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图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流程图自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符合发证

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和《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表》,

以及企业生产许可相关案卷材料汇总后送交市市场监管委。(企业整

改时间不计入期限内)

经办、审查:市审查中心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申请人

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

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

理决定书》。

接件:市行政审批大厅/区县市

场监管局材料不符合要求,发《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市行政审批大厅/区县市场监管局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接件:市行政审批大厅/区县市场监

管局

受理决定:市行政审批大厅/区县市

场监管局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符合许可条件的,自受理申请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生产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向

社会公告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

生变化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对企

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审查中心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整

理生产许可档案材料,按不低于

百分之十比例进行证前抽查

经办:委食品生产监管处

审查:委分管领导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分管领导审批

5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审查完毕,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接件受理:市行政审批大厅/区县市场监管局

申请人申请

邮寄申请传真、电子邮件申请

窗口直接申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7 号) 2010年04月04日发布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〇年四月四日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以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许可 第六条生产者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取得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四)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 (五)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六)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 (七)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人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交生产许可申请。 第八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 (四)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 (五)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检验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 (六)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 (七)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八)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等规定情形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五)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予以补正的材料及要求,并向申请人发出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餐饮采购的基本流程

餐饮采购的基本流程是: 1、由原料使用部门(如厨房等)制订采购计划,报采购部。 2、按计划或根据营业需要由物品使用部门或仓库提出采购申请,报采购部和总经理审批。 3、进行采购计划和市场调查,选择好供应商,由采购部与供货单位商洽谈判,签订供货合同或订单。 4、供货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送货。 5、采购部通知验收部门验收货物。 6、验收合格后入库。 7、财务部凭收货凭证付款结帐。 8、仓库根据使用部门领料要求发货。 以上的8个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采购流程,如果我们更简单地划分,餐饮采购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环节:采购、验收、仓管、发放。这最基本的四个环节通常称为餐饮采贮管理流程。根据餐饮这四个环节,针对餐饮部的实际情况,餐饮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采购部,从以下环节入手,切实做好采贮工作: 一、理顺采购流程 1)确定供货商。供货商类别:米油类、鸡鸭类、鱼类、海鲜类、蔬菜类、肉类、米粉类、豆制品类。 其他类别:均由酒店采购中心根据申购计划统一采购。

商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2)制定采购计划 1 厨房根据库存及所需量填写好菜品申购单,并报厨师长签字批准。“菜品申购单”壹式叁联,供货商、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2 仓库、楼面根据库存量,遵循“最小库存”原则,上报申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签字方可,申购计划单壹式叁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3)安排组织采购 1 供货商应定时于第二日(或规定时间内)按质按时按量送货。 2 采购员根据申购计划单及时采购到位。 二、完善验货制度 1成立收货小组由仓管员、厨师长(厨师长指定人员),除急用物品外,其余物品均需仓管员称量,厨师长负责质量,经仓管员、厨师长、供货商三方签字认可(收货单一式四联),质检员不定时抽量(收货单没有仓管员、厨师长、供货商当天签字无效)。 2、急用菜品收货:急用海鲜,可由主管或经理负责称量,厨师长把质量关,开收货单经乙方签字方可。过称后将当天收货单及退货单交仓管员壹联,一联交财务部。 3、物品的验收均根据原始采购单验收,而非实际采购单据。 三、仓库管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版

附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准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用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场操作、企业员工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不适用”,并说明原因。 (六)实地核查判定采用分数制,满分为150分,总分低于133分判为不合格。 (七)核查组应当依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见附表),实地核查记录不得有空白项。必要时,可以增加附页,并可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描述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生产条件状态。实地核查记录、附页等资料均应有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参加核查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签署。 企业有关人员有权对实地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八)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 (九)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标准未作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抽样: 1. 抽样应当在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抽样数量应满足实际检验需要,每一个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由检验机构保存备查。送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保证为同一批次产品。 3. 企业应预留大于抽样数10倍的产品供抽样。

员工食堂厨师工作流程

员工食堂厨师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购: 根据门店实际用餐人数及酒店员工用餐费用标准,提前准备至附近超市或菜市场进行采购或可通知供货商送货(需开小票收据、发票,以便报销)。 备注:采购时一定要注意食品的卫生安全,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蔬菜无残留农药,新鲜、干净;采购食品费用实报实销,不弄虚作假、缺斤少两,遵守职业道德。 二、饭菜制作: 1.食材的准备 厨师洗菜、切菜、蒸饭、煮汤等,根据季节及员工主要的饮食习惯,高质量、高标准的制作大多数员工都满意的饭菜,淡辣分开、荤蔬搭配,酱料配妥。 备注:一般开饭前至少提前15分钟将饭菜备好,根据公司要求适当为员工加餐,厨师在员工用餐期间要经常询问员工对饭菜质量的满意度并进行记录以便日后改进。 2.开餐准备: 开餐前15分钟,饭堂阿姨将已消毒过的员工餐盘、餐筷、汤碗分类备好,厨师将已做好的饭、菜、汤、酱料等摆放于相应的台面,准备开餐。 备注:严格意义上需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围围裙,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留样: 按要求对当天的菜品取一小份进行留样,放入冰柜内 4.分菜: 礼貌、微笑的为每位员工分菜,尽量满足员工的合理要求,根据员工具体的饭量及劳动强度适当增加或减少员工的菜量(根据男女、部门等),尽量做到适合员工的需求。 饭菜不足时及时补充。 备注:分菜时一定要注意礼貌礼仪,微笑的为员工服务,切记不可与员工争吵。员工用餐期间,厨师注意巡视员工餐桌,保持各餐桌干净,提醒员工将剩菜剩饭自行带 走,倒入垃圾桶,将用完的餐具统一摆放于餐具盆内,以便统一清洗、存放、消 毒。 5.收档: 用餐快结束时,厨师应关注用餐人数及所剩饭菜数量,如果饭菜不够时,应及时配好饭菜,以免影响员工的正常膳食,同时,如果其它部分有加班的员工而不能在用餐时间内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1为了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方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治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差不多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食堂采购流程及管理规定完整版

食堂采购流程及管理规 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食堂采购管理规定 一、采购宗旨 为加强对医院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等物资采购管理,合理控制食堂物料费用支出,降低采购运行成本,同时也为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而保障管理方利益。 二、采购原则 1、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透明采购信息,严格按照三公制度,即公平、公正、公开。 3、食堂将所需物料需求提交采购人员,由采购人员负责联系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只接受公司采购人员的采购指令,食堂不能自行联系供应商。如出现公司采购人员不知情的自采行为,采购人员有权拒绝在送货单上签字,且费用不予报销。 三、采购类别 1、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瓜果等; 2、肉类,包括畜禽肉、水产、海鲜等; 3、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 4、调味品干货类,包括调料、干制品等; 5、应急型易耗品物资,如口罩、手套等; 四、采购标准 1、蔬菜标准 蔬菜瓜果以时令为主,优先选择当地大棚菜,蔬菜及瓜果表面无虫、无斑点、无黄叶、无泥巴、无死根等。 2、肉类标准 畜禽肉品颜色红润、新鲜无异味、质地有弹性;水产海鲜生命有活力、体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如鱼产品眼球饱满、腮丝清晰鲜红、粘液透明有光泽等;蛋类表面清洁干净、质地新鲜无异味。 3、粮油标准 大米颗粒均匀、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任何杂质;食用油颜色纯正、无哈欠味、无沉淀异物。

4、调味品干货标准 料品有包装且包装细致、相关产品具有QS等相关标志、有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五、报销方式 1、食堂供应商: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25日将送货单交公司财务对账(遇节假日顺延)并完善报销手续,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直接把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号。 2、现金采购:食堂接待餐原料由厨师提出采购需求,由公司采购人员按实际需要进行联系购买,经验收合格后交厨房使用,采取备用金支付相关票据报销机制。 六、食堂验收管理规定 1、为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验收成员由采购人员、食堂双方人员组成。 2、采购人员对所进食品原料履行监督职能,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品质检查。并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数量核实。 3、食堂为食品原料实际使用者应对所进食品原料的品质、数量进行检查和核实。在使用过程中须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出现。 4、参与收货人员须仔细核对来货的质量、数量,杜绝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现象;同时调味品、干货类、冻货类原料必须查看规格、品牌、出厂地、有效日期等,确认收货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对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货、换货,特殊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 6、收货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严肃对其处理。 7、每日送货单为一式三份(财务、食堂和送货人各持一份),送货单必须经采购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七、食堂供应商管理规定 1、具备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2、供应商必须持有所属原料摊位或店面,同时具有食品原料等物料配送车辆。

食堂采购管理流程

食堂采购管理流程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食堂采购监督管理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食堂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 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员工食堂原料和日耗品采购全过程。 三、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流程的制定与实施; 财务部负责对全过程监督考核; 四、流程图: 五、采购流程: 、蔬菜、肉食日采购 5.1.1由食堂采购员每天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 价、金额; 5.1.2采购物品到厂后,由保安进行复称,并检查质量。对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进行登记。 副食(含调味品)批量采购 5.2.1食堂采购员甄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由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共同议价, 选定供应商。由供应商送货到厂或公司派人提货。 5.2.2货物到厂,由保安进行复称或清点数量,并检查质量。对物品的数量和质量 情况进行登记。 5.2.3由财务部采取现金或月结方式付款。 主料(大米、食用油、米粉、面条、面粉等)批量采购

5.3.1食堂采购员甄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由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共同议价, 选定供应商。由供应商送货到厂或公司派人提货。 5.3.2货物到厂,由保安进行复称或清点数量,并检查质量。对物品的数量和质量 情况进行登记。 5.3.3由财务部采取现金或月结方式付款。 价格监督 5.4.1由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每周不定期进行两次以上市场物价调查,并与采购价 进行核对,发现问题马上调查,并报厂办处理。 5.4.2由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每周不定期进行两次以上检查保安登记表,并与采购 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马上调查,并报厂办处理。 食堂设施设备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进行采购。 六、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换(发)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为了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

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北京化工研究院内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负责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2547 传真:0 电子信箱 联系人:范彦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单位: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2547 传真:0 电子信箱 联系人:范彦如马平分董蔚 检测范围:全部 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 邮政编码:110022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赵丽秀

食堂操作流程范本

齐庄小学学校食堂操作规程 1、食堂采购操作规程 1、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2、禁止采购不符号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采购食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并建立台帐制度。 4、采购豆制品和肉类食品时必须分别核查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2、食堂验收操作规程 1、学校专设管理人员对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 2、查看采购食品时的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及包装说明。 3、做好留样记录。 3、食堂加工操作规程 1、室内外环境整洁,无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过程符合要求。 3、烹调时排风良好,排烟罩无滴油。 4、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加工。 5、生熟食物分开,食品专用容器、工具应标明“生”、“熟”字样。 6、盛装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容器不落地,应有专用架搁放,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每餐清洗后消毒、保洁存放。

7、动物性食品因煮熟、炒熟、蒸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0摄氏度。 8、每餐的剩菜剩饭及时处理,不得在下餐供给学生吃。 9、每餐饭后,应对个功能区进行清扫工作。 4、食堂销售操作规程 1、销售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着装销售。 2、在工作中不准吸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3、一律使用饭卡打饭,不准现金交易。 5、食堂储存操作规程 1、食品原料储存场地应由专人管理,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 2、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 3、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之后认真作好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 期、感观性状和标签检查情况。 4、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损坏及保质期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5、食品存储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6、冰箱内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 流程 1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 ( 审查通则) 一、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 (一)申请受理 1、食品申请企业在申请前,应详知国家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相关政策,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有关填写说明和要求见附件1); 2、食品生产企业携带填写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电子版到省政务中心质监窗口办理受理; 3、省政务中心质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①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窗口凭<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电子版开具<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见附件2),并在<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见附件16)”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栏中

签字。 ②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补正后符合条件的,按照①的要求办理受理。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撤销申请。 ③对于不属于食品生产许范围的,窗口开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省政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在受理申请后,收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电子版,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交到省局食品处,并将电子版录入<食品生产监管系统>。 注:电子版包括申请书、工商核名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委托检验协议的扫描件。 (二)组织审查 1、省局食品处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填写<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工作计划表>(附件4),并开具<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附件5)报处领导批准。经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省局食品处将申请材料和计划表送达审查组长,具体承办人在<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上签署时间和姓名。 2、审查组长收到<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工作计划表>后,应在<计划表>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企业现场审查,并通知当地质监局派人到场。审查结束后在<食品生产许可流程登记表>(附件16)签署时间和姓名。 审查结果(<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见附件6)和<对申请人规定条件的审查报告>(见附件7))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

食堂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2.26]

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的统筹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的情况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采购进货 1、肉类、调味、菜类 食堂采购员根据需求,每日到菜市场采购前先对物品价格进行咨询,保证菜品质量的同时,选择并购置物美价廉的食品。 2、验收签票 采购员将当日食品采购回来后,后厨人员要进行严格验收环节,包括所购食品数量、重量,逐一清点验收后,对进货收据进行签字确认,采购员方可持票报销,无签字票据,视为无效。 3、外送物品验收 大米、食用油、鸡蛋、煤气等全部外送物品,送来须经后厨人员过称验收签字后,送货方才可到总经办进行报销,总经办人员不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二、后厨工作 厨师在保证食香味美、员工满意的情况下,材料使用上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别是在肉食、油类和调味的使用上,严禁出现浪费或超量现象,发现一次浪费超标行为,扣考评2分,配菜及勤杂人员要紧密配合并服从厨师安排。食堂为公司所有,严禁以食堂为场所,为他人提供方便,发现扣考评3分。严禁将食堂物品私自送于他人,发现扣考评2分。除工作需要,食堂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刷卡收费 厨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菜价标准进行刷卡收费,严禁漏刷、少刷或不刷,以上行为第一次发现,扣考评2分,第二次,扣考评5分。禁止收取现金,如遇个别卡丢失或欠费等特殊情况,请其借用别人饭卡进行消费或及时到行政进行充值补卡。 四、食堂卫生 1、操作间卫生由后厨人员负责清整,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如检查中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每次扣后厨人员考评2分。 2、餐厅卫生由保洁人员清扫,包括餐具的清洗和消毒,餐具的清洗要卫生彻底,消毒柜的使用要严格有序,餐具清洗完毕放入消毒柜后要先烘干再消毒,检查发现一次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考评2分。检查发现不按正规程序消毒的,扣考评2分。检查发现餐厅卫生不符合标准的,扣考评2分。 五、节水节电 严格落实公司节水节电措施,操作间灶具、蒸箱等所有用电设备不用时保证人走火灭,关闭电源,发现一次浪费现象,扣考评2分。及时关闭不用的水龙头,严禁出现人离走,水长流的现象,发现一次,扣考评2分。 六、服务形象 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是公司的最终目标,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做到微笑待客,公司不定期将会进行一次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主要内容包括菜品口味、服务质量、后期需求等内容,同时将会对调查结果跟员工的当月工资考评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七、民主监督 公司将会以每半月为一个周期,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公布,以便于大家对食堂的经费情况及时掌握和监督,并了解当前的盈亏情况。 八、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北京国秦有限公司总经办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流程图见下表:

食堂采购流程及管理办法

食堂采购管理规定 一、采购宗旨 为加强对医院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等物资采购管理,合理控制食堂 物料费用支出,降低采购运行成本,同时也为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 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而保障管理方利益。 二、采购原则 1、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 格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透明采购信息,严格按照三公制度,即公平、公正、公开。 3、食堂将所需物料需求提交采购人员,由采购人员负责联系供应商,所有 供应商只接受公司采购人员的采购指令,食堂不能自行联系供应商。如出现公 司采购人员不知情的自采行为,采购人员有权拒绝在送货单上签字,且费用不 予报销。 三、采购类别 1、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豆制品、瓜果等; 2、肉类,包括畜禽肉、水产、海鲜等; 3、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 4、调味品干货类,包括调料、干制品等; 5、应急型易耗品物资,如口罩、手套等; 四、采购标准 1、蔬菜标准 蔬菜瓜果以时令为主,优先选择当地大棚菜,蔬菜及瓜果表面无虫、无斑点、无黄叶、无泥巴、无死根等。 2、肉类标准 畜禽肉品颜色红润、新鲜无异味、质地有弹性;水产海鲜生命有活力、体 表卫生洁净且无伤痕,如鱼产品眼球饱满、腮丝清晰鲜红、粘液透明有 光泽等;蛋类表面清洁干净、质地新鲜无异味。 3、粮油标准 大米颗粒均匀、色泽呈白色或微黄、无任何杂质;食用油颜色纯正、无哈欠味、无沉淀异物。 4、调味品干货标准

料品有包装且包装细致、相关产品具有QS等相关标志、有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五、报销方式 1、食堂供应商: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25日将送货单交公司财务对账 (遇节假日顺延)并完善报销手续,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由财务直接把货 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号。 2、现金采购:食堂接待餐原料由厨师提出采购需求,由公司采购人员按实 际需要进行联系购买,经验收合格后交厨房使用,采取备用金支付相关票据报 销机制。 六、食堂验收管理规定 1、为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验收成员由采购人员、食堂双方人员组成。 2、采购人员对所进食品原料履行监督职能,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品质检查。并对所进食品原料进行数量核实。 3、食堂为食品原料实际使用者应对所进食品原料的品质、数量进行检查和 核实。在使用过程中须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出现。 4、参与收货人员须仔细核对来货的质量、数量,杜绝以次充好、短斤少两 的现象;同时调味品、干货类、冻货类原料必须查看规格、品牌、出厂地、有 效日期等,确认收货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对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退货、换货,特殊情 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 6、收货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严肃对其处理。 7、每日送货单为一式三份(财务、食堂和送货人各持一份),送货单必须 经采购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七、食堂供应商管理规定 1、具备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 务登记证等。 2、供应商必须持有所属原料摊位或店面,同时具有食品原料等物料配送车辆。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10802085929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准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用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场操作、企业员工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不适用”,并说明原因。

(六)实地核查判定采用分数制,满分为150分,总分低于133分判为不合格。 (七)核查组应当依据实际核查情况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见附表),实地核查记录不得有空白项。必要时,可以增加附页,并可用图像或视频等方式描述企业实地核查时的生产条件状态。实地核查记录、附页等资料均应有核查组长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参加核查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应一并签署。 企业有关人员有权对实地核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反馈意见。 (八)对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生产的产品抽样和封样。 (九)抽样方法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执行。标准未作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则抽样: 1. 抽样应当在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2. 抽样数量应满足实际检验需要,每一个样品混匀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由检验机构保存备查。送检样品和备检样品应保证为同一批次产品。 3. 企业应预留大于抽样数10倍的产品供抽样。 (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有质量等级的,应抽取企业申请产品中质量等级最高的产品。 (十一)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与标样比对的检验项目时,企业应同时提供同一型号产品的标样(有特殊情况应在抽样单上注明)。 (十二)抽样时,应注意样品外包装完好无损。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堂食品卫生标准及操作流程

— 食堂食品卫生标准及操作流程 一、原料采购 1. 原料采购标准及操作流程 原料采购必须选取合格的供方,供方须有相应资质和卫生许可证; 无许可证或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列入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有每年一次的资质审核; 采购原料执行原辅料限量、感官验收标准;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得购入有霉变、酸败、虫蛀、变质、有毒、有害和受到污染的原辅料; — 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 2. 对供方的评价 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本公司确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⑴调查供方保证能力; ⑵提供样品予以试用; ⑶现场考察或供方货源处验证; ⑷生产检验部门参与评价并提供评价意见; ⑸合法经营许可证明和自身证明; ? ⑹随行就市,及时评价; ⑺根据反馈信息评价。 工作餐服务部、饮食市场部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期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合格供方名录》和《供方评定记录表》;经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资料员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记录。 对首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要求供方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体系认证证书;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供方的服务和支持能力)外,还需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由采购主管人员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应栏目。 对于一般物资供方,验货人员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工作餐服务部采购主管、饮食市场部经理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检验记录》即为对供方的评价。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向供方提出整改要求,如经两次提出整改要求,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工作餐服务部、饮食市场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复评评定表》。 : 3. 对供方的动态管理 对合格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约能力实行连续跟踪,由采购人员填写《质量记录和履约记录》

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以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许可 第六条生产者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取得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四)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 (五)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六)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 (七)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实施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以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实施生产许可。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范围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许可 第六条生产者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取得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四)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 (五)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六)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 (七)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人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交生产许可申请。 第八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 (四)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 (五)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检验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 (六)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 (七)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八)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www.360docs.net/doc/075369519.html,/)界面: 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3)点击进入:

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 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

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如图所示: 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

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如图所示: 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 1.2.1 新办类型选择 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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