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收货与验收
药品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一个药品收货、验收的制度,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和数量,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公司仓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责任:采购部、仓储部、质管部、运输部、内容:一、相关定义:1。
收货:指药品经营企业对到货药品,通过票据的查验、货源和实物检查核对、票据和实物的检查核对、运输方式和运输条件的检查、并将符合要求的药品按照其特性放入相应待验区的过程.2。
验收:指验收人员依据国家药典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验收标准对采购药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
包括查验检验报告、抽样、查验药品质量状况、记录等。
3.逐批:指按到货药品的批号逐一进行收货和验收,每个批号均应有完整的收货、验收记录.4.待验:对到货、销后退回的药品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隔离或者区分,在入库前等待质量验收的状态.二、收货(一)、采购到货药品收货:1.拒收范围如下:1.1查验时发现不是本企业采购的药品1。
2收货验收时发现药品包装破损、污染、渗漏、关键封签脱落、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药品1.3需冷藏、冷冻药品,收货验收时发现其运输温度超出标准,运输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药品1.4属于电子监管的药品,来货却没有印电子监管码。
1.5无随货同行票据,无批次检验报告的药品2.普通药品的收货2。
1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工具为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订单核对药品来源,做到票、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印章与公司存档样式相符。
2.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采购订单的不得收货;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信息与采购订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2。
3收货时要检查药品外包装质量状况、有无破损、污染、、渗漏、封条有无脱落等情况,发现问题不得收货,放待处理区,挂黄色标志,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商联系、处理.填写相关记录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过程,确保药品的安全、准确、可追溯,保护企业的利益。
适用于我司全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2. 制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 重要内容3.1 收货管理标准1.接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收货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收货时应注意外包装是否破损,封签是否完好,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4.收货时应认真核对货物清单与实际到货情况,确保数量、型号、批号等信息与采购合同全都。
5.收货时应验收货物的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贮存条件,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6.收货时应在货物相符的前提下签收,并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操作。
3.2 验收管理标准1.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确保无破损、泄漏和过期现象。
3.验收时应进行温度记录,确保药品的合理储存温度范围内。
4.验收时应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核对,确保合规。
5.验收时应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6.验收时应将验收情况认真记录,包含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批次等信息。
4. 考核标准4.1 收货考核标准1.准确核对药品相关信息:–验收记录与实际到货情况符合: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类型、型号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药品数量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
2.收到的药品完整无损:–外包装完好无破损:加+1分,有破损:不计分;–封签完好:加+1分,破损:不计分;–无泄漏现象:加+1分,有泄漏:不计分。
3.验收药品合法合规:–药品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齐全:加+1分,不齐全:不计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合法性检验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计分。
(完整版)药品收货与验收试题及答案

第二季度培训试题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1.药品到货时,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
2.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
3.应当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随机抽样检查,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
4.药品按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
5.对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由验收人员与仓储部门办理,由仓储部门建立。
6.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检查是否密闭,不得裸露运输,运输车辆不得有、腐蚀、污染等。
7.收货人员要依据销售部门确认的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后,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的专用待验场所。
8.收货人员应当将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后移交验收人员。
9.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标签、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10.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有规定的标识和。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内容()A、供货单位、生产厂商B、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C、收货单位、收货地址D、发货日期2.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部门应当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方的承运信息包括(),并将上述信息提前告知收货人员。
A、承运方式B、承运单位C、到货温度D、启运时间3.抽样验收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A、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B、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C、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每整件药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D、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逐箱检查4.验收药品外包装时应检查的内容包括()A、清晰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B、不需注明储运图示标志C、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D、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5.验收药品最小包装时应检查的内容包括()A、标签粘贴是否牢固B、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C、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D、封口是否严密、牢固6.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全部内容的,至少应标明()A、药品通用名称、规格B、产品批号C、生产日期D、有效期7.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以中文注明项目有()A、药品通用名称B、主要成分C、注册证号D、说明书8.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有()A、《进口药品注册证》B、《医药产品注册证》C、《进口准许证》D、《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9.对销后退回的冷藏、冷冻药品,退货方应提供内容包括()A、温度控制说明文件B、在途温度数据C、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D、检验报告书10.验收可不开箱检查的情况包括()A、人血白蛋白B、静注人免疫球蛋白C、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D、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待验区域不需要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
药店药品收货验收流程

药店药品收货验收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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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收收货培训计划(2篇)

第1篇一、培训目的为确保药品验收、收货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通过本次培训,使全体参与药品验收、收货人员掌握药品验收、收货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药品验收、收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培训对象1. 药品验收员2. 药品收货员3. 药品库房管理人员4. 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人员三、培训时间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培训,第二阶段为实操培训。
理论培训时间为2天,实操培训时间为1天,共计3天。
四、培训内容第一阶段:理论培训1. 药品质量管理概述- 药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2. 药品验收管理- 药品验收的定义和目的- 药品验收的基本流程- 药品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药品验收记录的填写和管理3. 药品收货管理- 药品收货的定义和目的- 药品收货的基本流程- 药品收货的质量检查- 药品收货记录的填写和管理4.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药品质量安全的定义和重要性- 药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 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第二阶段:实操培训1. 药品验收实操- 药品验收的操作步骤- 药品验收的工具和设备使用- 药品验收的注意事项- 药品验收记录的填写2. 药品收货实操- 药品收货的操作步骤- 药品收货的质量检查方法- 药品收货记录的填写- 药品收货的注意事项五、培训方式1. 讲座式: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药品验收、收货的理论知识。
2.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药品验收、收货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3. 角色扮演:模拟药品验收、收货的场景,让学员参与其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 实操演练:组织学员进行药品验收、收货的实操演练,巩固所学知识。
六、培训考核1. 理论考核:通过笔试形式,考察学员对药品验收、收货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2. 实操考核:通过实际操作,考察学员在药品验收、收货过程中的操作技能。
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存放管理知识

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存放管理知识1.冷藏药品的收货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Receiving of refrigerated drugs should b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2.收货时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
Check the outer packaging for integrity upon receipt.3.验收药品时应与提货单进行核对。
Verify the drugs with the delivery note upon receipt.4.检查药品的温度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Check if the temperature record of the drugs is within the specified range.5.如果存在异常,应立即通知上级主管。
If there is any anomaly, it should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uperior.6.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存放。
Drugs should be stor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pecified temperature requirements.7.存放药品的冷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for drug storage should be calibrated regularly.8.定期监测冷藏设备的温度并记录。
Regularly monitor the temperature of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and record it.9.配备有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停电情况。
Equip with backup power supply to cope with sudden power outage.10.确保冷藏设备的通风良好。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领用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接收和质量验收标准化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接收和质量验收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特别监督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所容纳之物:1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购进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实行药品两人领用、两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和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接收人员应验证运输方式和质量控制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记录核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个接受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5公司应按规定扫描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码,按照规定核注核销,并按时上报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检测区域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6.1待测区域符合麻醉药品和待测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6.2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检测区域是专用的,符合安全控制要求;6.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污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6.4根据需要配备电子监管码扫描和数据上传设备。
7 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批号应根据实物的系统采购记录输入、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所容纳之物并确认后,系统生成验收记录。
8受理人员应当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电子扫描数据采集工作。
9验收记录应在有效期后保存一年,最少不低于5年。
药品购进收货验收制度模板

药品购进收货验收制度模板一、目的为规范药品购进、收货、验收工作,确保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供应商处购进的各类药品的购进、收货、验收工作。
三、职责分工1.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跟踪订单进度,确保药品按时到货。
2. 仓储部门负责药品的收货工作,对到货药品进行清点、核对、分类、上架等操作。
3. 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对药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四、购进流程1. 采购部门根据公司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
3.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将药品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五、收货流程1. 仓储部门收到药品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现场交接,核对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2. 仓储部门应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变形、污染等情况。
3. 仓储部门应对到货药品进行分类、上架,确保药品存放安全、便于管理。
六、验收流程1. 质量管理部应按照药品验收标准,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
2. 质量管理部应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
3. 质量管理部应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对药品的性状、含量、纯度等进行检测。
4. 质量管理部应根据检验结果,对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价,确保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七、记录与追溯1. 仓储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购进、收货、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验收结果等信息。
2. 质量管理部应保存药品验收报告,确保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3. 采购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对药品购进、收货、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八、不合格处理1.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质量管理部应立即通知仓储部门进行隔离存放,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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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药品收货与验收标准。
对药品收货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疑似假、劣药的情况,应当交由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发现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现象,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部门要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内容不一致的,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四)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同时对药品进行控制管理,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第四条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
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条收货过程中,对于随货同行单(票)或到货药品与采购记录的有关内容不相符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
(一)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二)对于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数量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应当由采购部门确定并调整采购数量后,方可收货。
(三)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应当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收货人员应当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应当拒收。
收货人员应当将核对无误的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并在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后,移交验收人员。
第七条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二)待验区域符合待验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三)设置特殊管理的药品专用待验区域,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四)保持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药品。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和特性的药品,明确待验药品的验收时限,待验药品要在规定时限内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尽快处理,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第九条验收药品应当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一)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药品检验报告书需加盖供货单位药品检验专用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从批发企业采购药品的,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的形式,但要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验收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有加盖供货单位药品检验专用章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三)验收进口药品时,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2.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需有《进口准许证》;3.进口药材需有《进口药材批件》;4.《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5.进口国家规定的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有批签发证明文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四)验收特殊管理的药品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应当对每次到货的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入库,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一)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
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要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二)对抽取的整件药品需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增加一倍抽样数量,进行再检查。
(三)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的,要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四)到货的非整件药品要逐箱检查,对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一)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以及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
(二)检查最小包装的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三)检查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以下规定:1.标签有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注明药品通用名称。
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复方制剂可列出其组分名称)]、性状、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3.中药说明书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说明书修订日期、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及含兴奋剂类成分的药品有“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
5.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以中文注明药品通用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中药饮片的包装或容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
中药饮片的标签需注明品名、包装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整件包装上有品名、产地、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7.中药材有包装,并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供货单位、收购日期、发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还需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果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第十三条验收地产中药材时,如果对到货中药材存在质量疑问,应当将实物与企业中药样品室(柜)中收集的相应样品进行比对,确认后方可收货。
验收人员应当负责对中药材样品的更新和养护,防止样品出现质量变异。
收集的样品放入中药样品室(柜)前,应当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退货药品的收货、验收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一)收货人员要依据销售部门确认的退货凭证或通知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确认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后,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待验场所。
(二)对销后退回的冷藏、冷冻药品,根据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收货;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给予拒收,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验收人员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
整件包装完好的,按照本附录第十条规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须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四)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不合格药品按《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检查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检查后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并在抽样的整件包装上标明抽验标志,对已经检查验收的药品,应当及时调整药品质量状态标识或移入相应区域。
第十六条对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由验收人员与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储部门建立库存记录。
第十七条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
(一)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等内容。
(二)中药材验收记录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还要记录批准文号。
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要记录批准文号。
(三)建立专门的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退货单位、退货日期、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或产地)、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退货原因、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四)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需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按照《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直调的,可委托购货单位进行药品验收。
购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验收药品,建立专门的直调药品验收记录。
验收当日应当将验收记录相关信息传递给直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