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管理内容 (1)

3 管理目标 (2)

4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2)

5 管理流程 (3)

6 报告和记录 (7)

前言

为了规范本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提高外委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设备检修部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检修部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检修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范本标准审批人:李亚中

本标准批准人:

外委工程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委工程管理的管理职责、外委工程的立项和审批、确定施工队伍、审查预算、签订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项目的验收及考核、工程结算和付款等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类外委工程,非生产所需的外委工程可参照执行2、管理内容

2.1定义

2.1.1计划项目:指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中的项目。

2.1.2临修项目:指未列入公司年度或月度计划,临时发生的需要维护、检修的项目。

2.1.3抢修项目:指机组或设备因突发故障、事故时出现的紧急检修项目。

2.1.4外委工程:指本公司委托给承包商的小型基建、维护性检修、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

2.1.5包工包料工程:指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规程或要求,由承包商提供人力(工人和技术人员)、施工机具和全部施工材料的工程。

2.1.6部分外委工程:指承包商提供人力、必要的施工机具和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公司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辅材);承包商只提供人力和必要的施工机具,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我公司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机械)。

2.1.7外委工程工程量: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部分、分项工程细目的数量。

2.1.8施工管理部门:指对外委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的部门。

2.2管理内容

2.2.1外委工程的申请和审批

2.2.2确定施工队伍、审查预算、签订合同

2.2.3外委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2.2.4外委工程的验收

2.2.5工程结算与付款

2.2.6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

2.2.7对承包商的评价管理

3、管理目标

加强和规范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合理选择外委单位。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外委工程质量,减少外委工程费用,确保外委工程顺利完成。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外委工程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协调。

4.2外委工程申请部门职责

提出外委工程申请,并对申请的必要性负责。

4.3设备检修部职责

4.3.1审核外委工程申请和合同变更申请的必要性、合理性。

4.3.2组织外委工程招(议)标工作,组织外委工程技术协议的会谈和签订,

组织合同洽谈和会签。

4.3.3负责施工、检修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水、电供应方案的审核。

4.3.4负责外委工程考核和评价的审核及对外协调工作。

4.3.5负责外委工程竣工图纸、资料、文件档案的归档。

4.3.6组织外委工程的竣工验收。

4.3.7负责审核外委工程申请和其他工程资料,按审批权限落实资金计划。

4.3.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用以确定承包商。

4.3.9负责编制外委工程预(决)算,控制工程造价。

4.3.10协调有关部门签订合同附件。

4.3.11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管理和协调。

4.3.12负责根据合同变更申请内容与承包商办理合同补充文件。

4.3.13根据相关部门对外委工程承包商的评价和考核,汇总作出总体评价,并将考核情况在付款时兑现。

4.3.14负责外委工程的付款审查,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4.3.15负责合同变更、违约、纠纷、索赔等事项的处理。

4.4物资管理部职责

负责外委承包工程中所需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4.5安全检查部职责

4.5.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资质和特殊工种资质的审查和验证。

4.5.2对合同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协议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

4.5.3负责对承包商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5.4负责审核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4.5.5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否正常进行。

4.5.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5.7参与工程竣工报告会签。

4.5.8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准备工作、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改进意见的实施等进行考核和评价。

4.6财务部职责

4.6.1负责外委工程财务管理、财务监督。

4.6.2参与外委工程招(议)标和合同会签。

4.6.3负责外委工程预、结算复核。

4.6.4负责办理外委工程的付款。

4.6.5负责编制外委工程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

4.7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4.7.1负责对承包商入厂人员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

4.7.2负责出、入厂门的物资、器材的检查、登记,办理有关出入厂手续。

4.7.3负责对在危险区域的动火工作,按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5、管理流程

5.1外委工程的申请和审批

5.1.1外委工程的申请

申请部门不能完成某项工作、需要外单位来完成时,应填写外委工程申请单(见表1)

填写要求如下:

5.1.1.1明确申请外委工程的理由,如果外委工程属技改、科技、大修特殊项目,应提供项目编号。

5.1.1.2明确施工的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验收方法、工作量或预算费用。

5.1.1.3明确承包方式。

5.1.1.4对技术上有特殊要求或专业较强等原因需要指定承包商的项目,应予以明确。对一般项目也可提出建议或推荐承担此项目的施工单位。需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商的项目,建议施工单位一栏可空缺。

5.1.1.5明确外委工程所需物资、材料的供应方式。

5.1.1.6明确施工管理部门,一般申请部门即为该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由于条件限制,需委托其他部门参与施工管理的,需在申请单中明确,并由受委托负责施工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申请单会签。

5.1.2外委工程的初审

5.1.2.1外委工程申请部门将外委工程申请单提交设备检修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

5.1.2.1.1工程外委是否必要和合理。

5.1.2.1.2施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工作量是否可行,外委工程工期是否合适。

5.1.2.1.3外委工程所需物资、材料的供应方式是否合理。

5.1.3外委工程复审

5.1.3.1设备检修部根据外委工程申请单办理相应的复审手续:一万元及以

下的项目由设备检修部批准,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十万元以上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5.1.3.2遇事故抢修时,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申请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进行外委抢修,但事后应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5.2确定承包商、审查预算、签订合同

5.2.1外委工程申请单审批结束后,设备检修部应开展外委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编制招(议)标文件,选择入围承包商。

5.2.2确定承包商方式

5.2.2.1外委工程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市场价格比较明朗、工程的继承性比较强的项目,经上级公司的批准,可以不招标。

5.2.2.2一般项目预计合同费用在10-30万元的拟采用招(议)标的方式,经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承包商。

5.2.2.3预计合同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外委工程,设备检修部在充分考虑审核意见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确定承包商。

5.2.2.4因特殊要求需指定承包商时,申请部门在外委工程单中予以明确,经审批流程批复后,可采用直接询价谈判的方式签订合同。若谈判有困难,设备检修部应提出异议,重新考虑选择承包商。

5.2.3招(议)标工作的实施

5.2.3.1预计合同费用在10万元以上外委工程的找(议)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工作小组负责,10万元以下的由设备检修部组织。

5.2.3.2设备检修部根据外委工程申请的内容,编写外委工程招(议)标文

件,招(议)标文件必须经有关部门会签和审批方能生效。

5.2.3.3向拟被邀请的承包商发出邀请,明确领取招(议)标文件和答疑会的时间。

5.2.3.4答疑会由该项目合同经办人负责组织,参与编制招(议)标文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有关答疑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应邀单位予以澄清。

5.2.3.5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工作。

5.2.3.6评议工作应分为技术和商务两个方面进行。

5.2.3.7由设备检修部牵头组成技术、商务评议组,对各应邀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5.2.3.8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后的权重排序,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考虑确定承包商的排序,并写出评议报告。

5.2.3.9评议报告交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预中标承包商。

5.2.4对无需招(议)标直接指定承包商的外委项目的核价原则

5.2.4.1指定承包商项目在合同签订前一般应编制工程预算。

5.2.4.2包干项目开工前由设备检修部负责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构成费用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量应由施工管理部门确认,承包商供货物资的报价由物资管理部确认。

5.2.4.3按实结算的项目,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计价原则(包括变更部分)。

5.2.4.4对无需招(议)标直接指定的承包商,按以下方法确定结算依据:5.2.4.4.1有定额可套用的项目必须按国家、省有关定额标准、文件法规执行。

5.2.4.4.2没有可套用的定额标准时,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必须商定好计

价原则,或参照类似定额,邀请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商定修正系数,作为双方预(决)算的凭据。

5.2.4.4.3在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的综合人工工日范围内,经与承包商协商确定。

5.2.4.4.4施工完成后按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工日数签证作为预(决)算的依据。

5.2.5合同的签订

5.2.5.1在合同洽谈过程中,设备检修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投资情况等,召集施工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5.2.5.2合同正式签订前,由设备检修部与承包商签订技术协议,安全监察部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5.2.5.3由设备检修部起草合同文本,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合同会签手续。

5.2.5.4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5.2.6合同签订后,设备检修部应将副本送交施工管理部门、财务部、安全监察部和总经理工作部,有关部门接到合同后,履行相应的职责。

5.3施工现场管理

5.3.1项目开工前,安全监察部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指定施工现场。

5.3.2项目开工前,施工管理部门应向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危险因素、已采取的措施等,重大更改工程项目必须有设计部门参加,介绍设计要求,进一步提出技术、质量、工期、施工工艺要求和验收标准,并介绍现场有关情况。办理好开工报告(见表2)后,方

可开工。

5.3.3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水源、指定物料和施工垃圾堆放场地。

5.3.4外委工程工作票的办理按工作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3.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执行。

5.3.6施工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按经过审批的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施工。

5.3.7当承包商因为工作失职、违章作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施工管理人员应据实汇报,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损失情况追究承包商责任,分别处以赔偿或罚金,情节严重时,可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5.3.8物资领用单应作为施工管理部门、承包商限额领用物资的依据。

5.3.9施工管理部门严格按外委工程需购物资清单限额领料、发料,控制物资消耗。

5.3.10如承包商在合同范围外借用本公司的生产设备、工器具等,应向施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借用手续。租借费由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时,由设备检修部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5.4外委工程的验收

5.4.1外委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国家有关验收规程、质量标准,本公司的相关质量标准,以及合同、技术协议等执行。

5.4.2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各分项工程验收全部合格,整个工程施工全部完成,承包商已向施工管理部门提供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单(见表5)和详

细的技术资料、图纸等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管理部门确认工作全部完成后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5.4.3外委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根据工程的规模、资金投入等情况,设备检修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工程项目参加验收的部门为施工管理部门、设备检修部和安全监察部。技术改造或重大(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还应有财务及相关归口部门参加。对一些工作简单的小工程项目,如设备零星保温、清灰、冲洗、零星脚手架、零星土建修补或经设备检修部同意的小项目等,由施工管理部门直接验收。

5.4.4验收内容应包括工作量(含变更)是否全部完成,施工工艺及质量、工期是否满足要求,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如工程合格,各方在工程竣工报告(见表6)上签字,报工程竣工。

5.4.5竣工验收时,如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备案,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应进行再次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报工程竣工。

5.4.6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各项事件(如文明生产、施工现场违反安规等),管理部门要提出考核意见,由设备检修部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5.4.7外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涉及到设备异动的由施工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设备异动手续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门。

5.5工程结算和付款

5.5.1工程结算

5.5.1.1费用包干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直接结算(结算价即合同

价)。

5.5.1.2采用预结算和按实结算承包方式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必须以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为依据。施工管理部门对外委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含承包商实耗材料等)进行初审,由设备检修部复审后,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5.5.1.3施工过程中有变更,凭施工管理部门和设备检修部共同确认的工作量,按合同中确定的计价原则(变更)进行审核,并入相应的工程结算中。

5.5.2工程付款

按合同条款和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5.6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

5.6.1考核依据

外委工程合同和公司相关管理标准。

5.6.2考核事件

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违反外委工程合同条款和公司相关管理标准的事件。

5.6.3填写外委工程考核明细表

5.6.3.1在考核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考核事件主管部门填写外委工程考核单(见表3)明确扣罚额度。

5.6.3.2外委工程考核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被考核承包商和公司合同主管部门备案。

5.6.3.3对日常运行维护承包商,设备检修部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在支付维护工程款时及时兑现考核。

5.6.3.4对其他承包商的考核,设备检修部在结算时,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考核款。

5.6.4监督整改

考核事件发生后,考核意见提出人填写外委工程考核单。如需承包商对该事件进行整改,应填写不合格项整改单(见表4),并及时监督整改情况。考核事件在限定的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按新考核事件继续考核,直至整改完成。

5.7对承包商的评价管理

5.7.1评价周期

5.7.1.1长期合作的日常运行维护承包商的评价,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并在服务期满时进行一次。

5.7.1.2大(小)修承包商和工期超过十天的承包商均应在服务期满时进行评价。

5.7.1.3工期未超过十天但对其工作提出重大意见或警告的大(小)修承包商,服务期满时进行评价。

5.7.2评价内容与职责

5.7.2.1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内容,对承包商工作过程进行全面跟踪,并按其实际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评价。

5.7.2.2对承包商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准备工作、施工质量、计划进度、安全生产、协作与配合、文明生产、再鉴定、承诺与改进意见的实施等管理内容。

5.7.2.3对承包商的评价等级按其表现分为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

5.7.3评价报告流程

5.7.3.1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承包商进行专项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评价报告,如有对承包商的改进意见应明确指出。

5.7.3.2各部门部长审核专项评价报告后,交设备检修部。

5.7.3.3设备检修部对各专项评价报告进行汇总,编制综合评价报告,对承包商的改进意见在报告中明确写出。

5.7.3.4综合评价报告分别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审阅,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5.7.3.5设备检修部将评价结果和报告中要求承包商改进的意见反馈给相应的承包商。

5.7.3.6承包商在接到改进意见后一个月内对改进意见给予答复,设备检修部收到答复后与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落实。

5.7.4对承包商的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类似外委工程再次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6、外委工程管理标准表

6.1外委工程申请表见表1

6.2外委工程开工报告表见表2

6.3外委工程考核单见表3

6.4不合格项整改单见表4

6.5工程项目验收单见表5

6.6工程竣工报告单见表6

表1 外委工程申请单编号:

说明:1、设备检修部负责1万元以下的外委工程审批。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1-10万元的外委工程审批。3、总经理负责10万元的外委工程的审批。

工程开工报告编号:

表3 外委工程考核单编号:

表4 不合格项整改单编号:

表5 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单编号:

工程施工队伍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1、目的 正确选择、评定、使用和管理工程施工队伍,降低施工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满足业主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承揽工程施工队伍的评价和控制。 3、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对施工队伍的资格、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评价,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3.2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内部招标的管理、施工合同的起草。 3.3 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合同的签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4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施工队伍的评价和选择 4.1.1 对施工队伍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 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等。主要符合下列条件: a、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其现场管理者具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即具备对整体工程施工工序的 安排和计划协调及现场管理能力。 b、施工队伍应具有电气安装和工业及民用管道安装的实际施工及调试经验。 c、施工队伍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即水、电专业各配备总人数10%以上具有现 场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不能少于总人数20%、焊工不能少于总人数10%、管工不能少于总人数20%。上述仅是基本配置,可根据工程的大小进行调整。如果总人数不足10,则各种专业不能少于1-2人。 d、施工队伍所拥有机具能力必须能满足工程要求。 4.1.2 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施工队伍的资格、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 组织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等,并填写《施工队伍年度表现评价审核表》(见附表一).评价结果(含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报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施工队伍列入《合格施工队伍名单》(见附表四),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施工队管理制度

施工队管理制度 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合同关系,施工合同一经签订,施工队负责即成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施工队承担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施工队选择 1、报名阶段 有意参与该工程的施工队可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申请。 2、评审 甲方对提交申请的施工队进行评审,从已往业绩,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管理水平、资金垫付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施工队进入协商谈判阶段。 二、协商谈判阶段 甲乙双方对工地现场进行考察,结合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该施工队承担的施工区段、工程范围和细目单价。 三、签订合同阶段 协商谈判达成共识时施工队必须具备经下条件后,双方可签署施工合同。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放样,并能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自检,配合项目部做 好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3)配备施工现场所需施工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操作人员。 (4)签订合同时施工队必须一次性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万元,施工安全保证金万元。 四、施工管理 1、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对施工段内的分项工程开工次序必须按照项目部的统一要求,对于特殊工期要求的,要突击施工,保证项目部形象进度要求,规范化施工,程序化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胡干、蛮干造成工程延期的,除责令整改外另处于100-500元的罚款。 3、施工队负责人为本施工段第一责任人,必须长期驻守工地,切实负责,若因有事需向项目部请假,对不请假离开工地的每天罚款100元。 4、严把质量关,创优良工程,施工队在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工程必须有专职质检人员蹲守。砂浆和混凝土拌合必须具备量具和配合比标示牌。 5、施工队在各工序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每经项目部查处,除责令其进行返工外,另处于200-1000元罚款,对顽固抵抗不积极返工的,必须清除施工队伍。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弱电施工队伍管理办法(暂行)。 依据集团公司对弱电工程部的管理要求和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经集团公司批准、由弱电工程部制定相应的施工管理办法。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各施工队伍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令,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1,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4,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5,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将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抓紧抓好。设备人员进场后,先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机具维护保养制度。 工地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各种机械操作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施工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 施工安全保证: 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或修订工地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并签名存档,施工管理人员在下达任务单的同时,必须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在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doc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作的供方。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凡需外委的项目,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经理办、安装部、各营销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做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负责召

集供方,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汇同技术部、经理办、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计检部等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外委项目完成后生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进行A检(由计检部开具合格证,据此入库)。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_规章制度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61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目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二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 - 1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 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 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 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2 / 2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按期、安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西安精细化工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精细化工厂施工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不得参加施工。 4.1.2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电气设备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4.1.3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

盖板。 4.1.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4.1.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1.6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1.7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9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1.10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4.1.1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4.1.12施工中必备的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4.1.13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4.1.14现场材料堆码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施工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4.2.1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队管理办法 一、基本管理制度 1、承接公司外委工程的施工队必须经过公司的有关制度学习及技术培训。 2、施工队工人必须穿公司规定的统一服装,服装费由施工队负担。施工人员上 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且整洁,如不执行规定的,处以相应罚款。 3、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签定劳务或工程合同及安全消防协议,合同中 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力及义务。 4、施工队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 度,树立安全施工观念,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因违反有关制度而受到的罚款均由施工队负担。 5、施工队必须从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出发,凡是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及荣誉的 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施工资格。 6、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及施工队, 项目经理有权进行处理,填写处罚单,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可建议公司取消其施工资格。如有争议施工队可返馈到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调解,如调解不成,报部门经理裁决。 7、施工队必须保证工人队伍相对稳定,并将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 8、施工队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国标及公司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所 选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合同规定。按规定的材料规格、材质进料,管槽的直角、三通、直通、封堵、支架、吊架必须用专用产品。对设计不合理处可提出建议,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并负责检查,如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质量问题,公司将处以相应罚款,并限期更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9、施工队必须签订劳务、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扣除劳务费用的5%作为质保 金,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美好的明天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YTH ·DM 22301-2013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13-04-1发布2013-04-1实施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word0

美好的明天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word0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了5个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资金保证。 思想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项目所有人在内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例会及阶段性教育,使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贯彻在项目施工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并在施工处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等,促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警觉,维持施工安全进行。 组织方面,建立项目部安全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制度方面,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单位安全制度,上级积极监督检查,并落实施工单位等各处制度学习遵循情况。 技术方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设计要求,并对各个部门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资金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和惩奖措施,实行每月安全绩效考核,以保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贯彻。 安全管理措施: 基础设施具体方面: 1.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在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悬挂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2.5米以下为宜。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即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赢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1.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制作美观、统一。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色卡》GB6257.1—86(安全色有四种颜色:(1)红色——禁止、停止;(2)黄色——警告、注意;(3)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4)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架设地点,均应协调、统一,并取得建立工程师的认可。 2. “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检查活动期间,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适时悬挂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主题标语,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设安全警示牌,各类安全标识、警示、视线诱导、指路标志等标牌应醒目,安设规范。 3. 应当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做好驻地、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的防火、防洪、放风、防爆、防震、防雷等工作。 6. 对于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7. 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8. 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在重点防火区必须禁止带入火源。 9. 应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电工人员,认真落实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设供电线路和用典,并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0.办公室内墙上应装裱管理图表。管理图表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等有关图表及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指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等;办公用品整齐有序,文件陈列、管理规范。

施工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施工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845 施工队管理制度 Model of construction tea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

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3-04-1实施2013-04-1发布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Q/YYTH ·DM 22301-2013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

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 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 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5.1.2 外委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

项目经理及施工队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及施工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此管理制度分为《处罚》与《奖励》两部分。 2、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奖罚透明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3、对于施工队的奖罚需履行申报程序。 4、下述各项奖罚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江苏海之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奖励 1、凡得到锦旗、表扬信,牌匾或其他客户赠与的奖励物品上出现个人名字的(监理、工长)均得到奖励。 2、由客户服务部核实后,给予被表扬人奖励。 3、锦旗100元/面,表扬信100元/封,其他牌匾或奖杯等非常规奖品一律150元/个。 4、在施工管理中,有创新办法并被公司采纳并被广泛推广,给予项目经理和工长1000元奖励。 5、受表扬人接到奖励后向工程部经理申报,经核实后给予奖励。 6、施工队能从工地带来返单,能从现场收回定金者,给予信息费1个点,且对此工程额减免2个点奖励;能介绍给设计师签单者,并对此工程额减免1个点奖励。 7、施工自始至终未向公司客服部和集团客服中心反映过工程问题的,将给予工队200元/个的奖励。 8、对于积极提供样板间的工队,公司将根据样板间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工队100—300元奖励。 9、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三、处罚 1、项目经理在工作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在工作期间无故不接听电话,一次罚款200元,工作期间应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工地,严禁工作期间进行赌博等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

将给予项目经理2000—5000元罚款。 2、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报价单、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0元罚款。 3、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工艺标准及质量要求,视其情节轻重,公司将给予施工队5000—10000元罚款,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4、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公司将给予工程队5000-10000元罚款。 5、由于施工队工长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致使施工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给予施工队工长500—1000元罚款。 6、施工队如未及时按公司工程监理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500元罚款,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若中途更换施工队,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7、施工负责人接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对公司隐瞒实情;如导致客户到工程部进行投诉的一律给予施工队200—400元罚款;如在公司回访中客户就同一问题反映至客服两次的给予施工队400-600元罚款,反映三次的给予施工队600-800元罚款,反映三次以上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工地1000-2000元罚款;投诉到分公司总经理的一律给予施工队500—1000元处罚;投诉到集团客户服务部的给予施工队2000元罚款;施工队如因投诉处理不及时最终导致客户到消协进行投诉的或由此引起的媒体曝光,给予施工队5000元罚款,并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声誉和经济损失。(一经核实,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8、现场施工人员如未穿着公司统一服装、帽子或未配戴胸卡,给予施工队200元/人的罚款处理。 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一个烟头视情节严重给予施工队50—200元罚款;施工现场如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将给予施工队200元罚款。 10、施工中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用护套线及不带防护罩的手把灯,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5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11、每日完工后,施工队要及时清扫现场,并保持现场的清洁及材料堆放的整齐,要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现现场杂乱、材料堆放无序、施工产生的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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