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问题研究
浙江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情况

浙 江 农 垦 国 有 农 场 办 社 会 职 能 改 革 工 作 情 况
浙 江 省农 业厅 农 场 管 理 局
浙 江垦 区 总体规模 小 且布局 分 散 ,实行 条块 结 合 、以块 为 主的管 理体制 。在计 划经 全 系统上 下 多年 的努 力 ,我省 国有农场 的社 会 职能基 本剥 离 ,农 场社 区建设 加快推 进 , 办社 会负 担大 大减轻 ,有 力地 促进 了农 场经 济社 会 的快速健 康发 展 。
一
远看 ,只相 当 于提前 支付 了 4年 多 的保 障经
2 7 —
改革 与 发 展● 人员 2 1 6人 ; 邮 电所 l 2个 , 职 J : 总数 5 1 人。
在农 场 助划 归地方 政府管 。原有农 场 教 职 员工 的安置 .对具 备教 师资格 的 人 员直 接
调 入教 育系统 ,对 以 _ I 代 教人 员如能 通过 教
2 4所 ,教 职工 3 8 3名 ,其 中教 师 3 2 6 人 ;医
疗单 位 5 1 个, 职 工 总人数 2 3 5名 , 其 中 医务 费 ,但 丢掉 了一个 沉重 的 、长期 苦撑下 去有 可 能把农 场拖 垮 的包 袱 。 因此 ,早 移交 ,早 受益。 二是 能 够不承担 的各类移 交 费用要 尽 量 推脱 。根 据 中央和 国 务院有关 规定 ,农 场分 离 办社会 职 能所发 生 的费用 ,主要 由各 级政 府分 级承 担 。但 在实 际 工作 中 ,上 级 明确应 由农 场所 在地 政府 承担 的费用 ,政府有 关部 门往往会 提 出 由农 场来 承担 ,这 样他们 才好 协调 ,才好 向领 导 汇报 ,才 能顺利 完成 分离 移交 工作 ,否则 ,有 可 能无 限期 地拖下 去 。 在 这种情 况下 , 农场 领 导班子 不 能急于 求成 , 要 尽量与相 关 部 门沟 通 ,多 向政府 领导 汇报 农 场 困难 ,不 能轻 易答应 对方 要求 。总之 , 要 量力 而行 ,既要争 取 实现移 交 ,又要 争取
国有农场职能的变革——由企业到社区探析

二 、 国有 农 场 的社 区 管 理
职 能 在 强化
垦区的政企分开改革几经试点 ,实践
丁绥 滨 模 式 、 谊 模 式 和 虎林 模 式 , 终 推 友 最
生产经 营 、 益和风险 主体 。 利 国有农 场行使
的职责是土地 出租 、 良品种与技术推广 、 优 标准化作业与规模化经 营 政策支持 和政 策引导 , 多的不是企业 行为 , 更 而是 “ 准政 府” 的社区管理行 为。
与国有农场 的行政隶属和直接经 营控制关 为政府 和企业 的管理和服务关系。
系,其生产经营权主要控制在 国有农场手 中。尽管工商运建服企业 的公 司化改革在 当时存有“ 翻牌” 现象 和不规 范之处 , 但还 是 为集 团化和 民营化改革奠定 了基础 。
集 团化改革打破 了国有农场 、农垦分
学种植 与养殖 , : 黑龙 江省农 垦总局科技局 [ 责任编辑 : 孟昭春 ] 广服 务网络 ,切实解决新技术推广和普及 黑 龙江省农垦科学 院哈尔 滨特产研究所 )
( 充分发挥各学( 会作用 , 八) 协) 组织 健 全基层技术推广体系 ,形成三级技术推
’ 十 十 十 十 n十 一十 n+ n十 一十 一十 “十 。+ 。十 。十 。’
广了绥 滨模式—— 内部政企分开模 式。 1背 离了初衷 。垦 区实施 内部政企分 .
局、 所有 制 、 垦区和地 方的界 限 , 对工商运 建服企业进 行了优化 重组 和资源整合 , 组
立职工增收信息服务平 台 ,为职工提供及 技术 , 增加农业科技 含量 , 引导广大职工科 贵 、 、 权 利相 统一 , 解决 基层技术推 广人才 时 陕捷的市场 信息。 农场职工集体 增加收入
、
国 有农 场 的企 业 职 能 民营化等 以产权制度为核心 的改革 ,与 国 商运建服企业与 国有农场 的行政隶属和直
国有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

关键词 : 国有农 垦; 分 离办社会 ; 职能; 思考
一
、
目前我国国有农 垦企业管理体制存在 的问题
年开发和地方小城镇建设 , 原来 的荒地 已经成为粮 田或地块 位 置相对较好 , 一些地方政府违反规定使用农场土地修路 、 开河 、 建造商品房或建设工业 区。由于历史 原因 , 农 场土地 资产 属于 国家 , 交由农 场管 理并使用 , 并没有形成资产纳入财务账 中, 所
业的负担 , 阻碍 了农 垦企业的快速发展 , 所 以农垦 企业 的分离 办社 会职能迫在眉睫。 三、 分离办社会职 能的举措 农垦 企业 在 历史 的长 河 中一 直扮演 着 三种 角色 : “ 二地 主” 、 “ 二股东” 、 “ 代理父母官” 。 而如何改变这种角色 的定位 , 农 垦企业必须逐 步实现企社职能分 开的转变 。 从上海农 垦改革成
在 国有 农垦 中 , 企业职 能 、 行政职能 和社会 管理职能 相互
交叉 , 主要领 导由政府发 文任命 , 工作变动 可在政府 和企 业之 间, 从 主要领导的观念 中, 企业 、 行政和社会管理等相关职能无
法 分清 , 总是眉毛胡子一把 抓 , 有些 国有农 垦企业虽然 经过体
制改革 , 但也只是剥离政府职能 , 减 轻社会 负担 , 由于 国有农场
工 作研 究
国有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思考
文 /朱 继 宏
摘要 : 国有农垦大部分建设 于上世纪的五、 六十年代 , 不仅安置 了大批转业官兵 、 城 市知识青年和移民, 而且 国有农 垦具有生产 规模 大、 组织化程度 高等优势 , 对农村 经济的发展起 着示范作 用, 一直是 我国农业科技推 广的试验 田 , 为 中国农业发展做 出了 巨大 贡献 , 但随着我 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 国有农 垦管理僵化 、 政 企不分、 社企不分带来的矛盾 日益 突出, 现如今 , 农 垦周边 小城 镇 飞速发展 , 而农场却是举步维艰 , 如 一头戴着镣铐 的大象, 体积庞大而步履沉重 , 因此 必须加 大国有农 垦分 离办社会职 能的改革
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作者:钱朝侠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10期摘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是当前政府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但由于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的建议,对做好该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建议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属于国考省、省考市、市考区指标,是一项政治任务,作为评价各市(区)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鄠邑区政府与西安市政府签订的《西安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任务涉及的国有企业21家,其中:央属企业6家,省属企业1家,市属企业1家,区属企业13家;涉及办其他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任务的国有企业共10家,分别为教育机构1家,医疗机构2家,市政设施2家,社区5家。
经过一年多的辛勤努力,截止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工作进展情况(一)一年来,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县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办市政设施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分离移交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截止2018年5月,驻鄂6家国有企业签订供水分离移交协议,1家央企的移交协议正在走内部流程审定中,剩余1家央企正与区自来水管理处对接,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75%;驻鄂国有企业因供气业务均由用户自行安装或尚未安装,故并不存在供气分离移交,由接收企业区建设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情况说明;供电移交工作,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100%;供热移交工作,3家央企正在与西安华衡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对接沟通与物业捆绑移交事项,其余3家央企、1家省企均不存在供热移交,签订协议任务完成率为62.5%;物业移交工作,央属企业移交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较快,已有3家企业与西安华衡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移交协议,其余3家央企都在协议内部流程审定中。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我县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属地政府管理,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开,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发展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行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
1.统一政策。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范围、办社会职能的界定、补助标准等重大政策由省级统一制定。
2.职能移交。
在中央和省级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国有农场办社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办法。
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直接剥离,移交辖区政府进行管理。
移交职能以实际剥离时上年度农场所办社会职能为依据。
在剥离期内不得新增职能、新设机构,国有农场分离出来的职能由当地政府接收,当地政府就近纳入社区管理。
3.属地负责。
按照隶属关系,我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由县委和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本由县财政承担。
4.讲求实效。
辖区地政府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发挥公共服务主导作用,国有农场体现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地位,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垦地协同发展。
明确资产、债务、经费等方面政策安排,切实处理好辖区政府、农场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三)目标任务。
规范和完善国有农场区域内行政建制,理顺辖区政府与农场的管理关系,实现政府对农场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等事务的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各项规划要在农场同步实施,国家改善民生政策要在农场全面覆盖。
借鉴成功经验抓成效,扎实做好农场内部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东辛农场 占地总 面积2 .万亩 ,其 中耕地 1.O 85 43 万亩 。总人 镇建设与管理 ;3 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 ;4卫 生监督 ( () () 含计划 生 口36 0 ,其 中职2 9 3 人 ,离退休 人员7 0 人 。社 区管理 委 育管理 )( ) 92人 1 44 2 56 ;5 综合治理 ;6 市 容监察 ;7 市场管理 ;8 房屋及房 () () ()
持下 ,严格按 照中发[0 6年2 号 、国发[0 5年2 号和苏垦集社 20 ] 5 20] 4
积极探索 ,较好地完成 了农 场内部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任务 。
一
具体设置的三个科及其职能为 : 1 社 会行 政管理科 。其职能 主要 包括 :1 土地 管理 ;2 城 . () ()
、
明确指 导 思想和 工 作原 则 ,认 真 宣传 发 动
周 春 玲 ,徐 中
( 苏省连 云港 市 东辛农 场 ,江 苏 连 云港 2 2 4 ) 江 22 8
摘 要 : 文章 通 过 对 江 苏 省 东辛 农 场 内部 分 离 办社 会 职 能 工 党 委把 此项工作列 入2 0 年 十件大事 的重要议 事 日程上 ,2 0 08 08
作 实施过程 的初探 ,阐述 了 国有农 场应从 以下五方 面着手把 内
关键 词 :借 鉴 经 验 ;农 场 经 济 ;社 会 职 能 中 图分 类 号 :F 2 34 文章 编 号 :1 7 — 1 5 (09 0 — 0 5 0 6 4 14 2 0 ) 9 0 6 — 2
场分离 办社会职能 工作有 了明确 的思路 ,对 兄弟农 场在社区职 能分离 、人 员配备 、经费预算管 理等方 面有 了深刻 的印象 ,从
三 、 立 足 农场 实 际 ,把 好机 构 设 置 、人员 配 置 关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直属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3号)、《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农垦发[X]1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1号)、《X 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X 农垦[X]119号)精神,为切实减轻本县直属农场办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X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社企分开为方向,以服务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着力消除束缚国有农场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目标从X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X省X农场、X县X农场(以下简称X农场、X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将原来由县直属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本级政府统一管理,纳入财政保障服务,促进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将县直属国有农场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实现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3.通过改革,实现国有农场政企、社企分离,减轻国有农场负担,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职工增收。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方向,确保实施。
立足县直属国有农场的企业基本属性,坚持政企、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在具体改革内容、改革方式上,根据农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全面有序推进。
(二)统筹谋划,政策衔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24•【字号】内政办字[2002]308号•【施行日期】200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字[2002]30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经贸委、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经贸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02〕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精神,为加快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步伐,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推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现就我区国有企业进一步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区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基本情况1995年以来,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原劳动部《关于在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国经贸企〔1995〕184号)精神,我区在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和赤峰四个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结合“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中包头市、乌海市市属企业自办的学校已全部分离,医院、公安等办社会机构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离,其它地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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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问题研究国务院综改办2012年3月28日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注重集约利用土地,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科技进步作为根本出路。
相对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模式,国有农场具有生产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等优势,一直扮演着我国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田的角色,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有农场管理僵化、政企不分、社企不分带来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利于国有农场生产经营的市场定位,限制了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适时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不仅可以促使国有农场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也必将使其成为带动农村农业集约化经营的中坚力量。
为此,我们对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全国国有农场基本情况(一)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情况我国国有农场数量较多,分布较广。
其中,大部分属于农垦系统,另有部分华侨农场、非农垦地方小型农(牧、渔)场(地方小三场)、劳改农场、劳教农场、军队系统所属的农场(军队系统农场在军企分离时大部分已下放地方,但仍保留少数农场为军队提供蔬菜副食),以及国有林场。
本文国有农场指除军队系统外的其他国有农林场。
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各系统国有农场总人口1856万人,承包土地面积1.7亿亩(包括国有林场承包面积)。
(二)国有农场办社会基本情况国有农场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场,在当时政府职能不到位,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不配套的情况下,国有农场不得不兴办了大量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机构,有的国有农场还经批准设立了公检法等政法机构,在当时为改善农工生产生活条件和支持农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农业部农垦局提供的数据,2007年全国农垦企业办社会实际支出137.65亿元,其中机构经营及规费收入22.04亿元,财政补助79.67亿元,尚有约36亿元支出需要农垦企业自筹。
另据我们对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河南、湖南、海南、云南省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经费来源情况的了解,除了财政一小部分投入外,其余办社会支出全部由国有农场企业负担,大部分来自农工的承包费用。
2005年农工总负担中,用于办社会的支出比例为63.14%,2006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取消农工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后,农工办社会负担占其总负担的比例有所降低,但仍达到其总负担的44.07%。
(三)国有农场办社会对农场和农工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国有农场办社会等体制、机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制约了国有农场发展,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带给国有农场沉重的支出压力,严重削弱了其市场竞争力。
二是妨碍了农工享受与农民同等的优惠政策,加重了农工负担。
2006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取消农工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后,农工办社会负担比例有所降低,但仍达到其总负担的44.07%。
三是限制了地方政府投资农场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制约了农场社会事业发展,降低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办社会带来的各项矛盾积累,影响了农场社会稳定。
近年来国有农场信访事件持续上升,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下决心进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试点的重要原因。
二、地方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一)地方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主要做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农场办社会带来的诸多问题,一些省份已着手推进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工作,所需经费一般采取各级财政分担的方式。
具体做法主要有:1.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为减轻各级财政增支压力,大部分省份先行将义务教育、公安等社会职能剥离,交由地方政府承办,其他社会职能逐步剥离。
2.积极推进国有农场事业单位改革。
辽宁省将国有农场举办的医院(卫生所)、生活服务类单位,主要通过市场化改革进行分离,与国有农场改制工作同步进行;对于公益性站所按照当地同等规模乡(镇)的标准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所需经费按照分离办社会及事业机构改革进程,逐步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3.授予农垦总局相当于州(市)级政府的部分管理权限。
云南省规定,省直各委办厅局在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项目时,对省农垦总局实行计划单列,与各州(市)级并列,将农垦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优惠政策之中。
4.逐步撤销农垦农场建制,与农村并轨。
湖南省原省属十三个大农场已改制为1个行政区、5个管理区和2个建制镇,部分市县属农场改制为乡镇、村,就近移交给当地县市区政府或乡镇。
改制后实行政企分开,其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按属地原则交管理区或乡镇政府,其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实行企业化运作。
5.配套推进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江苏省积极推进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场镇合一的国有农场,实行政企分开,将应由各级财政预算负担支出的党政机构和各类事业机构与国有农场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当地政府。
(二)地方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办社会职能分离到地方,大大减轻了农场和农工的负担,农场社会事业也有了较快发展,改善了农工生产生活条件。
同时,改革减少了国有农场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了管理成本,促进了农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切实减轻了农垦企业负担。
长期以来,农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整套“小而全”、“大而全”体系,使农垦企业承担了大量社会职能,使农垦企业难以集中精力,谋求发展。
通过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2.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
改革理顺了政企关系,调动了地方政府投资农场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各地农场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比如,国有农场中小学分离到当地政府后,提高了办学水平,有利于提高农场职工子女的素质。
3.国有农场经营效益有所提高。
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场生产总值和企业利润比改革前普遍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2008年,内蒙古全系统完成生产总值63亿元,同比增长24%,全系统实现利润1.5亿元,国有农场步入持续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
4.农工负担大大减轻,农场社会更加和谐。
办社会职能分离到地方,农工不用再负担相应支出,负担大大减轻。
同时,随着农场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善,农工收入也持续增加,农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地方在改革探索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地方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财政增支压力过大。
由于国有农场多集中于偏远经济不发达地区,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所属国有农牧林场办社会总负担占全区的46.9%,云南省农垦超过一半的办社会负担也集中于西双版州。
农场办社会职能分离后地方财政压力较大,致使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难以为继。
2.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过程中农工权益受忽视。
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过程中农工权益受忽视,农工从改革中得到的好处较少。
比如,云南省各级财政拿出2.3亿元,将农垦系统和华侨农场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安系统分离到当地,农场办社会负担明显减轻。
但由于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农场与农工分配关系不尽合理,分离办社会和橡胶价格提高带来的好处大部分上缴农垦总公司,农工得到的好处很少。
西双版纳当地农民生产橡胶收入全部属于自己,还有政府补贴,但农工生产的橡胶,按照市场价格仅30%的收入属于自己,另有5%作为其社会保障支出由农场代扣,其余产品均要无偿上交农场。
3.国有农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2005年以来,中央直属农垦企业社会保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地方农垦系统大部分农场至今尚未有效解决。
地方国有农场劳动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在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改革过程中难以协调解决,影响了改革进程。
三、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建议(一)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改革意义重大农场职工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利益群体,为国家屯垦戍边、发展生产做出过特殊贡献,作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理应和农民一样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
目前,农工不但难以享受到国家的直接补贴,还要承担沉重的办社会负担,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近期农工上访事件呈上升趋势。
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促进农工减负增收,改善1800多万农场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有利于减轻国有农场负担,提高国有农场市场竞争力,促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三是有利于理顺政府、国有农场、农工的分配关系,使国有农场成为带动农村农业集约化经营的中坚力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四是有利于改善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时机基本成熟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国有农场改革提出了制度要求。
国有农场改革是事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改革。
国有农场耕地资源丰富、科技素质较高、资源动员能力强、组织化程度高,只要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潜力,完全可以变压力为动力,把包袱变财富,把国有农场建成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区,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
因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发挥国有农场运用先进技术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示范作用。
2.一些地方进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为全国积累了经验。
由于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引发的各项矛盾日益突出,内蒙古、辽宁、湖南、湖北、云南等省份进行了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探索创造了一些好的措施和办法,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3.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为分离办社会职能奠定了基础。
2006年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农场各项收费,推进了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为分离办社会职能奠定了工作基础。
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取消国有农场农业税和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进行了补助,大大减轻了此次改革的财政增支压力。
4.各级财政已具备消化改革成本的能力。
虽然今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各级财政支出压力有所增加,但按照中央关于财力进一步向“三农”倾斜的要求,如果采取分步实施和各级政府分级负担的方式,各级财政通过努力可以消化这一改革成本。
(三)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的政策建议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意义重大,建议遵循“生活服务社会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地方化、生产经营市场化”的要求,适时启动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试点工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更快地照耀到国有农场。
1.尽快将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列入议事日程。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分离越晚,矛盾积累越深,改革付出的成本就会越大。
建议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的改革方案。
2. 因地制宜制定改革试点方案。
建议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坚持“统一政策、分散决策,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逐步分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