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常见问题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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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申请流程

慢性病申请流程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一、初次认定的申报(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之前)接收申报资料。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三)申报资料的内容: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近3年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申报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不予接收)3、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复审认定的申报(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前)(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三)申报资料的内容:1、《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认定当年的人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耐药性肺结核和慢性活动性肝炎复审时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4、注意事项:除耐药性肺结核和慢性活动性肝炎外,其他慢性病种不需要再报送病历资料。

三、申领医疗费用补助的流程(一) 补助标准1、补助计算公式: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2、补助限额: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

(限额以当年文件公布标准为准)(二)补助流程单位医保经办人于次年元月根据年底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当年门诊费用票据和处方——→统一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汇总表》——→于次年1-2月将票据、处方和相应表格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培训资料慢性病管理幻灯片PPT

培训资料慢性病管理幻灯片PPT

③有意识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 、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 、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
④持续性心动过速〔每分钟心率超过100次/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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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随访评估
3.询问 假设不需紧急转诊 ,询问以下情况 :
①病症和体征: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 期间的的病症和体征。
②疾病情况及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 病、吸烟、饮酒、运动、食盐摄入、主食 摄入情况等。
③用药情况:药物用法及用量、服药依从
性及药物不良反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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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随访评估
4.体格检查
①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
BMI=体重(Kg)/[身高(m)]2 ,
BMI值的意义: 18.5~23.9为正常,24.0~27.9 为超重,≥28为肥胖。
〔腰围:男性﹥85cm,女性﹥80cm,提示向心性 肥胖。〕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或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 20
服务内容
---分类干预
3、对连续2次出现血压或血糖控制不满 意,或药物不良反响难以控制以及出 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 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 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展 有针对性的安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 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 21
②测量血压、空腹血糖、心率
③检查足背动脉博动,如触摸不到足背动脉博动
,应转诊。
④眼底检查〔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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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140且舒 张压<90mmHg〕或血糖控制满意〔 空腹血糖<7.0mmol/L〕,无药物不良 反响、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 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慢性病申报流程

慢性病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病种: 高血压病(高危以上)、冠心病、扩张型心肌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渍疡性结肠 炎、慢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银屑病、阿 尔茨海默氏症、癫痫、视网膜变性、结核病、艾滋病、风湿性心脏病、 先天性心脏病。
1.申报 5.体检
流程名称:慢性病申报流程
发文日期:2019年5月15日
制度依据:《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发文号:盐医保发 【2019】 11号
相关文档 及依据
慢性病申报流程
参保人员
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市医保经办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
每年1月份或7月份携申请材料至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近两年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7.登记基础信息
8.结算
N 一次性告知
2.初审
Y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织体检
4.通知体检 时间、地点、须知
6.审核
参保人员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当年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再自付300元,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 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 75%, 年度内支付限额为3000元。 ”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五)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五)

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期刊名称】《人事天地》【年(卷),期】2014(000)002【总页数】3页(P62-64)【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正文语种】中文可申报的门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答: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充血性心衰、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银屑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具备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答: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解放军第三○三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仁爱分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只可申报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和肝硬化〈失代偿期〉)、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只可申报银屑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星湖门诊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一分院、南宁市福利医院(只可申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医院。

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如何申报?答:(1)参保人员在上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医保科申请并填写慢性病审批表。

(2)备齐以下材料(均要由医院专科医师签名确认):①代办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②患者近期有关病史的小结性资料(包括习惯用药及用量),有关临床化验单和辅助检查单(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有医院盖章);③将慢性病审批表及备齐的材料由医院医保科送交至自治区社保局,由有关门诊慢性病评审专家评审;④一位参保人员最多申报三种门诊慢性病。

慢性病筛查手册

慢性病筛查手册

慢性病筛查手册(体检须知)吉大一院慢病筛查项目选择时请仔细阅读,项目每年均有所更改1、此次筛查对象为二级保健对象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只限本人使用。

离休干部不享受此待遇;如为异地医保人员,需到亚泰大街医保中心取消医保卡冻结后,方可进行预约体检。

2、体检当日请您务必携带本人医保卡、慢病筛查通知单,按预约时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体检,筛查费用划出后不更改、不退还。

、请您提前电话预约体检时间,体检中心将根据预约的先后顺序安排体检时间(体检结束前一个月为预约高峰期,请您尽量避开高峰期预约体检),预约时请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固话或手机),;如果超过预约登记时间未来体检者或在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限内未进行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预约登记的体检项目只限当日当次有效。

、慢病筛查费用标准为每人次元,如超出费用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现金或医保卡支付;未达到支付标准的,余额不予返还,不能再次使用。

、请您在《体检方案》中选择套检(仅供参考)或单项选择体检项目。

务必严格掌握体检项目的注意事项,确定体检方案后再电话预约体检时间。

、如需取消预约或更改筛查方案请提前两个工作日拨打预约电话告知体检中心,因医疗资源有限,体检过程中不可临时更改或增加筛查项目。

、体检中心体检方案价格随物价局的改变而调整,所有项目收费金额以院内门诊收费系统当日价格为准。

、各组织单位如有整体体检意向,体检中心可安排周六、周日的专场体检。

、体检中心“法定节假日”休息,工作日上班。

电话预约、咨询时间:上午,下午;预约电话(项目已选好):、。

体检项目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每天开始发放候诊号码,每人仅限取一号,开始按流水号办理体检,过号作废,需重新排号。

体检接待时间.、体检取报告时间:体检结束个工作日后—。

上午不进行体检报告发放及解读工作。

、体检前日晚后禁食,可饮少量清水;体检当日晨禁食水(不吃饭、不喝水);但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可晨起服药,饮少量水对检查结果影响不大。

、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主检医生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名称并携带药物备用。

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就医须知

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就医须知

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就医须知一、为引导慢性病、老年病、康复期等疾病患者在基层医院就近方便地看病,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基层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时能够享受更优惠的报销比例,以及更低的起付费。

二、为促进门特治疗标准化,辅助用药、营养用药、中成药等重点监控药品原则上不纳入门特路径方案。

特殊情况(指血透、恶性肿瘤)可以有最多一个辅助类药品纳入,请予以配合。

三、需在我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请选择专科、实名用医保卡挂号就医。

四、每次就诊请带上医保卡,主动向医生出示《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并保管好您的密码,以便使用。

五、在我院刷医保卡就医实行预付制。

根据病情需要及费用发生情况,医院将向您收取一定额度的预交金,即可记账取药和检查,在每一周期治疗结束后为您办理结算手续。

上一周期未结算将影响下一周期的门特办理。

六、审核未通过的药品均不列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需医生另开处方,请您在门诊收费处交现金后取药。

七、按规定一次开药不超过15天量。

若超量开药,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八、住院期间不得重复发生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否则基金不予报销;如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期间发生住院费用,请全额垫付特殊疾病费用,并持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发票、住院清单原件及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复印件自行到参保地医保局审核结算。

九、需续批、更改治疗方案时,请您持原《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和上一周期的“统筹支付结算表”,请医生更改后再到门诊特殊疾病审核室审批。

十、城镇职工部分病种实行限额或定额付费,请自觉遵守医保限额、定额规定。

我们优先向您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以降低自费费用。

十一、一个审核期满后,请带上医保卡、预交金收据、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到门诊特病窗口办理结算,审批有效期内不能提前结算。

十二、属于代办结算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十三、报销费用以医保终审为准。

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业务

XX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业务培训材料“门诊慢性病"定义:是指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经鉴定通过后,由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的疾病。

一、范围和对象(一)省直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规定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均可申报门诊慢性病鉴定。

经组织鉴定,凡符合《XX 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以下称《鉴定标准》)的,可以享受医保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二)纳入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1、异体器XX移植;2、慢性肾功能不全(中、重度);3、肾病综合征;4、恶性肿瘤(放、化疗);5、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6、帕金森氏病;7、血管性痴呆;8、高血压(Ⅲ期);9、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10、慢性心力衰竭;11、高脂血症(重度);12、糖尿病;13、甲状腺功能亢进;14、慢性支气管炎(重度); 1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16、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17、结核病;18、肝硬化(重度);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1、系统性红斑狼疮;22、类风湿性关节炎;23、强直性脊柱炎;24、再生障碍性贫血;2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6、血友病;27、精神XX症;28、抑郁症(中、重度);29、前列腺增生(中、重度);30、视网膜静脉阻塞。

(三)凡通过以下每组病种中两个病种认定的,只能享受前一个病种的门诊慢性病待遇:1、慢性肾功能不全与高血压;2、慢性肾功能不全与肾病综合征;3、肾脏器XX移植与高血压;4、肾脏器XX移植与肾功能不全;5、肾功能不全与肾脏器XX移植(移植脏器失能);6、肝脏异体器XX移植与肝硬化;7、肝脏异体器XX移植与肝癌;8、自身免疫性肝炎与肝硬化;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与慢性支气管炎;10、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与慢性支气管炎;11、类风湿性关节炎与强直性脊柱炎.(四)慢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冠心病、高血压和高脂血症病种之间;慢性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冠心病和高脂血症病种之间互为并发症或伴发症,在《门诊慢性病治疗方案》中存在交叉,称为“关联病种"。

2021年慢性病申请应提供材料(修)

2021年慢性病申请应提供材料(修)
2021__县新农合参合农民享受门诊大病补偿须知
2021年慢性病申请应提供材料(修) 一、确定为门诊大病补偿(慢性病)的14种疾病病种:恶性肿瘤、甲亢、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心脏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肝硬化。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新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__县农医局批准的慢性病就诊卡、门诊病历、门诊发票及清单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医所办理补偿手续。

门诊大病的补偿比为40%不设起付线封顶线为3000元。

新农合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缓解期门诊治疗费用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定额补助标准为(含血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三项和复诊补助费)1200元/年/人其中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80%民政医疗救助支付20%。

三、申办门诊大病(慢性病)就诊卡应提供以下四种材料:(1)、本人免冠照片4张。

(2)、六个月之内二级甲等医院(县医院)或以上的各级医院出具的有效疾病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3)、以上病种的检查单或化验单或住院患者的出院小结。

(4)、新农合证身份证(16岁以下小孩除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备好以上四种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医所申报门诊大病(慢性病)管理手续温馨提示:请留下正确联系方式。

西安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慢性病应如何申报

西安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慢性病应如何申报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慢性病须知:注意事项:所以程序的资料均由患者或者家属交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汇总后交本单位统一办理。

门诊慢性病必须第一年先进行申报,经审批通过后,补助的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

每周三不办理慢性病业务(包括申报和报销)。

申报(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由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其他月份不受理申请业务.(二)、经办人员上报的申报资料包括: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季度申请明细表,文字版和电子版。

2、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张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后附:住院病历的复印件;或者门诊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申报资料必须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材料。

(三)申报后注意事项:申报两个月以后,可以查询审核是否通过。

通过资料概不退还,请报送复印件。

审核未通过的资料,在下一个季度申报开始前领回,资料补齐后可以在下季度再次申报。

慢性病审核未通过的资料只保存当年,逾期不及时领回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回。

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复审资料同新申报资料。

报销审批通过后,每年报销一次。

具体报销时间和报销方法医保中心以文件形式另行通知。

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须知一、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须携带以下资料1.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2.门诊病历及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相关的检查及化验单的复印件;4.本人近期两张免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注:1.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资料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材料。

3.新申报时间为每年1、4、7、10月份,由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其他月份不受理申请业务.4.审核通过资料概不退还,请报送复印件5.慢性病未通过资料只保存当年,逾期不及时办理的当放弃对待。

三、被审批后注意事项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为两年即被审批当年和次年,到期后请及时续报。

滕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滕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一、门诊慢性病申报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2 .如本次申请是新增加病种,请在“是否增加病种”栏请填写“是”,不是请填写“否”;
3 .申请鉴定主要原因及病历情况栏,由被鉴定人所在诊疗(住院)医院指定医师填写;
4 .医院认定意见栏由诊断医师所在医院医保办填写、盖章;
5 .查体记录及鉴定意见栏,由医疗保障部门组织鉴定工作专家库专家现场填写。

二、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需要材料:
1门诊慢性病申报表一式一份(用A4纸反正面打印);
6 .医疗保险证(卡)复印件一份;
7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 .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与病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
9 .近两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10 一寸照片两张,增加病种的可提供一张;
11 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

三、鉴定须知
1所有申报材料作为专家鉴定依据,提交之后无论通过与否概不退回,有其他用途者自行留存备份;
2.查体未到者请于通知查体之日起一月内自行取回材料,逾期不予退回;
3,所有申报鉴定者,请自觉遵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程序。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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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慢性病常见问题须知
1、慢性病患者购药凭什么手续?
答:我市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毫州端),慢性病患者到定点医院或零售药房购药、记账、结算需凭本人的医保卡和医保手册。

2、目前慢性病多病种补助费用如何计算?
答:经鉴定为两种补助病种的患者,可选取较高病种限额为基数再加500元,为该患者的最高补助限额。

3、为什么在市医院购药需个人申报病种信息,申报错误时不能购药?
答:我局医保中心已把市直单位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的人员及补助病种信息输入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目前在市直两定机构中除市医院外都可在读取医保卡时显示补助病种信息。

市医院因其它原因没有使用我局提供的医疗保险医院端软件,而是使用本院收费系统,因数据信息采集问题,造成定点在市医院的慢性病患者需自行申报病种,申报错误无法刷卡购药。

现我局已督促市医院尽快做好软件的后续完善工作。

另我局已把人员病种信息发送到市医院医保办公室,确实记不清本人补助病种信息时可到市医院医保办手工查询或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4、为什么慢性病患者初次购取慢性病药品时,要现金支付或从本人帐户扣取部分费用,是不是“钱没到”?
答:我局医保中心年初已把享受慢性病待遇人员的待遇标准输入到系统中。

如你单位及时参保缴费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按照慢性病门诊补助政策,在病种补助限额内,累计超出起付线(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个人需支付起付线以下及比例自付部分。

如:张某,累计购药380元,具体算法为:300元由个人自付,80元按照80%报销64元,个人需承担300+16=316元。

如本人帐户有余额,可用账户冲销自付费用,如账户无余额或余额不足时需支付现金。

再购取补助限额内的药品,个支只需支付20%自付比例费用,超出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5、为什么慢性病患者购药刷卡时,有时电脑会提示“统筹被封锁,只能使用门诊账户”无法购药?
答:由于参保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参保人员医保卡被系统自动封锁,住院和慢性病都不能记帐结算,需用现金支付。

出现上述提示时,请患者及时与其参保单位联系或与我局征缴中心联系,电话:5132306。

6、为什么慢性病患者购药刷卡时,有时电脑结算时会提示“超出限额**元”,无法正常结算?
答: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中对处方开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慢性病患者购药采取定额购药,一个月在定点医院和零售药房记帐购药累计各不得超过300元,超出部分需本人现金支付。

7、慢性病患者多次购药后,有时自付费用明显增多是什么原因?
答:如出现上述情况,患者本人需考虑记账购药是否超出补助限额(补助费用已用完)、有自费药品或其它情况。

8、慢性病患者如何办理定点医院、零售药房变更手续?
答:按照目前政策,患者可在每年12月10日到30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医保具办人员按照本人要求到我局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9、本年度已用完补助费用,下一年度的慢性病补助费用什么时候能使用?
答:每年1月1日到10日为数据结转期暂停慢性病购药,原则上10号之后慢性病患者就可使用慢性补助费用。

10、异地居住人员如何使用慢性病补助费用?
答:办理异地居住审批的慢性病患者,其补助费用按照限额于下年度1月份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票、清单相关手续报我局医保中心报销。

11、个人慢性病补助费用如年度内用不完,是否归个人所有?
答:由于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需长期用药维持不需住院,而其本人医保账户不足以满足需求。

根据我市当年统筹基金结余情况,从统筹基金结余中拿出部分费用对慢性病患者给予一定补助,补助费用当年用不完,剩余部分还回归到统筹基金中。

12、患者本人慢性病年度内销费记录如何查询?
答:如需查询本人慢性病年度内销费记录的,可到所选定医院医保办或到我局医保中心查询。

13、医保卡密码如何设置?
答:我市发放的医保卡有密码设置功能,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到任意市直定点医院、市直零售药房或市医保中心设置医保卡密码。

亳州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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