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规范外委工程管理秩序,明确外委工程的原则性范围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关系(公司内各部门与承包商),提高外委工程的总体质量,全面完成生产设备与建构筑物的检修维护任务,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 本制度规定了外委工程的审批程序,外委合同的签订办法,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承包商应履行的责任及其它事项。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设备的大、小修工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程,新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建构筑物维修及零星用工等。

2 外委工程的立项审批程序

2.1 申请部门在进行外委申请前必须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2 立项申请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在申请表上签字后,交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技改或5万元以上项目需报总经理并签订合同后执行;5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工程技术部召开联席会议后确定,项目预算中需要标明项目费用或议价。明确项目负责人后方可进行外委。特殊情况如现场抢修工程或抢修零星用工可先征得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后先进行外委施工,但必须在七天内由申请部门(节假日顺延)补办抢修外委立项申请审批手续。

3 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办法

3.1 承包商应是专业施工、检修队伍,具有长期在电厂施工检修的经验,各类资质证书齐全,资格审查合格;

3.2 承包商应有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各工种配套的施工和技术力量;

3.3承包商应具有能保证安全、质量并按要求工期完成任务的能力;应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安全设施、工器具和施工机械;

4 外委经济合同的签订

4.1 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2 外委工程立项批准,并按规定确定承包商后,承包商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技术方案等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预算,在约定时间内送交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合同承办人,按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经济合同。

4.3 由安全监察部办理承包商人员上岗证、入厂证,具体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 各会签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5.1 工程技术部职责: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图、承包范围、工程量、工程预算审核、施工方案、工艺标准、工期等,最后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由本项合同承办人办理经济合同并落实费用办理工作。

5.1.1为加强检修外委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应加强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点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5.1.2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应做到:检查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加强外委工程的监督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对工程量变动和施工措施改动应严格把关。

5.2 经营部职责:负责审查或会签公司各项外委工程,监督合同和费用的执行情况。代表公司审查工程技术部报出的各项工程预决算和经济合同,依据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资料审核工程量及取费标准,进行审计监督。

5.3 财务部职责:对费用的使用负监管责任,对无费用计划或工程管理部门未列出费用出向时不予会签。

5.4 安全监察部职责:负责审查外委合同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管理和项目所辖部门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5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负责办理承包商人员及施工机具、机械和材料的出入证,承包商人员必须有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和承包商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5.6 申请部门职责:申请部门是外委工程的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验收工作;对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外委项目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6 承包商应做好以下工作:

6.1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6.2承包商应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指派专人和工程技术、安监、申请部门验收对口工作。

6.3 组织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有关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修工艺、技术记录和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6.4 配备专责安全人员与申请部门安全员对口,建立安全网,组织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要求。

6.5 指派保卫人员与后勤管理部对口,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6.6承包商应依靠本单位的力量完成承包检修工程,不准将工程项目再行转包,否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6.7承包商应缴纳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能源和设备使用费,按《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

7 竣工验收

7.1 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验收重点是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项目完成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完成情况是否与工程量吻合,施工现场是否清理干净等方面。

7.2 工程竣工以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有关资料、图纸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交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审核。(资料一式三份,分别交申请部门、资料室、工程技术部留存)

8 决算

8.1 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量进行审核,申请部门审查后,承包商向工程技术部递交决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规定时间内),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逐项认真审核,然后报部门主管审核;再经安全监察部、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办理对外合同项目付款情况审签卡方可结算。以上工作在各部门的审核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8.2 为了保证承包项目的质量,承包商在结算承包费用时,扣留占承包总费用5%-30%的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特殊项目(如技术含量高、稳定周期较长的项目等)可加大质保金比例(可在稳定一个周期后再付)。工程竣工

一年内(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生与承包商有

关的质量问题,将质量保证金全部支付给承包商。如发生了与承包商有关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处理质量问题所需费用的多少,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9 零星用工的结算办法:

9.1零星用工是指抢修或检修,本部门人员不足情况下向外单位借工参加本部门检修、小型建构筑物维修所发生的用工。

9.2零星用工包括两种:一种是现场清理用杂工与现场检修用技工;另一种是双方协商的设备检修或小型土建维修。

9.3申请时填写《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外委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并填写项目委托书。

9.4零星用工结算由申请单位出具验收单,工程技术部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再到财务部结算。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起草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委托书

建设项目: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 机组工程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电气设备外委维修管理规定

办法设备保全处湖云设〔2016〕1号 湖南云峰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业务管 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大外委修理项目和费用的审核力度,加强维修过程监控和维修后的验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外委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电气自动化设备可靠运行。根据机电保全部下发的《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围修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本管理暂行办法。 2 外委修理范围 电气自动化设备的修理原则上由公司自主承担、区域互助解决,对专业性强、自身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和国家或行业规定需专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的设备可委托外委修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2.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 2.1.1 2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 2.1.2 6/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 2.1.3 外供电线路的修理。 2.2 大型及专业电气设备 2.2.1 X荧光仪、变频器、直流调速器、窑胴扫、在线环保烟尘检测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

2.2.2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 2.2.3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离厂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备件消耗); 2.2.4 工业电脑、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 2.2.5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办公费用)。 2.3 专项设备检测及校验 2.3.1 法定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2.3.2 法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验; 2.3.3 需专业部门检测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 外委修理分级管理原则 按照“集团有优势集团做,区域有优势区域做”的原则,为发挥公司规模优势,降低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对外委修理实行分级管理。 3.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修理 每年度,公司申报外委修理项目,机电保全化部组织审核,公司审批后列入年度外委修理计划。具体实施时,方案、费用和修理单位由机电保全部审核后执行。 3.2 大型及专业电气设备修理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和132kW及以下功率低压电动机外委修理由区域自行管理;其它设备的外委修理公司申报,机电保全部审核后执行。 3.3 专项设备检测及校验 每年度,由子公司申报外委修理项目,机电保全部组织审核,公司审批后列入年度外委修理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集团公司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升科技骨干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科技人员早日成才。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的培训。 第三条名词解释 外委培训是指由集团公司批准,选拔优秀的科技人员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进修,或到行业协会及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或技能水平的一种培训机制。 第四条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司外委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委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委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委培训。第五条适用情形 1、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选送具有硕士学历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2)选送关键性人才到国外先进企业或专业研究机构进修,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

2、学历进修 (1)选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深造,攻读硕士学位。 (2)选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年轻优秀人才进修大专或本科学历。 3、专业培训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选派骨干员工到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或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 (3)参加上级单位以及各种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 4、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取得与复审。 5、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师或培训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第六条收集信息 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收集,各单位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评估与确定,外委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委培训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主要培训师、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重点为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哈尔滨等地的培训机构。 2、外聘培训师信息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委单位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委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健康、环保目标相一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 4.1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 4.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附安全主管、安全员名单,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1.4 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齐全。 4.1.5 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4.1.6 有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1.7 外委施工单位自带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书。 4.1.8 需公司支持,到用电、用气或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4.1.9 外委施工人员严禁到非施工区走动、逗留、休息,严禁私自动用公司的各种生产设施。进放生产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走安全通道。 4.1.10 4.3安全管理 4.3.1 安全环保部应检查外委单位人员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人员调整,要先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备案后实施。 4.3.2 外委单位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合格证(红卡)。 1.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部门对持红卡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doc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作的供方。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凡需外委的项目,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经理办、安装部、各营销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做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负责召

集供方,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汇同技术部、经理办、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计检部等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外委项目完成后生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进行A检(由计检部开具合格证,据此入库)。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_规章制度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0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提升电力企业安全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电力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项目外包工作要服从安全的大局,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福建省境内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所有生产项目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业主单位的职责 第四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辖生产区域安全生产负总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生产项目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条全员持证上岗。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省安监局和福建电监办联合发放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必须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的承包单位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目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二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 - 1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 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 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 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2 / 2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美好的明天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YTH ·DM 22301-2013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13-04-1发布2013-04-1实施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word0

美好的明天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word0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车贷业务逾期委外催收业务,提高管理质量,防范和控制逾期风险,保证委外催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委外催收”是指逾期案件达到一定逾期时限后,将逾期案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催告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车贷管理部辖下所有车贷营业部及与车贷业务相关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本制度仅适用于XX 车贷业务。 第二章委外催收机构准入制度 第四条催收机构甄选资格要求委外催收机构必须是经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按期年检、按章纳税、经营期限内合法经营的公司实体。 第五条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载明可接受合法委托对信用卡、信贷产品提供通知、提醒、催告、催收字眼的,法律中介机构应为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合法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变通处理催收机构注册地工商登记机构对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的,上述要求可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委外硬件要求: (一)设备及环境:有独立安全的机房,存放客户数据文件档案室及录音机房应设有可记录进出登记之门禁,确保客户数据安全,受委托机构应接受委托方定期检查其实地环境,以确认有营业事实;(二)保密装置: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计算机需设密码控管,使用的计算机应采用非开放式局域网络主机系统,且不可提供外露储存装置(如USB接口,软盘接口等); (三)录音设备系统: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之电话须装设录音系

统,且电话录音制作备份,并至少保存12个月以上;录音系统需与计算机系统配合可实时调阅录音,以供稽核或遇争议时查证之用;第八条软件要求: (一)催收机构必须成立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基本的办公设备,有较完善的催收业务系统平台; (二)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固定成文的业务流程、及保障合作方资料安全性、保密性的措施。 第九条公司业务资质催收机构在承接我公司业务之前,已经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催收业务的金融机构合作客户,目前有实质性业务往来。 第十条催收服务合同车贷管理部在委托催收机构需要以“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签约主体进行签约。 第十一条催收服务合同制作流程 (一)按照公司“委托催收服务合同”版本,把我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填写完整,填写完毕后发送邮件至预签约的催收机构并要求其把合同中的以下项目补充完整:1、委托催收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 2、委托催收机构收款账号信息; (二)待催收机构盖章完毕后邮寄至我司时,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完成相关流程; (三)我司完成相关流程后,需给委托催收机构2份原件,其他原件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留底,并知会相关协调。 第三章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内部委外案件申请每月统一委外一次,时间为每月首个工作日;委外案件申请需在每月25号前完成,并审核完成纳入待委外案件库(待委外案件明细表见附件1)。 第十三条内部申请标准抵/质押车辆不在库,且客户本人失联客户存在高风险案件;逾期超过90天的案件。 第十四条内部申请流程如有符合委外条件的,由各城市以邮件形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3-04-1实施2013-04-1发布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Q/YYTH ·DM 22301-2013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

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 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 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5.1.2 外委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8-92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

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前言

前言 一、编制原则 公司经过一系列小户型精装修的项目开发,已经沉淀下很多经验和教训。但是由于受到项目人员的不断变化,管理方法、管理风格、管理标准不尽相同,使产品存在差异。在公司05年产品先导的战略调整下,已经将产品序列的研发提到新的高度予以重视。借此契机,对小户型精装修产品序列相应的集群管理方法进行梳理,建立花样年的项目工程管理标准。 现阶段各专业房地产公司各种形式的“标准作业流程”、“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等类型文件较多较杂,对花样年项目管理标准的建立有借鉴意义,但我们更多的是需基于花样年产品特点,在编制过程中,我们重点体现以下原则: 1.避免盲目求大求全,好高骛远;而应切实可行,操作性要强; 2.避免成为设计规范和施工的翻版;而应站在发展商的角度看待产品,提 出自己特色的、实用的标准; 3.避免长篇大论,难以记忆和运用;而应简练实用,方便对新人进行培训 上岗; 4.避免晦涩难懂;而应深入浅出,容易推广学习; 5.避免一成不变成为定式;而应留有发展余地,使标准在过程中不断推进 完善,可以方便地进行升级改版,具有生长性。 二、管理制度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通用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场承建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目的在于规范各进场单位管理方式、统一管理标准,使各单位步调一致。在综合考虑了现场协调、商务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各方面因素以后,提炼出十条代表性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一方面建筑行业现阶段仍停留于大规模手工操作阶段,工人操作水平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商业化市场化以后,消费者对产品提出更高更细的要求,甚至高于国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管理,确保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或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包括承担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安技措、设备安(组)装、设备租赁、设备维修养护、大修理、切块承包、联合运输、劳务输入、外委施工(承包)单位自建、外委施工(承包)自用设备安(组)装等的单位(简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天池能源公司项目施工的投、招标工作。严禁无资质队伍参加施工作业。 第四条外委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规范及天池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监察、施工管理部门、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使用单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负责外委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对非单独项目部的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对不积极配合和服从天池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取消其参加公司其它工程项目的资格。 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决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额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 第六条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是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程验收等,从专业技术方面进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施工管理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若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质量事故或重大险情,要按国家和天池能源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职能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监察人员。 第八条工程建设使用单位是指工程完成后使用管理的公司二级单位,工程建设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生产业务外委分类及范围 (3) 第四章生产业务外委原则及审批流程 (4) 第五章生产业务外委监督与检查 (5) 第六章附则 (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行为,保障生产业务安全、有序实施,确保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以及优质、可靠供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是指对电网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巡视、操作、维护、试验、定检、检修、抢修等非技改类的工作。生产业务分为A类业务、B类业务与C类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实施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生产业务实施的部门或机构,一般为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本部直属机构,基层供电企业生产部门(如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调控中心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外委”,是指公司系统的生产

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生产业务按公司相关规定,以合同方式委托给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进行实施。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纳入本办法的生产业务外委范畴: 1.因安装区域、试验条件等因素而需将相关生产业务委托公司系统内其他生产单位实施的; 2.厂家售后服务的; 3.自主实施的生产业务中涉及少量劳务、设备租赁等辅助工作的,如地网开挖、土木施工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含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含本部直属机构)、基层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明确生产业务外委范围,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在本单位全面落实生产

外委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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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设备维修工作任务加大,企业现有设备维修、检修力量明显不足。针对此现状,公司将设备维修、检修工作逐步外包。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监局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方出现工伤事故同样要追究企业及各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因次,为了进一步加强外包维修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维修、检修作业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外委维修队伍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围,外委维修作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视为施工作业所在单位事故,对外委作业方、维修作业所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驻企外委维修、检修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维修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和定义 引用文件 《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及区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作业活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非常规作业管理及缺陷处置动态控制流程管理规定》 定义 驻企外委维修、检修队伍:指承包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固定检修队伍。(包括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施工外请的施工队伍) 4 职责 安全处负责起草、修订本制度,负责监查、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 公司内相关单位负责落实本制度、外委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作业票的审批、检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驻企外委维修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各级作业负责人按照作业票要求逐级负责。

企管人事处负责落实考核情况。 5 管理办法和要求 相关资质审核、签订安全协议书 5.1.1长期从事各单位检修的外委维修队伍进厂后要由引进单位提示外委维修方携带(有红章的)外委承包合同、法人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安全处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2份,其中一份安全处留存,一份外委维修单位留存)。 5.1.2 外委维修队伍派驻到各单位后,各单位安全科要及时建立外包人员管理台帐,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外包人员的安全管理,结合外包队伍具体作业内容签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 5.1.2时间较短的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防寒防冻、防雨防汛等项目)施工外请的施工队伍(7天以下),不再与安全处签订安全协议书,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结合外包队伍具体作业内容签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即可。 安全教育培训 5.2.1从事长期外包的新入驻外委维修队伍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公司、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即三、五、三教育培训制度),经三级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公司、分厂、车间各项规章制度。 5.2.2从事长期外包的新入驻外委维修人员入企后安全教育培训执行公司、厂部、车间三级培训计划,由三级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教育培训、考试,对于不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人员按照公司、分厂、车间制度进行补考和考核;对于补考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外委维修单位予以回退。 5.2.3从事长期外包的驻企外委维修队伍实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帐,由所在单位主管安全部门指导建立。 5.2.4从事长期外包的外委维修队伍要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达到岗位操作人员熟练背记,并应用到实际作业过程中;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要对驻企维修队伍建立的岗位操作规程审核把关。 5.2.5时间较短的计划检修、抢修和临时、季节性施工外请的临时性检修队伍的安全培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外委工程的安全监督,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委单位。 3职责 3.1发包单位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3.2安全科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3.2.1负责审查外委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并签订《外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3.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3.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3.2.4对外委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3.2.5 参与对外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3 现场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负责外委工程在本单位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公司对所有外委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委单位在

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2 外委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 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f. 工程施工计划/方案/安全措施; g. 外委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3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3.1外委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3.2 在与外委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公司安全科与外委单位签订。 4.3.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外委单位应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1000-5000元。 4.3.4承包单位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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