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信息科技部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职责 (5)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1)

第四章信息安全 (13)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19)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21)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23)

第八章外包与审计 (25)

第一节外包 (25)

第二节审计 (28)

第九章附则 (30)

附件: (31)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银行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八)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九)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十)确保银行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十一)确保本法人机构涉及客户信息、账务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的核心系统在中国境内独立运行,并保持最高的管理权限,符合银监会监管和实施现场检查的要求,防范跨境风险。

(十二)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

(十三)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十四)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我行应设立分管信息科技的副行级领导,直接向行

长汇报,并参与决策。副行级领导的职责包括:

(一)直接参与本银行与信息科技运用有关的业务发展决策。

(二)确保信息科技战略,尤其是信息系统开发战略,符合本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三)负责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信息科技部门,承担本银行的信息科技职责。确保其履行:信息科技预算和支出、信息科技策略、标准和流程、信息科技内部控制、专业化研发、信息科技项目发起和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升级、信息安全管理、灾难恢复计划、信息科技外包和信息系统退出等职责。

(四)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使有关管理措施落实到相关的每一个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

(五)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技能。

(六)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科技部负责我行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信息科技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应对内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的界定,各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要岗位应制定详细完整的工作手册并适时更新,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验证个人信息,包括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二)审核信息科技员工的道德品行,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

(三)确保员工了解、遵守信息科技策略、指导原则、信息保密、授权使用信息系统、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流程等要求,并同员工签订相关协议。

(四)评估关键岗位信息科技员工流失带来的风险,做好安排候补员工和岗位接替计划等防范措施;在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后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职能交叉,要部门协调是信息系统中涉及账务交易的操作、系统参数变更、事件管理的主要部门。运营管理部的职责包括:

(一)运行与维护应实行职责分离,运行人员应实行专职,不得由其他人员兼任。运行人员应按操作规程巡检和操作。维护人员应按授权和维护规程要求对生产状态的软硬件、数据进行维护,除应急外,其他维护应在非工作时间进行。

(二)制定详细的运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规定巡检时间,操作范围、内容、办法、命令以及负责人员等信息。

(三)提供机房环境、设备使用、网络运行、系统运行职能交叉,要部门协调等监控信息。

(四)记录运行值班过程中所有现象、操作过程等信息日志。

(五)对软件或数据的维护必须通过特定的应用程序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数据应通过柜员终端,不得对数据库进行直接操作;

(六)具备各种详细的日志信息,包括交易日志和审计日志等,以便维护和审计。

(七)提供维护的统计和报表打印功能。

(八)对系统参数等设臵变更、维护的要求:

1、应对信息系统配臵参数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根据敏感程度和用途,确定存取权限、方式和授权使用范围,严格审批和登记手续。

2、制订严密的变更处理流程,明确变更控制中各岗位的职责,并遵循流程实施控制和管理;变更前应明确应急和回退方案,无授权不得进行变更操作;

3、根据变更需求、变更方案、变更内容核实清单等相关文档审核变更的正确性、安全性和合法性。职能交叉,要部门协调

(九)应对机房环境设施实行日常巡检,明确信息系统及机房环境设施出现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预案,有实时交易服务的数据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

(十)实行事件报告制度,发生信息系统造成重大经济、声誉损失和重大影响事件,应即时上报并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风险管理部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并直接向分管行领导(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该部门应为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小组的成员之一,负责协调制定有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尤其是在涉及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合规性风险等方面,为业务部门和信息科技部门提供建议及相关合规性信息,实施持续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跟踪整改意见的落实,监控信息安全威胁和不合规事件的发生。风险管理部的职责包括:

(一)拟定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总体政策,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查、审批。

(二)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信息系统风险进行识别、监测;

(三)审核信息系统风险状况。对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状况及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并进行实时报告。

(四)组织新投产后信息系统的后评价,并识别、评估新信息系统中所包含的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第十条稽核审计部应在部门设立专门的信息科技风险审计岗位,负责信息科技审计制度和流程的实施,制订和执行信息科技审计计划,对信息科技整个生命周期和重大事件等进行审计。稽核审计部负责我行信息系统审计任务,也可聘请经国家相应监管部门认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信息系统外部审计。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我行应制定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领域:

(一)信息分级与保护。

(二)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三)信息科技运行和维护。

(四)访问控制。

(五)物理安全。

(六)人员安全。

(七)业务连续性计划与应急处臵。

第十二条我行应制定持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流程,确定信息科技中存在隐患的区域,评价风险对其业务的潜在影响,对风险进行排序,并确定风险防范措施及所需资源的优先级别(包括外包供应商、产品供应商和服务商)。

第十三条我行应依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应包括:

(一)制定明确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定期进行更新和公示。

(二)确定潜在风险区域,并对这些区域进行详细和独立的监控,实现风险最小化。建立适当的控制框架,以便于检查和平衡风险;定义每个业务级别的控制内容,包括:

1、最高权限用户的审查。

2、控制对数据和系统的物理和逻辑访问。

3、访问授权以“必需知道”和“最小授权”为原则。

4、审批和授权。

5、验证和调节。

第十四条我行应建立持续的信息科技风险计量和监测机制,其中应包括:

(一)建立信息科技项目实施前及实施后的评价机制。

(二)建立定期检查系统性能的程序和标准。

(三)建立信息科技服务投诉和事故处理的报告机制。

(四)建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机制。

(五)安排供应商和业务部门对服务水平协议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审查。

(六)定期评估新技术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已使用软件面临的新威胁。

(七)定期进行运行环境下操作风险和管理控制的检查。

(八)定期进行信息科技外包项目的风险状况评价。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科技部负责建立和实施信息分类和保护体系,应使所有员工都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组织提供必要的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保护流程。

第十六条科技部应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职能。该职能应包括建立信息安全计划和保持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全体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就安全问题向其他部门提供建议,并定期向信息科技管理

委员会提交本银行信息安全评估报告。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应包括信息安全标准、策略、实施计划和持续维护计划。信息安全策略应涉及以下领域:

(一)安全制度管理。

(二)信息安全组织管理。

(三)资产管理。

(四)人员安全管理。

(五)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

(六)通信与运营管理。

(七)访问控制管理。

(八)系统开发与维护管理。

(九)信息安全事故管理。

(十)业务连续性管理。

(十一)合规性管理。

第十七条应建立有效管理用户认证和访问控制的流程。用户对数据和系统的访问必须选择与信息访问级别相匹配的认证机制,并且确保其在信息系统内的活动只限于相关业务能合法开展

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用户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或离开我行时,应在系统中及时检查、更新或注销用户身份。

第十八条应确保设立物理安全保护区域,包括计算机中心或数据中心、存储机密信息或放臵网络设备等重要信息科技设备的区域,明确相应的职责,采取必要的预防、检测和恢复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应根据信息安全级别,将网络划分为不同的逻辑安全域(以下简称为域)。应该对下列安全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安全级别定义和评估结果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如对每个域和整个网络进行物理或逻辑分区、实现网络内容过滤、逻辑访问控制、传输加密、网络监控、记录活动日志等。

(一)域内应用程序和用户组的重要程度。

(二)各种通讯渠道进入域的访问点。

(三)域内配臵的网络设备和应用程序使用的网络协议和端口。

(四)性能要求或标准。

(五)域的性质,如生产域或测试域、内部域或外部域。

(六)不同域之间的连通性。

(七)域的可信程度。

第二十条应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所有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系统软件的安全:

(一)制定每种类型操作系统的基本安全要求,确保所有系统满足基本安全要求。

(二)明确定义包括终端用户、系统开发人员、系统测试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系统管理员和用户管理员等不同用户组的访问权限。

(三)制定最高权限系统账户的审批、验证和监控流程,并确保最高权限用户的操作日志被记录和监察。

(四)要求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可用的安全补丁,并报告补丁管理状态。

(五)在系统日志中记录不成功的登录、重要系统文件的访问、对用户账户的修改等有关重要事项,手动或自动监控系统出现的任何异常事件,定期汇报监控情况。

第二十一条应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所有信息系统安全:

(一)明确定义终端用户和信息科技技术人员在信息系统安

全中的角色和职责。

(二)针对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采取有效的身份验证方法。

(三)加强职责划分,对关键或敏感岗位进行双重控制。

(四)在关键的接合点进行输入验证或输出核对。

(五)采取安全的方式处理保密信息的输入和输出,防止信息泄露或被盗取、篡改。

(六)确保系统按预先定义的方式处理例外情况,当系统被迫终止时向用户提供必要信息。

(七)以书面或电子格式保存审计痕迹。

(八)要求用户管理员监控和审查未成功的登录和用户账户的修改。

第二十二条应制定相关策略和流程,管理所有生产系统的活动日志,以支持有效的审核、安全取证分析和预防欺诈。日志可以在软件的不同层次、不同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上完成,日志划分为两大类:

(一)交易日志。交易日志由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管理系统产生,内容包括用户登录尝试、数据修改、错误信息等。交易日志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要求予以保存。

(二)系统日志。系统日志由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路由器等生成,内容包括管理登录尝试、系

统事件、网络事件、错误信息等。系统日志保存期限按系统的风险等级确定,但不能少于一年。

第二十三条应保证交易日志和系统日志中包含足够的内容,以便完成有效的内部控制、解决系统故障和满足审计需要;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所有日志同步计时,并确保其完整性。在例外情况发生后应及时复查系统日志。交易日志或系统日志的复查频率和保存周期应由信息科技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并报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应采取加密技术,防范涉密信息在传输、处理、存储过程中出现泄露或被篡改的风险,并建立密码设备管理制度,以确保:

(一)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加密技术和加密设备。

(二)管理、使用密码设备的员工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审查。

(三)加密强度满足信息机密性的要求。

(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管理流程,尤其是密钥和证书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配备切实有效的系统,确保所有终端用户设备的安全,并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台式个人计算机(PC)、便携式计算机、柜员终端、自动柜员机(ATM)、存折打

印机、读卡器、销售终端(POS)和个人数字助理(PDA)等。

第二十六条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严格管理客户信息的采集、处理、存贮、传输、分发、备份、恢复、清理和销毁。

第二十七条对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了解违反规定的后果,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应有能力对信息系统进行需求分析、规划、采购、开发、测试、部署、维护、升级和报废,制定制度和流程,管理信息科技项目的优先排序、立项、审批和控制。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提交重大信息科技项目的进度报告,由其进行审核,进度报告应当包括计划的重大变更、关键人员或供应商的变更以及主要费用支出情况。应在信息系统投产后一定时期内,组织对系统的后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对系统功能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十九条应认识到信息科技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潜在的各种操作风险、财务损失风险和因无效项目规划或不适当的项目管理控制产生的机会成本,并采取适当的项目管理方法,控制信息科技项目相关的风险。

第三十条采取适当的系统开发方法,控制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典型的系统生命周期包括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或外购、测试、试运行、部署、维护和退出。所采用的系统开发方法应符合信息科技项目的规模、性质和复杂度。

第三十一条制定相关控制信息系统变更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维护性,其中应包括以下要求:

(一)生产系统与开发系统、测试系统有效隔离。

(二)生产系统与开发系统、测试系统的管理职能相分离。

(三)除得到管理层批准执行紧急修复任务外,禁止应用程序开发和维护人员进入生产系统,且所有的紧急修复活动都应立即进行记录和审核。

(四)将完成开发和测试环境的程序或系统配臵变更应用到

生产系统时,应得到信息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联合批准,并对变更进行及时记录和定期复查。

(五)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标准和流程,确保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维护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三十二条建立并完善有效的问题管理流程,以确保全面地追踪、分析和解决信息系统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记录、分类和索引;如需供应商提供支持服务或技术援助,应向相关人员提供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科技信息部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20160509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机构职责 (4)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0)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附件.

修改记录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公司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司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金融信息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司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司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公司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 对审 (八)每年审阅并向互金协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九)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十)确保公司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本帖最后由 infosec123 于 2009-9-23 17:16 编辑 背景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能力,09年3月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继出台有关《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的监管文件之后,银监会发布的又一重要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它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样,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现阶段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制放松、业务全球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有增大的趋势,国际银行业和监管当局都日益重视信息科技与操作风险的管理和监管。目前,国际上宣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和地区都按照新协议的要求,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畴,而信息科技风险是操作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求分析合规性需求: 近年来,国家各部门不断推出了各种监管要求,对IT管控领域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与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业监管指引有: 2002年,美国国会发布了SOX《萨班斯[url=; 2004年9月3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url=; 2006年,银监会发布《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url=;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梁宝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程序,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年初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按照职责划分和业务范围,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企业内外部风险信息。 第三条在风险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二章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第四条战略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五、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六、本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五条财务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 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 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 息。 第六条市场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 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七条运营风险方面:至少应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金融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科技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确定信息安全方针和目标,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改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特制定信息安全策略文档。 第二条本文档适用于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活动。 第二章信息安全范围 第三条信息安全策略涉及的范围包括: 1.单位全体员工。 2.单位所有业务系统。 3.单位现有信息资产,包括与上述业务系统相关的数据、硬件、软件、服务及文档等。 4.单位办公场所和上述信息资产所处的物理位置。 第三章信息安全总体目标 第一条通过建立健全单位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制定适合单位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信息系统面临的安全风险,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第四章信息安全方针 第一条单位主管领导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信息安全会议,对有关的信息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二条清晰识别所有资产,实施等级标记,对资产进行分级、分类

管理,并编制和维护所有重要资产的清单。 第三条综合使用访问控制、监测、审计和身份鉴别等方法来保证数据、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并加强对外单位人员访问信息系统的控制.降低系统被非法入侵的风险。 第四条启动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应用软件的日志功能,定期进行审计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明确全体员工的信息安全责任,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等级培训计划,并定期对各个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及安全认知考核。 第六条建立安全事件报告、事故应答和分类机制,确定报告可疑的和发生的信息安全事故的流程,并使所有的员工和相关方都能理解和执行事故处理流程,同时妥善保存安全事件的相关记录与证据。 第七条对用户权限和口令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对信息系统的非法访问。 第八条制定完善的数据备份策略,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数据备份定期进行还原测试,备份介质与原信息所在场所应保持安全距离。第九条与外单位的外包(服务)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参与方的安全要求、安全责任和安全规定等相关安全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证对协议安全内容的执行。 第十条在开发新业务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相关的安全需求,并严格控制对项目相关文件和源代码等敏感数据的访问。 第十一条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WORD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风险信息收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梁宝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程序,根据《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年初设定的风险控制目标,按照职责划分和业务范围,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企业内外部风险信息。 第三条在风险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确定本单位的重大风险。 第二章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第四条战略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五、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六、本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五条财务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 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 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 息。 第六条市场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 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七条运营风险方面:至少应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总则 为XXXX银行有效防范银行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机构职责 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确保银行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经其批准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确保本法人机构涉及客户信息、账务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的核心系统在中国境内独立运行,并保持最高的管理权限,符合银监会监管和实施现场检查的要求,防范跨境风险。 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 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我行应设立分管信息科技的副行级领导,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决策。副行级领导的职责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分析

附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分类应对策略 根据信息科技风险分类情况,以二级风险为限,制定信息科技风险分类应对策略如下: A1.信息科技治理风险应对策略 信息科技治理风险包括三个二级风险:信息科技组织风险、道德文化风险以及人员管理风险。每个二级风险的内容和应对策 略如下: 风险 编号 风险名称风险描述风险应对策略 1.1信息科技组织 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构及专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以法风险业委员会设置、履职等方面的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囊括理事 不确定因素,以及在部门/岗位 会、监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 设置、职责划分、垂直归口管 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部、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 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的影响。 部、监察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在信 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每个部门根据在信息科技风险管 理中的职责设立相应的岗位,合理 分配相应的责、权、利,执行信息 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省联社各部门应指导、监督办事 处、各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应 部门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1.2道德文化风险在文化培育、融合、再造等过 在建立道德、诚信、公正的氛围,对 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员工 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作为员工日常 在价值观认同、行为规范遵循 工作的行为准则之一; 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任何与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道德文化标 准的偏离都得到及时和充分的反映,并被立即调查和纠正。 1.3人员管理风险在从人员聘用到离职整个服务 建立完善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 期间内的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激励、离职等制度和流程,并确保得 影响。 到有效执行; 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配备,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 平;

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公司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有关文件

的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四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第五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监察室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财务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信息科技风险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总结.doc

********商业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专项自查报告 ************中心: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2019年度信息科技风险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充分做好做好国庆期间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防范我行信息科技风险,保障计算机系统运行和操作安全,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制。根据《****农商银行系统重点业务风险点排查指引(试行)》规定及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公安局关于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我行由分管信息科技领导、信息技术部组成自查工作小组,于8月19日-23日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随着当前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行各项业务对于信息系统的依赖日益加深,随之而来的系统和网络安全已成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其中薄弱环节成为信息科技风险的重要内容,网络安全运行工作事关经营、管理大局。从防范科技风险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运行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正确处理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风险防范。截至报告日,全行上下已经按照统一标准建立起较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二、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 (一)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 1.强化“三会一层”履职。成立了以高管层和主要业务部门参加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履行职责,审议信息科技相关重大事件,本年度共计召开信息科技管理会议2次。 2.加大专业人员配备。设立首席信息官。参与我行与信息科技运用有关的业务发展决策,确保信息科技发展战略符合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 3.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明晰信息科技实施、风险管理及审计职责。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科技实施、管理工作,各支行设立兼职或专职计算机管理员,配合信息技术部开展应用推广、故障处理、设备维护工作;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制定有关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尤其是在涉及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合规性风险等方面;内部审计部负责信息科技审计制度和流程的实施,制订和执行信息科技审计计划。 (二)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建设 1.安全管理方面。对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等构成的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总则《********商业银行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经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审定,审定周期为一年一次,并且及时发现缺漏或不足对制度进行修订。 2.应急管理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前言 本程序所规定的是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本程序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文件,以便指导本部门的实施操作。 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立即生效。 本制度由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管理部起草。 本制度由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管理部归口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信息安全方针和目标,全面覆盖信息安全风险点,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并持续改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信息管理部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应用及活动。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信息管理部作为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必要的程序并维持其有效运行,制定信息安全相关策略、制度、规定,对信息管理活动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信息安全培训、宣传,信息安全事件的响应、处理及报告等工作。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行信息安全策略的执行和推动。 5管理规定 5.1信息安全管理内容 信息安全管理内容应覆盖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相关的所有风险点,包括用户管理、身份验证、身份管理、用户管理、风险评估、信息资产管理、网络安全、病毒防护、敏感数据交换等内容。 5.2信息管理岗位设置 为保证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设置信息管理部岗位分工及职责时,应全面考虑信息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及责任划分,制定详细的岗位分工及职责说明,对信息

管理人员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信息管理关键岗位有设置AB 角。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关键区域或部位的安全管理员符合机要人员管理要求,对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5.3信息安全人员管理 5.3.1人员雇佣安全管理 信息管理人员的雇佣符合如下要求: 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达到本公司要求; 详细审核科技人员工作经历,信息管理人员应无不良记录; 针对正式信息管理人员、临时聘用或合同制信息管理人员及顾问,采取 不同的管理措施。 5.3.2人员入职安全管理 在员工工作职责说明书中除了要说明岗位的一般职责和规范以外,还要加入与此岗位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具体内容参看各个安全管理规范中的适用范围部分。人员入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在人员的入职培训内容中应该包括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解释和技术培训。 5.3.3人员安全培训 根据工作岗位对从业者的能力需求、从业者本身的实际能力以及从业者所面临信息安全风险,确定培训内容。考虑不同层次的职责、能力、文化程度以及所面临的风险,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培训需求组织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培训日程安排、培训方式等,培训前要写好培训方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培训后要进行考核。 5.3.4人员安全考核 人事部门对人员进行的定期考核中应该包括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5.3.5人员离职安全管理 本公司人员离职手续中应该包括如下安全相关的内容:

2019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要求,现将**(以下简称“本行”)2019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报告如下。 一、2019年基本情况 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岗位职责》,本行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归口于电子金融部,设信息系统维护岗2人。成立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等,组织架构齐全。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内部控制工作。本行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相关的科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和归类,及时修改相关制度办法,使其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现执行的制度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介质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携式移动金融服务终端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系统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由**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发、测试和维护,我行对全辖机具设备和线路进行调试、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是省中心已对数据建立异地

灾备,保证极端情况下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本行进行了各系统在不同运营商线路切换的演练。二是关注系统安全漏洞最新情况,及时对新发现的安全漏洞打上安全补丁,目前系统已是最新最完整版本,已安装了最新补丁。三是系统均安装了省联社指定桌面管理系统和病毒查杀软件,对病毒、恶意代码进行安全防护。同时,严格控制操作人员在机器上运行可能携带恶意代码、病毒的脚本的外来第三方软件。 (三)设备管理工作。本行对业务设备领用、报废进行全流程管理。设置有一名专职科技人员对业务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护、更换,确保业务设备不掉线及正常工作。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对计算机进行必要的设备日常监测、检查、记录,并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通过查阅ITSM管理平台,及时受理各网点提交的系统运行故障、业务处理差错、业务需求申请等业务工单,对其审核后,提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营业网点上报的网络故障信息及时给予电话指导或现场处理。 (四)机房管理工作。本行使用电信、移动、联通终端设备,路由器和交换机均放置总行三楼机房,机房场地、安全通道、防水等符合机房建设要求,灾害防御措施完善、设备齐全,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机房防雷和消防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五)安全管理工作 1.网络安全工作。我行将外网与生产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对所有进入内网的终端均进行绑定,路由器远程登录采取ssh认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科技信息部 版次号:A/0 生效日期:20160509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职责 (5)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1) 第四章信息安全 (13)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19)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21)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24) 第八章外包与审计 (25) 第一节外包 (25) 第二节审计 (29) 第九章附则 (31) 附件 (32)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公司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司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金融信息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司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司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司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司

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 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司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 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 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公司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文稿)

中国国有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有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发展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五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具体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发展目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和方法技术等),

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风险初始信息收集; (二)风险识别; (三)风险评估; (四)风险应对;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二)确保企业实现内外部真实、可靠和有效的信息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应与其他职能管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识别、处置、应对和化解能力,确保公司系统运营能力、项目运营能力稳步提升,以过程管理、等级管理和责任原理为全面风险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依据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通过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针对重大风险拟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落实规范化的风险防控要求,从而将风险控制在企业风险承受度范围以内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四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五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六条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风险管控原则。 (一)全面风险管控原则:公司风险管控工作应覆盖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中关键风险实施重点管控; (二)分级分类管控原则:公司各级内控管理部门负责管控各自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三)可知、可控、可承受原则:公司应对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做到风险可知,通过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将风险降至各自可承受范围之内;

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管 理办法正式版

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地铁建设参建各方在安全风险监控管理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中的协同性,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规避和减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公

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相关参建单位应用安全风险监控与信息平台情况考核,分日常管理考核与双月度考核,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考核。 第五条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除本办法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

信息科技管理办法

信息科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行信息科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的所有信息科技应用范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软件工程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由董事会专委会成员和经营层相关人员组成。经营层设分管行长和科技保障部。科技保障部负责信息科技日常事务。 第五条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一、根据我行信息科技发展相关要求,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 二、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向董事会反映委员会会议议案决议;

四、负责向主管领导反映信息科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隐患; 五、负责向主管领导反映信息科技审计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委员会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二、负责制定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本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决策相一致; 三、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四、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五、每年审查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六、负责督促经营层相关部门制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安排相关培训; 七、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本行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 八、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相关工作。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样本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 法

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业务安全、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及《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结合我行风险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属于信息科技风险类“管理办法”,适用于某银行信息科技工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组织、管理过程和信息资产。 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合规管理、支持业务创新和业务运营过程中,由于管理流程及资源缺失或不足、人为因素和技术漏洞产生的操作、法律、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风险类型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信息科技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策略、制度、物理环境、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 (二) 信息系统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

行、维护、监控及下线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 (三) 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四) 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访问管理、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五) 外包风险是指本行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六条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识别、计量、评价信息科技风险的活动,旨在客观反映信息科技对我行发展战略的支撑程度。 第七条风险评估应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 第八条总行、一级分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含自评估)工作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角色分工 第九条风险评估可由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级分行发起,承担机构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实施团队。风险评估实施团队由管理层、相关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组成,评估工作角色分为:评估管理人员、评估人员、评估分析人员。 (一)评估管理人员由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岗担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八章外包 第九章内部审计 第十章外部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八章外包 第九章内部审计第十章外部审计第十一章附则展开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编辑本段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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