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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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09.05.25
•【文号】人社厅发[2009]66号
•【施行日期】2009.05.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
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公布施行。

此次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收银员、冷藏工、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厨政管理师、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美发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保育员、制冷工、车工、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等2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系重新修订,原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
注:☆表示新职业。

※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X表示新职业的编码。

车辆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车辆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车辆钳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车辆钳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铁路车辆机械装置及部件制造、修理、装配、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有一定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空间感强;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职业禁忌证。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规范》确定。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器等。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已阅[1317]次[2009-4-25]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模具钳工是机械制造行业中一种重要的职业,是制造模具的关键工人,同时承担着生产线的维护与优化、生产效率的提高等职责。

为了规范模具钳工行业,国家在这个领域中制定了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概述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是针对模具钳工职业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评价模具钳工职业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工作表现和素质等方面。

其中包括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方面的要求,涵盖了模具钳工职业的技能、知识和态度等方面。

二、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1. 模具钳工的职业能力标准:包括模具制作管理、蓝图阅读、加工、调试、检查等方面的技能要求。

模具钳工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能够实现模具的设计、加工、调试和保养等工作。

2. 模具钳工的职业素质标准:包括承担责任、遵守纪律、注重卫生、沟通协作等方面的素质要求。

模具钳工需要具备职业道德、自我管理、心理素质和交际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努力为单位和社会作出贡献。

3. 模具钳工的培训标准:包括从事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基本技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的培训要求。

制定培训标准能够帮助模具钳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同时保障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

三、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重要性制定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对于规范模具制造业、提高行业水平、促进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能够提高模具钳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避免由于疏忽、技术水平不高等造成的顾客损失或者工作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

另一方面,高素质的模具钳工能够更好的为国家和企业做出技术贡献,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模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实施为了实施国家职业标准,需要国家、行业协会、企业和学校等多方面共同配合。

在国家层面,需要加强对职业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帮助职业人员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标准的真正含义。

在企业层面,需要通过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双轨制的考核机制,严格要求职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要求。

同时,在学校层面,需要注重培养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以及相关知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2009年7月1日北京科文图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版的图书。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技能要求:
1. 工作准备:了解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工作条件准备,熟悉使用各种钳工工具和设备。

2. 材料准备:根据工作要求,准备合适的材料和零件,进行必要的加工和组装准备。

3. 装配工艺:熟悉各类装配工艺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按要求进行装配工作。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已阅[1317]次 [2009-4-25]

1. 职业概况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

2. 基本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工 艺 准 备

(一)读图 l.能够读懂轴承座、端盖、手轮、套等一般零件图 2.能够读懂车床的尾座、台虎钳等一般部件的装配图和简单机械的装配图 l.零件图中各种符号的含义 2.零件在装配图中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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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工具钳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钳工工具、钻床等设备,进行刃具、量具、模具、夹具、索具、辅具等统称工具,亦称工艺装备的零件加工和修整,组合装配,调试与修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较敏锐的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工具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80 m2以上的面积,且能安排8个以工位,有相应的设备及必要的工具、量具,采光、照明、安全等设施符合作业规范的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360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的工具及设备的工艺装备制造车间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常用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知识;
4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2.2.2机械加工基础知识
1机械传动知识;
2机械加工常用设备知识分类、用途、基本结构及维护保养方法;
3金属切削常用刀具知识;
4典型零件主轴、箱体、齿轮等的加工工艺;
5设备润滑及切削液的使用知识;
6气动及液压知识;
7工具、夹具、量具使用与维护知识;
2.2.3钳工基础知识
1划线知识;
2钳工操作知识錾、锉、锯、钻、绞孔、攻螺纹、套螺纹;
2.2.4电工知识
1通用设备和常用电器的种类及用途;
2电气传动及控制原理基础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2.2.5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6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7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3.3高级
4.比重表
注:高级技师“作业项目实施”“作业后验证”及“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4.2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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