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成效、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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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发展成效、问题与建议

一、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成效

三农金融事业部按照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构建了“三农”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基本落实了“六个单独”管理机制,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得到增强,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一)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有所加大

2021年末,三农金融事业部各项贷款余额13.31亿元,比试点前的2009年增长120.73%。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95.04%,比2009年上升14.77个百分点。信贷服务有所优化:一是信贷审批管理下沉。改革后,三农金融事业部有独立审批人,拥有大部分贷款审批权限,3项公司类和12项个人类贷款实现了就地审批。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增强。改革后,三农金融事业部可根据经济主体需求自主选择信贷产品。目前,该事业部新推出了“公务员+多户联保”、“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多种信用模式。例如,推动中小企业建立联保小组,向永鑫工贸公司等三家棉花加工企业分别提供了500万元小企业联保贷款,有效满足了企业资金需求。

(二)“三农”基础性金融服务不断拓展

三农金融事业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获得“新农保”业务代理权,发行了5万多张社保联名卡。加快乡镇服务网点建设,在乡镇地区自助银行达到12个,ATM机、POS机保有量分别达到

16台、375台。提高乡镇支付结算便利化水平,安装转账电话2471台,建成255个“三农”金融服务站,方便农户支取小额现金、办理“新农保”和转账结算。

(三)经营实力逐步增强

2021年末,三农金融事业部各项存款余额58.08亿元,试点以来年均增长率18.33%,存款市场份额稳居钟祥市首位;实现拨备后利润10098万元,占全市金融机构41.98%,排名第1位;不良贷款余额2728万元,不良贷款占比2.05%,较2009年下降3.29个百分点,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问题

(一)未能落实单独的信贷管理体制,信贷投放缺乏均衡性和可持续性

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应有独立的信贷计划,农行湖北省分行也明确提出对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单独配置信贷规模。但三农金融事业部在改革试点中,实际并未单独配置信贷规模。2010年,在上级行信贷规模倾斜下,该事业部贷款发放爆发式增长,当年净增5.5亿元,增幅达91.48%。而2021年受信贷规模控制,该事业部当年仅新增贷款1.77亿元,比上年少增3.74亿元,增幅降至15.34%。从余额贷存比、增量贷存比看, 2021年末该事业部余额存贷比22.92%,比年初下降1.02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17.91%,比上年下降64.1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3.2个百分点。

(二)重存款轻贷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偏弱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方案存在注重负债业务、强调中间业务、轻视信贷业务的现象。三农金融事业部2010年营业网点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仅包含个人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计划完成率两项信贷指标,各项贷款增长及中小企业贷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增长等均未纳入考核范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可持续发展项目只包含了存款和中间业务评价指标,将“三农”信贷增长排除在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之外。

(三)服务质量与效率仍然偏低,制约了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当前,三农金融事业部现有信贷客户经理年龄结构较为老化,专业知识欠缺,部分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薄弱,办事质量和效率较低。根据抽样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贷款实际办结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甚至更长,农户贷款办结时间在10天左右,办贷效率与改革前相比没有实质性提高。2021年贷款增长额仅为钟祥信用联社的26.14%,贷款市场份额连续多年低于当地农信社和农发行。由此可见,该事业部改革后的信贷市场竞争力未明显提高。

(四)偏重利润最大化的商业运作模式,客观上制约了“三农”信贷业务的发展

在经济资本单独配置后,三农金融事业部为提高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更加注重利润最大化。因此,在信贷客户拓展上,县域中小企业、个人中高端客户仍然是事业部的主要客

户群体。2021年末,该类贷款净增6.58亿元,客户数、贷款余额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 43%、144%。但“三农”信贷业务因经营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收益水平低而增长不足。部分基层网点缺乏拓展涉农信贷业务积极性,只求完成个贷、小额农贷基本任务,不愿下工夫拓展农贷业务。据统计,2021年末,该事业部农户小额贷款户数增加了1449户,但每个网点平均增加不足120户、年均增加不足60户;贷款净增1.23亿元,但户均净增不足9000元。无论是农户贷款覆盖面还是贷款金额均处于较低水平。

三、人民银行在推动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目前,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由于制度设计原因,发挥的推动作用有限:一是政策的针对性不足。执行优惠的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旨在增加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可用资金。但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对县域和“三农”的投入不足,不是资金问题而是其市场定位问题。例如三农金融事业部,其余额贷存比、新增贷存比均非常低,不宜实施优惠政策来增加其可用资金。二是享受优惠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的门槛太低。中西部三农金融事业部本身涉农贷款占比高,指标容易达到;东部地区三农金融事业部贷存比本身较高,指标也易于达到。绝大多数三农金融事业部都能享受优惠政策,反映出门槛过低。三是对未达标事业部没有惩罚性措施。政策规定对未达标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继续执行与农业银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此外就不再有约束和惩罚性措施,对不达

标事业部现有利益根本没有触动,难以体现政策的推动力。四是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调整周期过长。现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实行按年调整,周期太长,频次太低,不能体现政策的时效性、灵活性。

此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推动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上缺乏手段。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负责三农金融事业部检查评估、提出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建议;分行负责审查、汇总并上报总行;总行根据评估报告决定和调整三农金融事业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除此之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主要是对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进展情况开展监测调研,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但始终缺乏及时、有效的手段来督促和推动当地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改革试点。

四、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检查评估指标体系。除余额贷存比、涉农贷款增长指标外,建议把对于引导农行事业部将新增存款用于县域和“三农”具有极大导向意义的新增贷存比纳入重点考核范畴。对新增贷存比未达到50%或低于当地金融机构平均新增贷存比的三农金融事业部,不得评估为达标。

二是扩大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上下浮动区间。对评估达标的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对评估不达标的三农金融事业部,限期执行与农业银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对限期内不能达标或新增贷存比偏低的三农金融事业部,跟进采取降低在人民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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