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2018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航空工程、民用航空器维修理论与技术)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大纲

《电路基础》复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电路基础》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入学复试考试科目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民航机务部门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电路理论的基础知识和初步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

电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电路分析方法、电路的暂态分析、相量表示法、单相正弦交流电路分析、对称三相交流电路分析、磁路基本概念和分析、含运算放大器的电阻电路分析。

三、评价目标

要求考生较好地掌握电路和磁路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够独立应用电路基础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和计算从工程实际中简化出来的各种功能电路,具备一定的工程计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20分钟。

(三)总分100分。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

1. 理解电路模型及理想电路元件的特点;

2. 理解电压、电流参考方向的意义,了解额定值的意义,会计算电路中的电位;

3. 理解暂态、相量表示法、零输入响应、零状态响应、全响应的基本概念;

4. 掌握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的基本原理并能正确应用;

5. 能够使用支路电流法、节点电压法、等效变换、叠加原理、戴维宁定理对电路进行分析、计算;

6. 理解和掌握正弦交流电的产生和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

7. 掌握单相正弦交流电路中各电压、电流和功率的计算;

8. 掌握对称三相交流电路中各电压、电流和功率的计算。

9. 能够利用三要素法对暂态电路进行分析计算;

10. 掌握含有运算放大器的电阻电路的分析计算;

11. 理解磁性材料的磁性能以及磁路中几个基本物理量的意义和单位;

12. 理解互感电路的特点,掌握变压器的工作原理和相关运算。

三、课程涉及书目

1. 电工学,第七版,秦曾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5.

2. 电路,第五版,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简章(精)

2012年飞行技术专业(民航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南航大”)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35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 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民航/飞行学院等14个学院。其中民航/飞行学院是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体系,其中“交通运输”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飞行技术”本科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十年来,学校先后为上航、东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南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学员(亦称“飞行学生”或“学员”)2600余名。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运用国内外先进的飞行理论与技术标准,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21世纪民用航空事业需求的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飞行技术精湛、飞行作风优良、具备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拥有国际竞争实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2+2”大改驾模式) “2+2”大改驾模式是指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在校生中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本科)三年级定向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转学到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第二阶段,公费派送学员至中国民航局CCAR-141部审定或认可的境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员完成飞行训练后回校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理论培训及考试。 学员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航大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在校管理 学员在籍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大队,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对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校专设空勤食堂,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员,学员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

中国航空航天类专业分析与排名

中国大学航空航天类专业分析与排名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中的名录,航空航天类分成7个专业: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包含081505S航空航天工程、081506S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081507S航天运输与控制)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006M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M 飞行器适航技术 我国目前开设航空航天类专业的重点院校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 近年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等也相继设置了此类专业,这些学校是在力学基础上进行拓展的,特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航空航天专业的后劲很足。 开设航空航天类专业的普通院校有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北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等。由

于各个院校的发展历史、层次、实力不同,学科专业水平差异也较大。那么,中国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排名大体上如下: 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西北工业大学 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四、哈尔滨工业大学 五、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六、北京理工大学 七、哈尔滨工程大学 八、清华大学 以上学校目前都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在学科上具备实力,但是,力量参差不齐。 九、厦门大学 十、上海交通大学 十一、中南大学 十二、厦门大学 十三、西安交通大学 十四、北京大学 十五、浙江大学 十六、湖南大学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CCAR-73 166号令 有效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66号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布,自2006年5月3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六年四月三日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安全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航空营运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公海上空实施下列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预先飞行计划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定期航班飞行; (二)加班飞行; (三)包机、调机、公务等不定期飞行。 其他需要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履行预先飞行计划审批手续的,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航空营运人、预先飞行计划受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航空营运人进行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其预先飞行计划应当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的,不得实施飞行。 航空营运人应当按照批准的预先飞行计划实施飞行;取消获得批准的预先飞行计划,应当及时向预先飞行计划的批准部门备案。 航空营运人进行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前,还应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和运行合格审定证书。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预先飞行计划是指航空营运人为达到其飞行活动的目的,预先制定的包括运行安排和有关航空器、航路、航线、空域、机场、时刻等内容的飞行活动方案。预先飞行计划应当在领航计划报(FPL)发布之前获得批准。本办法所称航班换季是指定期航班每年按照夏秋季和冬春季两个航季更新航班计划表。夏秋季为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日至当年10月份最后一个周日之前的周六;冬春季为每年10月份最后一个周日至次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日之前的周六。 第六条民航总局对民用航空飞行活动预先飞行计划实施统一管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本辖区预先飞行计划的审批工作。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和民航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民用航空飞行活动预先飞行计划审批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航空营运人提交预先飞行计划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航空器的飞行性能和机载设备应当满足计划飞行的航线和机场有关空中交通服务的要求; (二)中国境内机场起飞或者降落的预先飞行计划,应当按照航班时刻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机场的起降时刻; (三)外国和中国港澳台地区航空营运人在尚未对外国开放的航路、航线、空域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分院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报 第5期 广汉分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 科学发展出实招作风建设保安全 ——广汉分院开展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 “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到促进工作上,落实到提高发展水平上。”广汉分院党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扣发展这一主题,找准载体,把开展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作为自选动作,突出特色,突出实效。 3.23日,广汉分院利用这一特殊的日子,结合分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活动共分三大内容,两个专题讲座、观看专题教育片。分院师生员工400多人参加了专题教育,分院党委吕少英副书记主持了大会。

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分院党委黄清文书记以《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分院持续安全》为题,作了一堂精彩的安全教育课。黄书记指出,3.23事件表象上是一件安全事故,但其实质是作风滑坡的结果。在当前分院形势平稳的态势下,尤其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持续安全。黄书记指出,作风是一个形象问题,是一个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和管理水平的体现,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优良作风是安全的可靠保证。黄书记从分析飞行教育事业具有政治性、风险性、关联性等特性入手,阐述了作风建设对于飞行行业的重要性,并从多起事故中,剖析了不良作风对飞行安全的危害。最后,黄书记强调,良好的作风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也是推进分院持续安全的重要保证。他指出,科学发展,必须持续安全;持续安全,必须以人为本。在作风建设中,必须打牢基础:提高基础工作日常性的认识,树立问题意识;提高基础工作繁杂性的认识,树立统筹意识;提高基础工作反复性的认识,树立反复抓的意识。必须抓住重点:在把握重点上下功夫,在严格管理上下功夫,在防患未然上下功夫。必须倡导细节:抓好小事、抓好点滴、抓好细节。黄书记代表分院党委号召,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作风建设作为确保飞行安全的一项基础工作抓好、抓实,既在实践活动中体现作风建设的成果,又要通过抓作风建设,促进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分院持续安全,和谐发展。 一部震撼警醒的专题片按照分院党委的部署,分院安监部门专门制作了一部作风建设与航空安全专题教育片——《机组与飞行安全》。教育片分为危险的边缘——机组原因不安全事件、血的教训——机组飞行事故等三大部分,共1 个小时。教育片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飞行事故为案例,剖析了这些事故背

2015北航工程力学考博(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参考书、历年真题、报录比、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分数线

201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力学考博(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参考 书、历年真题、报录比、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分数线 一、学院介绍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航空学院)是北航最具航空航天特色的学院之一,主要从事大气层内各类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等)、临近空间飞行器、微小型飞行器等的总体、气动、结构、强度、飞行力学与飞行安全、人机环境控制、动力学与控制等方面的基础性、前瞻性、工程性以及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航空学院前身是清华大学航空系,是1952年北航成立时最早的两个系之一,当时称飞机系(设飞机设计和飞机工艺专业),1958年更名为航空工程力学系,1970年更名为五大队,1972年更名为五系,1989年定名为飞行器设计与应用力学系,2003年成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早期的航空学院荟萃了一批当时国内著名的航空领域的专家,如屠守锷、王德荣、陆士嘉、沈元、王俊奎、吴礼义、张桂联、徐鑫福、徐华舫、何庆芝、伍荣林、史超礼、叶逢培等教授,屠守锷院士(两弹一星元勋)是首任系主任,他们为本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北航发展史上,航空学院不断输出专业和人才,先后参与组建七系、三系、十四系、宇航学院、飞行学院、无人机所、土木工程系、交通学院等院系。 自建校以来60多年,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万余人,硕士毕业生两千余人,博士毕业生近千人。毕业生中涌现出王永志、戚发韧、崔尔杰、乐嘉陵、王德臣、张福泽、王浚、钟群鹏、陶宝祺、郭孔辉、赵煦、唐西生、郭孔辉、唐长红等14位两院院士,改革开放后毕业生中也涌现出了“航空报国英模”/原沈飞董事长罗阳、中国商飞董事长金壮龙、第十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原“神舟”飞船总指挥袁家军、歼15等飞机型号总师孙聪、C919大型客机总师吴光辉以及李玉海、耿汝光、姜志刚、屠恒章、孙聪、方玉峰、王永庆、孙兵、曲景文、李东、余后满、傅惠民、秦福光、陈元先、宋水云、吴宗琼、陈敏、高云峰等一批航空航天院所的年轻总师、总指挥、省市及部门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为我国航空航天、国防事业及国家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学院作为主力曾先后研制成功我国第一架轻型旅客机“北京一号”、国内第一架高空高速无人侦察机、靶机、蜜蜂系列轻型飞机和第一架共轴式双旋翼直升机等,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学院参与了所有国家重点航空型号以及大部分导弹型号的攻关工作。60多年来,学院取得了上百项国家和省部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其中国家级奖20多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在北航乃至全国同类及相近学院中名列前茅。学院有教授56名(其中博士生导师51名),副教授50名,青年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97%。拥有许多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院士高镇同教授、李天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椿萱教授、王浚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傅惠民、孙茂、杨嘉陵、高以天、武哲、王晋军、向锦武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及“万人计划”王琪教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跨/新世纪优秀人才的获得者10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名;有国家级教学基地2个、国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AC-61-FS-2018-20R2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2018年8月31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胡振江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业界也称操控员、操作手、飞手等,在本咨询通告中统称为驾驶员)数量持续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空中航行服务程序(PANS)和指导材料。这些标准和建议措施已日趋成熟,因此多个国家发布了管理规定。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航空器的内部或外部,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由于无人

机系统中没有机载驾驶员,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本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本咨询通告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并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1)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2)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 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术语定义: (1)无人机(UA:Unmanned Aircraft),是由控制站管理(包括远程操纵或自主飞行)的航空器。 (2)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是指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遥控站(台)、任务载荷和控制

2019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019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管理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管理学是我校机场工程与运输管理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试科目之一,它是我校为招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而实施的水平考试,其评价标准是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够达到的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较好地掌握了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门课程主要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基础概念、管理学简史、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国内外相关理论成果,注重考察考生是否已经掌握管理学基本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并具备一定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 答卷时间:180分钟 3. 题型比例:满分150分,基本概念20%,理论及实证分析题80%。 三、考查要点 1.管理活动与管理理论: 管理与管理活动、中外早起管理思想、代表性管理理论 2.道德与社会责任: 概念、代表性道德观、社会责任观、培育管理道德的途径、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 3.信息 概念、信息管理原理、原则、信息管理过程与内容 4.决策 原则、程序、方法 5.计划: 计划的分类、要素、编制步骤、战略性计划、计划的组织实施 6.组织设计: 原则、内容、方法、代表性组织架构 7.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 8.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 变革的动因、过程、动力、阻力、阻力管理,变革的内容,组织文化的内容、作用、建设途径 9.领导概论、激励:

领导概念、要素、代表性领导理论,激励原理及理论 10.沟通: 概念、原理、形式、方法、噪音及管理 11.控制: 原理与方法 12.创新: 管理的创新职能、企业技术创新、企业组织创新,培育创新机制的途径。 四、课程涉及相关书目 1.《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管理学》,哈罗德·孔茨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77 号 现发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CCAR-62FS),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和训练管理工作,保证训练质量和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和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航空营运人),飞行院校、飞行训练中心和从事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活动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飞行训练机构),以及参与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活动的个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统一管理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工作。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飞行人员训练工作,制定飞行人员训练标准,对航空营运人及飞行训练机构的飞行人员训练工作进行合格审定。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总局授权,管理本地区飞行人员训练工作。 第四条航空营运人和飞行训练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其飞行人员实施充分训练,使其

达到并保持安全营运所需要的飞行技术标准。 参与训练活动的飞行人员应当在各种训练中,按照训练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训练课时和内容,达到规定的飞行技术标准。 第五条本规定中,按照附件一《民用飞机、民用直升机训练分级》的分类方法,民用飞机分为小型、中型、大型、重型四个等级,民用直升机分为小型、中型两个等级。 第六条本规定中,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是指持有合格证或执照的驾驶员在航空器驾驶员座位上被带飞、单飞,以及担任机长、副驾驶、教员、检查员的飞行时间的总和。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应当按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CCAR-61FS)的规定填入飞行人员《飞行经历记录本》。 前款所述驾驶员飞行经历时间不包括下列时间: (一) 飞行学员在小型飞机或小型直升机上训练飞行中单飞时,作为同乘驾驶员的飞行时间; (二) 担任领航员、飞行机械员或飞行通信员的飞行时间。 第七条本规定中,机长时间是指驾驶员在航空器驾驶员座位上担任机长、飞行教员、飞行检查员和在训练飞行中单飞、监视下单飞的飞行时间的总和。 第八条本规定中,监视下单飞是指经民航总局批准的飞行院校中的飞行学员在同机飞行的教员或检查员直接监视下进行的单飞。

航空航天专业类排名

航空航天专业类排名——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94个专业类排行榜 2012-2013年航空航天类专业排名 排名学校名称星级学校数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24 2 西北工业大学4★24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24 4 哈尔滨工业大学4★24 5 中国民航大学4★24 6 北京理工大学3★24 7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3★24 8 南京理工大学3★24 9 南昌航空大学3★24 10 上海交通大学3★24 11 厦门大学3★24 南航的直升机就比北航、西工大要好吧(关于直升机有一个国防重点实验室在南航,北航西工大没有),我觉得南航北航西工大这三个学校你选一个(南航的高考录取分数和西工大在各省几乎一样,考研的话难度也相当,北航要高出20分左右,考研也略微难一些),就业机会是差不多的,因为航空类就这三个学校是第一梯队,单位就是那几个单位(中航工业的研究所或者厂,还有民航部门,空军军官),未来的发展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省排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排名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南京大学8 78.30 78.29 78.80 76.14 2 东南大学25 69.69 69.3 3 69.88 70.32 3 中国矿业大学35 66.79 66.46 66.59 68.99 4 南京农业大学47 65.37 63.6 5 66.21 68.71 5 南京理工大学49 65.22 64.10 65.4 6 68.71 6 苏州大学52 65.14 64.71 65.56 65.09 7 南京师范大学54 65.10 63.66 66.44 65.21 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8 64.85 63.16 65.44 69.22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飞行事故的等级划分准则和分类指标,是确定飞行事故严重程度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在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适航证之前的所有民用航空器的试飞活动。 2、术语 2.1 航空器aircraft 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任何机器。 2.2 航空器运行flight operation 自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完成的飞行活动。 2.3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flight accidents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2.4 人员死亡fatal 凡自航空器发生事故之日起30d内,由本次事故导致的致命伤。 2.5 航空器失踪aircraft missing 在官方搜寻工作结束时仍不能确定航空器或其残骸位置。 2.6 航空器损坏aircraft damage 是指对航空器的结构强度、性能或飞行特性有不利影响,并通常需要修理或更换有关部件的。 如航空器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 60%(含),或修复费用虽未超过60%(含),但修理后不能达到适航

标准的为航空器严重损坏。 如航空器修复费用低于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60%(含),则为航空器一般损坏。 2.7 人员重伤serious injury 是指某一人员在航空器飞行事故中受伤,经医师鉴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a. 自受伤之日起7d内需要住院48h以上; b. 造成任何骨折(手指、足趾或鼻部单纯折断除外); c. 引起严重出血的裂口,神经、肌肉或腱的损坏; d. 涉及内脏器官受伤; e. 有二度或三度的或超过全身面积5%以上的烧伤; f. 已证实暴露于传染性物质或有伤害性辐射。 3、事故等级划分 3.1 划分飞行事故等级的原则 3.1.1飞行事故等级是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程度确定的。但由于各种自然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成的伤亡除外。 3.1.2 飞行事故的时间界限内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 3.1.3 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航空器损坏,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才能定为航空器飞行事故。 3.2 飞行事故等级分类 飞行事故分为: a. 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b. 重大飞行事故;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民航局发[1989]191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9月10日实施日期:2007年10月10日)废止(已被新规定取代)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9.06.30 【实施日期】1989.06.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 (民航局发(1989)191号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 依照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八七年四月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结合民航飞行学院特点制定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任务 招生对象为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外语限学英语),年龄在十六至十九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八月三十一日计算)。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数额,按当年国家

教育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民航局所属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执行。 二、招生时间 每年招生,从三月初开始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预选工作。三月至四月进行体格检查、心理学选拔和政治审查(以上工作,各地根据情况也可提前进行)。七月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八月初录取,九月五日前新生入校。 三、宣传动员 招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由民航各航空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并与生源所在地的招生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民航飞行学院向各地提供《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宣传提纲》、《报考民航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学生报名登记表》、《政审表》等材料。宣传动员要贯穿招生工作的始终,紧密联系实际

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工程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大纲 《电工电子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电工电子学》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入学初试考试科目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电路分析、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电路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电路基本分析方法、电路暂态分析、相量表示法、正弦交流电路分析、对称三相交流电路分析、谐振电路特性、理想变压器电路分析、二极管和晶体管电路分析、晶体管基本放大电路分析、运算放大电路分析、门电路及组合逻辑电路分析、触发器等。 三、评价目标 要求考生较好地掌握电路相关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基本分析方法等,能够应用电路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和计算从工程实际中简化出来的各种功能电路,具备一定的工程计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答题时间:180分钟。 3、各部分内容比例(满分为150分) 1)电路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及基本分析方法:约12%; 2)电路的暂态分析:约6% 3)单相正弦交流电路、谐振电路:约10% 4)三相正弦交流电路:约10% 5)磁路与理想变压器:约10%

6)二极管和晶体管:约12% 7)基本放大电路:约10% 8)集成运算放大器:约10% 9)门电路和组合逻辑电路:约10% 10)触发器和时序逻辑电路:约10% 4、题型比例(满分为150分) 1)填空题+选择题:约30% 2)分析计算题:约70%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 一、电路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及基本分析方法 1、理解电路模型及理想电路元件的特点。 2、理解电压、电流参考方向,额定值的意义。 3、理解电路的三种工作状态,掌握电路中的电位计算。 4、掌握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的应用。 5、理解支路电流法解题的基本步骤。 6、掌握电压源与电流源等效变换解题方法。 7、掌握叠加原理分析解题方法。 8、掌握戴维宁定理分析解题方法。 二、电路暂态分析 1、理解电路的暂态与稳态,理解换路定则的内容。 2、掌握电路电压、电流初始值及时间常数的确定。 3、掌握一阶线性电路暂态分析的三要素法。 三、单相正弦交流电路、谐振电路 1、理解和掌握正弦交流电的产生和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 2、掌握正弦量的相量表示法。 3、掌握感抗、容抗、阻抗的计算。 4、掌握单相正弦交流电路中电压、电流和功率的计算。 5、理解LC 谐振电路的基本原理。 6、理解串联谐振电路的条件及特点,掌握谐振频率的计算。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的民用航空运行活动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外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用航空运行活动适用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飞行标准管理定义】本条例所称的飞行标准管理,是指国务院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为了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对从事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维修和航空人员培训等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行政主体】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工作。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辖区内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工作。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和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第五条【航空器运营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航空人员的胜任】从事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维修和航空人员培训等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维护运行安全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航空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要求、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安全。 第六条【公众义务和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对维护民用航空飞行运行活动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航行新技术应用的相关要求】国家鼓励和支持民用航空器飞行运行相关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民用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民用航空器运营人 第一节一般运行规定 第八条【航空人员的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用航空器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安排人员参与飞行运行活动的,应当保证该人员具有相应的证件和技术资格,经培训合格,适合于所从事的工作,并且健康状况能够满足履行本人职责的需要。 第九条【机组人员参加运行时的义务】机组成员的组成和数量应当符合航空器飞行手册以及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条【航空器的要求】运营人应当保证飞行运行活动使用的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燃油等能量储备充足,配备必需的技术资料。 首次由运营人使用的航空器型号及其设计更改应当根据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运行符合性评审。 第十一条【航空器运营人在机场方面的要求】运营人应当合理选择所使用的航路、机场和跑道,遵守国务院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规定的航空器性能使用限制,遵守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的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二条【航空器运营人在空管方面的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航空器运行,应当保证其运行活动符合空中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航空运营人在持续适航管理和维修方面的要求】运营人应当遵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和维修要求。 运营人在使用、维修航空器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航空器飞行运行重大缺陷和不适航状况时,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 维修后的航空器再次投入飞行运行活动,应当由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求的人员、航空器维修机构或者制造人签署放行。 第十四条【航空器运营人机载设备要求和遵守最低设备清单的义务】航空器运营人应当确保航空器上安装了适用于所实施运行的仪表和设备,满足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的除外。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管理科学复习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管理科学》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机场工程与运输管理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考试科目。其评价标准是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够达到的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较好地掌握了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范围 管理学基础概念、管理学简史、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国内外相关理论成果、线性规划和单纯形法、对偶理论与灵敏度分析。 三、评价目标 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已经掌握管理学、运筹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并应具备一定的应用能力。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所列题目全部为必答题 2. 答卷时间:120分钟 3. 题型比例:论述题,满分为100分。 五、课程涉及相关书目 1.《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管理学》,哈罗德·孔茨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3. 郭耀煌,李军.运筹学原理与方法.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4. 孙宏,文军.航空公司生产组织与计划.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 1.管理活动与管理理论: 管理与管理活动、中外早起管理思想、代表性管理理论 2.道德与社会责任: 概念、代表性道德观、社会责任观、培育管理道德的途径、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 3.信息 概念、信息管理原理、原则、信息管理过程与内容 4.决策 原则、程序、方法 5.计划:

计划的分类、要素、编制步骤、战略性计划、计划的组织实施 6.组织设计: 原则、内容、方法、代表性组织架构 7.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 8.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 变革的动因、过程、动力、阻力、阻力管理,变革的内容,组织文化的内容、作用、建设途径 9.领导概论、激励: 领导概念、要素、代表性领导理论,激励原理及理论 10.沟通: 概念、原理、形式、方法、噪音及管理 11.控制: 原理与方法 12.创新: 管理的创新职能、企业技术创新、企业组织创新,培育创新机制的途径。 13.线性规划与单纯形法 线性规划问题的图解法、单纯形法(含:人工变量法、两阶段法)及其应用(含:民航运输系统优化经典决策问题)。 14.对偶理论与灵敏度分析 线性规划的对偶理论,对偶单纯形法,灵敏度分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民航局令第2号一九九0年二月三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空勤人员 第三章飞行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飞行的组织与实施 飞行预先准备阶段 飞行直接准备阶段 飞行实施阶段 飞行讲评阶段 第五章机场区域内飞行 第六章航线飞行 第七章通用航空飞行 农业飞行 林业飞行 渔业飞行 人工降水飞行 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 航空摄影飞行 航空物探飞行 急救飞行 第八章复杂条件下的飞行 雷雨活动区飞行 结冰条件下飞行 低云、低能见度条件下着陆 海上飞行 高原、山区飞行 第九章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附录一辅助指挥、联络的符号和信号 附录二防空值班飞机拦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所使用的信号和被拦截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回答的信号 附录三地面指挥飞机的信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是组织与实施民用航空飞行的基本依据。凡拥有航空器,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部门及其所属人员都必须遵照执行。 民用航空的训练飞行和检查试验飞行,除按照本规则执行外,还应当遵守有关的飞行规定。 制定有关民用航空飞行的一切规章,都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2条组织与实施飞行,必须贯彻“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的方针,按照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训练、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正常的关系,把保证飞行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飞行正常率。 第3条飞行和飞行保障工作是民航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局长、经理必须把飞行和飞行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制定改进飞行工作和保证飞行安全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日常的飞行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单位的值班领导负责。各单位的领导在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抓好飞行和飞行保障工作。 第4条保证飞行安全是民航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技术把关,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适时进行群众性的安全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对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征候,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接受教训。 第5条大力培养人才,提高各类人员的理论和技术业务水平,是保证飞行安全,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条件。各级领导必须经常教育飞行人员和各种飞行保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技术业务;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业务检查和考核制度。对直接从事与飞行安全有关的人员,实行执照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业务技术人员,必须刻苦学习,认真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6条在组织与实施飞行中,各个部门和各种人员,必须根据空中交通管制和飞行签派部门统一安排的飞行计划进行飞行和飞行保障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实行岗位负责制,按级负责,按职尽责,使一切工作落实到实处。航空公司、航务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航空油料公司必须保持密切联系,互助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相互签订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第二章空勤人员 第7条空勤人员是指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人员,通常包括飞行人员、乘务人员、航空摄影员和安全保卫员。 每次飞行,空勤人员应当编成机组。机组由机长领导。机长由正驾驶员担任。如果机组中有两名以上正驾驶员,必须指定一名为机长,并且在飞行任务书中注明。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航空理论基础》复习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航空理论基础》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之一。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为扎实的飞机航行理论与技术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飞行原理与飞行性能、空中领航、人的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 三、评价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较为扎实的航空理论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航空理论解决民航飞行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较好地掌握飞机航空理论基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具备一定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所列题目全部为必答题。 2、答题时间:180分钟。 3、各部分内容比例(满分为150分) 飞行原理与飞行性能:50 空中领航:50

人的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50 五、参考书 赵廷渝、朱代武、杨俊主编:《飞行员航空理论教程》(上、下册)(第二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 第二部分考查要点 1、飞行原理与飞行性能 ●掌握国际标准大气(ISA)规定和ISA偏差的计算、机翼的几 何参数、相对气流和迎角的概念、连续性定理和伯努利定理。 ●理解掌握低速升阻特性、增升装置的分类、实现增升的原理 以及地面效应对飞机气动力的影响。 ●掌握平飞、上升、下降和转弯的受力关系和相关性能参数, 了解上升、巡航和下降性能图表的使用。 ●了解失速和螺旋时飞机的表现,掌握失速和螺旋的根本原因、 改出方法和影响失速速度的因素。 ●了解静稳定性和动稳定性的概念,掌握飞机纵向、横向和方 向稳定性以及影响因素。 ●掌握真速和表速的概念、风对稳定上升、平飞和下降的影响, 了解侧风对起飞着陆的影响。 ●掌握起飞着陆性能、利用图表和曲线确定起飞着陆性能的方 法,了解影响起飞着陆性能的因素。

简单介绍一下北航航空飞行器设计专业

简单介绍一下北航航空飞行器设计专业 发信站: 水木社区(Fri Jun 12 18:03:07 2009), 站内 北航航空学院、系统工程系、宇航学院均有飞行设计专业。有所区别 下面仅就我了解的航空学院飞行器设计专业作简要介绍,仅供参考,尽量简明扼要 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 <1. 航空学院> 全称“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前身是“飞行器设计与应用力学系”,简称“五系”2003年5月,五系正式成立为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下设几个系别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 ┌┴┐┌┴┐┌┴┐┌┴┐┌┴┐┌┴┐ │飞││流││固││人││飞││动│ │机││体││体││机││行││力│ │系││所││所││环││力││学│ └─┘└─┘└─┘│境││学││与│ └─┘└─┘│控│ │制│ └─┘ 说明:有些系别用的是简称 飞行力学专业已划归到北航“交通学院”,但仍有部分老师在五系带学生 动力学与控制专业原属北航“理学院”,理学院拆分重组,该专业划归五系目前,航空学院的传统专业主要挂靠在:飞机系、流体所、固体所、人机环 <2. 专业划分> 学院涉及的一级学科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院涉及的二级学科流体力学(国家重点学科)、固体力学(国家重点学科) 工程力学(国家重点学科)、飞行器设计(国家重点学科) 人机与环境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制冷与低温工程 本科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工程、工程力学 注:上面三个本科专业,前两年都在一起上课,所修的基础课也基本一样在第三年才涉及专业方向选择,到时候还有选择的机会 所以,对于高考填报志愿来说,这三个专业本科阶段没有本质区别 <3. 本科的飞设专业>

考研院校航天领域高校排名

考研院校航天领域高校排名 神舟十号载人飞船于6月11日17时38分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飞行乘组由男航天员聂海胜、张晓光和女航天员王亚平组成,聂海胜担任指令长。神十升天,燃起了很多考研学子的航天梦,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发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在“航天宇航科学与技术”领域实力排名的高校情况如下:Top.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92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航空学院前身是清华大学航空系,是1952年北航成立时最早的两个系之一,当时称飞机系(设飞机设计和飞机工艺专业),1958年更名为航空工程力学系,1970年更名为五大队,1972年更名为五系,1989年定名为飞行器设计与应用力学系,2003年成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早期的航空学院荟萃了一批当时国内著名的航空领域的专家,如屠守锷、王德荣、陆士嘉、沈元、王俊奎、吴礼义、张桂联、徐鑫福、徐华舫、何庆芝、伍荣林、史超礼、叶逢培等教授,屠守锷院士是第一任系主任,他们为本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北航发展史上,航空学院不断输出专业和人才,

先后参与组建七系、三系、十四系、宇航学院、飞行学院、无人机所、土木工程系、交通学院等院系。 Top.2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88分 国防科技大学是国防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下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列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重点建设。学校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 航天与材料工程学院 航天与材料工程学院前身是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下设的导弹工程系,创建于1959年。学院以航天和新材料技术为特色,主要从事卫星、导弹等各种飞行器总体设计技术、推进技术、控制和测试发射技术、新材料技术、应用化学技术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Top.3西北工业大学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87分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的科学技术大学,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 航空学院 岁月如梭,光阴荏苒,源于1933年的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学院历经了从初期的交通大学航空门(1935年)、南京大学(原中央大学)航空工程教育(1935年)和浙江大学航空工程教育(1933年),到1952年成立于南京的华东航空学院飞机工程系,再到西迁后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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