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人事代理制度、1
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助产士、护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培训、完善考核、激励与约束等手段,提高护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人员配置与管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护理工作需要,制定护理人员招聘计划,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护理人员招聘应优先考虑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人员,同时注重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人才。
第六条护理人员调配应遵循专业对口、能力匹配、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三、培训与发展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医院为护理人员提供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护理人员提升专业能力。
四、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健全护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考核评价应客观公正,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护理人员晋升、加薪、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激励与约束第十四条医院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护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不负责任的护理人员,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约束机制,确保护理人员队伍的稳定。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注意事项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护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护理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温馨的医疗服务。
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明确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医院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双方权益,保持医院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文所指的人事代理人员,系指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不占用单位编制,而由医院予以聘用的人员。
第三条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原则1、岗位需求原则。
即按照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确定所需各类岗位的数量、职责、任职条件、目标任务、岗位等级。
2、双方自愿原则。
即医院与应聘者双方自愿。
3、逢进必考原则。
即人事代理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必须经过考试、考核程序。
4、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公开即任何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予以披露;公平即是参与聘用的人员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受到公平保护;公正即医院对一切聘用人员予以公正待遇;择优即按照确定的准则进行考核,择取最佳者。
5、德才兼备、量才使用原则。
德才兼备即既有好的思想品质,又有工作的才干和能力。
量才使用即根据聘用人员的专业特长,科学合理地配备相应岗位施展其才能。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院人事代理人员的总体管理。
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后勤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应参照在职职工管理体制,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实施具体管理。
第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人力资源部应负责:1、审核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资格。
2、建立健全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
3、制定并落实人事代理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待遇。
4、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
6、委托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及档案转递。
7、牵头组织针对人事代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岗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工作。
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5篇)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人事代理工作管理制度1一、总则为了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各级员工工作和选拔聘用优秀人才,更准确反应任职期间的表现与业绩,把员工职位的升迁、经济利益和工作业绩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知人善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一)考评的程序按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医院院长由总公司和总经理考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和院长考评;各中心及重点科室负责人由院长和人事科考评,报总经理审核;一般员工由所在科室和人事科考评。
(二)考评原则1、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研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三)考核办法1、临床各中心及各科室业绩与奖金挂钩的考评方法。
见相关的考评规定。
2、年度考评:针对各中心及各科室负责人以上的考评方法。
该部分员工通过自评或述职,对本人一年工作的德、绩、能、勤进行全面总结,结合下属员工评议及上级领导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调配、职务升迁和合同续签的依据。
三、奖惩(一)员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应视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嘉奖、晋职加薪等奖励。
1、有下列表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考勤纪律的;(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团结同事的;(3)经常受到服务对象口头和书面表扬的;(4)关心医院发展建设,经常提合理化建议的。
医院人事代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人事代理管理工作,提高人事代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与代理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代理人员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 医院招聘的合同制员工;2. 医院临时用工人员;3. 医院委托人才中介机构代理招聘的人员;4. 医院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其他人事代理合同。
三、代理人员的管理1. 代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2. 代理人员的管理:(1)医院应与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医院应将代理人员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考核、培训和奖惩;(3)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4)代理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医院应将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及时转交代理机构。
四、代理机构的管理1. 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关资质;(2)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实力,能够为医院提供优质的人事代理服务;(3)具备专业的人事代理团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2. 代理机构的管理:(1)代理机构应与医院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代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医院提供所需的人事代理服务;(3)代理机构应协助医院对代理人员进行管理,确保代理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4)代理机构应协助医院处理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设立人事代理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人事代理工作的执行情况;2. 医院应定期对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员工满意度等;3. 医院应根据考核结果,对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进行奖惩。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制度改革医院人事代理

人事制度改革医院人事代理近年来,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医院作为公共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对人事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
医院人事代理是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通过合理设置医院人事代理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医院人事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医院人力资源的优势,实现医疗机构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医院人事代理可以解决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
当前我国医疗资源不足,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或者发达地区,医院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人事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增加。
通过设立医院人事代理机构,可以提高医院招聘、培训、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的效率,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医疗行业,同时也能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优化人员配置,加快医院发展速度,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其次,医院人事代理可以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
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和素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
通过医院人事代理,可以对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同时也能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再次,医院人事代理可以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和工作环境。
目前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普遍不理想,导致医院人才流失严重,也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医院人事代理,可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制定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工作福利,同时也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留在医疗行业,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最后,医院人事代理还可以促进医院的创新和发展。
医院人事代理机构可以引进外部的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为医院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帮助医院解决各种管理难题,推动医院向现代化管理水平转变。
同时,医院人事代理机构可以与其他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共享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为医院在人事管理方面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和服务,推动医院整体实力的提升。
医院人事代理制度探析

在护理 部主任和 护理人
员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 沟通护理 部主任 和广 大护理 是 人员的“ 道 ” 管 。因 此 , 士长应 定期 组 织科 室护 理人 员 分 护 析、 讨论本科室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 的问题 , 并及 时上报 给护理 部。护理 部通 过对各科 上报情 况的分 析 , 能更 全面 地 掌握护 理动 态 , 为制订实 际的工作 计划与 检查重点 提供 可靠 依据 。同时 , 护理部将有代 表性 的问题通 过护士长反 馈到 各
.
4 强 化 对 在 职 人 员 的 培 训 及 继 续 教 育
者, 业务 上的精英 , 技术上 的带头人 。必须有 良好 的护士长素 质和高超 的技术 , 才能带好 本科 护理 队伍 。为此有 计划 的举 办护士长学习班 , 邀请 专家 进行专 题讲座 , 中学 习新 知识 、 集 新技术 , 习现代化 管理知 识。不断强 化护 士长 的责 任意 识 学
动适应 国家宏观 经济 体 制的 变革 ,主动适 应 医疗 市场 的需 求, 抓住机制转变 、 观念更 新 、 结构 调整三 个关键 环节 , 化 深 人 事制度改革 , 才能确保医 院的可持续发展 。人事管理 是医 院管理诸要素 中的第一要素 。因此 , 加强人事 制度改革是 深 化 医院改革 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促 进 医院发展的组织保证 。而人事代理制度 的推行为深化卫 生人 事改革提供 了一个重要平 台。
我们必 须要解 决的首要问题 , 端正工作态度 , 树立新 的护理质
量 观 , 全 新 的护 理 观 念 指 导 工 作 , 其 在 工 作 中做 到 以患 者 用 使 为 中心 而 展 开主 动 的 、 面 的 、 全 整体 的 护 理 服 务 。
合同制护士转院内人事代理护士的规定

合同制护士转院内人事代理护士的规定
(暂行)
目前由于医院床位数的增加,护理人员严重缺编,临床护士中合同制护士占很大比例,人员流失严重。
为了加强护理梯队建设,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护理质量及护士的待遇,确保病人的安全。
2008年5月6日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合同制护士由人力资源部和医务护理部根据评聘条件每年进行一次合同制护士转院内人事代理的评聘(复评)工作。
评聘条件为:
一、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度综合考评80分以上,在本院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并在呼吸、消化、心内、内分泌、血液、神经内科、肿瘤内科、小儿科、普外一、普外二、骨科、胸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乳腺科、心外、妇产科、小儿外科、急诊、重症监护、心外ICU、心内CCU、手术室连续工作满五年;
2、年度综合考评85分以上,在本院连续工作七年以上;
3、年度综合考评90分以上,在本院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专以上学历
年度综合考评90分以上,在本院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并在呼吸、消化、心内、内分泌、血液、神经内科、肿瘤内科、肾病科、普外一、普外二、骨科、胸科、神经外科、肿瘤外科、乳腺科、妇产科、小儿科、小儿外科、急诊、重症监护、心外ICU、心内CCU、手术室连续
工作满五年。
人力资源部
医务护理部
二00八年三月。
医院人事代理制度

医院人事代理制度
1、经上级人事部门分配我院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制。
2、代理制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存和管理。
3、人事代理制人员入院时要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方可录用。
4、代理制人员需与医院签订代理合同书,按合同中签订的聘用条款规定执行。
5、代理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见习期满考试、考核合格者办理聘任手续及初定职务手续,按所聘任的岗位发放工资。
6、代理制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病、事、伤、残均按签订的聘用合同办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变更内容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有违章违纪行为合同自行终止。
7、代理制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人事劳资科在工作中按月扣除。
8、终止合同的代理制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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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人事代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精神和我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有关规定和全市卫生系统护理人员的用工状况,为进一步规范编外护理人员用工的程序和机制,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体现“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分配理念,结合省卫生厅“卫生人才建设年”任务目标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积极稳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制度,为了明确和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的原则、程序、管理和待遇等,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是指卫生系统中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医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管理事项的代理行为。
部队、厂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第三条护理人员人事代理的内容和范围。
(一)人事档案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本院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应符合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二)人事关系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接转人事关系、核算工龄、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三)代理社会保险事务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务。
(四)护理人员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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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护理人员招聘服务,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等工作。
(五)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其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解决人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等。
(六)人事、劳动争议调解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其调解与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劳动争议,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调解意见。
(七)解除聘用关系的护理人员转岗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解聘护理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制定安置方案,组织安置工作,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的转接关事宜等。
(八)其它可委托代理的人事管理事项。
第四条鼓励医院通过人才派遣模式对编制外护理人员进行管理。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医院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医院和编外护理人员是聘用使用关系。
第五条我院在对编外护理人员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等服务时,医院应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应包括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内容、工作程序、合同期限及其它服务约定等,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合同,保障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我院应积极稳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实施人事代理,各医院要完成编外护理人员全员人事代理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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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工伤)参保率达百分之百。
第七条我院在全面完成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编外护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原则上分两步完成:在3年内达到编外护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同年资正式在编护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5年内比照正式在编护理人员工资核套工资,达到与正式在编护理人员一致的收入水平,实现同工同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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