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直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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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

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

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
摘要:
1.成唯识论简介
2.历代名注汇编的意义
3.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的内容
4.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的价值
正文:
成唯识论,全名《成唯识论释》,是佛教唯识宗的重要经典之一,由唐代玄奘法师翻译并注解。

本书主要论述了佛教的认识论,对心识的构成、功能和作用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是研究佛教哲学、心理学和认识论的重要资料。

历代名注汇编,是对成唯识论的重要注释的汇集。

它不仅包括了玄奘法师的《成唯识论释》,还包括了后来各代的著名学者对《成唯识论释》的注释。

这些注释不仅丰富了《成唯识论》的内容,也使《成唯识论》的深奥义理变得易懂。

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成唯识论》的原文、玄奘法师的注释以及其他历代学者的注释。

这些注释详细解释了《成唯识论》中的每一个名词、每一个句子,使得《成唯识论》的内容更加明了。

同时,这些注释也反映了我国古代学者对佛教的深入研究和高度评价。

成唯识论历代名注汇编的价值不言而喻。

首先,它是研究佛教哲学、心理学和认识论的重要资料。

其次,它反映了我国古代学者对佛教的研究成果,对于我们了解古代的佛教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它也是一份珍贵的历史文献,对于我们了解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成唯识论》的识变结构

《成唯识论》的识变结构

《成唯识论》的识变结构
从理论上来看,《成唯识论》中的识变结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
行分析:
首先,识的发生与变化是与其他心的机缘和对象始起的。

《成唯识论》认为识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其他心理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识的发
生与变化需要有机缘的支持,这些机缘可以是外界的影响,也可以是内心
的活动。

即使是在寂静的状态下,识也需要有机缘的支持才能发生。

识变
结构的特点之一就是要考虑到机缘的存在和影响。

再次,识的发生和变化是逐渐渐进的。

《成唯识论》认为识的发生和
变化是一个逐渐的过程。

识从无到有的过程是渐进的,识的变化也是逐渐
发生的。

《成唯识论》指出,识的发生和变化是在一瞬间内完成的,但具
体的过程是逐渐进行的。

这一点对于理解识变结构的本质和特点具有重要
意义。

最后,识的发生和变化是无常的。

佛教强调无常的存在,认为世界万
事万物皆是无常的。

《成唯识论》中的识变结构也不例外。

识的发生和变
化是不断变化的,没有固定不变的形态。

识的不断变化与因果关系紧密相连,加上时空的影响,使得识的发生和变化呈现出无常的特点。

综上所述,作为《成唯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识变结构是佛教唯识
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揭示了识的发生和变化的机缘、因果关系、逐渐
渐进和无常等特点。

通过对识变结构的研究,人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佛
教唯识理论的基本原理,为个人的修行提供指导和启示。

成唯识论直解2

成唯识论直解2

第二章论第八识【解题】本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和论证第八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论述第八识的性质,二是论证第八识的存在。

第八识可以说是唯识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同时又是一个超出了人们经验范围的概念,故而本论对第八识作了详尽的论述。

首先,佛典中给予此识众多的名称,本论对其中最重要的若干名称,如阿赖耶识、异熟识、一切种识,各自代表的涵义及性质分别作了阐述。

这些名称代表了第八识的最主要性质,即现行的此识是先前世各种善恶业所引生的果;此识能保存和储藏有漏七识等一切有漏事物的种子,使之长存不坏;此识中的种子能生起现行有漏事物,同时,现行事物也在此识中熏成了自己的新种,此种相生相熏的过程使因果链相续不断,无有尽期;此外,此识还被污染的第七识执着为内在的自我,成为众生与生俱来的我执的根源。

在对第八识的名称论述的过程中,本论还对种子的各种性质,如种子的含义,种子的起因,种子的特征,以及熏习成种等,作了论述。

此外,本论还阐述了第八识的其余性质:如第八识作为识,有其现行活动作用,有其认识对象,还有伴随其而产生的一些心理活动。

另外,第八识在保存储藏善恶事物的种子时,本身也有特定的伦理属性,即无覆无记性。

另外,第八识作为因果链的本体,乃至作为众生和世界的本体,既有其相续不断的性质(非断),也有其非始终不变的性质(非常);第八识的这种“非常非断”性,既使因果律、生死轮回等佛教理论得以牢固确立,又使唯识学所说的第八识不同于外道所说的实我实法。

最后,唯识学作为一种佛教理论,其特定的目的也是为佛教修行服务,而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是要除去掉一切污染的东西,证得其完全清净的本性。

根据唯识学的观点,一切污染的根源在于第八识中污染的种子。

第八识中有清净的种子也有污染的种子,唯识学修行的目的就是断除第八识中的污染种子,使第八识转变为完全清净的识。

故而何时制伏污染的现行,何时断除污染的种子,本章也有专论。

由于第八识的概念超出了人们的经验范围,所以本论对第八识的存在进行了论证。

唯识论

唯识论
第七识恒审思量,执著自我,名之为意。
前六识了别别境、及粗显之境,名之为识。
以上数者,只是一种能变的法性,是离开名称言 说的境界。而唯识之教,是 [即用显体] ,说到其 体,名之为 [如如] ,说到其用,名之为 [能变] 。 能则势力生起,运转不居;变则生灭如幻,非实 有性。唯识立论,谓离识之外,无别有法。而所 谓识,亦不过一能变的功能而已。
——于凌波:《唯识三十颂讲记》 第三讲 唯识学上的几个基本概念
唯识(Vijnapti-matrata),即简去心外诸法,择取识心。 这是遮简迷情、外界有实我实法的存在,表显内界识心的真 性法相。换句话说,唯识宗立论,以我人心识之外的万有现 象,皆是由我人心识自体所变现而来,亦即由第八阿赖耶识 中之种子所变生,故除心识之外,万有现象皆非实在。因此 说 [唯识无境] ;或自万有现象自识所变一面来说,称为 [唯 识所变] 。
解析三种能变识
阿赖耶识 末那识 意识及前五识
一. 释难破执: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二. 标宗归识:彼依识所变。 三. 彰能变体:此能变唯三, 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
——于凌波:《唯识三十颂讲记》
第一颂
玄 奘由梵译汉 霍韬晦由梵译汉 吕 澂由藏译汉 韩镜清由藏译汉
由假说我法, 有种种相转, 彼依识所变, 此能变为三。 我法施设相, 虽有种种现; 彼实识转化。 此转化有三: 施设我及法, 各别种类起, 彼皆由识变。 此变又三类。 由假安立我和法,若诸种种等出现,彼者转为辨别识,此转为
(5)《阿毗达磨大乘经》说:
“菩萨成就四法,能随悟入一切唯识,都无有义。(中 略)四者,成就三种胜解随转妙智。何等为三?(一) 得心自在一切菩萨,得静虑者,得胜解力,诸义显 现。(二)得奢摩他,修法观者,才作意时,诸义显现。 (三)已得无分别智者,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诸义 皆不显现。”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科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科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科序,龙省,自瞿昙氏观星悟道。

于是广说经论。

最后以涅槃妙心。

嘱大迦叶。

拈华顾要。

灯灯相续。

初祖西来。

唯以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为宗旨。

名曰性宗。

慈氏菩萨以所悟识心圆明。

造为瑜伽师地之论。

天亲菩萨揽其渊浩。

创唯识颂。

于是护法标首。

慈恩演传。

成唯识论。

最为精密。

名曰相宗。

古杭绍觉老人。

乃云栖莲大师嫡裔也。

阐释全文。

有唯识音义。

法嗣新伊师广搜奥旨。

有合响。

而我苕圣先法师。

实为伊公入室弟子。

重加集注。

是正有补遗。

兹三集皆以演释唯识精义。

实相宗之宝炬矣。

或曰。

万法唯心。

心唯一也。

深究其原。

则一亦不立。

今相宗所论心王心所。

八识辗转。

观所缘缘。

研极微细。

得无与直指之道背耶。

余曰。

否否。

夫人心影最难穷也。

迷心认影。

一影一心。

即一世界。

循环相生。

何啻万亿。

无论谬执之辈。

据幻为真。

如沉弱水。

如堕夜雾。

不可得出。

即使明悟上智之士。

于斯道中。

已契大意称悟彻。

而微细无明流注性海。

慧剑所不能除。

宝镜所不能照。

化雨法雷所不能洒澹震荡。

是生死因。

随劫轮转。

将奈何矣。

彼慈氏天亲悲悯斯苦。

故造斯论。

绘写变相。

破心影之惑。

斩八识之根。

使学者绝后再苏。

转识成智。

向所谓网罗窠臼。

皆成安乐窝最胜院。

妙用神通。

百法具足。

然则相宗之旨。

正所以洞明差别辅性宗。

如车二毂鸟双翼。

何可偏废哉。

此唯识补遗之刻。

深有功于正法眼藏。

非渺小也。

刻既成。

遂书诸简端。

康熙戊午孟夏谷旦董漠?题No. 825成唯识论音响补遗科文卷上第一卷?论题(成)?论主(护)?译师(唐)?正文大科(三)初宗前敬叙分(二)初归敬述意(稽)次造论因缘(二)初通为利生(今)次别为破执(二)初破凡夫外道(又)次破小乘四师(复)次依教广成分(三)初一颂半(略答)外难略标识相(三)初末论设问(若)次本论颂答(颂)三末论释成(二)初释前三句(二)初略释(三)初释第一句(论)次释第二句(彼)三释第三句(二)初征(如)次释(二)初正释(二)初依相见假说我法(彼)次由熏习变似我法(二)初法释(或)次喻明(如)次结判(愚)次广释(二)初明无实唯似境(三)初征答总标(云)次重征别释(二)初破实我实法不可得(二)初破实我(二)初征(如)次释(二)初正破(三)初叙破外道小乘我相(二)初别破(二)初破六师三计(二)初叙计(诸)次破斥(三)初破胜论数论(初)次破无惭尼犍(中)三破兽主遍出(后)次破小乘三计(二)初叙计(又)次破斥(三)初破即蕴我(初)次破离蕴我(中)三破非即离我(后)次总破(三)初约思虑有无破(又)次约作用有无破(又)三约所缘非缘破(又)次立量以显唯识(二)初显能所缘是见相(又)次结示所缘是识变(是)三结属我执俱分(三)初标列(然)次别释(二)初俱生我执(三)初释总名(俱)次释别相(此)三示断位(此)次分别我执(三)初释总名(分)次释别相(唯)三示断位(此)三结判(二)初正判(二)初判相质有无(二)初判定有无(如)次结成前义(是)次判依遍有无(然)次引证(故)次释妨?次破实法?次结示心外境非所缘?三总结证成?次释假应依实难?次释后三句?次二十三颂半广明识相显前颂意?三后有五颂明修行之位次?三释结施显分??次释妨(二)初正释妨难(三)初释忆识等事妨(二)初难(实)次释(二)初斥非(所)次显理(然)次释造业受果妨(二)初难(若)次释(二)初斥非(所)次显理(然)三释生死涅槃妨(二)初难(我)次释(二)初斥非(所)次显理(然)次结示唯识(由)?次破实法(二)初征答非有(如)次广破执相(三)初正破心外有法(二)初破外道(二)初征(外)次释(二)初约十三家别破(五)初数论师(三)初叙执(且)次破斥(七)初破现量所得(彼)二以能所互破(又)三体应同用破(又)四破三合成一(许)五以总别互破(又)六约变时合不合破(二)初正破(此)次遮救(不)七约无差别破所成(又)三结非(故)二胜论师(二)初叙执(胜)次破斥(二)初正破(二)初明诸句体非实有(八)初被诸句中常无常(彼)二以实德二句对破(又)三破实句中有碍常(又)四破诸句中无碍法(诸)五约唯识破诸句(又)六破大有性(彼)七破同异性(又)八破和合句(又)次显诸句非现量得(二)初明诸句非现量境(然)次显能缘非现量智(又)次结非(故)三自在天等八论(二)初破大自在(二)初叙(有)次破(彼)次例破余七(余)四二种声论(二)初叙(有)次破(彼)五顺世论师(二)初叙(有)次破(二)初破因微(彼)次破果色(三)初破不越因量(二)初正破(又)次破救(三)初破量德合故似粗(若)次约果如因破(若)三约因如果破(若)次破因果同处(又)三破果体是一(又)次束成四种总破(二)初总标(然)次别破(四)初数论等(二)初叙(一)次破(彼)二胜论等(二)初叙(二)次破(彼)三无惭等(二)初叙(三)次破(彼)四邪命等(二)初叙(四)次破(彼)次破余乘?次立量以显唯识?三结属法执俱分??次破余乘(二)初当(彼)次释(二)初总释(破)次别释(三)初破色法(二)初破对无对色(二)初标列(且)次别明(二)初有对色(二)初明有对非实有(二)初略明(彼)次广释(二)初明能成极微不实(二)初约质碍有无破(谓)次约方分有无破(二)初破有方分(又)次破无方分(二)初且约有方分破无方分(三)初约所成果色破(若)次约因能成果破(又)三约果色即因破(执)次结归有方分破其实有(有)次结所成果色非实有(故)次明有对唯识变(二)初征(五)次释(二)初正释(二)初总释依缘(虽)次别释依缘(二)初略明所依(然)次广释所缘(二)初总标所缘缘有无(此)次别明所缘缘有无(二)初明外所缘缘非有(二)初破执(四)初破正量部计能生(二)初叙计(谓)次破斥(非)二破经部师计和合(二)初叙计(眼)次破斥(非)三破经部转计极微(非)四破萨婆多计和集(二)初叙计(有)次破斥(彼)次结况(许)次显内所缘缘非无(二)初明识变似色等为所缘缘(由)次明识所变相非极微成(二)初正明(然)次释妨(为)次结示(由)次无对色(余)次破表无表色?次破不相应行?三破无为法??次破表无表色(二)初征(表)次释(二)初明二色非实有(二)初正明(二)初释有表(二)初身表(二)初破实有(三)初反征(此)次正破(三)初破形(若)次破动(若)三破心所引生(若)三结示(故)次申正义(然)次语表(二)初破实有(语)次申正义(然)次释无表(二)初破实有(表)次申正义(然)次释难(二)初难(世)次释(二)初总答非色(不)次别明业体(二)初明思为三业体(能)次转释身语二业(二)初示由思名业道(起)次明业道是假说(或)次结二色唯识变(由)?次破不相应行(三)初总明无实体用(二)初明依色心分位假立(不)次立量以显无实体用(此)次别破得非得等(六)初破得非得(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且)次外人答(契)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经)次就义别破(二)初正破得(二)初引经例破(亦)次约二因破(三)初征(又)次破(二)初破能起因(若)次破不失因(若)三结(故)次例破非得(得)次申正义(二)初明得(然)次明非得(观)二破众同分(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复)次外人答(契)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此)次就义别破(二)初约同智言因破(若)次约同事欲因破(若)次申正义(然)三破命根(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复)次外人答(若)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此)次就义别破(三)初例破(又)次释妨(若)三结示(此)次申正义(然)四破无心定等(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复)次外人答(若)次正破实有(若)次申正义(二)初正释(二)初无心定(谓)次无想果(无)次结示(故)五破三有为相?六破名句文身?三傍破执随眠等?第二卷?五破三有为相(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复)次外人答(契)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此)次就义别破(五)初破能相所相体异(非)二破生等相体俱有(又)三破能所相本有(能)四破能相合所相(所)五破生等三世相违(又)次申正义(二)初刹那四相(三)初标立相意(然)次释成四相(四)初列说四相(本)二约世简小(前)三释通外难(如)四述相所表(生)三结成是假(故)次一期四相(一)?六破名句文身(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复)次外人答(契)次正破实有(二)初依经总非(此)次就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师(二)初单破正理论师(二)初破名等异声实有(若)次破声能生名句文(二)初正破(谓)次遮救(二)初遮音韵即名等异声实有(若)次遮音韵非能诠须生名等(若)次双破经部正理(二)初正破(声)次结责(何)次结成愚智(语)次申正义(四)初显假差别(然)二显三用殊(名)三明不即不离(此)四会其相违(二)初正会相违(由)次蹑迹会违(且)?三傍破执随眠等(二)初正破(二)初叙执(有)次破斥(彼)次例余(执)?三破无为法(二)初正破实有(二)初依理总非(诸)次约义别破(二)初正破(二)初例有为总破(二)初例破离色心等定有无为(且)次立量显无为即色心实性(然)次约一多别破(二)初总征(又)次别释(二)初破体一(二)初破虚空(若)次破余二(一)次破体多(若)次例余(二)初准前例破(余)次立比量破(又)次显示正义(三)初总标(然)次别释(二)初依识变假施设有(一)次依法性假施设有(二)初示法性名(二)次出无为体(离)三结示(故)?次立量以显唯识(二)初双显二取是相见分(外)次结示唯识亦是假说(诸)?三结属法执俱分(三)初标列(然)次别释(二)初俱生法执(三)初释总名(俱)次释别相(此)三明断位(此)次分别法执(三)初释总名(分)次释别相(唯)三明断位(此)三结判(二)初正判(二)初判相质有无(二)初判定有无(如)次结成前义(是)次判依遍有无(然)次引证(故)?次结示心外境非所缘(二)初明离识我法非所缘缘(如)次明自心外蕴非所缘缘(二)初简异聚王所(现)次简同聚心所(问)?三总结证成(由)?次释假应依实难(二)初难(有)次释(二)初正释外难(三)初总破法喻(彼)次别破法喻(二)初破喻(二)初破依类假说(三)初正破(依)次遮救(若)三结破(类)次破依实假说(三)初正破(依)次遮救(若)三结破(由)次破法(二)初正破假说依真(又)次结申假说正义(由)三结难非理(是)次示假说意(然)?次释后三句(二)初结前标数(识)次释通别名(二)初释三类别名(一)次释能变通名(二)初总标(此)次别释(二)初释因能变(一)次释果能变(二)初总明(二)次别释(二)初等流果(等)次异熟果(二)初正释(异)次简异(此)?次(二十三颂半广)明识相显前颂意(二)初(十四)行半颂明三能变识相(二)初广释三能变相(三)初初能变相(三)初末论设问(虽)次举本颂答(颂)三末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八)初自相等三门(二)初正释三门(二)初别释(三)初自相门(论)次果相门(此)三因相门(此)次总结(初)次重明因相(三)初标(一)次解(四)初明种子相(二)初正释(二)初正示种相(此)次明种实有(二)初正释(虽)次释妨(二)初难(此)次释(二)初正释(若)次简别(然)次结判(二)初判属相分(种)次判属三性(二)初正判(诸)次释妨(二)初难(若)次释(虽)二明本新义(三)初净月等师唯立本有(三)初释义(此)次引证(二)初引教(如)次引理(又)三结示(如)次难陀等师唯立新熏(三)初释义(有)次引证(二)初引教(如)次引理(二)初证有漏(又)次证无漏(无)三会违(二)初会本有五种性别(三)初标(有)次释(即)三结(故)次会地狱成就三根(所)三护法正义新本合论(三)初正释二类(二)初标(有)次释(二)初本有(一)次始起(二)次斥前互阙(二)初破净月唯本有(二)初正破(二)初明违理(二)初约因缘义破不从熏生(三)初标(若)次释(二)初引证(如)次引论(摄)三结(唯)次约因缘义破由熏增长(非)次明违教(又)次结责(故)次破难陀唯新熏(二)初正破(二)初明违理(二)初正明违理(二)初斥非(二)初约有为无漏无因破(若)次遮性净为无漏生因(三)初出彼所凭(分)次破彼谬解(二)初征(而)次破(三)初破以空理为无漏因(若)次破以即心为无漏因(若)三破有漏心性是无漏(二)初以有漏例无漏(若)次以异生例圣者(二)初正例(又)次破救(若)三申经正义(然)次显正(由)次通前所引(四)初通内种定有熏习(诸)二通无漏由闻熏习(二)初明亦熏本无漏种(其)次判二性为缘亦异(闻)三通依障建立种性(二)初正释(依)次通妨(然)四通三根依当可生(既)次明违教(然)次结责(故)三结示正义(由)三明种子义?四明熏习义?三结?二不可知等三门?三相应门?四受俱门?五三性门?六心所例王门?七因果譬喻门?八伏断位次门?次证有本识?次第二能变?三第三能变?次会三能变俱转示二谛?次九行颂广释外难显唯识??三明种子义(三)初明内种(三)初总标(然)次别释(六)初刹那灭(一)二果俱有(二)三恒随转(三)四性决定(四)五待众缘(五)六引自果(六)三结示(唯)次明外种(外)三简熏习(内)?四明熏习义(三)初总标(二)初问(依)次答(所)次别释(二)初所熏(三)初征(何)次释(四)初坚住性(一)二无记性(二)三可熏性(三)四与能熏和合(四)三结(唯)次能熏(三)初征(何)次释(四)初有生灭(一)二有胜用(二)三有增减(三)四与所熏和合(四)三结(唯)三结判(二)初结熏习(如)次判因果(二)初约种现判因果同时(能)次约三类判因果横竖(二)初正判三类(能)次结属因缘(此)?三结(是)?二不可知等三门(二)初征答总标(此)次别释三门(二)初释行相所缘(二)初略释(二)初明行相(了)次明所缘(二)初别明执受处(二)初释处(处)次释执受(执)次总结是所缘(执)次广释(二)初释行相(三)初略指是异熟见分(此)次通明心心所分量(三)初难陀立二分(二)初正明立二分(二)初正释(二)初释(二)初明心心所各有二分(然)次破安慧唯立自证分(二)初破无所缘(若)次破无能缘(若)次结(故)次引证(如)次大小乘辨异(二)初明小乘偏义(二)初明行相所缘(执)次明王所问异(心)次申大乘正说(二)初明行相所缘(违)次明王所同异(心)次陈那立三分(二)初正释(然)次引证(如)三护法立四分(二)初正明应有四分(二)初正释(又)次结判(二)初正判(此)次引证(是)次摄归唯是一心(二)初明摄(如)次引证(如)三结归是异熟见分(故)次释所缘(二)初正明所变(二)初明唯变处等(二)初正释(二)初明业力所变决定(三)初器界(二)初正明共中共变(二)初释义(二)初正释(所)次释疑(虽)次料简(二)初征(谁)次释(三)初月藏明一切有情共变(有)次次师明现居当生者变(二)初斥前非(有)次申自义(是)三护法明于身有用即变(二)初斥前非(有)次申正义(然)次结显共中不共(此)次种子(诸)三根身(二)初明不共中不共变自根身(有)次明不共中共种变他依处(二)初正释(有)次料简(二)初师亦变似根(此)次师唯变依处(有)次明定等所变不定(前)次结示(略)次明不变心等(二)初问(何)次答(二)初通明诸识有二种变(有)次别显异熟唯因缘变(二)初有漏位唯变色等(异)次无漏位亦现心影(至)次总结所缘(故)次明不可知门(二)初明不可知(不)次征答劝信(二)初征(云)次答(如)第三卷?三相应门(三)初问答总明(此)次别释触等(五)初释触(二)初明正义(二)初正明(能)次转释(二)初释性(三)初释三和(谓)次释分别变异(二)初正释(皆)次通妨(根)三释令心触境(和)次释业(三)初正释(既)次引证(起)三通妨(瑜)次斥异解(然)二释作意(二)初明正义(作)次斥异解(有)三释受(二)初明正义(受)次斥异解(二)初叙执(有)次斥破(二)初破领俱触(三)初正破(彼)次遮救(三)初破受似触生(若)次破受领受体(若)三破不舍自性(若)三结责(故)次破共余相(然)四释想(想)五释思(思)三结相应义(此)?四受俱门(二)初明唯舍受相应(二)初正释(三)初约识行相明(此)次约俱生受明(又)三约执藏义明(又)次释妨(二)初难(若)次释(既)次简非余所相应(二)初征答(如)次释明(二)初明非别境俱(谓)次明非善等俱(此)?五三性门(三)初问(法)次答(此)三释(二)初释无覆无记义(异)次释无覆无记名(覆)?六心所例王门(二)初正释(二)初例三性门(触)次例余诸门(又)次斥谬(二)初叙执(有)次斥破(二)初破一切种(二)初正破(二)初约不能受熏持种破(彼)次纵受熏以种多难破(又)次破救(二)初叙执(谁)次破斥(彼)次破无简别(又)?七因果譬喻门(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颂文(三)初征答总标(阿)次法喻别释(二)初释恒转义(恒)次释如瀑流(如)三结示缘起(如)次通妨显理(二)初释过未既假不成非断难(二)初外难(过)次答释(二)初对斥(过)次显理(岂)次释无因无果谁离断常难(二)初外难(因)次答释(二)初对破(若)次显理(二)初略明(因)次广显(三)初标义(谓)次释成(观)三结劝(如)次斥异说(二)初正斥(二)初斥余部(二)初叙计(三)初标(有)次释(谓)三结(如)次斥非(三)初总斥(彼)次别破(三)初破一念二时(何)次破生灭体一(又)三时体互破(生)三结非(故)次斥经部(经)次结劝(由)?八伏断位次门(二)初征答总标(此)次广释颂义(二)初正明舍阿赖耶(二)初总明(谓)次别释(二)初明能舍诸位(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二)初释义(此)次引证(云)次释妨(二)初难(若)次答(二)初约回心向大释(彼)次约直修大乘释(又)次斥异解(二)初正破(二)初叙(有)次破(彼)次破救(二)初叙(地)次破(彼)次简所舍唯名(然)次通明第八异名(二)初广释诸名(二)初释名义(二)初总标(然)次别释(四)初释心等四名(谓)二释阿赖耶名(或)三释异熟识名(或)四释无垢识名(或)次简所舍(阿)次结归二位(然)?次证有本识(三)初征答总标(云)次教理别明(二)初引教(二)初引大乘(二)初引契经证有第八(二)初三经四颂(四)初引阿毗达摩颂(二)初引颂(谓)次释义(二)初时释(三)初约二用释(二)初略判颂文(此)次广释颂义(二)初因缘用(二)初释(二)初正释因缘(界)次转释缘用(谓)次结(是)次依持用(二)初明流转依持(三)初标(由)次释(谓)三结(诸)次明还灭依持(三)初标(及)次释(谓)三结(能)次约染净释(又)三约三性释(或)次结证(今)二重引前经中颂(二)初引颂(即)次释义(二)初正释(二)初释前三句(二)初约含藏义释(由)次约三藏义释(与)次释第四句(二)初约地上释(已)次通地前释(或)次结证(非)三引解深密经颂(二)初引颂(解)次释义(二)初正释(三)初释第一句(以)次释第二句(是)三释后二句(凡)次结证(唯)四引入楞伽经颂(二)初引颂(入)次释义(眼)次指广证有(此)次显大乘是至教量?次引余部?次显理?三总结劝信??次显大乘是至教量(二)初立比量证(诸)次引七因证(二)初引圣慈氏七因(二)初总标(又)次别明(七)一先不记(一)二本俱行(二)三非余境(三)四应极成(四)五有无有(五)六能对治(六)七义异文(七)次引庄严论颂义(如)?次引余部(二)初总标(余)次别引(四)初大众部(谓)三上座部(上)三化地部(化)四说一切有部(二)初引文(说)次论释(二)初释义(三)初明正义(谓)次别简释(七)初简余蕴(谓)二简五欲(五)三简乐受(乐)四简身见(身)五简转识(转)六简色身(色)七简不相应行(又)三总结示(异)次结证(由)?次显理(三)初结前起后(已)次依经广显(十)初持种心(三)初引经证有(谓)次依义广释(二)初明正义(二)初正释(二)初简转识非持种心(谓)次明第八是持种心(二)初正释(二)初顺明(此)次反显(若)次简非(二)初简色不相应(色)次简转识心所(转)次结示(故)次斥异解(五)初破识类受熏持种(二)初叙(有)次破(六)初约假实破(彼)二约三性破(又)三约无心位破(又)四约凡圣类同破(又)五约根法类同破(又)六约事类不俱破(又)二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执)三破色心自类前为后种(二)初叙(有)次破(二)初正破(二)初约无熏习义破(彼)次约间断不生破(又)次遮救(亦)四破三世实有能成因果(二)初叙(有)次破(彼)五破执遣相空拨无本识(二)初叙执斥违经(有)次约法斥违理(二)初斥成邪见(智)次斥反正智(若)三总结证成(故)二异熟心?三界趣生体?四有执受?五持寿暖识?六生死时心?七缘起依?八识食体?九灭定有心?十染净心?三指广结略??二异熟心(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简转识非真异熟(谓)次明第八是真异熟(三)初约有情身器显有真异熟(定)次约身受怡劳显有真异熟(又)三约非佛有情显有真异熟(非)三总结证成(由)?三界趣生体(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标义(谓)次释成(二)初简转识等非趣生体(非)次明第八心品是趣生体(三)初约实等四义顺明(唯)次约无色第六反释(此)三约佛非趣生反证(由)三总结证成(正)?四有执受(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明第八是能执受(二)初显有能执受心(谓)次立第八是能执受(二)初正立(唯)次简别(此)次简转识等非能执受(三)初简诸转识(谓)次简诸心所(诸)三简色根命根(非)三总结证成(故)?五持寿暖识(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简转识非持寿暖识(谓)次明第八是持寿暖识(二)初正立(唯)次释成(二)初正释(经)次通妨(二)初难(虽)次释(二)初约三法具处释(此)次约暖不遍处释(又)三总结证成(由)?六生死时心(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正明生死时心(二)初明正义(二)初简转识非生死时心(谓)次明第八是生死时心(真)次斥异说(二)初异说(二)初叙(有)次破(二)初正破(若)次遮救(若)次余部(有)次别明将死时心(二)初立义(又)次释成(二)初简转识不生冷触(眼)次明第八能生冷触(唯)三总结证成(故)?七缘起依(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引经释(谓)次明论释(二)初明第八是名色缘(二)初正明(眼)次遮救(亦)次简转识非名色缘(又)三总结证成(故)第四卷?八识食体(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通明四食相(三)初总标(谓)次别释(四)初段食(一)二触食(二)三思食(三)四识食(四)三结判(二)初约三科判(由)次约三界判(段)次别明识食体(二)初简转识非识食体(二)初正简(眼)次斥异(四)初破过未识等为食(非)二破入定心等为食(亦)三破不相应行为食(又)四破第六意识为食(二)初叙(有)次破(二)初总斥指广(彼)次约义别破(三)初破无漏识为食(又)次破有漏种为食(亦)三破身命互为食(复)次明异熟是识食体(二)初正释(由)次通妨(唯)三总结证成(既)?九灭定有心(三)初引经证有(又)次依义广释(二)初明灭定有第八识(三)初依义明灭定有识(二)初明定中第八为不离身识(谓)次破后时还起名不离身识。

成唯识论(下)

成唯识论(下)
此十烦恼。谁几相应。贪与瞋疑。定不俱起。爱憎二境必不同故。于境不决。无染著故贪与慢见。或得相应。所爱所陵境非一故。说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说得相应。于五见境皆可爱故。贪与五见相应无失。瞋与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说不相应。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说得俱起。初犹豫时。未憎彼故。说不俱起。久思不决。便愤发故。说得相应。疑顺违事。随应亦尔。瞋与二取。必不相应。执为胜道。不憎彼故。此与三见。或得相应。于有乐蕴。起身常见。不生憎故。说不相应。于有苦蕴。起身常见。生憎恚故。说得俱起。断见翻此。说瞋有无。邪见诽拨恶事好事。如次说瞋或无或有。慢于境定。疑则不然。故慢与疑。无相应义。慢与五见。皆容俱起。行相展转不相违故。然与断见必不俱生。执我断时。无陵恃故。与身邪见一分亦尔。疑不审决。与见相违。故疑与见。定不俱起。五见展转。必不相应。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痴与九种。皆定相应。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此十烦恼。何识相应。藏识全无。末那有四。意识具十。五识唯三。谓贪瞋痴。无分别故。由称量等。起慢等故。
此十烦恼。何受相应。贪瞋痴三。俱生分别。一切容与五受相应。贪会违缘。忧苦俱故。瞋遇顺境。喜乐俱故。有义俱生分别起慢。容与非苦四受相应。恃苦劣蕴。忧相应故。有义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说故。分别慢等。纯苦趣无。彼无邪师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恶趣业。要分别起。能发彼故。疑后三见。容四受俱欲疑无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缘忧俱见等。尔时得与忧相应故。有义俱生身边二见。但与喜乐舍受相应。非五识俱。唯无记故。分别二见。容四受俱。执苦俱蕴为我我所。常断见翻此。与忧相应故。有义二见若俱生者。亦苦受俱。纯受苦处。缘极苦蕴。苦相应故。论说俱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广说如前。余如前说。此依实义。随粗相者。贪慢四见。乐喜舍俱。瞋唯苦忧舍受俱起。痴与五受。皆得相应。邪见及疑。四俱除苦。贪痴俱乐。通下四地。余七俱乐除欲通三。疑独行痴。欲唯忧舍。余受俱起。如理应知。

成唯识论疏翼成唯识论疏翼book1book1卷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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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文】——三。

若辗寅我,16能造渠?受果耶?【疏翼】文势第五假言殳外徵释K妨莫隹有三中,第二雒造棠受果徵。

文分卷三:一、外莫隹5二、郤^,三、原攵正。

此即初文。

【述吉己・卷四】此第二段,文有其三I:叙外人辘:若辗^我,辗^作、受;既辗作、受,法ItFg空!Jg立量云:一切有情愿辗作、受。

以辗我故。

如罪毛等。

鼎文】--H- 所我,既瓢燮易,酒如虚空,如何可能造渠、受果?若有燮易,鹰是辗常。

【疏翼】第二4隹造棠受果徵中,第二郤。

【述吾己・卷四】次、l⅛i≡。

此有二量。

我既常有,能作受?言「燮易」者,是醴改傅,辗常之莪。

11「文有其三」四字,《金藏》焦。

量云:汝我鹰不能作棠、受果。

rp熊燮易故;常故。

如虚空等。

言者孰我常,皆罪燮易,今言殳2遮言十,亦得。

若用穗燮令醴辗常,亦得。

若用有燮易,汝所孰我鹰醴辗常。

^用燮易故。

如色磬等。

若破僧怯:令Il亦傅燮,以彼不言午有壤滋故3。

或随卷舒,名悬「燮易」,故鹰熊常,或是言殳遮。

文】——三二然it有情,心、心所法,因^力故,相,造巢、受果,於理辗il。

【疏翼】第二4隹造It受果徵中,第三叙正。

【述言己卷四】此、叙正羲。

文易可知。

「心、心所法因⅛t力」等者,耦由七^熏雪槿子因^力故,阿赖耶^生於l⅛趣,相^辗断。

六^造渠,此第八,亦能受果,於理辗遑。

又心、心所,即第八^自醴4槿子因^力故,其现行相^^ 2 3 42《羲演》牒文、《金藏》作「鼓」,绘作「故」。

3「以」等八字,《金藏》有,绘熊。

4Γ⅛J字,《金藏》决作「静」。

断。

故5此六^有日寺造渠,加典第八亦能受果,於理辗遑。

又八^等心、心所法,各自槿子因⅛t力故,∣⅛趣五蕊相^^ 断。

即此假者,六^作渠,六6、八受果,於理辗遑。

除第七。

项文】-一三三我若^^,t⅛於生死趣?t⅛徨厥苦,求趣涅槃?【疏翼】第三言隹生死解脱徵,文分卷四:一、外黄隹,二、返^,三、金攵正,四、名献结非。

此即初文。

【述言己・卷四】第三段,文有其四:外人^:若有我者,可有H拾。

名言与遍计执《成唯识论》的名言因果观

名言与遍计执《成唯识论》的名言因果观

2005年第2期船山学刊NO.2.2005 (复总第56期)ChuallSllan Joumal S眦No.56名言与遍计拙——《成唯识论》的名言因果观常峥嵘摘要:《成唯识论》,认为名言即语言概念天然地有一种使人的认识走向虚妄的势力,这种势力来源于对“现在法”的不能如实了知,而于“现在法”上之似我似法妄执为实我实法,即遍计所执性。

但名言概念也不必然地导致遍计执,名言概念有“无明”的参与才会变得虚妄,因而对治是有可能的。

“因果不失”一直是佛教的一个基本观念,部派佛教切法分为五类:一,心法,这是识的自体,即八识;二,心所时期以“十二因缘”理论建立了因果的相续无断。

到大乘法,有五十一种,这是与识相应之法,也即依托心法而有;佛教,有一个从对解脱论的重视进而偏重认识论的转向,三,色法,包括五根、五境、法处所摄色十一类物质性的东唯识学更是在这一方向上达到极致,如吕潋先生就说:谣,是识所变现之法;四,心不相应法,有二十四种,是以“瑜伽与唯识,学说有先后。

瑜伽以三乘观行之境为序,齐心法、心所法、色法为基础而建立的假法:五,无为法,有被五姓,故其立说无所偏重。

唯识后起,专宏大乘,一以识六种,是上述四类法的本性。

上述五类法,或是识自体,或智贯之,意乃独有所寄。

”4)在这一特质的影响下,唯识学是不离识,所以说唯识。

这样唯识学通过建立一些名言概的因果理论也就有了新的表现,其最突出之处即在于,以念来分别认识世界,但深入一想,又有哪一种所谓的认识名言现行与名言种子之间的因果律动为一切有为法的正不是通过名言概念来进行的呢?从这一事实本身而言,万因缘关系,而其它因果关系则于此基础上以增上缘,或所法的自性(即认识到的自性)其实就是“识”的“分别” 缘缘,或等无间缘的方式建立。

的结果,全靠“名言”即概念的作用来成立,也就是说,万法的自性是通过了“名言”才各各区分的(因而所谓“自一、世界作为名言性”并非完全独立自在的“自性”)。

《成唯识论》所讲的“名言”不限于通过概念的思维和言说,只要心、心所上《成唯识论》表达的思想属于唯识学,所谓“唯识”有依托“分别”而有的境,都称为有“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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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直解林国良著第一章论破我执与法执〔卷一〕【解题】《成唯识论》原著虽有严密的逻辑结构,但形式上不分章,而是按篇幅大致相等的原则分为十卷。

现本书按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将原著分为六章。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破我执和法执。

破我执和法执,是佛教理论关注的中心问题之一。

众生由我执和法执而流转生死、轮回六道,由破我执和法执而见道证道、成圣成佛。

而我执与法执的根源在于人们将识自体变现的相分、见分或似我似法,执着为实我实法。

本论在阐明了上述造论宗旨和对二执的总体批判后,进而对破我执和破法执分别进行论述。

我执的理论形态表现在外道(佛教外各学派)和小乘佛教中。

本论对外道和小乘的我执的虚妄性作了分析和批判;对我执的两种类别、即俱生我执和分别我执进行了论述,指出我执来自于第七识和第六识的与生俱来的执着以及第六识由思辨分别而起的执着,并回答了由无我而产生的各种疑问。

在破法执的论述中,本论对外道和小乘的观点分别进行了批驳。

在破外道的法执中,本论主要批驳了数论和胜论的有关观点,同时对其他外道也作了或详或略的批驳。

在破小乘的法执中,本论分别论述了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均非心外实有。

进而,本论又对法执的两种类别、即俱生法执和分别法执进行了论述,指出法执也来自于第七识和第六识的与生俱来的执着以及第六识由思辨分别而起的执着,并回答了由法空而产生的各种疑问。

最后,本论对能变现似我似法的识的状况作了简单介绍。

第一节概论一、造论宗旨稽首唯识性1 ,满分清净者2 。

我今释彼说,利乐诸有情3 。

【今译】皈依致敬唯识本性,皈依致敬证唯识性、说唯识理的佛,皈依致敬造《三十颂》、显唯识理的世亲菩萨。

我现在解释世亲菩萨的《三十颂》,是为了使所有众生获利益得安乐。

【注释】1 唯识性:指唯识学所说的一切事物的本性,即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详见《第五章》)。

2 “满分清净”,“满清净”,即完全清净,指佛;“分清净”,即部分清净,此处指造《三十颂》的世亲。

3 有情:与众生同义,早期译为众生,玄奘译为有情。

考虑到众生一词更为通俗流行,本书的译文均作众生。

【评析】此颂通常称为序颂,并非世亲的《唯识三十颂》原有,而是护法所造。

对此颂可作多种理解。

颂中的第一句“稽首唯识性”,其中,“稽首”,形式上是指叩首的礼节,意义上则与归命同义,意谓皈依并致敬。

然而皈依致敬的对象究竟为何者?对此最一般的理解是皈依佛法僧三宝并向三宝致敬。

即将“满分清净”中的“满清净”,即完全清净,理解为佛,在三宝中指佛宝;“分清净”,即部分清净,理解为菩萨,在三宝中指僧宝。

“唯识性”则指法宝。

但在文章开始皈依致敬三宝是一般佛论的通例,而在此部讨论唯识学的专著中,对此颂则可作更为特定的理解。

即“满清净”是指完全证得唯识真实本性、并宣说唯识教理的佛;“分清净”则指颂主,即造《三十颂》、弘扬唯识教理的世亲。

今造此论,为于二空1 有迷谬2者,生正解故;生解为断二重障3 故。

由我法执4 ,二障具生;若证二空,彼障随断。

断障为得二胜果故:由断续生烦恼障故,证真解脱 5 ;由断碍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6 。

【今译】现在造这部论,是为了使那些对我空和法空的道理全然不解或持有谬见的人,能产生正确的见解;产生正确的见解,是为了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

由于具有我执和法执,上述二障便都产生;如果证得我空和法空,那二重障随即断除。

断除二障是为了证得二种殊胜的果:即由断除使生死相续的烦恼障,而证得真正的解脱;由断除能障碍正确见解的所知障,而证得大菩提。

【注释】1 二空:指我空和法空。

2迷谬:据《成唯识论述记》(以下简称《述记》),“迷”指对二空之理全然不解,“谬”指对二空之理持有谬见。

3二重障:指烦恼障和所知障。

4我法执:“我执”,指不明我空之理而对实在自我产生的执着。

“法执”,指不明法空之理而对事物的实在本体产生的执着。

5 真解脱:即涅pan。

6大菩提:指佛的无上觉、无上智慧。

【评析】此处以下论述本论的宗旨,此处首先说明唯识学之“所悟”、“所断”及“所得果”。

唯识学之“所悟”为二空:我空与法空。

我空,也称人我空、人无我或生空,意谓众生身心都由各种因素(即所谓的五蕴)组合而成,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因此在众生的身心中,找不出始终不变的因素可作为自我。

小乘一般只是停留在这种“我空”的认识上,大乘则进一步指出“法空”。

法空,也称法无我,意谓一切事物、包括组成众生身心的五蕴,本身也空,不存在始终不变的因素可作为它们的本体。

唯识学之“所断”为二障:烦恼障与所知障。

烦恼障是指由我执而产生的贪、嗔、痴等各种烦恼,因各种烦恼能成为证涅pan 的障碍,使众生流转生死轮回。

所知障是指由法执而产生的贪、嗔、痴等各种烦恼,因各种烦恼能障碍菩提妙智,使众生不能了解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

唯识学之“所得果”为涅pan 与大菩提。

菩提意谓觉或智慧,大菩提指能断一切世间烦恼而证得涅pan 的智慧,这是佛的智慧,有别于二乘的智慧,具体包括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

佛教的小乘与大乘,以及大乘内的各宗,其理论有异有同。

大略地说,小乘与大乘理论的相同处在于破我执,悟我空,证解脱;而大乘理论的特异之处在于破法执、悟法空,形成以大悲心为基础的菩提心。

但大乘内各宗关于空的理解,在共同性中也有不同的侧重点。

唯识学所说的法执等概念有其特定的涵义,由此也影响到法空、空有之中道等观念,从而形成了唯识学特定的理论体系。

本论下文对此将作详尽的讨论。

又为开示谬执我法1 、迷唯识者,令达二空,于唯识理如实知故。

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或执外境如识非无,或执内识如境非有,或执诸识用别体同,或执离心无别心所2。

为遮此等种种异执,令于唯识深妙理中得如实解,故作斯论。

【今译】造这部论也是为了开导指示那些错误地执着〔存在真实的〕自我和〔真实的心外〕事物、对唯识的道理全然不解的人,使他们能通达我空和法空,对唯识的道理如实地了知。

又有一些对唯识道理全然不解或持有谬见的人,他们或执着外境如同内识,并非不存在;或执着内识如同外境,并不存在;或执着各种识作用不同,主体相同;或执着只有心是存在的,心所并不存在。

为了否定诸如此类的种种异端认识,使人们对唯识深刻微妙的道理能获得如实理解,所以造了这部论。

【注释】1 法:即一切事物。

2 心所:全称为心所有法,指伴随精神主体(即心)的活动而产生的各种心理活动。

【评析】此处是破除佛教内外对“我”“法”的种种错误认识。

第一段“谬执我法、迷唯识者”是指凡夫和外道的错误认识。

第二段“复有迷谬唯识理者”是指古印度佛教内部的一些错误认识,其中,“执外境如识非无”是小乘说一切有部的观点,“执内识如境非有”是大乘中观派的清辨等学者的观点,“执诸识用别体同”是某些大乘佛教学者的观点,“执离心无别心所”是小乘经量部的观点。

第一、第四种观点是对唯识全然不解,第二、第三种观点是对唯识持有谬见。

对这些观点,下文将一一破斥。

二、总破二执“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1 说有我法?”《颂》2 曰:“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3 。

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4 。

”【今译】〔问:〕“如果只有识,为什么世人以及各种佛教典籍都说有自我有各种事物?”《三十颂》云:“依据虚假的认识或假设,〔世人与佛典〕说有‘我’与‘法’存在,由此便有与之相应的种种现象产生。

这些与“我”、“法”相应的现象都是由识所变现,那能变现现象的识只有三类:即异熟识、思量识,以及了别境识。

”【注释】1 圣教:指佛与一切圣者的教导,即经、律、论三藏的典籍。

2 颂:此处开始为世亲所造的《唯识三十颂》。

3 转:《述记》释为“起”,即生起。

4 异熟等二句:“异熟”,指异熟识,即第八识;“思量”,指思量识,即第七识;“了别境”,指了别境识,即前六识。

【评析】此处以下论述破我执和法执,此处引用《三十颂》的第一颂和第二颂的前半颂,阐述了“实我”、“实法”的由来。

唯识学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人们明明看到有各类众生,有各种事物,佛典中也有相应的概念,那样的话,“唯识”(即只有识存在)之说何以能成立?此处引用的颂文对此作了回答:通常说的自我与事物只是一种假说。

如再严格地加以区分的话,世人与佛典对自我与事物的假说,依据并不相同。

世人说“我”、“法”,是基于虚假错误的认识,即将由识所变现的种种现象,认作是心外的真实存在,《述记》称为是“无体随情假”。

佛典中说的“我”、“法”,是基于假设,即将由识所变现的种种现象,假设性地建立相应的概念,《述记》称为是“有体施设假”。

因此,只有识真实存在(但这仅是一种简单的说法,严密完整的说法见后文),其余各种现象均由识所变现。

论曰:世间圣教,说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1 。

我谓主宰2 ,法谓轨持3 。

彼二俱有种种相转。

我种种相,谓有情、命者等4 ,预流、一来等5 。

法种种相,谓实、德、业等6 ,蕴、处、界等7 。

转谓随缘施设有异。

【今译】论云:世人以及佛典说有“我”有“法”,只是由假说而设立〔“我”和“法”的名称〕,并没有其真实的主体。

“我”是指〔不依赖任何条件而〕独立自主地对身心起支配作用〔的实体〕,“法”是指保持自己的质的规定性因而具有可认识性〔的事物〕。

这二者都“转”而产生出种种现象。

“我”的种种现象,有〔世人所说的〕众生、命根等,也有〔佛教所说的进入圣位的〕预流、一来等。

“法”的种种现象,有〔胜论所说的〕实体、性质、运动等,也有〔佛教所说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

“转”而产生就是指根据各种情况设立不同名称。

【注释】1性:唯识学中,“性”与“体”常能通用,故“性”表示本性、本体、主体等含义。

2 主宰:“主”指独立自在、即不依赖其它条件而存在;“宰”指能起支配作用。

3 轨持:“轨”,轨范或规范,即事物具有确定的规范,因而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理解的;“持”保持,即事物能保持自己的性状,也就是具有确定的质的规定性。

4 命者:即寿命。

有情、命者均是“十六知见”(指没有获得正见的世人基于实我而产生的种种相关看法)的部分内容。

5 预流、一来:“预流”是二乘圣者四级果位中的初级果位,此位圣人最多只要在欲界的人间与天界往返各七生,就必定能证得阿罗汉果。

“一来”是二果圣人的名称,此位圣人只要再在欲界的人间与天界往返受生一次。

6 实、德、业:“实”,即实体;“德”,即性质;“业”,即运动。

这是古印度胜论学派所确定的六种主要范畴中的三种。

7 蕴、处、界: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是佛教概括出来用以说明众生与世界万物的基本范畴。

【评析】此处以下阐释颂文,此处是对我执和法执进行总体性的批驳,下文将进而对我执和法执分别进行详细分析和批驳。

本论认为:通常说的“我”与“法”,仅是假说。

因为通常所说的自我,具有“常”(始终不变)、“一”(纯粹单一,不能分解剖析)、“主宰”(能不依赖他物而独立存在,能自主地对身心起支配作用)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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