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保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潮南区人民医院

妇幼卫生信息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各级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数据的保密制度,确保个案调查资料、原始数据及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三、各单位要落实保密责任制,选择具有保密工作经验且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四、各类原始数据(表卡)和网络直报用户帐号资料,按涉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检查用户权限系统,发现或怀疑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五、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妇幼保健信息要专用计算机,其用户名、口令及联网方式、技术、网络系统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

六、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措施,并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和杀毒,确保计算机安全、正常运行。

七、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采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八、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报告,网络管理员必须做出及时处理。需要报案的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九、保护网络服务器安全,禁止无权限人员登录、查看妇幼保健信息,更不得修改内容。

十、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数据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督导制度,定期检查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工作,检查有关法规及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二、依法允许公布的代表国家或地区的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的主要指标必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或提供任何妇幼卫生信息和资料,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