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2024考核指标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2024考核指标一、背景和意义为了推动农垦国有农场社会职能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评估指标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工作2024年考核指标展开论述。
二、考核指标的内容和范围1.农垦国有农场办职能的目标和步骤:评估农场是否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和相应的步骤,并能按照计划顺利推进工作。
2.农垦国有农场社会服务的内容和水平:评估农场所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包括农民就业、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3.农垦国有农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情况:评估农场是否积极与相关社会组织(如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
4.农垦国有农场产业结构的调整:评估农场是否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5.农垦国有农场生态环境的保护:评估农场是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6.农垦国有农场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估农场是否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考核指标的权重和评估方法1.每项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2.权重的确定可以参考相关部门对社会职能的重要性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3.评估结果以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划分,通过加权平均值来确定最终的得分和排名。
四、考核指标的应用1.农垦国有农场可以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
2.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考核指标对农垦国有农场的社会职能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考核指标可以作为农垦国有农场社会职能工作的依据,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五、结论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促使农垦国有农场在社会职能工作中不断提高,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考核指标的实施,督促农垦国有农场充分发挥社会职能,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进一步提速。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

国有农场改革方案国有农场改革方案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本方案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改革:一、农场管理体制改革1.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将以公司化形式重新组织,引入大型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发挥市场化运作的优势。
2.深化农场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鼓励农场依法租借、流转土地,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改革农场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业生产。
二、农业科技创新与发展1.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国有农场将增加科研投入,引进前沿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2.推广高效农业模式:倡导节水灌溉、无土栽培、精准施肥等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农场应积极采取生态农业措施,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农产品流通体系优化1.完善农产品产地直供体系:建立国有农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对接的供应链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减少中间环节。
2.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国有农场应注重品牌打造,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增加竞争力。
3.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整合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农民增收政策支持1.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国有农场可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农业补贴和资金支持,引导农场加大投入。
2.加强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国有农场应积极组织农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提供就业机会:国有农场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五、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农场应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条件。
2.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水平:国有农场将与当地政府合作,支持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3.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国有农场要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增强农民自治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

国营农场改革方案更多0分享本页将有机会获得最新IPAD2及其它奖品.为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x〕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按照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进取、统筹规划、完善体制、促进发展、共享和谐的总体要求,有效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机制障碍,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由政府承担的其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县内同类社会职能机构享受相同补助政策和标准;二是进一步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保障农工权益,实现农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深化改革,着力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本地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企业规模、办社会职能改革进展程度不尽相同的实际情况,在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确保改革有利于国有农场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统筹规划,互相衔接。
根据拟实施改革国有农场面临的实际情况,在机构、人员、财政补助政策等方面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执行过程中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相衔接。
3.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财力状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区分各类社会职能机构的不同属性,分类制定本地区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措施。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3号)、《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农垦发[X]1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1号)、《X 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X 农垦[X]119号)精神,为切实减轻本县直属农场办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X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从X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X省X农场、X县X农场(以下简称X农场、X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将原来由县直属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本级政府统一管理,纳入财政保障服务,促进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将县直属国有农场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3.通过改革,实现国有农场政企、社企分离,减轻国有农场负担,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职工增收。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确保实施。
立足县直属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政企、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根据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全面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

基层国有农场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农场在管理体制、经营模式、产权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因此,为了推动国有农场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制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改革目标。
1.建立现代农业管理体制,提高国有农场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3.推动国有农场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
三、实施方案。
1.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场管理体制。
加强国有农场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
2.完善国有农场的产权制度,激发农场经营主体活力。
建立健全的国有农场产权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农场的经营,形成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3.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加强对国有农场的科技支持,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促进国有农场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的合作。
鼓励国有农场与当地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发农业资源,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支持,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国有农场改革,为国有农场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2.加强监管,保障国有农场改革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国有农场改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3.加大财政投入,为国有农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增加对国有农场改革的财政投入,为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五、总结。
国有农场改革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国有农场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为国有农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国有农场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革,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情况

观 因素 ,安 徽农 垦 国有农 场大 多地 处 山岗 湖
洼地 带 ,地 理位 置偏 僻 ,远离 城市 。 自建场
开始 ,为方 便职 工生 产 和生活 ,农 场 自办 了 学 校 、医院 等公 共服 务机 构 ,农场 既要 发展 生产 ,又 要 维护 社 区管理 ,形 成 了国有农 场 生 产与社 会 管理 相结 合 的独特 的综 合体 。 随
企 社分 离改革 工 作 ,在 农场 内部 分离设 立 社
区管理 机构 ,对社 区管 理人 员 实行定 编定 岗
和 职 能 、资产 划 转 ,核 定预 算管 理 费用 。到
2 0 0 8年 7月 , 垦 区完成 了社 区管 理 委员会 组
自筹 资 金及 财政 补助 项 目资金来 解 决 ,在很 大程 度 上加 重 了国有 农场 负担 。
建 工作 ,2 0 1 2年全 垦 区 2 0个农 场共 有社 区
3 1 —
一
改 革全 垦 区总人 口的 0 . 3 5 %,
其 中 :专 职人员 2 8 0人 , 占全垦 区总人 口的 0 . 2 1 %,兼 职人 员 1 7 8人 ,占全 垦 区总人 口
要 问题
一
民事 务 .农 场 职工社 区事 务仍 由农 场管 理 .
农 场不 得不增 没社 区管理 机构 ,办社会 负担 也有 所增 加 。鉴于历 史 和现实情 况 .分离 因 有 农场 办社会 职能 势在必行 ,中央 出台开展 国有农 场办社 会 职能改革 试点政 策非 常有 必
着农 场经 济 社会 的不 断 发展 ,农场 办社 会职 能 也在 不断 延伸 , 除 去 已移交 的公 安派 出所 、
中小学 教育 外 , 目前 国有 农场 办社会 职 能 主 要有 :医疗 卫生 与服 务 ( 含社 区公 共卫 生和 防疫 ) , 土 地管 理 、城镇 建设 与 管理 、 环 境卫 生 与绿化 管 理 、 卫 生监 督( 含计 划生 育管 理 ) 、 综合 治理 ( 含环 境保 护 、安全生 产监 督 ) 、 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负担,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1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逐步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总的要求是,通过改革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开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增加农工收入,保障农工权益,促进农场经济发展;三是统筹规划,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与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2012年选择农垦部分农场和吴忠市利通区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以后年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国有农场的具体情况,在改革范围、改革进度、改革方式上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统一政策,鼓励创新。
按照中央统一制定的改革政策和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宁夏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方案,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大胆创新。
(三)积极稳妥,逐步分离。
对具备全面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条件的一次性改革到位;暂不具备全面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条件的,可以分步、分项推进,逐步到位。
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85号

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85号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我区国有农牧场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国有农牧场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税费改革各项政策,推进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清理各项不合理收费,理顺国家、农牧场与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国有农牧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政策、规范分配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范国有农牧场同农工的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农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
(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承包办法的不同、发包对象的区别、社会负担的轻重,采取不同的改革办法,不搞一刀切,注重公平。
大力推进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和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减负的长效机制,确保农工负担不反弹。
(三)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在减轻农工负担的同时,规范保留的土地承包费,确保国有农牧场经营有序、生产发展、社会稳定。
(四)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各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减免承包费的办法,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情况和减免额度要向职工进行公示。
三、主要工作(一)全面取消农业税此项工作我区已经提前完成。
(二)免除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国有农牧场包括农垦系统的国有农牧渔场、其他国有农牧渔场、国有林场、监狱农牧场(以下统称国有农牧场)。
其中,由场内的生产队、作业组或农业职工和农业从业人员(以下统称农工)承包经营国有土地,并承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国有农牧场,纳入税费改革范围。
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是指国有农牧场向农工收取的土地承包费中,用于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等的收费。
由于我区国有农牧场长期实行“一揽子”收费,没有具体划分、明确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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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我县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政府管理,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发展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
1.统一政策。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范围、办社会职能的界定、补助标准等重大政策由省级统一制定。
2.职能移交。
在中央和省级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国有农场办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办法。
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直接剥离,移交辖区政府进行管理。
移交职能以实际剥离时上年度农场所办社会职能为依据。
在剥离期内不得新增职能、新设机构,国有农场分离出来的职能由当地政府接收,当地政府就近纳入社区管理。
3.属地负责。
按照隶属关系,我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县
委和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本由县财政承担。
4.讲求实效。
辖区地政府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发挥公共服务主导作用,国有农场体现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垦地协同发展。
明确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政策安排,切实处理好辖区政府、农场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和完善国有农场区域内行政建制,理顺辖区政府与农场的管理关系,实现政府对农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事务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各项规划要在农场同步实施,国家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场全面覆盖。
辖区政府要将农场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及专项规划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配置。
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县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
xx年9月前完成国有农场承办的社区管理、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政、人武工作、“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整体移交或采取“内部分开、管办分离,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范围。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的对象为xx县果园场。
(二)改革内容。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国有农
场承办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非企业经营性事务,包括社区管理、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政、人武工作、“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从农场分离出来,整体移交辖区政府;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北盘江镇政府统一管理,减轻国有农场负担,逐步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资产移交及债务管理。
整体移交辖区政府管理的社会职能,其资产以移交上年度国有农场财务决算数为依据。
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经清理甄别,纳入政府债务的部分,应按照政府债务统一要求规范管理。
符合呆账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公共服务。
充分考虑农场公共服务资源因素及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将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列入改革范围。
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供给水平,提高国有农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将国有农场社区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三、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实施步骤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步骤为:
第一阶段(xx年1月前)摸清底数,夯实改革工作基础。
全面清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状况,包括已分离、未分离的人员来源、结构、编制、经费来源、财政保障程度、账务状况、资产存量等情况。
机构清理落实到农场,人员清理落实到每个人,账务管理落实到每笔债权债务、往来款项,资产清理落实到每件实物。
第二阶段(xx年2月)组织、发动、宣传。
根据本方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