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农场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和经营方式亟需改革和改制,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和发展。
本文将针对农场改革改制方案进行探讨和分析。
改革目的农场改革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具体来说,改革方案应该有以下几点目标:1.优化微型土地经营的方式,提高小农户的产量和收益。
2.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速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3.加强社会化服务与农业生产,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4.推进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改革内容针对目标,本文提出以下改革内容:开发土地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和土地利用不当,许多农民持小块土地,面临土地无法流转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开发土地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和效率。
具体而言,可以实行以下措施:1.合理规划,将大片散滩的农田整合起来。
2.政府出资对土地进行开发和改良,提高土地质量。
3.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的产业化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增收。
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推动农业产业化:1.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品牌经济,以提高较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度。
4.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和创新性产品服务。
实行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是促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推进农村合作社改革的关键之一。
因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集体经济:1.改革土地制度,让农民最大程度地享受土地利益。
2.鼓励建立农村合作社,让农民参与经济共享和化利。
3.支持联合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提高农业服务和效果。
4.改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增加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
改革影响本次农场改革的实施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改善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
农垦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

农垦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农垦企业化改革是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国农垦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旨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1. 加快农垦企业化进程,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 提高农垦企业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3. 推动农垦企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4. 促进农垦企业与农民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三、实施方案1. 加强政策支持,为农垦企业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政府应出台支持农垦企业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包括财税扶持、土地政策、金融支持等,为农垦企业化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2. 加强农垦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
农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大农垦企业技术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农垦企业应加强科技研发,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 加强农垦企业与农民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农垦企业应积极与农民合作,建立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共同推动农业生产,实现农垦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共享。
四、保障措施1. 完善农垦企业化改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农垦企业化改革提供政策支持。
2. 加强农垦企业人才培养,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 加大对农垦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贷款、信贷等金融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4. 加强对农垦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农垦企业健康发展。
五、总结农垦企业化改革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和农垦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大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农垦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场改革发展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
了推动农场改革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生
产技术和设备,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智能化农业机械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其次,我们将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资源配置。
鼓励农场发展多种
经营,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同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农产品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第三,我们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绿色农业发展。
加强农田水土保持
工作,推广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同时,加强农田生态修复,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肥沃度和生产力。
第四,我们将加强农业农民收入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扶持农业龙头
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总之,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核心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优化农业产业
结构,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积极落实这些方案,推动农场改革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作者:许琨许东松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8年第11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6号)精神,结合固始县实际,县农业局就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农垦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河南省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特色农业强县的目标,依靠创新驱动,加快推进资产资源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为全县特色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更加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备、技术和装备水平更加先进、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垦企业;垦区民生显著改善,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改革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一)加快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
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豫农农场〔2017〕6号印发)提出的“省属农场的改革发展由省农垦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共同负责,市县属农场2017年底全部移交、一步到位”工作要求。
2017年底,国营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
对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进行甄别,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按原隶属关系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农场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产权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因此,为了推动国有农场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制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改革目标。
1.建立现代农业管理体制,提高国有农场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3.推动国有农场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
三、实施方案。
1.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场管理体制。
加强国有农场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
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
建立健全的国有农场产权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农场的经营,形成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加强对国有农场的科技支持,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
鼓励国有农场与当地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发农业资源,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国有农场改革,为国有农场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2.加强监管,保障国有农场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3.加大财政投入,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增加对国有农场改革的财政投入,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五、总结。
国有农场改革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为国有农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国有农场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深化农垦改革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垦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深化农垦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需要加大农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农垦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包括灌溉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电力等。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其次,要加强农垦科技创新。
农垦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
我们需要加大对农垦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的人工劳作向机械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农垦人才队伍建设。
农垦人才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需要加强对农垦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农垦人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农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农垦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落实。
制定一系列符合农垦实际的政策法规,为深化农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要加强对农垦经济发展的监管和评估。
建立健全农垦经济发展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农垦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农垦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际成效。
综上所述,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需要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经济发展监管和评估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推进。
只有全面推进深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

农场改革改制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业产业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
传统的农场集体所有制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满足农民增收的期望。
因此,加快推进农场改革改制,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市场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二、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现有农场改革改制方案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一种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改革改制方案,旨在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向着现代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迈进,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三农”问题的全面解决。
三、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形式。
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有的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多集体所有制方式经营,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 异化现象严重由于多数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一直在原地规模经营,没有实现产业升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经济效益低下,资产负债率高。
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僵化”甚至“死亡”,成为“吃空饷”的“僵尸企业”。
2. 权益保护困难由于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较小,管理人员主要由村委会或村民自愿担任,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因此很难保障成员的权益。
一旦出现分配纷争或者经济纠纷,往往难以有效解决。
3. 产权划分混乱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划分不明确,缺乏完善的产权制度保障,管理混乱。
因此,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困难,管理和运营水平不高,限制了其发展空间。
四、改革方案在现有的问题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农场改革改制方案:1. 规模化经营推动农场集约化经营,实现规模化生产。
可以采用“多元化专业化经营”模式,即在农场内部实现多种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益。
2. 股份合作制农场改制采用股份合作制,将农场集体所有制转变为股份所有制,以农户和自然人为主要股东。
同时,成立专业化管理团队,管理经营精细化,确保企业长期发展。
解读农垦改革实施方案

解读农垦改革实施方案
首先,农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基于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
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垦体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农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解决农垦领域存在的土地流转问题、农业产权制度问题、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等,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其次,农垦改革实施方案的核心是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随着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实施方案将通过优化农业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等措施,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农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另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还将重点关注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经济发展。
在农垦
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下,将加大对农业生产要素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通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金融支持等措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此外,农垦改革实施方案还将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
通过深
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扩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同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解读农垦改革实施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包括改
革的背景和动因、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点任务以及改革的实施路径和措施。
只有全面深入地解读农垦改革实施方案,才能更好地推动农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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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3号)、《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农垦发[X]1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1号)、《X 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X 农垦[X]119号)精神,为切实减轻本县直属农场办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X 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从X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X省X农场、X县X农场(以下简称X农场、X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将原来由县直属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本级政府统一管理,纳入财政保障服务,促进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将县直属国有农场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3.通过改革,实现国有农场政企、社企分离,减轻国有农场负担,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职工增收。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确保实施。
立足县直属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政企、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根据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全面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县直属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要与国家、省、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民生改善等政策相衔接,与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全面系统地推进县直属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
(三)积极稳妥,务求实效。
要充分考虑我县的财力状况和各方面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根据属地和农场的实际情况,明确人员、编制、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的政策安排,切实处理好改革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取得实效。
(四)权责一致,协同推进。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隶属关系由本级政府负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改革推进工作。
四、改革任务(一)改革范围县直属国有农场:X农场、X农场。
(二)改革内容X农场、X农场所承担的属于本级政府职能范围的非企业经营性事务,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养老优抚、民兵训练、文化体育、住房建设、计划生育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防汛抗灾、移民安置、林业养护、“二供(水、电)一业(物业)”、辖区道路建设维护等各类社会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治办、县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资委、林业局、文广体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人行X县支行、X农场、X农场。
(三)改革方式1.因地制宜推进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根据县直属两个农场经济发展水X区位条件,经本级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将国有农场所承担的全部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给本级政府及X镇、X镇、X乡人民政府管理。
原则上,以移交前一年底国有农场财务决算数值为依据,对相关资产进行移交,无偿划转,并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步研究人员安置方案,移交后出现的新岗位用于安置国有农场现有管理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纳入县乡两级政府承担的办社会职能所需经费,根据X农场、X农场上一年度承办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费用,由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安排支出。
X农场不再承担任何社会职能,由县财政局注资成立“ X省X 农场”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专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政企完全剥离。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人社局、国资委、人行X县支行、X镇、X镇、X乡、X农场、X农场。
2.加强国有农场社区建设。
国有农场社区是国有农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
本级政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X委办〔X〕34号)精神,根据X农场、X农场改革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同意X农场设置三个社区(其中,X农场X片7个作业区合并设置为“下坪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配置6人;X片西蝉和径内作业区合并设置为“西蝉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配置5人;X片龟仔头作业区独立设置“龟仔头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配置3人);X农场设置“ X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配置5人),负责农场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健全国有农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新设置国有农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切实发挥农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
新成立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社会职能改革过程所需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
同时将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费用、人员薪资以及民生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X镇、X镇、X乡、X农场、X农场。
3.完善农场社会事业发展保障机制。
本级政府将农场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统一纳入规划并明确相应的投资来源,实现与承接所在乡镇统一规划、同步发展;将农场逐步发展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新型社区,加强农场区域资源共享共建,提高社区社会事业整体效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资委、X镇、X镇、X乡、X农场、X农场。
五、基本步骤我县直属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启动准备(X年2月-X年6月)。
积极组织X农场、X农场开展农垦改革工作,进一步摸清农场辖区内办社会职能情况,核实人员信息、资产等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地测算本场改革成本,为实施改革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X年7月-X年9月)。
根据《X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研究确定X农场、X农场改革内容、目标任务、改革方式等,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经X市政府审批实施,并报省农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X年10月-X年10月)。
县政府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开展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工作。
X年10月前开始组织实施,X年10月前基本完成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本级政府统一管理。
县农业局会同编办、财政、教育、卫计、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X年11月-X年12月)。
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做好工作总结,迎接上级评估总结。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落实中央、省、市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要求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县农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
为确保农场改革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X农场、X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过程中的组织指导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有农场各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平稳过渡,人员妥善安置,改革政策全面落实,为推进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政策,全面了解农垦改革的内容精神。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认真做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消除疑虑,组织各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农场改革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以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运行。
(三)强化基础工作。
县直相关部门、X镇、X镇、X乡、X农场、X 农场要加强调查摸底、数据分析、资料归档等相关基础工作。
全面梳理国有农场承担的各项社会职能,科学界定职能范围、机构及人员,以改革前一年底的国有农场决算数为依据,核定办社会职能机构的资产、债务、收入及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等在内的全部支出),结合拟采取的改革方式,锁定各类职能改革成本及承担主体。
在进行资产、债务清查时,账内外挂账的社会性支出均应纳入清查范围。
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卷宗,做好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系统性。
本级政府结合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具体情况,测算改革成本,研究调整支出结构,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监督检查。
本级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改革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对改革中的资金使用、资产划转、人员安排工作要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以及转移国有资产、突击提拔等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引发上访等群众性事件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