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安全科负责及时报告兰山区安监局和有关政府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XXX 区卫健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兰山区安监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
责任人: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
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二)必须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术语职业病危害: 是指职工从事某种工作, 因为工作环境或者客观条件, 逐渐造成职工身体伤害, 导致生病, 称为职业病危害。
(二)工作职责1. 矿长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2.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 负责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3. 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 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 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4.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紧急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与响应以及紧急情况的消除工作。
5.各部门负责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保护事故现场, 配合事故调查。
6.安监科负责向政府部门报告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牵头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内部的调查处理。
7. 党支部、工会参与、监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 一般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事故报告1.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2. 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 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公司逐级汇报,急救领导组启动急救预案。
二、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抢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
(五)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三、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内容。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四、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纳入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各部门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所有均应上报,上报采用逐级报告(口头)原则,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同时编写短讯(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事故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伤害程度)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涉外事故以及发生在敏感时间的事故必要时可立即直接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发生死亡以上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责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1小时内通报属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检察院、工会等相关部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经抢救与事故现场保护处理后,按公司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六、调查组进入现场的调查过程中,在事故调查分析没有形成结论之前,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
当进入现场做模拟试验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同时采用照相或摄像等方式将可能被清除或践踏的痕迹记录下来,以保证现场勘查调查能获得完整的事故信息内容。
七、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对事故进行分析,一般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在事故原因较为简单的情况下可通过现场模拟、假设推论等方式分析事故过程和事故原因。
八、事故调查小组完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故等级、发生原因、事故类别、事故经过、经济损失情况、损失工作日情况、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提出。
九、事故调查报告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
十、事故处理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有公司规定的记录内容,必须齐全,并具有可追溯性,其事故档案永久性保存。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一、引言职业病危害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长期暴露于特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下,导致工作者患上某种与工作环境特定因素相关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由于职业病原因,导致工作者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
为了保护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及时防范和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定义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因职业病的病因因素引起的伤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且与工作有关。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分类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职业病致死事故:由于职业病导致工作者死亡的事故。
2.职业病重伤事故:由于职业病导致工作者严重受伤的事故。
3.职业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职业病导致工作场所及周边区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的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程序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和实施一套完整的处理程序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般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程序的步骤:1.急救: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首先要进行紧急救助,确保受伤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并减少伤害的程度。
2.救援:在紧急救助后,根据事故的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影响。
3.报告: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受伤工作者的相关信息。
4.调查: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纠正:根据调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职业病危害问题,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
6.检查: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和准确报告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环节。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单位处理和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方式,有效控制这些事故的发生,并减轻它们带来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了本制度。
首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并受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其次,处理和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措施和程序如下:
1.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单位应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并防止泄漏;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提供救治、安排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落实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2.职业病事故报告程序如下:
当发现单位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以规范格式书面报告单位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卡;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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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样例)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作业场所职业
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 部门负责及时报
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
发展趋势等。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
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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