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全国联网进展不顺 以人查房或仍为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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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城市房产信息基本联网查询管理办法尚未出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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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城市房产信息基本联网查询管理办法
尚未出台-
; 据央广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大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住建部尚未拿出查询管理办法,目前各地只能查询到本地信息,实现全国查询还有一段路要走。

; 今年3月份,住建部负责人在回应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问题时透露,全国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已基本联网,6月底还将完成500个城市的联网。

; 住房信息联网有相当大的难度,仍要继续努力把系统建立起来。

; 昨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管理部门获得证实:包括合肥在内的全国40个大中城市及70个二线城市的信息已经归集到住建部。

但由于住建部尚未拿出相应的查询管理办法,所以目前各地还只能查询到本地信息。

; 据了解,住建部住房信息系统分为三大应用板块,分别是住房监测分析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和住房保障监管系统。

知情者称,房产信息查询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各地房产信息实行的是属地管理,每家数据格式都不一样,数据结构和概念也不一样。

数据即使归集到了住建部,业务信息仍在不断变化。

要把这些信息提炼出来,还要能够反映随时发生的变化,绝非易事。

; 除上述问题外,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还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

我国在房改之后再也没有进行过房产普查,除部分商品房
以外,各地还存在大量其他房产未能录入住房信息系统,其中包括名目繁多的保障房、房改房、自建房等。

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并未电子化。

这一点,记者在北京的调查中获得了证实。

; 北京一家房产中介表示,北京的房产统计非常难,因为国家房产比较多,还有部分校产、军产,这个都统计不过来,别说联网了。

优秀申论范文: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助于精准调控房市

优秀申论范文: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助于精准调控房市

优秀申论范文: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助于精准调控房市优秀申论范文: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助于精准调控房市原标题: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助于精准调控房市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至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正式完成这意味着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也进入了全面运行阶段。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动产在定义上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从本质上来说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基于《物权法》的一项基本的物权制度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和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从国家层面来说不动产全国联网确保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可以实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从而打破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局面为进一步更好地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可能性。

虽然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房产但由于房产跟普通百姓的生活密切关系人们普遍把不动产登记视为征收房产税和推进财产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所以特别关心不动产登记对房产会带来哪些影响尤其是对房价的影响。

许多人对不动产登记联网赋予了“降房价”的厚望但正如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顾云昌所说“房价涨跌取决于具体区域的供求关系如果需求量大、供应量不够房价还是会涨。

”实际上四个直辖市和江苏、浙江等地此前已经率先接入了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但这些城市房价的上涨趋势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对房价可能不会有直接的影响。

其实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意义并不在于直接扭转房价不断上涨的趋势而在于让政府能够从国家层面掌握所有公民的住房情况为建立住房制度、制定住房政策以及楼市调控提供数据支持。

这些年不断出台了各种限价措施但往往是政策刚出台时房价暂时停下脚步观望一下但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便继续发足狂奔甚至势头更猛。

网络安全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与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与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网络安全同样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关键问题1. 数据泄露和信息被窃取在建筑与房地产领域,随着数字化的推进,大量的敏感信息存储在电脑和服务器上。

然而,由于网络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数据泄露和信息被窃取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一旦敏感信息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将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

2. 网络攻击与勒索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中,企业的网络系统是攻击的重要目标。

黑客可能通过网络攻击手段,入侵企业系统,篡改数据、毁坏服务器,并要求支付赎金。

这种勒索行为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严重影响,并可能导致金融损失。

3. 智能建筑安全问题智能建筑的快速发展为建筑与房地产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智能建筑的关键系统包括网络控制、通信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如果这些系统遭到黑客攻击,可能导致建筑设备的瘫痪,威胁到建筑物的安全。

二、解决方案1. 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教育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员工应该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掌握常见网络攻击手段,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安全事件。

同时,企业可以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2. 建立完善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为了保护企业的网络系统免受攻击,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

防火墙可以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而入侵检测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入侵行为。

企业可以与网络安全专业公司合作,进行系统建设和维护。

3. 加强物理安全措施除了网络安全,建筑与房地产企业还应该加强物理安全措施。

例如,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制度,加强对机房和服务器房间的门禁控制,以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

这些措施可以增加设备和数据的安全性,并对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4.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网络安全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禁止“以人查房”,对吗——官员房产是隐私吗

禁止“以人查房”,对吗——官员房产是隐私吗

禁止“以人查房”,对吗——官员房产是隐私吗

【期刊名称】《方圆法治》
【年(卷),期】2013(000)004
【摘要】在“房叔”、“房姐”,频出的背景下,中国多个城市出台措施以规范房屋信息查询,严控“以人查房”。

消息引发诸多争议,有网友调侃称这里“此地无银三百两”。

【总页数】1页(P8-8)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8
【相关文献】
1.官员房产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 [J], 李丽
2.官员房产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财产公开是正解 [J], 李丽
3.从“禁止以人查房”看隐私权与知情权 [J], 江湖
4.也来说说“禁止以人查房” [J], 无;
5.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博弈与平衡——从“以人查房”说起 [J], 周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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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增多,出租房屋也日渐增多。

出租房屋作为留宿流动人口的重要载体,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由于近些年对出租房屋管理乏力,加之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建立起适应形势的管理机制,给社会治安带来了负面效应,为适应当前流动人口管理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各项工作制度,预防和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出租房屋底数不清,档案不全。

由于房主不主动申报,甚至不愿意,加之公安警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很难把握住辖区内到底有多少暂住人口,有多少出租房屋和承租人,造成底数不清,档案不全。

2、出租房屋租赁面广,租赁频繁,难度大。

由于房屋实行商品化之后,出租房屋也随之成了一种市场经济,相当活跃。

因而承租人租赁周期短,变换快,要搞好房屋出租管理,难度较大。

3、法制宣传不到位。

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出租人不懂租赁房屋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办理暂住证、租赁房屋登记的意识。

一些出租房主受经济利益驱动,只出租、不管理,不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出租房屋存在很多治安隐患。

4、机制不健全,没有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延伸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房屋出租管理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单靠公安派出所警力确实有限,房管、社区、街道治保组织、居民小组,他们熟悉情况,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现阶段是公安机关单兵作战,房管、治保组织和村民小组没有动员起来,发挥其特有的优势。

5、管理乏力,出租房屋往往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由于房主大多只注重经济效益,对承租人身份和违法犯罪活动不闻不问,认为与他们关联不大,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

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只进行登记,没有对承租人现实表现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因此,导致一些出租房屋变成了藏污纳垢的场所。

浅谈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类信访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以嘉兴市秀洲区为例

浅谈新形势下不动产登记类信访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以嘉兴市秀洲区为例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46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不动产登记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不动产登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主动与住建、乡镇等单位会商,并报区政府研究,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利民便民”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统计,2020年以来,该局共受理不动产登记类信访80件,占信访总数的29%,按时答复报结率达100%。

其中,申诉求决类信访解决率达95%以上,咨询类信访解决率达100%,工作态度满意率达100%。

一、近年来不动产登记类信访的形势和问题类型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逐步推进、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加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类信访呈逐年增长态势。

主要有两个明显的上升阶段: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反映房产证办理的信访件增加;二是机构改革,随着规划、测绘职能划入,反映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建筑面积、车位(车库)登记发证的咨询类问题也增加。

经统计,嘉兴市秀洲区2018—2020年登记类信访量分别是14件、21件、42件,年均增长率75%。

从信访类型上看,不动产登记类信访中,咨询类占63%,求决类占30%,申诉类占7%。

从反映的问题上看,主要集中在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和流程咨询、掌上登记办理操作咨询、地下空间登记问题,以及要求尽快办证(小孩入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登记办证难等问题。

二、不动产登记类信访产生的原因(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信访2016 年 9 月 26 日,嘉兴市秀洲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房、地分散登记时期无明确法律依据和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住房问题

关于住房问题

关于住房问题目前房价一直在飙升,中下阶层公民面临住房难的问题。

目前我国住房市场体系还存在以下五大问题:一.公积金制度建设尚未完善,保障范围小,保障偏离度大。

二.经济适用房制度监管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三.廉租房制度建设缓慢,保障范围小,资金缺口大。

四.住房保障形式单一,与人均收入分布不匹配。

五.缺乏住房普查统计数据,住房保障缺乏长期规划。

目前,我国政府在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过程中,针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采取的是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做法,即建设由政府扶持、保本微利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向中低收入的家庭提供,此外还有少量的廉租住房提供给最低收入者家庭,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似乎叫好不叫座。

认真研究分析问题所在,不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对我国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和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科学评估“中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正确引导住房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

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的,这里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中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和家庭收入衡量两个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上说,家庭总收入应包括家庭总资产和现期收入两部分。

因此,要衡量判断一个特定家庭收入水平必须综合考虑这两部分因素。

但是,从实践来看,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这使得政府难以准确核实家庭的真实收入,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变成一个十分宽泛而模糊的概念。

我们目前认定是否为“中低收入家庭”,主要是看其家庭收入的实际状况。

按照货币化分房的有关政策,各地对中低收入标准因地区经济水平而定。

一般来说,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70%以下属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70%-120%之间属中等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在社会平均值120%以上属高收入家庭。

这些界定从数据和比例上讲是清楚的,从理论上分析,也是合理的。

二、严格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确定其合理的定位,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达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目的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及价格形成机制有很大的差异,具有特殊性,具体表现为:(1)价格残缺。

购房合同网上能查嘛

购房合同网上能查嘛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

那么,购房合同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否在网上查询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房合同网上查询的途径1. 房地产交易网目前,很多城市都建立了房地产交易网,购房者可以通过这些网站查询到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产权、抵押、查封等情况。

购房合同作为房屋交易的重要凭证,一般也会在这些网站上公示。

2.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分城市政府为了方便群众查询,会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购房合同信息。

购房者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下查询相关内容。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官网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购房合同信息,购房者可以登录企业官网进行查询。

二、购房合同网上查询的局限性1. 部分信息不公开并非所有购房合同都会在网上公示,有些开发商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不会将其上传至网络,导致部分信息无法查询。

2. 信息更新滞后即使购房合同在网上公示,由于信息更新滞后,可能存在查询到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3. 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网上查询的购房合同信息可能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况,购房者需要谨慎辨别。

三、购房合同查询的重要性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查询购房合同信息有助于购房者了解房屋的真实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购房合同查询的重要性:1. 确认房屋产权购房合同上会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查询购房合同可以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2. 了解房屋抵押、查封等情况购房合同上会注明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查询合同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法律纠纷。

3. 保障购房者权益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查询合同可以确保购房者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购房合同在网上查询是可行的,但购房者需要了解其局限性,并谨慎对待查询到的信息。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还需关注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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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信息全国联网进展不顺以人查房或仍为禁区
宏观经济新快报[微博]2014-01-05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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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或仍禁查个人住房信息
知情人:阻力并非来自技术障碍
新快报讯 2014年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将被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之中,此前住房联网遭遇地方重重阻力。

记者采访了解到,国务院已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为此,国土部目前正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度设计中,将增设查询服务,但将限制在此前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备受争议的“以人查房”,或仍为“禁区”,被严格限制。

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进展不顺
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启动已经4年,但进展并不顺利。

住建部先于2011年要求次年6月底完成60个城市的联网工作,又于2012年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

然而,联网大限已至,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并未完成。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网的城市已经超过60个,但远未达到500个。

联网进度的延期存在多方原因。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利益集团的阻力也是一大原因。

一直以来,住房信息联网被社会公众认为“对特定人群的房产信息进行查询以推进反腐败工作”。

“从技术上,住房信息联网的确可以实现以人查房。

”顾云昌表示,然而当前公务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此外,非公务员、私人的财产公布可能产生个人隐私泄漏问题,很难推进。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经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坦承,住房信息联网比预想中要难得多。

不动产登记
或仍严禁以人查房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日前召开的住建部工作会议上,亦把个人信息联网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

姜伟新要求,2014年进一步扩大联网城市范围,探索建立各省、城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动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及运行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工作将被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设计。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的牵头部门——国土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动产登记制度起草的前期讨论和研究的准备工作中,涉及到部分“条例”中是否要针对性规定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

在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之时,国土部人士介绍,也要确保不动产所有人的各项权利不受侵害。

“因此在涉及到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时,将借鉴并整合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先行经验,对以人查房进行规范。

”上述国土部人士如是介绍。

也就是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后提供的查询服务,以特定人为查询条件查询其名下所有房产的“以人查房”,在个人查询领域,或仍为“禁区”。

一直以来,“以人查房”都是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推进的一大障碍,从2012年四季度开始,郑州房妹、陕西房姐、广东房叔等“丑闻”相继被网民爆出,此后多地均对“以人查房”进行了严格限制。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从技术上来看,以人查房已经没有技术阻碍,但从个人财产信息保护还是减少联网阻力出发,“以人查房都需要禁止”。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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