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93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93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手册)7-28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

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GB50203 —2002规范表3.0.2)

长度L、宽度B (m)允许偏差(mm)L长度L、宽度B (m)允许偏差(mm)L (或 B )< 30 ± 560 < L (或 B)< 90 ± 15 30< L (或 B)< 60 ± 10L (或 B )> 90 ± 20

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1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 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C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 (石砌体为300mm )和转角处450mm (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

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 1 :

2.5的水泥砂浆。

9.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GB50203 —2002规范表3.0.10)

项目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质量管

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

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

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

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

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

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

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

上岗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

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

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

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

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

砂浆拌合方

式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

制较差

砌筑工人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

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 70 % 初级工以上

10.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1.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

基本规定

措施。

12.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13.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

检处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

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

定。

7.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

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8.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10.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

最高气温超过30C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1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

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

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 倍。

注:(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 3 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

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 28d 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

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12.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

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砖砌体工程

(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五)石砌体工程

六)冬期施工

1.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C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 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 0C时,也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2.冬期施工的砌体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要求外,尚应符合本规范前面各章的要求及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 04的规定。

3.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4.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决和大于10mm 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5.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

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 强度。

6.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施工

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地基遭受冻结。

7.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气温高于0 C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

于0C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8.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C ;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C。

9.砂浆使用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掺外加剂法时,不应低于+ 5C;

2采用氯盐砂浆法时,不应低于+ 5C;

3采用暖棚法时,不应低于+ 5C;

4采用冻结法当室外空气温度分别为0?—10C、—11?—25C、—25C以下时,砂浆使用最低温度分别为10C、15C、20C。

10.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 5C,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处的

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C。

11.在冻结法施工的解冻期间,应经常对砌体进行观测和检查,如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应立

即采取加固措施。

12.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13.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

(七)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

1.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2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5施工记录;

6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7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8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9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2.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3.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 规

定执行。

4.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

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 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

处理。

(八)砌砖工程监理预控工作

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搞清不同楼层、不同部位对砌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

筋、预留洞、预埋件、预埋木砖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巡视时检查;

2、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应检查其对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并督促其进

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砖样品、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才允许其使用。物资进

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主要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对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进行控制(1)砌筑砂浆的原材料

水泥: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

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砂: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a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 的

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b 对强度等级小于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c 人工

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石灰膏:配制水泥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

中。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2)砌筑砂浆

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4)凡在砂浆中掺

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

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九)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砌筑砂浆督促控制。

(1)对拌和的检查

①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计量要准确。塑化剂的掺量对水泥混合砂浆强度影响很大,计量时一定要特别加以注意。

②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机械拌和砂浆。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 a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

浆不得少于2 分钟;b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 分钟;c 掺用

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③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

(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

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

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 .7 5倍。

(3)砂浆应随伴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内和4h 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

30C,相应缩短1h。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不能再使用。

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与南沙河交汇处西北角基地内 建设单位: 山西博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山西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1#楼、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2#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6.6米,局部高度101.7m,地下二层层高3.30m,地下一层层高2.80米,一至三十三层层高2.9m。1#楼占地面积1426.21㎡,建筑面积45605.4㎡,2#楼占地面积577.19㎡,建筑面积16277.80㎡。 二、编制依据 1.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2.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 3.怡然·易居项目施工合同及图纸 4. 地标及相关要求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填充墙裂缝问题;墙面抹灰裂缝问题;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问题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1.3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1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质监机构是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2质监机构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质量监督的专业、下作内容、委托期限、行政处罚权限和相应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2.3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3.1 人员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结构合理主要指人员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配备合现;专业配套主要指具有与监督工程相适应的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人员;人员数量可按近五年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确定。省辖市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5万至30万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3万至20万平方米。 2.3.2省辖市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4,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85%以上;县级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些人员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2.3-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办公场所要求:省辖市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设置档案室、会议室、微机室等;办公设备要求:除正常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等。交通工具要求:各级质监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交通):具。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参考Word)

济南市二环南路道路建设工程第四标段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部分)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总体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其中心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我司在项目驻地监理机构一直推行“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一准则,以事前预控为重点,以施工过程工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督为基础,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监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在本工程监理工作中我司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将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入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复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本工程关键质量控制点 (1)土方开挖:控制高程,不得超挖。 (2)土方回填:土质的验收、分层压实的厚度、压实度、清淤的情况。 (3)测量放线:工程平面控制网复核,控制轴线、标高及竖向传递复核。

(4)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特别是桩基模板施工。

(5)钢筋砼工程:砼坍落度检测、随机抽样制作试块,砼浇注过程。 (6)沥青路面材料控制、施工质量控制。 (7)路面观感、人行道块料组砌、绿化植物选型、修剪等。 3、分部工程控制目标 按各专业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1)各分部、分项、工序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规范、合同的规定。 (3)检验批、隐蔽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 (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按规定实行见证抽样检测。 (5)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质量为好。 (6)强化项目质量预控措施,不发生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主程序 项目监理部质量控制主程序见如下图3-1。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2016版)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 广州市安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编制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项目监理工作手册 一、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国家与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2、本册内带“▲”号内容或格式是必备资料,也是投资额较小(500万以下)项目的基本要求,实际监理过程中结合监理部情况参照本册要求执行。本册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范、规程、规章执行。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部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拟《成立项目部申请报告》J-GL22,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签发成立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至相关单位。 2、监理部成立后,总监任命现场监理人员及分工以《监理机构联系单》JL43报送发包人,并通知承包人。按投标承诺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项目实施时如有变更,以《监理报告》JL07报发包人批准,总监变更由公司发文至相关单位。 3、总监组织监理人员收集发包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计文件、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测量控制网(点)资料等,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后,填写《顾客提供财产验证记录表》(附表2)。

4、▲总监主持编写《监理规划》,组织相关监理人员编写《监理细则》,《监理规划》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以《监理报告》JL07的形式报发包人批准。 5、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总监签发《进场通知》JL01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主持或与发包人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编写▲《会议纪要》JL42由总监签发有关单位。 6、总监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审核设计图纸,填写《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意见单》JL29,经总监核查确认后在设计图纸上签字、盖章,签发▲《施工设计图纸签发表》JL30,承包人方可用于施工。 7、监理部应在与有关方约定的时间内,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并由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编写▲《会议纪要》JL42由总监签发有关单位。 8、▲总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填写《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JL31附项目划分表及有关说明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增减项目时应及时按同样程序进行项目划分调整。 9、▲总监组织相关单位编写《XX工程项目检测计划》。依据合同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分别编制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的自检计划、跟踪检测计划和平行检测计划,报送发包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踪或旁站

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2)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质监人员上岗条件、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总站文件电质监[1995]11号附件编写引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标准。 3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机构 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XX文件《关于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为便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特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机构有以下成员组成: 站长: 副站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质监站成员: 汽机专业: 锅炉专业: 电气专业: 热控专业: 土建专业: 水工专业: 输煤除灰专业: 暖通专业: 工程档案资料:

4质量监督站职责 4.1 质量监督站受州、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领导,并对建设单位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 4.2 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4.3 参加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4 参加或组织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5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和现场设备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4.6 协调有关单位对工程或产品质量的争议并进行仲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5质量监督站权限 5.1 有权审查参与工程制造、监造、监理、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在资质审查中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否决意见。 5.2 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 5.3 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使用。 5.4 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有权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拨款。 5.5 对分项、分部监督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准备不齐全,整体验评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5.6 对分项监督检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优良率较低,出现不合格项目较多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返工、停工整顿、重新制定施工技术措施。 5.7 有权提请主管部门奖励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龙腾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职责 6.1 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6.1.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电力公司、电网公司、龙腾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和制度; 6.1.2 根据电力建设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和改进意见; 6.1.3 对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负责;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 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次隧道C)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三标次隧道C项目监理部 2014年8月31日 目录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一、工程概况 二、本细则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 三、原材料监理控制流程 四、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五、水泥 六、钢材 七、钢筋连接 八、集料 九、混凝土 十、防水材料 十一、混凝土外加剂 十二、沥青路面检测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主隧道及地面道路工程,位于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核心区东广场,地下工程主要由主隧道、次隧道、连接隧道、出入口匝道四部分组成。 本合同段为次隧道第三标段,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路北,穿越博学路。主要工程包括主隧道二十七段,起点桩号:CC0+64.828(分段号:CC-AM-03),终点桩号:CC0+809.117(分段号:CC-AM-29)。 次隧道为钢筋砼闭合框架结构(单孔),结构内净高5.1m,净宽12.25m,结构顶板覆土约4~6m,标准段顶板厚1.2m,侧墙厚1.1m,底板厚1.1m。 为满足结构不均匀沉降变形的需要,结构以25~30m为一个节段。节段间设30mm沉降缝,沉降缝处做重点防水处理。异形段结合出入口布置沉降缝适当加大,当沉降缝间距大于30m时,施工时应采用“跳仓”施工。底板分段长度不宜大于40m,侧墙和顶板分段长度不宜大于20m。跳仓间隔施工的时间不宜小于7d,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隧道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表面最大计算裂缝宽度要求≤0.2mm(且不得出现贯通),受力主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50mm,背水面保护层厚度40mm,内部结构保护层厚度30mm。 隧道结构防水设计 隧道防水等级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的地下工程二级防水标准,具体要求为: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多于3处,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平方米;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 m2·d,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m2·d。采用砼结构自身防水和外防水相结合。自防水采用在混凝土胶凝材料中掺加一定比例(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的质量可靠的抗裂防水剂等外加剂,使砼自防水达到设计要求的等级。外防水体系以变形缝、施工缝等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柔性外包防水层加强防水。外层防水采用1.5mm双组份聚氨酯涂层及1.5mm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在变形缝、施工缝处做重点节点防水处理。变形缝处增设外贴式橡胶止水带和中埋式橡胶止水带(变形缝用)、沿着顶板、侧墙和底板兜绕成劝止水,缝间用填缝材料嵌缝,其中心线应与变形缝重合,误差不得大于10mm。结构施工缝处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施工缝用)防水,并要求在施工缝界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量≥1.5kg/m,厚度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五洲富隆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简况 五洲富隆工程,位于底星路东侧,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M。 本工程采用桩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和剪力墙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 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工程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工程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经管,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经管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经管工作。 4.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 内容之一。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根据监理工程实际,结合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质量投诉问题呈现的特点,分析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主要有回填土下沉、屋面、卫生间防水渗漏、墙面、地面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将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完整版)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这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控制的重要途径。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 (4)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 (7)审批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 (9)审批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 (10)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2、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A、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 质量。 B、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 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加以控制。 C、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例如预应力张拉工序),还应在现场进行 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D、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检查。在施工单位自检与互检的基础上,监理人员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须经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后,才允许加以覆盖。 E、复工前的检查。当工程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监理指令停工后,在复工前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下达复工指令,方可复工。 F、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G、对于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对象,监理人员还应进行现场跟踪检查。 (2)现场质量检验的方法 对于现场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类即: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及试法。 a、目测法。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叫做感官性检验。这类方法主要是根据质量要 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b、量测法。就是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 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量测的手法可归纳为:靠、吊、量、套。 c、试验法。指通过进行现场实验或实验室实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 量情况,包括:理化实验和无损实验或检验。理化实验是指工程中常用的理化实验,包括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含量的测定等两个方面。无损测试或

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南水北调鲁北段小运河工程 质量控制监理实行细则 一、总则 1、合用范畴 本细则合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鲁北段工程(第二批)小运河段工程监理标段2质量控制工作。 2、编写根据: 1) 南水北调办公室及鲁北局有关文献; 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 工程施工合同; 4) 监理规划。 二、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重要内容,因此监理工程师必要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方针,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国调办、鲁北局等规定和规定,坚持“规范、规定、严格规定,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原则,以单元工程为基本实行对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检查,做到预控管理,实现工程质量总目的。 (1)以施工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为根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合同中工程质量规定。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并以过程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4)严格规定承包人执行材料实验、设备检查及施工实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于本工程。 (6)坚持上道工序未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以工序质量保证单元工程质量;以单元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三、质量控制目的 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控制目的:工程质量级别达到优良,无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四、质量控制重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监理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1)小运河段3个标段,涵闸、倒虹吸及桥梁工程隐蔽工程较多,对混凝土浇筑前钢筋制安、橡胶止带安装、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安装、土方回填干密度检测、基本解决工程、一期预埋件安装、二期预埋件安装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此前要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 (2) 对倒虹吸检修闸、工作闸混凝土浇筑及二期混凝土浇筑、机电设备安装闸门设备安装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订立重要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3)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和关于施工技术规定,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放样进行检查。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告知承包人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4) 审查承包人混凝土配合比实验,总结出各因素与抗压级别、抗拉级别、抗渗、抗冻性能等重要设计指标之间关系,依照最优设计配合比和现场原材料取样检测成果拟定相应施工配合比。 (5) 查验运到现场水泥、粉煤灰、砂、石子、混凝土外加剂、土工布、三维土工布网垫、聚硫密胶、聚乙烯闭孔泡沫板、橡胶止水带实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与否齐全。抽检确认其质量。 (6) 配合发包人代表对运到现场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涉及: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开箱检查清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附件、备件应齐全;产品技术文献应齐全;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检查合格。 (7) 检查承包人涵管管身段浇筑时钢模台车、模板与否符合施工规定。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编制依据………………………………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四、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 (三)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 (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一 工程名称:上思县财政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概况: 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住楼,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810.03㎡。本工程为一栋27层商住楼及一层地下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和架空停车,二至五层为停车库,六至二十七层为住宅,地下室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679.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5.23㎡,地下室建筑面积703.92㎡,建筑占地面积719.80㎡,建筑高度86.300m,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83.600m,室内外高差和工程定位详见总平面地位图。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63.00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皖交建管〔2013〕190)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省级监督项目除外)。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隧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本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单位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试验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和关键设备性能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关键设备状况;

监理实施细则(最新)

思南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双塘安置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4日

目录1.建设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1.2 参建单位 2.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监理工作的流程 4.1 监理工作流程图 4.2 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程序图 4.3 图纸会审监理工作流程图 4.4 技术核定(工程变更)联系工作流程图 4.5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方法图示 4.6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流程图 4.7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图 4.8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图 4.9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图 4.10 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4.11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图 4.12 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程序图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 监理工作目标 5.1.1 进度监理目标 5.1.2 质量监理目标 5.1.3 造价监理目标 5.1.4 安全监理目标 5.2 监理控制要点 5.2.1 质量控制要点 5.2.2 造价控制要点 5.2.3 进度控制要点 5.2.4 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5.2.5 分部分项工程控制要点与手段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1 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旋挖成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填充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质量控制 ·屋面卷材防水层质量控制 ·装饰工程质量控制

. ·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控制 6.2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6.2.1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2.2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2.3 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6.2.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6.3 给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6.3.1 基本监理规定 6.3.2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监理 6.3.3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监理 6.4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4.1 电气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6.4.2 电气施工过程监理方法和措施7 6.4.3 屋面避雷针(带)安装 6.5 监理工作方式 6.6 单位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6.7 监理工作措施 7.安全监理细则 7.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7.2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手册完整版本

GUIYANG ZHENXING CONSTRUCTION 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黔南分公司 监理工作手册

二零一三年九月

前言 本手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归纳了我们日常监理工作最重要的20项内容,详细标注了如何做、怎么做才能把我们最基本的监理职责工作做好。 同志们可以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讨,挖掘我们监理工作的深度,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我们的监理工作手册,促使我们的监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这本手册是指导我们现场监理工作的法宝,请各位严格按照本手册开展日常监理工作,公司检查每一位员工的监理能力和工作业绩,都按照本手册进行。请各位认真阅读,对照实施。 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黔南分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

监理工作手册 一、编制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包含规范规定的12项内容。 注意:1、要针对本工程编制,要有本工程基本概况,重要部位监理控制方法; 2、编制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 3、审核批准人:公司技术负责人; 4、加盖公司印章。 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按专业分类编制,且具有针对性,紧密联系本工程的特点。 注意:1、编制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审核批准人:总监; 3、加盖印章。 三、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按专业分类编制,且具有针对性,紧密联系本工程的特点。建市〔2006〕248号文件的规定。 注意:1、编制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审核批准人:总监;

3、加盖印章。 四、编制旁站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注意:1、编制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审核批准人:总监; 3、加盖印章。 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内容应包含(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图);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主要施工方案;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注意:1、编制人:本项目负责人; 2、审批人:公司技术负责人; 3、盖章:公司印章。 4、专监签署初步审查意见,总监签署最总意见,(杜绝签署:“符合要求,同意施 工”字样)。 六、专项方案审批 主要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爆破、临时用电等;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内容应包含(1、工程概况;2、施工安排;3、施工进度计划(图);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注意:1、编制人:本项目负责人; 2、审批人:公司技术负责人;(393号文规定与GB/T50502-2009矛盾;以393为准) 3、盖章:公司印章; 4、专监签署初步审查意见,总监签署最总意见,(杜绝签署:“符合要求,同意施工”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电力工程概况 新建35kv***电力线路一条,为****等负荷供电。 1.3 工程范围 2 监理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由我监理标段管内的35kv***电力线路工程为***KM,,35kv电源电缆线路0.3KM。 2.2监理工作重点 从本监理标段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工程是本标段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⑴电力隐蔽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⑵35KV电力线路跨越***国道施工; ⑶***地段的电力工程施工。 3 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监理大纲》及《监理合同》的要求,遵循“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经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和风险管理,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以下目

标。 3.1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线创优规划。杜绝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3.2 工期目标 按委托人的工期要求,本监理标段进度总目标为:35KV***电力线路及其相关工程于**年**月***日完工。 3.3 投资目标 按施工标段SK标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确保不突破(合理变更设计除外)。严格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尽量避免索赔,使投资力争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以内。 3.4 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重大、大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5 合同管理目标 全面、准确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时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3.6 信息管理目标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准确、迅速、全面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6]270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 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电、水务、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4]124号)做了相应修改,现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0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细则△通知 抄送: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松辽委、省政府法制办、厅机关有关处室。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同级授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内,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行业内的设计、监理、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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