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查材料清单
现场核查通知书

现场核查通知书篇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附件6:(食品生产许可机关名称)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申请人名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现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对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生产场所等进行现场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核查组:组长:联系电话:成员:联系电话:二、现场核查工作程序:1.首次会。
2.现场核查,包括:查看现场、调阅相关材料、询问有关人员。
3.核查组内部会议,做出初步意见。
4.与申请人交流沟通,确定核查结论。
5.末次会。
三、参加首末次会人员:核查组全体成员、申请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四、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三份随《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存档(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1-篇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食品药品-药品)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有关文书)核查组、申请人名称: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____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规定,现定于____年____(:现场核查通知书)月____日对你(单位)申请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____(食品类别)进行现场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及联系方式:核查组长:____联系电话:____核查成员:____联系电话:____企业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二、核查事项(□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打“√”)□(一)新申证:(对照《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技术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全项目核查)□现场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二)变更:(变更部分核查内容)□1.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3.生产场所□4.设备设施□5.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6.保健食品□7.其他事项□现场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三)延续:(延续需核查)三、现场核查工作程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执行。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8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生产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规程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规程干莉娜1,黄 波2*(1.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 545004;2.贵港市市场监督局认证审评中心,广西贵港 537100)摘 要:目前我国食品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准入制度,本文从核查人员的视角,介绍了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流程及方法技巧,以期为建设高水平、职业化的生产许可核查及监管队伍提供技术指导,同时能够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水平。
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食品安全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On-Site Verification of FoodProduction LicenseGAN Lina1, HUANG Bo2*(1.Guangxi Eco-Engineering V 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Liuzhou 545004, China; 2.Guigang MarketSupervision Bureau Cer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Center, Guigang 537100, 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food enterprises implement a production permit access system.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rocess, methods, and skills of on-site inspection of food production permi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pectors. It aims to provide technical guidance for building a high-level and professional production permit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team, while also improving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level of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personnel.Keywords: food production license; on-site verification; food safety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发展理念,为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稳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食品安全网。
《SC通则》之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整理

《SC通则》之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整理递交资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需要标注比例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需要标注比例工艺设备布局图, 需要标注比例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一,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二,申请人生产场所发生变迁,工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变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三,许可即将期满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四,对变更或者延续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五,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六,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申请人提出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现场核查范围:1,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2,设备设施方面:生产设备设施清单与现场一致,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具备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并满足检验需要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并能防止交叉污染。
4,人员管理方面: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取得健康证明5,管理制度方面: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审查
附件: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一、目的 目的: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 第四十三条规定“ 国家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 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七)现场核查记录要求 ➢ 不得有空白项 ,可以增页。 ➢ 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 ➢ “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 等一些企业 的必备设备可以采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进行描述和记 录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状态。 ➢ 参加核查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一并签署。 ➢ 企业对核查过程或结论有不同意见的,也可表明意 见。
企业人员情况审查 ✓该部分共有13条。
核查方法:座谈了解、现场核查、现场询问、查 看文件、操作验证或考核、查看记录、查验证书等 。
编辑ppt
企业人员情况审查
✓2.1企业负责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2.2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质量安全 管理知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的公告(2010年第81号)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 局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 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 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 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 同时废止。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0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1-X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2-X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申请材料审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现场核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生产条件的符合性。
第四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申请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材料应当符合《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和存档需要确定纸质申请材料的份数。
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第八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一)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二)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3.1实施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并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餐饮店食品安全检查表
CYFW0801
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且设施的大小数量要满足实际需求;餐 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表明用途;采用化 学消毒的,至少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 有2个专用水池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保洁设施 有明显标识,且密闭易清洗
检查项目
编号
使用食品 添加剂
CYFW1101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有剂量器 具,有使用记录:有固定场所存放,有精确的称量工具,并标识有 “食品添加剂”;建立相关制度、台帐。
CYFW1102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查验、索取并 留存供货者相关资质、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采购清单等内容
餐厨垃圾
CYFW1201
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示,日产日清
CYFW1202
餐厨垃圾收运商符合国家要求:签订合同,索取经营资质证明等文 件复印件
集体用餐
配送
CYFW1301
加工过程、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应有专人在专间内操作, 专间设置符合要求;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 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
CYFW1401
加工过程、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应有专人在专间内操作, 专间设置符合要求;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配送食 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 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
CYFW1402
贮存和运输符合要求:运输车辆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 备或装置;运输车辆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安全应进行清洗消毒
(7)员工是否穿戴合适的,卫生的工作服、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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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查材料清单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工艺设备布局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9.《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
10.《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1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1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13.许可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