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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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安全距离

高压线安全距离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高压线安全距离aI时'间H 卜/ / 1 / 54.1 外电线路防护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 规定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 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 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 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 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 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 级。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pdf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pdf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准1.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多少?答: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2.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为 1.0米,1千伏至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0米,66千伏至110千伏为4.0米,154千伏至220千伏为 5.0米,330千伏为6.0米,500千伏为8.5米。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责任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在当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有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三篇)

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三篇)

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根据供电线路《设计规程》规定,10、110、220、330、500千伏架空裸导线的安全距离为1.5、5.0、6.0、7.0、9.0米,只要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即是安全的。

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kV以下:1.0米;1kV-10kV:1.5米,35kV:3.0米,66kV-110kV:4.0米,154kV-220kV:5.0米,330kV:6.0米,500kV:8.5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

而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

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66kV-110kV:4.0米,(水平距离)根据供电线路《设计规程》规定,10、110、220、330、500千伏架空裸导线的安全距离为1.5、5.0、6.0、7.0、9.0米,只要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即是安全的。

(垂直距离)在GBJ194-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室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规定: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1kV至10kV-200mm;35kV-400mm;110kV-1000mm;220kV-1800mm;2、无遮拦带电裸导体至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之间:1kV至10kV-2700mm;35kV-2900mm;110kV-3400mm;220kV-4300mm;3.根据供电线路《设计规程》规定,10、110、220、330、500千伏架空裸导线的安全距离为1.5、5.0、6.0、7.0、9.0米,只要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即是安全的。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三篇)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三篇)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高低压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对于保护人身安全和预防电力事故非常重要。

高低压电力线路是指供电系统中传输和分配电能的线路,包括输电线路和配电线路两种。

国家对于高低压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有一定的规定,主要是根据线路电压、线路种类、线路故障等因素来确定。

下面将从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高低压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高压线路是指电压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

由于高压线路的电压较大,带有较高的电压电弧和强电场,因此安全距离的要求较高。

首先要考虑的是高压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同电压等级下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一般来说,在110千伏电压下,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0米,220千伏电压下为15米,500千伏电压下为25米。

这些安全距离的规定主要考虑了电弧的可能产生以及线路绝缘材料的耐电压等级。

其次要考虑的是高压线路与人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高压线路的电弧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险,因此在高压线路周围需要划定禁止进入的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

国家标准规定,在110千伏电压下,禁止进入区的安全距离为5米,220千伏电压下为8米,500千伏电压下为10米。

低压线路是指电压在1000伏及以下的配电线路。

由于低压线路的电压较低,电弧和电场的危害相对较小,因此安全距离的要求相对较宽松。

一般来说,低压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5米。

这样的安全距离主要考虑了线路与建筑物绝缘材料的耐电压等级。

低压线路与人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比较灵活,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在正常情况下,低压线路与人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为2.5米。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低压线路维修、设备更换等,需要人员靠近线路,则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并在安全距离内设置警示标识。

除了以上的安全距离规定,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安全距离要求。

比如,在高压线路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工作,需要保持安全距离,以防止对线路造成损害。

10kv高压线与在建工地最小安全距离

10kv高压线与在建工地最小安全距离

10kv高压线与在建工地最小安全距离最佳答案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4.1 外电线路防护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 6.0 8.0 10 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最小垂直距离(m)6.0 7.0 7.0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沿垂直方向1.5 3.0 4.0 5.0 6.0 7.0 8.5沿水平方向1.5 2.0 3.5 4.0 6.0 7.0 8.5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煤矿电线电缆管理规定

煤矿电线电缆管理规定

煤矿电线电缆管理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一条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开采沉陷区架设线路时,两回电源线路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架空线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的仓储区域,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道路、河流及其他架空线等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在多雷区的主要通风机房、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架空线路应当有全线避雷设施。

(四)架空线路、杆塔或者线杆上应当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

第四百六十二条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

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三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当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电缆应当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二)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粗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当采用煤矿用钢带或者细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三)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当采用煤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或者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四)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当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第四百六十四条电缆的敷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

(二)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在30°及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夹子、卡箍或者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当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最新版)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根据供电线路《设计规程》规定,10、110、220、330、500千伏架空裸导线的安全距离为1.5、5.0、6.0、7.0、9.0米,只要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即是安全的。

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kV以下:1.0米;1kV-10kV:1.5米,35kV:3.0米,66kV-110kV:4.0米,154kV-220kV:5.0米,330kV:6.0米,500kV:8.5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

而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

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2024年高压电线安全距离

____年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为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确定的在高压电线周围的安全空间范围。

高压电线的存在给人们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确定合理的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的背景和意义高压电线是输电过程中用于将电能从发电厂输送到各个用户的重要设施。

其周围的安全距离是指禁止任何人员或物体进入的区域范围。

高压电线由于其特殊性质,存在着电弧辐射、电磁辐射、漏电等安全风险,如果人员或物体接触到高压电线,可能造成电击、火灾及其他不可逆的损害。

确定合理的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可以有效减少发生事故的概率,降低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生活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关注高压电线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2. 目前的高压电线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目前,我国在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方面已经有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国家标准:《高压线、电缆和架空线安装与维护技术规程》(GB 50217-2007)和《电力工程与技术电气装置的安全距离》(GB 50300-2001)是我国在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方面的基本规范。

《高压线、电缆和架空线安装与维护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距离是指人员或设备与电源线之间的水平距离,根据不同电压等级,规定了具体的安全距离数值。

《电力工程与技术电气装置的安全距离》主要从电磁辐射方面进行规定,为了保护人体免受辐射的危害,在电压等级较高的情况下,要求人员和设备与电源线之间保持一定的垂直距离。

(2)地方性规定:除了国家标准,各地方也会制定对应的地方性规定,以适应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地方性规定可能会根据地理、气候、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3. ____年高压电线安全距离的可能变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的制定是根据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结果,由专家们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最终在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中得以确定。

1000千伏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

1000千伏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篇一:各种作业的安全距离56种作业安全距离一览表1.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M,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10M。

2(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一0.7m,35kV—1.0m,l10KV一1.5m,220kV一3.0m,500kV一5.0m。

该安全距离规定值是指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内。

3(公路施工爆破飞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安全规程规定的最小200m安全距离。

4(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距街树的距离不小于1.2米;距铁路钢轨不小于5米;距有轨电车钢轨不小于2米;距其它道路的距离无规定。

5(高空作业防坠,应该是高于2米无防坠措施,才算高空作业。

6(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220KV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电压60——110KV时,沿水平1方向4M,垂直方向都是5M。

7(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大于1.5米,并有指示牌。

楼主这个1.5米也是安全距离吧。

8(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9(消防安全通道3.5m,独头通道要在尽头设车场。

10(消防路上官桥高度5米。

11(公路与石油库安全距离40米。

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高度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高压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高压线的最小安全距离.1 外电线路防护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 4.1.2规定表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4.1.3规定。

表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 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 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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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输电线路和居民房屋距离的规定
为确保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同时考虑公众的利益,电力部门在输电线路设计时,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110~500kV架空送电线
路设计技术规程》,确保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的距离既符合安全要求,又满足环保有关标准。
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距离的有关规定大致如下: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压等级
距离 m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居民区 14
非居民区 11
交通困难地区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距离 m

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KV,220K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KV,三相为380K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 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米 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米 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米 非居民区米
330 KV 居民区米 非居民区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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