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梅毒、乙肝资金管理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 - 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艾滋病、乙肝、梅毒信息管理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报告为进一步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现制定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控制和信息报告。
一、质量控制标准1。
组织管理2.明确各部门责职,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
3.建立辖区内四个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绩效考核方案、信息管理方案,明确考核方法.4.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查看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5.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并开展相关活动。
二、质量控制1.对项目工作定期开导展质量控制活动。
2。
区级每季度对项目工作督导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医疗机构每季度自评一次。
3.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记录以及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艾滋病、梅毒诊断后2日内填报艾滋病、梅毒个案卡(个案填写规范);每月4日前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月报表至县妇幼保健所。
对所发现的孕产妇、婚检妇女中艾滋病、梅毒感染者或乙肝患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4.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和母婴阻断服务.三、项目执行1.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
2。
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3.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9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提高。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达90%以上。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90%以上。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如期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至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1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5%以上。
3.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8%以上。
5.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6.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针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8%以上。
7.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8.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9.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
二、工作内容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简称“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应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消除母婴传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消除母婴传播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消除母婴传播的认知,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
(二)检测与咨询医疗卫生机构遵循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检测前医务人员主动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性、预防母婴传播措施、接受各项检测的必要性和检测的相关信息,并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
为所有结婚登记人群在接受婚前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咨询检测。
关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实施方案

关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实施方案XX区自X年开始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X年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X年9月,XX区代表XX 省、XX市被列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试点区县。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实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卫计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试点项目方案》、《XX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X年)》、“关于进一步加强XX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的通知”(X卫计发〔X〕1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积极推进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围绕项目与服务、数据与数据质量、实验室管理与质量以及人权、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等四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消除母婴传播认证要求,为我国及我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积累经验。
(二)具体目标。
至X年项目执行期结束时,全区实现以下目标:1、结果指标:(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2)先天梅毒发病率≤50/10万活产;(3)乙肝母婴传播率<2%;2、过程指标:(4)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至少1次)≥98%;(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98%;(6)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80%。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95%;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95%;(8)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95%;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5%;(9)乙肝暴露儿童免疫球蛋白接种率≥98%;(10)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90%。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一)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XX区成立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领导小组。
由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卫计局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司法局、区红十字会和团区委分管领导组成。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消除艾梅乙数据质量控制制度

消除“艾梅乙”数据质量控制制度
为确保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数据的完整性和核算的准确性、逻辑性,规范对基础数据的管理,保证工作数据报表信息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专人专管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数据的收集、核对和上报,由专人负责。
院内对接各科室收集相关工作数据,院外对接上级,点对点对接完成数据报送。
二、定期质控,加强培训
1、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内容纳入院内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每月到科室进行质控,查询科室相关工作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院内每年组织两次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培训,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制度及要求,并要求全院医务人员参与,培训后进行考核。
3、积极组织院内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相关人员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对艾梅乙工作的认知。
三、数据的质量控制
科室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原始信息登记,按照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报表、系列个案登记卡及相关传染病报告卡。
在数据信息收集过程中,专管人员当认真核对各
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对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核查,对相关报表中的错误信息进行修订,减少错报、重报及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艾滋乙肝梅毒实施方案
艾滋乙肝梅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是当前世界上较为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艾滋乙肝梅毒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
1. 提高公众对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的认识和了解;2. 减少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的感染率;3. 提高感染者的生活质量;4. 促进社会对患者的包容和支持。
三、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的认识和了解,消除对这些疾病的歧视和偏见。
2. 提供免费检测和咨询服务。
建立健全的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检测机制,为公众提供免费检测和咨询服务,鼓励人们定期进行检测,及早发现并治疗感染者。
3. 加强医疗救助。
建立健全的医疗救助体系,为感染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服务,提高感染者的生活质量。
4. 加强社会支持。
加强对感染者的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排斥,促进社会对患者的包容和支持。
5. 加强监测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监测和管理机制,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实施方案。
1. 加强政府领导,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艾滋乙肝梅毒防控工作;2.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护感染者的合法权益;3.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提高艾滋乙肝梅毒防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4.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艾滋乙肝梅毒防控工作的国际化。
五、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艾滋乙肝梅毒实施方案,预期将有效降低艾滋病、乙型肝炎和梅毒的感染率,提高感染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对患者的包容和支持,为构建健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六、结语。
艾滋乙肝梅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艾滋乙肝梅毒防控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也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2%以下。
2. 降低先天梅毒发病率,使其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 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1%及以下。
4.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5. 提高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6.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和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
2. 优化检测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孕期首次产检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
4.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结合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
6. 关注重点人群。
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育龄妇女、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
三、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70%以上。
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3月龄早期诊断检测率达90%以上。
3.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4.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5. 提高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具体目标。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期检测率达95%以上。
3. 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90%以上。
4. 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确保比例达到85%以上。
5.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确保比例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
1.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在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地方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知识。
3. 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提高检测率。
1.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规定,确保孕产妇检测率达95%以上。
2.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测质量,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全面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程,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以及为感染孕产妇与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
现就2022年工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8%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95%以上;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95%以上,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到达95%以上,住院分娩率到达98%以上,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95% 省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
(四)持续做好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效果评价为明确乙肝阳性产妇所生儿童(简称“乙肝暴露儿童”)乙肝感染状况及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效果,根据国家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信丰实际,针对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评估我县乙肝母婴传播发生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具体工作如下:1.全县有住院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乙肝暴露儿童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完三剂次乙肝疫苗后,儿童满7个月至12个月龄期间,为其提供1次免费乙肝两对半检测服务(附件8),该服务可整合至常规儿童保健随访工作中,检测方法可选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中的一种,检测经费标准为40元/乙肝暴露儿童,同时新增乙肝暴露儿童随访管理补助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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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卫生院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工作经费分配通知
为更好地向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统筹使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阻断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的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由富顺县妇幼保健院转移支付下拨我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根据国家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凡在代寺镇范围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均可享受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检测、咨询服务。
每人每个孕期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服务。
三、我院对化验室经费补助=免费检测人数*项目正常收费标准*10.8%。
富顺县代寺镇中心卫生院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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