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合集下载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青年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2. 会员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所有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3. 理事会为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成员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项、管理协会的日常运营等。

4.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享有提案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并享受相应的培训和奖励。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履行义务。

4. 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协会反映问题,并积极参预协会的改进与发展。

四、活动范围与方式1. 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宣传、扶贫帮困、文化交流等公益事业。

2. 协会可以通过组织义工活动、开展公益项目、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活动。

3. 协会可以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公益活动。

五、财务管理1.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项目资助等。

2.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 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六、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2. 修订章程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协会的所有会员具有约束力。

如有与本章程相悖之规定,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是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方面的事宜。

邵阳市学生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

邵阳市学生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

邵阳市学生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是邵阳市学生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简称市学生志愿者(义工)联合会。

本会的英文名称为 Shaoyang City Federation of student volunteers( volunteer ),缩写为syfsvv。

第二条本会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者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邵阳市义工联合会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通过组织、协调全市学生志愿(义工)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会奉行“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邵阳市义工联合会,并对本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地是邵阳市宝庆中路437号市委大院3号办公楼团委组宣部办公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包括:(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三)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学生志愿工作资源,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和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为具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特定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五)统一制定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六)招募、培训和表彰志愿者;(七)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八)加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九)开展志愿服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二)团体会员分为法人志愿者会员和团体志愿者会员。

法人志愿者会员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志愿者章程模板

志愿者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项目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益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宗旨,不追求经济利益;2. 自愿性原则: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应基于自愿,不得强迫;3. 立德树人原则: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志愿者组织第四条志愿者组织是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和奖励的机构。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组织机构;2. 有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3.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志愿者组织的主要职责:1. 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2. 招募、选拔、培训志愿者;3. 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4. 协调志愿者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5. 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第七条志愿者是指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公民。

第八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4. 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和专业知识;5. 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者培训;2. 获得志愿者服务证书;3. 在服务过程中受到尊重和保护;4. 对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5.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组织规章制度;2. 按时参加志愿者培训和服务活动;3. 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4. 保守服务过程中的秘密;5. 为服务对象提供真诚、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项目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项目是指志愿者组织根据社会需求,组织志愿者开展的服务活动。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激励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志愿者队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开放共享、互助合作。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会员由协会成员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入会。

第九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工作组,工作组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助协会开展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十四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协会宗旨认同并自愿加入的个人,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员是指被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第十六条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监督协会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配合协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九条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协会的重要事项和决策由理事会讨论并经过多数票通过。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

志愿服务队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搭建青年志愿者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建立和谐社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是由志愿者组成,团结一心、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集体。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机制为委员会制度,由志愿者自愿组成,负责队内事务的决策与执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组织架构包括委员会、管理团队和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委员会是队内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管理团队和志愿者代表组成。

第八条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组织运营工作,包括志愿服务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

第九条志愿者是指自愿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的无偿劳动者,具备适应该服务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条志愿服务队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社区环境整治、环境保护、扶贫帮困、老年人陪伴、义务教育辅导等。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每年至少组织一个大型公益活动,以更好地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和拓宽服务领域。

第十二条志愿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但需在志愿服务队事前统一安排。

第四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与管理的权利;3.接受志愿服务队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的权利;4.享受志愿服务队提供的保险和其他福利的权利。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保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2.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3.关心队友,互相帮助,共同进步;4.保护志愿服务队的利益和声誉。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的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团队任期为一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委员会组织召开。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也称义工。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障。

第五条省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市、县(区)志愿者联合会(协会)或者义工联合会(协会)(以下统称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联合会在同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活动。

提倡、鼓励公民和社会各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组织第八条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志愿者组织,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可以按照志愿者联合会的章程申请成为其团体会员。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工作;(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志愿者组织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数量、服务内容以及风险等信息。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青联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制度汇总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主要工作 (3)第三章会员 (3)第四章组织 (4)第五章经费 (4)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5)1、主席团: (5)2、团支部: (5)3、办公室 (5)4、组织实践部 (5)5、宣传部 (5)工程管理系青联活动流程及会员奖惩 (6)第一章志愿服务活动 (6)第二章奖励与惩罚 (6)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一、服务时间计算范围 (7)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二、注意事项 (8)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审批制度 (8)一、活动审批 (8)二、活动执行 (8)三、活动总结 (9)四、注意事项 (9)工程管理系青联例会制度 (9)一、主席团会议 (9)二、部长例会 (10)三、部门会议 (10)四、联合会全体会 (10)五、附则 (11)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考核章程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考核细则 (12)第三章附则 (12)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联”)。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本系热心志愿服务的优秀学生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本会接受院、系团委的领导,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青联通过组织和规划全系青年志愿者工作,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青年的社会历史责任感,锻炼青年奉献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联合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行人道主义,在学院和社会开展广泛的志愿服务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在每个文明社会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在不计物质回报的情况下,自愿投入时间和精力来从事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福利和人类发展的活动。

下文是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也称义工。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性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保障。

第五条省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市、县(区)志愿者联合会(协会)或者义工联合会(协会)(以下统称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联合会在同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活动。

提倡、鼓励公民和社会各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组织第八条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志愿者组织,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组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可以按照志愿者联合会的章程申请成为其团体会员。

第十条志愿者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工作;(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志愿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引言概述: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旨在组织和培养年轻人参预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志愿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组织架构1.1 理事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决策和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

1.2 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管理各个部门的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活动组织等。

1.3 会员大会:由全体味员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务,包括章程修改和重要决策等。

二、会员权益与义务2.1 会员权益:1.1.1 参预志愿服务活动的机会;1.1.2 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1.1.3 获得志愿服务相关的培训和证书;2.2 会员义务:1.2.1 遵守协会章程和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1.2.2 积极参预志愿服务活动;1.2.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三、志愿服务活动3.1 活动策划与组织:1.3.1 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1.3.2 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3.3 定期评估和改进活动效果。

3.2 志愿服务培训:1.3.1 开展志愿服务技能培训课程;1.3.2 提供相关资料和资源;1.3.3 组织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

3.3 志愿服务宣传与推广:1.3.1 制作宣传材料和宣传活动;1.3.2 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推广;1.3.3 合作与其他组织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四、管理与监督4.1 组织管理:1.4.1 设立管理制度和流程;1.4.2 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4.3 定期召开会议和评估工作发展。

4.2 志愿者监督:1.4.1 设立志愿者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1.4.2 监督志愿者参预活动的质量和态度;1.4.3 提供志愿者投诉和建议的渠道。

4.3 财务管理:1.4.1 设立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1.4.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1.4.3 确保财务透明和合规性。

五、章程修改与解散5.1 章程修改:1.5.1 会员大会提出章程修改建议;1.5.2 理事会审议和决定是否修改;1.5.3 修改后的章程需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和表决。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管理和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协作、奉献、服务。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和管理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友爱、合作共赢。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学、医疗救助、文化传承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委员会,由会员自愿组成,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热爱公益事业,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 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

第十三条加入协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入会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由会长签发会员证,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事务讨论。

第十六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2.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志愿服务项目;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可以自愿退出,需书面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捐款、赞助和政府拨款等。

第十九条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是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本会的英文名称为
Guangdong Volunteer Federation,缩写为GDVF;
第二条本会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省民政部门登记成
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服务社会,共建和谐”,本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
者精神;
第四条本会接受广东省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领导,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广
东省委,广东省民政厅对本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

谴净祸。
第五条本会住所是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广东建设,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

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二)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制定广东省志愿服务规范,推动志愿服务的全民化、社
会化、事业化和规范化;
(三)宣传志愿服务文化,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四)指导各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开展服务活动;
(五)组织学术研讨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理论研究;
(六)培训志愿者,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七)统一标准,进行考评,表彰优秀志愿者;
(八)整合社会资源,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九)开展志愿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进行项目推广和培育,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
(十一)协助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等。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志愿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