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外出审批制度(1)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3篇)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篇一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全校师生安全负责,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作出以下规定:1、实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所有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事先向区教育局提出活动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方可实施,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组织者承担责任。
2、具体审批程序。
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由活动发起人或部门机构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确认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活动安全预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报学校签字盖章,继而报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师生集体外出应本着就近徒步的原则,严格控制学生跨县(市、区)活动及教师跨省活动。
严格控制野炊活动和野外用火。
全校性的集体外出活动,在出发前一周向区教育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
班级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班主任是该活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在外出前一周,经分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该活动。
严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擅自组织班级学生开展一切未经校方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间组织的校内班级集体活动),否则相关组织人员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4、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原则,事先应明确外出活动的目的,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报批。
在外出前必须要实地勘察活动路线、地点,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做好相关预案,对可能影响出行安全的潜在事故隐患必须彻底根除,要预先对师生进行交通、卫生、消防等安全事故的预防教育;在外出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严禁任何部门及个人在没有严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学校外出活动要适应学生体能和符合学生心理健康。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学校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希望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教职工外出审批应按照学校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因公或因私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提前
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并向教导处报备。
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并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二、学生外出审报备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需由班主任审批,并填写学生请假条。
学生出校门必须携带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2.学生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的省市,需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
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级部主任→学校分管领导。
若
遇紧急情况无法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并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师生外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外出师生应保持通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和行程路线。
如需变更,需按审批流程报告。
四、返校注意事项
无明显问题段落,无需删除)。
师幼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师幼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一、背景随着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师幼外出活动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逐渐受到重视。
但是,由于外出活动涉及到孩子的安全和教育效果,需要专门的审批程序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师幼外出活动的安全和教育效果,规范外出活动的审批流程,明确相关职责。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师幼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考察、实地教学等。
四、审批程序(一)外出活动计划编制1.活动发起方(通常为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编制外出活动计划,并明确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方式、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2.外出活动计划需经活动发起方所在的部门或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活动安全评估1.活动发起方需进行活动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活动地点的安全性、交通状况、食宿条件、急救措施等。
2.活动发起方需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3.活动发起方将安全评估及防范措施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上报及备案1.外出活动计划需在活动前一周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并附上活动计划、安全评估报告及防范措施。
2.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对外出活动计划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活动发起方。
3.外出活动计划及审批结果需及时备案,并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公示。
五、责任与监督(一)活动发起方责任1.负责外出活动计划的编制和安全评估工作。
2.组织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3.及时上报活动的实施情况,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责任1.负责审批外出活动计划,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教育效果。
2.对外出活动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教师责任1.严格遵守活动计划,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确保外出活动的教育效果。
3.要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活动目的、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宣讲。
六、附则(一)非计划外的外出活动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外出活动,活动发起方需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或领导报备,并尽快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二、审批程序1. 活动申请:举办集体外出活动的部门或团队需提前一周向学校活动审批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人数、内容、经费预算、安全措施等。
2. 审批受理:学校活动审批领导小组在收到活动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活动,应予以受理。
3. 现场勘查:学校活动审批领导小组应在活动前对活动地点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活动地点的安全性。
4. 活动审批:学校活动审批领导小组应在活动前三个工作日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活动,应提出修改意见或不予批准。
5. 活动备案: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总结和费用报销单提交至学校财务部门。
三、安全管理1.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确保活动安全,对活动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2.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确保活动参与者的身体健康,对患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师生应予以妥善安排。
3.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性。
4.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确保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对活动经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活动经费的合理性。
四、纪律要求1.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3.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4.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应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
五、责任追究1.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2. 活动举办部门或团队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活动经费浪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为进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因公、因私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
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二、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报备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2、外出到烟台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级部主任--学校分管领导。
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外出师生应保持通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
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四、返校注意事项
省内外出师生返回学校时,应提前三天向学校报备,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回。
另外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师生返校时,需在当地做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回校。
师生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外出活动管理。
三、外出审批程序1. 出差审批(1)师生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统一安排车票、住宿等相关事宜。
(3)出差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2. 外出参观学习(1)师生员工因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考察学习等,需填写《外出参观学习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或相关部门统一安排行程。
(3)外出期间,需遵守参观学习单位的规定,不得擅自离队。
3. 其他外出(1)师生员工因私事外出,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备案。
四、外出纪律1. 出差、参观学习等外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形象。
2. 出差、参观学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3. 出差、参观学习期间,不得饮酒,不得赌博。
4. 出差、参观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队,确需离队者,需向带队领导请假。
5. 出差、参观学习期间,要爱护公物,不得损坏。
五、外出报告1. 出差、参观学习等外出活动结束后,需填写《外出报告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 报告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事由、收获等。
六、监督与处罚1.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确保外出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有关外出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1. 制度目的为规范学校师生集体外出行为,确保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有效、有组织进行,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同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所有师生参加的、由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
3. 申请审批程序1.由申请人或申请部门向学校提交《学校师生集体外出申请表》;2.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如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安全保障等;3.加强风险控制措施,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法律法规等;4.学校相关领导审批,确认活动方案后,签署《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批复》,申请人或申请部门领取并保管好。
4. 集体外出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活动时间、地点等细节;2.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告知活动规划、安全注意事项等;3.加强对器材、设备、场地的考察,确保安全;4.根据活动不同特点,做好相关防护准备;5.向当地警察局备案,依照当地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5. 集体外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守纪律,保持队形,并配备责任人;2.在活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风险控制等;3.保证师生的基本需求,如食宿、医疗等,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4.如发生不可预见事件,要及时报警、处理等。
6. 集体外出归来后的工作1.进行反思总结,对活动的优缺点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2.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讨论并加以解决;3.针对活动总结,及时清理活动场地,确保公共卫生环境;4.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7. 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制定、颁发和解释;2.本制度由相关领导负责监督执行和更新。
结语以上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的详细内容,该制度的出台,是为了关注师生安全,规范师生集体外出活动,遵循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确保师生健康出行。
希望全体师生遵循该制度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共同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管理制度
学校师生外出审批管理制度学校师生外出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师生外出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学校师生外出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外出是指学校师生在工作时间或学习时间之外,离开学校进行活动或事务。
第四条外出审批管理是指学校师生外出前必须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批,获得批准后才能外出。
第五条外出审批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审批为主,自律为辅。
第六条学校外出审批管理分为教职员工外出和学生外出两类。
第七条学校外出审批管理实行层级责任制。
第八条学校外出审批管理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教职员工外出审批管理第九条教职员工外出审批主要包括事假、病假、休假、公务外出、出差等。
第十条教职员工事假、病假、休假。
1.教职员工如需请事假、病假、休假,应提前2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2.请假申请应当详细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所在部门在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员工。
4.请事假、病假、休假3天以上的教职员工,需要提交假期报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公务外出。
1.教职工如需公务外出,应提前3天向所在部门提交公务外出申请。
2.公务外出申请应当详细说明外出事项、外出时间、外出地点、联系方式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所在部门在接到公务外出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员工。
第十二条教职工出差。
1.教职工如需出差,应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交出差申请。
2.出差申请应当详细说明出差事项、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交通方式、住宿安排、联系方式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所在部门在接到出差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员工。
4.出差人员在外出期间应当按时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学生外出审批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外出分为公务外出和个人外出。
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报告审批制度
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报告审批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校外实习、文化活动等。
三、报告材料申请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的负责人应提交完整的报告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活动目的和背景:说明活动的目标和动机,以及与课程和教学目标的关联性。
2.活动计划和安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行程、活动内容和参与人员等详细信息。
3.安全管理措施:说明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人员管理、交通安排、食宿安排等。
4.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四、审批程序1.申请报告:申请负责人应将报告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并说明申请理由和目的。
2.部门初审:相关管理部门对报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3.安全评估: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评估,对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把控。
4.上级审批:如活动涉及大额经费支出、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超过校区范围等情况,需要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5.最终审批:校领导根据上级审批结果,对报告进行最终审批,决定是否通过。
五、审批结果1.通过:经过审批后,申请负责人可以按照报告中的计划和安排进行活动,但仍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不通过:如果报告未通过审批,申请负责人需要进行必要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告进行审批。
六、执行和监督1.实施方案:根据批准的报告,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按照计划进行。
2.活动督导:学校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对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安全和顺利进行。
3.效果评估: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以上是关于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报告审批制度的一份详细说明。
通过建立并执行这样的审批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活动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程度,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小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小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全校师生安全负责,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一、教职工外出:
1、教职工工作期间短时间外出,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分管副校长登记。
2、教职工请假1个工作日及其以内的,向当日值班领导请假,并报分管副校长登记。
3、教职工请假在2个工作日以上的报校长审批。
4、教职工外出需持分管副校长开具的审批条,未经分管副校长书面批准的,保卫科一律不得放行。
二、学生外出:
1、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班主任老师要联系家长核实情况,核实无误后,方可批准。
2、班主任老师核实情况后报德育处,德育处再次核实学生外出原因,核实无误后在请假条上签字审批。
3、学生因病请假出校的,需经过校医务室出具的请假条后方可外出。
4、德育处在批准学生外出时一定要将存根联填写保存完整,并在“备注”栏填写由XX亲人接走等情况说明。
5、保卫科人员凭德育处、卫生室开具的请假条放行,并将请假条收回存档。
未经德育处书面批准的,保卫处一律不予放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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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圩小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根据《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
指南》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20年春季学
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疫防指办〔2020〕74号)《大渡口镇中
心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以及东至县教育体育
局提出的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防控总体要求,最大限度阻断
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师生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结合本校工作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工作地点,
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
员接触,坚决不到疫情重灾区。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离开本市)的教职工,请持相关证明材
料,填写《新丰圩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报告表》,并以书面
形式报告大渡口中心学校方可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方可离开。
三、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离开本市)的在校学生,须持家长签字
的请假条到本班班主任老师处填写《新丰圩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
出审批表》,再经学校签字盖章后方可外出。
三、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
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
防等安全。
四、外出期间,必须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如有异常,及时报备。
五、按时返校并向及时销假,自动隔离14天,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
医并向学校报告。
20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