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就业政策及人事代理制度

合集下载

国家就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国家就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同时也要看到,即使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国职业技术类学 生的就业率还是比较高的。毕竟高层次、高学历的人才需求还是少数, 大部分的工作岗位需要技能型、技术型人才来承担,这与职业技术类 学校的培养日标是一致的。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2.1 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2.1.2 毕业生应了解的就业方针、原则
下一页 返回
2.1 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2.国家扶持 党和政府对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全国再就业
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 来抓。此外,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力调整经济结构, 大量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科教兴国和可持续 发展战略等,都为毕业生提供了自我发展的大好契机,为就业和创业 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3.发展趋势 就业形势的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从所有制结构上看国家采取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及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私 营、个体经济成为增加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特别是对于职业技术类 学生来说,很多私营企业非常需要技术型人才,中职生也可以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创业,搞个体经营。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2.1 我国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2.1.3 促进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就业政策是党和政府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为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所制定的行为准 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为了使毕业生就业工作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证大中专毕业生具有更多的就业机 会和更优越的就业条件,进行了一系列就业制度的改革,制定了适应 新的形势的就业政策。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是党和国家就业政策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分析人事代理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分析人事代理与高校用人制度改革
运行 规 则 的 转 变 也 迫 切 要 求高 校 建 立 起 充 满 生 机 或 活力 的 人 事
代理制度 。
发 展 的 阶段 , 经验还 不够充足, 在实 施 的 过 程 中 存 在 着 很 多 的 问
题。 笔 者 根 据 现 阶 段 我 国 高 校 推 行人事 代 理 制 度 的 现 状 提 出两 点
到发 展 、 人 才市 场 需 求 大 的情 况 下得 到广 泛 应 用 。 因此 , 高 校 关 于 人事 代 理 方 面 的用 人 编 制 也 不 够 完 善 。 在 编 制 机 构 实名 制 管 理 制 度下, 高 校 要 在 有 空 缺 编 制 的情 况 下 才 能 进 人 , 每 年根据空编情
办 理 社 保 等服 务 从而 赚取 佣 金 的组 织 。 人事 代 理 制 度 包 括 了对 人
事 代 理 机 构 的管 理流 程 、 政 策法 规 、 制 度 管 理等 等。
下, 高 校 用 人 的 编 制数 是有 计 划 的 , 每 年 由地 方 教育 厅 ( 局) 下 达 所 属高 校 的 编 制 数 , 高校进人不能超 编, 每 月 下 发 给 教 职 工 的工 资
再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用人的编制数是有计划的每年由地方教育厅局下达所属高校的编制数高校进人不能超编每月下发给教职工的工资由高校人事部门造册送编制委员会审批编制委员会根据审批数额下达高校每月发放的工资金额每月增减人员或工资都要有计划地报批
Co l l e g e Man a g e me n t 院校管理
的 人 事代 理 工作 机 构 , 根 据 单位 的委 托 为其 寻 求 人才 和 根 据 个人
的 委 托 为其 寻 找 就 业 机 会 , 它 是 一 种 根 据 市 场 的 需要 而 建 立 的社 会化 服务的管理 模式 。 根 据 其 服 务对 象 , 可 以将 人 事 代 理 分 为 两

解读大学生就业政策

解读大学生就业政策

分组讨论
你所了解的基层就业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就业政 策展望
作为教育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其目标是探索并建立一种新的就业机制,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 济体制的要求。
1. 继续加大毕业生就业宏观调控的力度
解释
鼓励建立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就业咨询指导或职业介绍等 的社会中 介组织,通过发布社会就业率及国家各行业和各地 区的人才需求信息等,指导 大学毕业生做出正确的职业选择, 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探究思考
“就业认知调查 ”
通过调查,了解大学生对待就业形势的态度和认识,从而从学生 自身 、学校课程设置以及政府政策等方面来探究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以 及应对方法。
谢谢观看
4. 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
解释
毕业生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 生不参加就业, 凭国(境)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 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务 和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审 核同意后,则不列入就业计划。 对于毕业生集中离 校时未办妥手续的毕业生,原则上将其 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继续办理出国 手续。
2. 继续实行完全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
解释
“就业市场化”是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特征,这一特征 在未来一段时间 内将继续存在。就业市场化即指由原来单一 的计划派遣方式,转向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单位与 大学毕业生之间“双向选 择、供需见面”,使大学毕业生通过多种方式就业, 如录用、 聘用、自谋职业等。 有利于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3. 病假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健康检查
学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 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 工作的毕 业生,应回家休养。
休学治愈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毕业后,想到西部做一名志愿者,户口和档案关系该存放到哪儿?刚签了约,但单位突然又说不能按原计划接收了,该怎么办?今年毕业,学校说要收取一定的培养费,这符合国家政策吗……5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然而在选单位、找工作的求职征程上,毕业生又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惑。

为了解答毕业生关于就业政策的各种疑问,今日特讲“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准确细致地了解国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全面就业而制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也希望每位毕业生都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优惠政策解读篇】●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

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3.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1—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目标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作为公共课, 既强调职业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通过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促使大学生理性地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 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和生涯管理能力。

通过课程教学, 大学生应当在态度、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均达到以下目标。

态度层面: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当树立起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 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念, 把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社会发展相结合, 确立职业的概念和意识, 愿意为个人的生涯发展和社会发展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当基本了解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较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特性、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掌握基本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以及创业的基本知识。

技能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当掌握自我探索技能、信息搜索与管理技能、生涯决策技能、求职技能等, 还应该通过课程提高学生的各种通用技能, 比如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等。

三、课程内容本课程由三个模块构成, 共十六个专题,三次实践活动。

模块一: 大学生涯规划通过本部分的教学, 激发学生关注自身的职业发展, 逐步确立长远而稳定的发展目标, 增强大学学习的目的性、积极性;帮助学生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思路, 了解自我、了解职业, 学习决策方法, 明确大学生活与未来职业生涯的关系, 形成初步的职业发展规划。

第一讲: 大学学习与职业发展教学目的:通过本课题的教学, 使学生初步建立职业生涯和职业意识, 明确大学生活与未来职业生涯的关系, 增强大学学习的目的性和积极性。

重点与难点:大学学习的任务及对职业发展的影响教学内容:一、人生追求与职业规划1.人生目的与价值2.职业规划与人生发展二、大学学习与职业发展1.为什么上大学2.大学学习特点及现代学习观3.大学学习与职业发展的关系第二讲: 职业生涯规划概述教学目的:通过本课题的教学, 使学生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概念, 提高对大学生涯规划意义认识, 学会运用职业生涯的基本理论来指导自己的生涯规划。

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度探究

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制度探究

1922012年第27卷 第9期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其它收稿日期:2012-08-16作者简介:吴国振(1984-),男,江苏南京人,从事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律方向的研究。

王 燕(1987-),女,江西广昌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劳动保障方向的研究。

目前,由于国内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政府投入不甚充足、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瞬息万变等原因,导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配置不足,从而出现了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使用人才、各类不同性质和形式的用工方式并存一隅的现象。

其中,非编人事代理作为较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其规范化、科学化,对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工作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事业单位传统用人机制与非编人事代理制度(一)事业单位传统用人机制的问题与创新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1]在我国,大多数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逐步发展,基本套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僵硬管理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事业单位用工机制的市场化、灵活化,成为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问题。

因此,非编制的人事代理作为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在竞争和激励机制作用下,对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优化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从根本上提高了用人效益,弥补了事业单位传统用人机制不足。

(二)事业单位非编制人事代理制度基于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形式,在编制范围之外使用人员,其使用的非编制人事代理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双向选择、平等协商之原则,以签订固定期限聘任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使用人员;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则委托于人事代理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予以管理。

其中,事业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形成聘用关系;人事代理人员与人事代理机构形成人事代理关系。

人事代理制度须经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或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办,人事代理行为受合同约束,有明确的权责保证,以人事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

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特征及其对大学生就业的启示.doc

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特征及其对大学生就业的启示作者:鲍硕来陈世庆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9年第06期[摘要]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的新兴产物,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是大学生求职择业的有效途径。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确认识和区分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内涵和职能,有助于大学生树立代理就业观,确保人事关系的存续,实现捷径就业和过渡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作者简介]鲍硕来(1976- ),男,安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指导;陈世庆(1964- ),男,安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

(安徽安庆246133)[课题项目]本文系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高师生基层就业机制的构建”的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08SK403)[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09-0093-02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事代理”模式引进和管理人才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普遍欢迎。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6年至2005年,全国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流动的人才累计达2800多万人,共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引进配置人才达到800多万①。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深度来看,我国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明显。

大学生作为优质人才资源,深受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虽然一部分大学生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模式就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人才中介机构在我国是新兴服务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故意混淆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概念和职能,使大学生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影响了大学生“代理”就业的积极性。

本文通过对人事代理与人才派遣的内涵、职能和运营关系等内容的分析,以期对大学生就业有所启示。

毕业生就业签约与报到

(3)毕业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 门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
(4)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 编制就业 方案 。
2020/1/30
第一节 签 约
三、签约应注意的事项 1 . 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 . 按规定程序签订协议 3 . 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4 . 注意劳动合同的衔接 5 . 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2020/1/30
第二节 协议的生效与约束
2 . 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1)认真学习 、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就
业方针、政策 , 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 ; (2)接受学院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 (3)服从院、系就业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 完成院、系布置的与就业工作有关的任 务或事项 ; (4)如实向用人单位反映情况 ;
第二节 协议的生效与约束
2 . 双方解除 是指毕业生 、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 , 取消
原订立的协议 , 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2020/1/30
第二节 协议的生效与约束
毕业生解约手续办理程序 : (1)毕业生向所在各分院(部)主管领
导提交书面个人解约申请 , 经批准同 意并派署意见后才可以办理后续手续 。 (2)经双方协商 , 用人单位开出同意解
2020/1/30
第二节 协议的生效与约束
学校的义务包括 :
(1)遵守法律、法规 ;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 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
准 ,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
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 (6)依法接受监督。
2020/1/30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 5.考研可加分:专升本、考研可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 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广东方面的具体规定,参见广东省人事厅网站:
7
政策2、广东省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 ☆背景资料:2008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省编办制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 行)》。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也叫优大生调干生经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就业政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是具有主导性的,政策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结合政策作出合适的对策!
10
大学生村官的的有关内容
1、财政保障:人均每年15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2、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
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 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
☆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符合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 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 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大学生就业政策与就业程序(四)


三、大学生就业协议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三)应注意的问题
(四)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四、毕业生就业权益及其保护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一)毕业生就业活动中的政策法律依据
五、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有关政策
(二)毕业生就业求职中个人权益保护的 重要环节
(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四)毕业生权益的保护
就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第三条 (有关条款的约定)(注:此条必须填写,如有需要可 另附约定条款) 1、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聘用的初次合同 期限为 年,试用期 月,试用期从毕业生报到之日起计算。 2、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应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以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 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 等福利 4、扣除上述社会保险和福利后,毕业生第一年的收入约为元/月 5、学校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 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 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 准。
(一)主要政策
(二)就业派遣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 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 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二)就业派遣
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派遣时未 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 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防科工委等六部委《关 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2006年3月) 对象:回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期限: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见习期间 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 计算。 待遇:期间可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生活补助,各级政府人事部 门人才交流机构和劳动保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见习毕业生免 费提供档案管理、户口挂靠、代办养老保险等人事劳动代理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及规定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 2.就业政策 大学生凭录用书等可在省会城市落户。 (1)大学生凭录用书等可在省会城市落户。 大学毕业生的户籍可在学校保留两年。 (2)大学毕业生的户籍可在学校保留两年。 取消对毕业生就业的各种收费。 (3)取消对毕业生就业的各种收费。 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4)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团队创业。 (5)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团队创业。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 (6)国家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 到农村去、到中小企业建功立业。 到农村去、到中小企业建功立业。 国家对高职高专毕业生推行“双证制” (7)国家对高职高专毕业生推行“双证制”。
第二节
人事代理制度
四、人事代理手续的办理 1.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当地人才交流机构提 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交下列证件: 交下列证件: (1)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及复印件; )、企业章程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员履历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员履历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5)代理项目相关的材料。 代理项目相关的材料。
第二节
一、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事代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 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 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 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 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 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有关人事业务。 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有关人事业务。 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 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 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 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 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评定职称、 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评定职称、 社会保险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社会保险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第二节Fra bibliotek二、人事代理的内容
人事代理制度
(1)围绕人事档案管理进行的低层次的人事代理。 围绕人事档案管理进行的低层次的人事代理。 (2)围绕社会保障进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 围绕社会保障进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 (3)围绕人力资源开发进行的深层次代理。 围绕人力资源开发进行的深层次代理。 (4)围绕信息咨询进行的服务性代理。 围绕信息咨询进行的服务性代理。 三、人事代理的特点: 人事代理的特点: 法制化 系统化 社会化 专业化。 专业化。
第一节
二、毕业生就业程序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毕业生个人就业的基本程序: 2. 毕业生个人就业的基本程序: ●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备相关就业材料; 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准备相关就业材料; ●收集人才需求信息,确定求职择业意向; 收集人才需求信息,确定求职择业意向; ●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 ●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 ●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转手续; 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迁转手续; ●毕业离校,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 毕业离校,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
第九章 就业政策及人事代理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人事代理制度
第一节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及规定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 1.大学生就业的方针和原则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统招大学毕业生,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统招大学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 指导下,实行“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的办法, 指导下,实行“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在一定 范围内安排就业。 范围内安排就业。 大学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大学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 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 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 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 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的原则。 的原则。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 ●国家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 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二节
人事代理制度
四、人事代理手续的办理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当地人才交流机构提 交下列证件: 交下列证件: 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身份证及复印件、 (1)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身份证及复印件、 聘用单位证明等。 聘用单位证明等。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 原单位同意由人才交流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 原单位同意由人才交流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有 关材料等。 关材料等。 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3)辞职、辞退、解聘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 辞职、辞退、解聘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请,辞职、辞退、解聘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 (4)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交 委托人事代理申请、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委托人事代理申请、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人事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人事档案、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一节
二、毕业生就业程序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1.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般程序: 1.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般程序: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般程序 ●统计、编报应届毕业生资源情况; 统计、编报应届毕业生资源情况; ●收集需求信息; 收集需求信息; ●开展学校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工作; 开展学校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工作; ●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 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 ●调整改派。 调整改派。
第一节
就业政策及其规定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现行政策及规定 (二)现行大学生就业政策中的具体规定 调配派遣规定; ●调配派遣规定; 接收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接收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档案及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 ●档案及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 残疾毕业生就业规定; ●残疾毕业生就业规定; 志愿去艰苦行业或地区的毕业生就业规定; ●志愿去艰苦行业或地区的毕业生就业规定; 自费生就业的规定; ●自费生就业的规定; 有关结业生、肄业生的规定; ●有关结业生、肄业生的规定; 毕业生派遣后要求改派工作单位的规定; ●毕业生派遣后要求改派工作单位的规定; ●毕业生报到期限的规定; 毕业生报到期限的规定; 毕业生报到后工资、工龄的规定; ●毕业生报到后工资、工龄的规定; 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规定; ●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规定; 违反规定的处理。 ●违反规定的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