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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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管理,维护本行及股东权益,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利益,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并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确保本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本行股东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承认本行章程,按规定缴纳股金后,经法定程序成为本行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而获得的本行股权。

第四条本行董事会承担股权事务管理最终责任。董事长为股权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为股权事务管理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权管理事务,运营管理部负责股权日常业务操作。

第二章股东责任

第五条本行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第六条本行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银监会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入股,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行股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本行主要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本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本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行股东应根据监管规定书面承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并通过本行每年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资本补充能力。

第三章股东关联交易

第九条本行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与本行进行不当的关联交易,不得利用对本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本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十一条本行与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或租赁;信贷资产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信用增值、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信息、技术和基础设施等服务交易;委托或受托销售以及其他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并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应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防止风险传染和利益输送。

第四章股权质押

第十二条本行股东质押其持有的本行股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和本行章程,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行股权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予以质押:

(一)以本行股权作为质权标的向本行质押的;

(二)在本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

(三)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超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股东股权质押限制比例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质的。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本行利益行为的股东,本行可以根据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限制或禁止与本行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本行股权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第十四条本行主要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说明出质原因、出质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并经本行董事会备案。董事会认为对本行股权稳定、公司管理、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不予备案。

第五章股权日常管理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股权日常管理主要指签发股金证、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股金证挂失、股权继承和赠予、股东名册登记等。

第十六条股权发生变动时,本行运营管理部根据变动情况,移交有关材料至资金结算部门,资金结算部门必须实时处理,以便对股权的现实状况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第十七条股权的转让、股东名称变更、股金证挂失、股权继承等情况发生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持股人提出申请,由资金结算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递交运营管理部,并会同转让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二)运营管理部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递

交董事会办公室审查,董事会办公室审查确认后报董事会审批。运营管理部根据董事会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发新的股金证,继承和全额转让或赠予的收回原股金证。

(三)运营管理部将新股金证递交董事会办公室复审,由董事长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由受让人与本行运营管理部办理股金证的签收手续。

(五)运营管理部办妥上述手续后,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申请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移送资金结算部门。

(六)资金结算部门凭运营管理部转交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申请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审批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登记股东名册。

第六章股权转让

第十八条本行股权转让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股权转让的价格由转让双方通过协商自主确定。股东在本行办理股权转受让不涉及资金交易。转受让资金交易方式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协商办理。

第二十条股权受让方由转让方确定,即拟转让股权的股东指定符合条件的股东作为股权的受让方。

第二十一条股东转让股权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自然人

1、申请书

2、持股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受让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转让方、受让方转让协议(四份)

5、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四份)

6、股金证

(二)企业法人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法人有权部门的决议

7、关联企业向境内银行机构入股情况的声明(受让方)

8、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转让协议(四份)

9、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四份)

10、股金证

第二十二条股东转让股权时,应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在本行共同办理,须经以下程序:

(一)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如为企业法人还须加盖公章,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方姓名(名称)、住所、转让金额、入股时间、股金证号码、证件号码、转让的原

因等。

(二)资金结算部门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股权变动审批表报运营管理部。

(三)运营管理部根据资金结算部门递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交董事会办公室。

(四)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章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报董事会审批。

(五)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运营管理部通知资金结算部门。

(六)资金结算部门根据运营管理部通知,会同转让方、受让方到运营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七)运营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审批意见和本办法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部分转让的,在原有的股金证上进行转让变更登记,全额转让的收回原有股金证。

(八)新股金证及审批表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复核后,由董事长签发新股金证并盖章。

(九)运营管理部与受让方办理签收手续。

(十)运营管理部将上述的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交割确认书、股权变动审批表转交一份至资金结算部门,资金清算部门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并登记股东名册。

第二十三条股权转让原则上应在同一股权类型中进行,如涉及不同股权类型,不得违背本行章程对股权结构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和本行章程的

规定执行。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持股比例超过5%的,按规定报监管机构审批。持股比例1%以上、5%以下的,在取得相应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如受让人不是本行股东,应视同新入股行为,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第七章股东名称变更

第二十六条股权持有人变更名称仅限于企业法人股东,须递交以下资料: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核准的变更通知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股金证

第二十七条股权持有人名称变更时,履行程序按本办法第

二章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八章股金证挂失

第二十八条持股人股金证被盗、灭失、损毁的,应及时办理挂失,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

1、挂失申请书。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名称、地址、入股金额、股金证的编号、挂失的原因等。挂失申请书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

(二)自然人

1、挂失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类同法人,申请书上必须由持股人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资金结算部门收到上述资料后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挂失人提供的资料同申请人一起到运营管理部办理相关挂失手续。

第三十条股金证挂失时,履行程序按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九章股权继承、赠予

第三十一条股权继承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有关合法继承的证明

3、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无身份证原件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第三十二条股权赠予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赠予双方的共同证明

3、赠予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继承、赠予时,履行程序按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执行。如本办法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产生差异,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并适时修订本制度,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的规定,遵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允原则披露本行股权信息。

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模板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模板(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42095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模板 Office Man ageme nt Regulati ons Templa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许可 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 人员负责。 第六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

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八条需签章的经济文本审批权限参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九条公司的公文格式应规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十条公司公文的发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包括公司各类红头文件、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一条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权益的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四节办公事务用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规定如下: (一)办公用品(桌椅等)

关于公司内部员工认购股权和管理办法草案

云南碧鸡集团 关于集团下属子公司内部 员工股权认购方案和管理办法 (草案)

二〇一二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持股对象及主体 第三章股权的设置和内部员工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股权管理和《股权证》的管理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和继承管理 第七章预留股份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的内部员工股权认购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指上述第二条所指公司的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等权利。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1.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原则。 2.风险共担、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六条集团财务中心为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的机构。 第二章持股对象及主体 第七条内部出资员工主要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八条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的基本原则: 1.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 2.岗位责任和自愿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九条持股形式为:内部出资员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集团下属某具体公司的股份。当子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时,将结合公司实际股东出资情况,分流出部分股东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或委托公司(限于集团下属其他子公司)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第三章股权的设置和内部员工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按照实际注册资本金,原则上必须确保集团公司为大股东并控股(含预留股,具体比例根据各个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配比。关于预留股在本办法第七章内有相应规定)。 第十一条原则上集团所有正式员工均可根据出资额度持有股份。公司内

地方性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地方性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银行业积极发挥银行在社会筹融资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对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政府理财、金融市场发展产生了诸多影响。如何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进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形成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商业银行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剖析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过程的遇到的主要问题,并从深化预算管理领域改革,开展制度创新、推进财政存款分类管理,利用财政存款激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及对地方经济的关系 目前,我市的银行机构数不断增加,组织体系趋于完善,总体上已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及地方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为主体,以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齐头并地、功能齐备、分工合理的银行组织体系。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四家,分别是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地方性银行1家;政策性银行1家;邮政储蓄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家,分别是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温州银行。 (一)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 1.存贷款余额不断壮大。我市金融系统存款余额2000年突破100亿元、2004年突破200亿元、2006年突破300亿元、ⅩⅩ年高达473.88亿元,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453.68亿元,平均存款余额45.37亿元,其中:农行存款余额超百亿元,实现146亿元。贷款余款2000年为62.5亿元、2003年为151.1亿元、2005年为209.8亿元、ⅩⅩ年达398.5亿元,其中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6.9亿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激励计划均为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激励计划; (二)审批公司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

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激励计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激励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激励实施方案; (四)拟订、修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激励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情况; (六)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与股权激励有关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是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激励计划的制订、

管理办法模板(参照此格式)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V1.0(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2011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的定义及分类 (4) 备注: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即为相应的预警级别。 (6)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6) 第四章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9) 第五章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的信息上报与事后改善 (12) 第六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网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的管理,提高相关问题的处理效率,最大程度降低公司的负面影响,根据总部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订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用以处理舆情监控、法律诉讼、客户投诉信息中所反映的涉及产品和服务质量、客户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包括与网络质量、增值业务质量、终端质量、收费争议、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等相关的短时间全网大范围内的批量客户投诉和媒体重大曝光事件等。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的定义及分类 第三条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是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客户权益保护相关的问题,包括可能或已经对客户感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问题;可能或已经引发媒体大量报道、社会关注、政府干预、诉讼仲裁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以及由于公司责任可能或已经引发批量客户使用故障的问题。对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突发事件引发的应急问题,不纳入该范围内,

均遵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流程执行。 第四条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类别 (一)按业务线条分类,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可分为重大网络质量事件、重大业务支撑质量事件、重大增值业务质量事件、重大集团产品质量事件、重大终端质量事件、重大收费争议事件、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等。 (二)按预警信息来源分类,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可分为总部下发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和省内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两大类。其中省内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信息来源包括舆情通报(综合办公室)、法律诉讼(法律安保部)、重大投诉信息(分公司和省客服中心)和业务风险及故障(各业务管理部门)。 (三)按预警级别分类,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分为红色预警事件、橙色预警事件及黄色预警事件。各级别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判定标准如下: 表-1:重大业务服务质量事件预警级别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其中:国有股1342万元,占总股本的28.55%;员工个人股本3358万元,占总股本的71.45%。个人股由原岗位股权转入个人股份,员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的股份和公司内部回购方式的股份设

置,原则上是由高中层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持有。个人股权设置标准如下: 一档正职领导 100万元;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一档副职领导 80万元; (含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领导40万元; 二档单位正职领导 48万元; 二档单位副职领导 28万元; 三档单位正职领导 40万元; 三档单位副职领导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正部长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副部长 20万元;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始于1995年,199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取名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3月,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到2010年,城商行数量持续增增加,至2010年达到最大(147家)。 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计提拨备,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城商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渐成为国内银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下面就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作简要分析。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原城市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由众多法人机构合并形成的一级法人单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1995年7月,以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为起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舞台上开始了它的历程。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计14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为9.98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1.7%;负债

总额为9.32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6.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0.66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37.7%(图1、图2、图3)。这期间,城市商业银行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又背负了沉重负担,暴露出诸多问题。从功能上讲,城市商业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因此,它首先应该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同时,由于自身独特的发展过程,城市商业银行又有它自己独有的特点,这就是: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图1: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 图2: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负债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比重

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 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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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文管理办法模板1 公文管理办法 (草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东方怡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规范、严谨、高效的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包括传真、邮件),是公司在公务来往中形成的具有约束力、体式规范的文书,是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和指导所属各企业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

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12 种,其中包括: (一)命令,适用于公司下达的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重大 紧急事项; (二)决议,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决定重大事项,部署公司全局工作; (三)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情或重要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公司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所属企业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所属企业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企业办理和有关企业周知或者要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或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汇报工 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适用于批准所属企业请示的重要事项(不同意用“复函”);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的权利。

第七条处置权:实际股东享有对其持有的股份予以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和继承等。 1、转让:股东有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权利,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也可在公司外部转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规定。 2、继承: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按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八条表决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实际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出资。 2、承担经营风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因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资产损失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承担管理风险:股东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个人违纪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除按公司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外,违纪股东应用其所持股份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4、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应积极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尽股东义务,自觉关心和维护公司利益。 5、股东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按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章股权管理和《股权证》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股权的管理,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掌握股权结构,股东构成及股份数额,并据此编制《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权证》编号。 2、负责《股权证》的制作、发放、签证、登记工作,建立股权管理

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纵横向分析

股份制商行纵横向对比 一、稳定性 1.资产规模 ...................................................................................................................... 2 2.贷款规模 ...................................................................................................................... 2 3.存款规模 . (4) 二、盈利性 (4) 1.总资产收益率 .................................................................................. 4 2.净资产收益率 .................................................................................. 6 3.成本收入比 ...................................................................................... 8 4.收入结构分析 .. (10) 三、安全性 (12) 1.资本充足率 .................................................................................... 12 2.不良贷款率与拨备覆盖率 ............................................................. 12 3.贷款呆账准备金 . (12) 四、流动性 (12) 1.贷存比 ............................................................................................ 13 2.流动资产占比 .. (14) 金融机构部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模板样本 方案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 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 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 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 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 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 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 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 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标准化管理办法模板

X X X X X X企业标准 标准化管理办法 (基层企业参考模版) 2016 -××-××发布2016 -××-××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5) 5 标准化方针及目标 (5) 5.1 标准化方针及目标制定要求 (5) 5.2 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制定与审核 (5) 6 标准化组织机构与职责 (5) 6.1 标准化组织机构 (6) 6.2 标准化工作职责 (6) 7 标准化规划和计划 (8) 8 标准化信息管理 (8) 9 企业标准体系 (8) 9.1 企业标准体系总要求 (8) 9.2 企业标准体系编制原则和要求 (8) 9.3 企业标准制修订程序 (9) 9.4 企业标准的复审 (10) 9.5 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10) 9.6 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10) 10 标准化培训 (10) 10.1 培训要求 (11) 10.2 培训范围 (11) 10.3 培训计划 (11) 10.4 培训方法 (11) 11 采用国际标准 (11) 12 标准化活动管理 (11) 13 标准化资料及经费 (11) 14 标准化工作奖惩 (11) 15 报告和记录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准制定、修订流程图 (12) 附录B(规范性附录)表单样式 (13)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年×月首次发布。(或本标准××××年×月首次发布,××××年×月第一次修订,××××年×月第二次修订)。

的银行性质分类

银行的分类 我国银行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几大类。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结构,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干预和调控国家经济发展,中央银行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不对个人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我国的中央银行仅有一家,即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业务领域开展直接或间接的金融业务,非盈利目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工具。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国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2015年3月从政策性银行剥离,成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3、国有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相对国有商业银行公有制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属于股份制,有许多投资资金在里面,换句话说,就是非国有资本参股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十二大股份制商业银行) 5、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特殊群体,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业务定位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严格来说,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商业银行的一种,我国共有144 家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 6、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社员入股组成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我国共有2265家农村信用社。 7、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地方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我国共有212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90家农村合作银行。 8、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职责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我国共有635家村镇银行。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计划管理办法(模板)

计划管理办法(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工作,加强计划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提高经济效益、防范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本部计划发展类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年度经营计划、综合统计和经济活动分析及考核。 第三条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 (二)依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其中包括:XX集团控股二级公司以及XX集团实际控制的二级公司。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第五条公司董事长为所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第一责任人。未设立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经理为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董秘负责所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协调,并及时上报xx集团计划执行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和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以及生产经营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负责提出全公司年度计划框架建议,并组织对计划的跟踪检查、统计及分析。 (三)负责研究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及市场信息,研究企业发展战略。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五)负责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的实施,组织对项目的开发研究及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设立相应的对口管理部门。 第九条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计划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划内容与分类 第十条公司提交的年度经营计划应包括: (一)编制年度经营计划依据说明。其中包括:公司本年度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各参股子公司,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公司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参股公司的经营决策,保障公司利益。 第四条总裁事务部归口管理公司股权管理,负责: (一)参股公司股权变动管理,包括新设参股公司、投资入股、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受让、解散、清算等管理; (二)股东事务管理,包括股权收益管理,参加股东会议、推荐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经营管理者; (三)股权信息管理及价值分析等股权管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与参股公司之间的往来帐务,包括股权投资的支付与利润的收取等往来款项。 第六条参股公司作为公司物资采购供货商的,物资与设备采购部应当按照合格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参股公司向其他公司供货价格。质安部组织对参股公司供货物资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确保参股公司供货物资质量不低于采购合同约定标准。 第七条法律与证券事务部负责拟定投资协议、合资协议等法律文本。 第二章新设、投资参股公司

第八条新设参股公司,应向总裁事务部提交投资计划书,并附如下资料: (一)投资方案 ⒈公司名称、经营地址、业务范围或经营方式; ⒉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和投资金额、出资方式; ⒊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报告。 (二)股东或合伙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股东或合伙人的财务和资信证明、合资合作各方设立公司的意向协议和章程草案; (三)是否使用公司商号、注册商标及使用范围; (四)在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新设参股公司的,应当提供参股公司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前景分析、行业背景及前景分析、法律法规、政府规划政策; (五)设立公司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投资参股公司,应当向总裁事务部公司提交投资计划书,并附如下材料: (一)投资方案 ⒈参股公司名称、经营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现有股权结构、经营方式、主要市场及客户; ⒉拟投资金额、出资方式、是否溢价及溢价率、取得股权比例、投资后股权结构; ⒊投资参股的必要性、可行性报告。 (二)参股公司及股东各方的基本情况说明,财务和资信证明、投资协议草案及章程修正案草案; (三)是否使用公司商号、注册商标及使用范围; (四)参股在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司的,应当提供参股公司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前景分析、行业背景及前景分析、法律法规、政府规划政策; (五)设立公司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总裁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

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战略 合作协议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模板甲方:**市**区人民政府(简称:**区政府) 乙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和**农商银行的友好往来与合作交流,建立更加紧密、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战略合作关系,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经双方真挚、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通过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甲方要充分运用行政资源,在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推介优势产业项目等方面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帮助**农商银行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乙方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部署,积极围绕甲方的经济发展方针和工作重点,致力于服务项目、覆盖范围、资金规模、产品价格等方面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力求为**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合作原则 (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三)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三、合作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甲方的区域发展方针和政策,利用资金优势、服务网点优势和潜在的发展优势,为广大城乡客户提供信贷、存款、结算、支付、咨询、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为**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甲方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帮助乙方解决业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创建优良的信用环境,维护农商银行的经营安全,最终形成互惠互利的政企合作关系。 具体的合作范围是: (一)融资合作 乙方要全面发挥融资领域的优势,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和信用工具,大力组织和筹集资金,积极吸收存款。乙方承诺:农商银行在**区辖内营业机构的贷款余额总和不低于40亿元。重点支持如下项目: 1、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扶持**区公共事业、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内的信贷项目。 2、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继续推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3、加大对旅游行业及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4、加大林权贷款资金投入,有力的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5、加大对工商业贷款的扶持力度。 6、加大结对贫困村及贫困户的扶持力度。 7、按照国家有关信贷方针政策,进一步拓展信贷服务领域,研发新型产品,合理市场定价,将信贷资金

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比较

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很多,其中数国有商业银行的实力最为雄厚,在我国的经营历史也最为长久,对市场的垄断力虽然随着银行业的改革和开放有所减弱,但依靠其庞大的规模和国有的信用保障仍然使其保持着强势地位;与起步较早的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国虽仅经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其在企业制度、经营管理、业务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具有不少突出的后发优势。 一.银行具体业务(以工商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为例) A.工商银行的主要业务: B.深证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

▲深证发展银行的特色业务: 二.总体业务形势分析 结合上述两家银行的具体业务以及自身发展历史和中国金融业大环境,可以很明显的发现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发展状况以及业务的差别: A.国有商业银行: 总体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配置金融资源的主渠道,在我国的金融总量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与普通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其在存贷 款业务、资金清算及托管业务等方面业务种类较多,占据绝对市场份额; 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经过长期积累往往具有良好的资源基础与经验,在传统 的银行业务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B.股份制商业银行: 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无历史包袱、经营机制灵活、经营效益相对较好,以及在风险控制能力强。从业务上看,股份制商业银 行在业务创新上有独特的治理结构优势,它的业务反应快,业务创新多, 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多,在争取中小企业中的较大客户方面显然有更充 分的优势;从治理结构上看,凡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能够从事的中间业务,

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能够开展;但其资信相对较差,在信用信息业务的竞争中也就处于劣势。另外,受规模、信誉及销售网点布局等各种因素影响,其发展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总体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还是健康的、良好的,如深圳发展银行等,既具有相当的资实力,也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形象。 三.具体业务发展形势比较 1. 传统的银行业务比较 面对日趋复杂的外部环境挑战和内部压力,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发展历史悠久、资本丰厚、地位特殊性等,使其存贷款业务等传统业务方面仍保持优越地位,并预计能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继续保持。 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受规模、信誉及销售网点布局方面的限制,其传统银行业务虽然今年来已快速发展,但却很难赶上国有商业银行,且受国家政策影响,对于其部分业务的开展仍存在一定限制。 2. 资产业务比较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与经营的能力应该说相对较弱,特别在信贷资产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导致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其主要原因是,是资产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经营机制不够灵活,经营途径单一。比如银行资产的绝大部分表现为信贷资产形态,而同业存放、票据贴现等的比例相对低。 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资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由于成立时间短,行政干预小,在资产经营方面基本是自主决策,因此没有历史包袱。二是资产经营具有灵活性与多样化的特点,如在资产经营中票据贴现与证券投资的比重相对较高。 3. 中间业务比较 在中间业务领域,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较大优势。一是起步早。国有商业银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股权管理制度 模板

股权管理制度 拟制: 证券管理部 审核: 邱永和日期: 7月24日批准: 李国魂日期: 7月25日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切实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及其相关 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其它有关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股权管理的内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 其行使。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一、保证公司依法行为和高效运转原则; 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二章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它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 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 公司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股东认为有必要时,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股东大会的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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