来的老师们都能好好按照标准来,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学生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
注释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特殊名称注释
[1]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
行课程学习18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2]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
教育实践一学期指18个教学周。
[3]实习生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4]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
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5]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
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
数+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进修生数+成人
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数
=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
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
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
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外聘
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
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0.5系数折算后计入
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6]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指学校本专业在
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7]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
论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在职教师/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在职教
师/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8]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
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
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9]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硕博士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具有硕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10]兼职教师
指来自教学一线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11]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教学日常运
行支出指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
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持(302类),不包括
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
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
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
维持费等)、劳务费和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
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
会计决算数。
[12]生均拨款总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生均拨款总
额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
按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
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其中,专业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
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专业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
专业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13]学费收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学费收入指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专业
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专科专
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专科专业学费总额。
[14]教育实践经费
教育实践经费指用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
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经费。
[15]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类纸质图书包括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
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纸质图书。
[16]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
数/师范类毕业生数。
[17]从事教育工作
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中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研
究、管理工作,包括继续攻读研究生等学历深造。
[18]教育服务经历
指在中学/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
[19]校外实践导师
指校外中小学、幼儿园中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教师。实习生数
与校外实践导师比例=实习生数/校外实践导师数。
[20]幼儿园教育领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
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
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