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登记人员和接种人员要为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时要佩戴上岗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二、每年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法,确保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每年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新上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取得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前不可独立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无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调离预防接种工作岗位时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及时上交、注销,合格证过期、遗失或损坏的,应立即申请补办。
四、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定期参加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注意更新知识,学习免疫规划基础理论,熟练基本技能操作,掌握工作程序,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质量。
五、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进行系统性、灵活性、参与性的培训,学用结合,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根据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要求,进行业务工作指导性培训。
七、对新上岗人员首先要进行预防接种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专业素质,使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八、单位领导要重视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应用和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任意更换,更换人员时要告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新接任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前任人员在交接工作时必须要全面负责的、认真细致的、清楚彻底的时行交接,不得出现随意隐瞒或交接不到位现象。
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的计划与供应(一)第一类疫苗: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本地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地区年度第一类疫苗计划,计算公式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行,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将年度一类疫苗计划上报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当地疫苗运转频率按单月或双月填写并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库存和需求数量报表"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上级调整和分配疫苗供应计划的依据。
严禁因计划制定不合理出现第一类疫苗浪费的情况。
(二)第二类疫苗: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月或双月制定第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并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采购。
接种单位采购第二类疫苗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从辖区疾控中心购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进第二类疫苗。
各单位应根据物价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本单位疫苗供应价。
二、疫苗的验收、出入库、盘存、报废管理(一)验收接种门诊在接收疫苗时,应做好接收准备,确保疫苗到达后顺利验收和入库。
验收时查看是否符合上报的疫苗采购计划,疫苗有无破损或过期,包装是否完好,疫苗配送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票、货、款数量是否一致,随货同行资料是否完整,批签发(药品通关单)等资料。
对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提供上述相关单据的不得接收。
(二)出入库1.接种门诊对于验收合格的疫苗,由药剂科采购员或单位疫苗管理员按照本单位疫苗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出入库管理并做好记录。
记录应包括疫苗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或批号)、有效期、(购销、分发)单位、数量、(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不可漏项。
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2 .疫苗的出库,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有效期先出的原则。
3 .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各环节的冷链监测温度记录并归档保存。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作为个人接种疫苗的法定凭证,其管理应当规范化、系统化。
制度范本中应明
确接种证的发放流程、信息记录标准以及更新维护机制。
接种证上应详细记录接种者的个
人信息、接种疫苗的类型、批号、接种日期及接种单位等信息,确保每一笔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
为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预防接种证应采用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立电子接
种证系统,实现数据的数字化存储、查询和共享,不仅方便了接种者随时查看自己的接种
记录,也为卫生监管部门提供了便捷的监管手段。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应包含对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
一旦接种者出现疫苗不良反应,应
及时记录在接种证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至相关卫生部门,同时为接种者提供必要的医疗
救助或咨询服务。
针对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预防接种证管理,应更加细致和严格。
对于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计
划应与国家免疫规划紧密结合,确保儿童按时完成各类疫苗的接种。
家长或监护人有责任
保管好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进行接种。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多部门的协作与支持。
卫生行政部门需定期对接种单位进
行检查指导,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运行;教育部门应配合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公
众的参与度;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则需提供必要的人口管理数据支持,共同构建起一个全面
的预防接种网络。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疫苗安全有效、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的关键一环。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流程、信息化的数据支撑、细致的异常反应处理以及多部门的协同合作,可以有效地提升预防接种工作的整体效能,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社区医院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医院预防接种档案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接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预防接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预防接种档案是社区医院重要的信息资源,具有法律效力,是评估接种效果、监测疫苗安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接种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2. 疫苗接种记录:接种日期、疫苗名称、接种剂量、接种部位、接种医生等;3. 接种反应记录:接种后出现的反应、处理措施、恢复情况等;4. 预防接种通知、宣传材料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2. 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袋、文件夹等,便于归档和查阅;3. 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格式规范。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蛀、防鼠咬;2. 档案柜应加锁,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3. 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和借阅档案。
第七条档案利用规定:1. 接种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查阅自己的接种档案;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查阅相关接种档案;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可查阅相关接种档案;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接种档案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报医院领导批准;2. 拍摄销毁档案的照片或视频,作为销毁凭证;3. 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档案,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1.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应追究相关责任;2.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接种单位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流动儿童管理制度
一、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或无户口,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儿童。
二、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
在暂住地居住2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或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暂住
地居住<3个月的流动儿童,可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出具预防接种证明。
三、预防接种单位每月定期比对"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儿童保健系统"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的个案信息,重点搜索"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和"儿童保健系统"中有记录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未包含的免疫空白儿童。
四、预防接种单位每季度应到当地外来人口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流动儿童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记录,并及时接种。
五、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
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六、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每名适龄流动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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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室,实行按周门诊接种。
二、接种人员必须接受计划免疫专业培训,合格后,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接种人员对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均应建立免疫接种卡,接种免疫程疗完成每次接种。
流动人口免疫对象,按万年县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实行建卡接种。
四、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必须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核实接种对象、疫苗取发、消毒、儿童、体检等。
五、接种时应严格按技术规程的要求操作。
六、严格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制度,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针头要专用。
七、检查疫苗质量,掌握禁忌症,观察处理接种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八、按免疫接种技术规程要求处理接种废弃物及剩余疫苗。
九、及时填写免疫接种各种表格,及时统计,按规定的时间报告县级防疫卫生门。
十、及时协助县级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免疫接种相应传。
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和归档保存管理工作。
二、有计划、有组织地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预防接种资料、疫苗管理资料、疫情资料、冷链资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记录及各类宣传培训和督导资料等。
三、预检登记记录、接种记录、疫苗及注射器出入库记录、冷链温度记录等各类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正确填写,疫苗购进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四、预防接种信息卡实行属地化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接种卡永久保存,预防接种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接种单位至少应每季度对责任区内的儿童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剔除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片,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五、根据资料信息报告周期,按旬、月、年及时收集、填写、汇总上报,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报表、疫苗针对传染病和基本工作情况统计报表、个案调查表、以及临时增加的其他报表。
统计报告的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六、文字资料需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实行档案化管理;各类数据库资料需随时备份保存。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使用后的注射器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理,并做好处理情况登记。
三、预防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
注射过程中要防止被针头误伤,使用后的注射器不得双手回套针帽或用手分离注射器针头。
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
四、无菌棉球和棉签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
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盛放皮肤消毒剂的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
一次性小包装,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六、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
除液体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b0PV) 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液体b0PV未能立即用完,应在2~8℃温度下保存,并于当天用完,如有剩余应废弃。
七、接种现场应按有关要求备有足量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八、接种单位每次运转前或运转后应对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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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一)预防接种制度幼儿实行预防接种,以提高群体幼儿免疫水平,达到控制或消除常见、多发性的传染病的目的。
⒈ 全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传染病的疾病预防工作。
⒉ 保健医认真做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建立《幼儿接种疫苗登记册》,做到人人登记,登记率100%,及时向家长建议补上漏种疫苗。
(二)传染病管理制度幼儿园是孩子集中的。
地方,一旦发生传染病容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传染病管理,确保幼儿健康。
⒈ 保建医应及时了解疫情,发现疑似传染医应当即隔离,报告园长和医管部门,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⒉ 建立幼儿生病请假、患传染病立即报告制度。
针对缺勤儿童,班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如果发现有疑似病例或医院诊断病例,应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传染病的措施。
⒊ 把好入园体检关,所有幼儿入园和员工入职需持有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入职和入园表中有保健医签字栏,保健医审验体检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园。
⒋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检疫制度,并实行正确的防疫措施,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⒌ 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不混乱、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疫情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⒍ 在传染病期间我园采取晨午检“严苛制度”,本着对全体孩子负责的原则,保健医对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幼儿,有权要求家长及时送医院检查,检查排除后方可入园。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做到传染病无爆发。
⒎ 根据季节、疫情、疾病流行等特点坚持开窗通风检查,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⒏ 在幼儿园入口显要位置,由保健医负责开办《卫生宣传专栏》,同时用短信、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根据季节、疫情向老师、家长宣传预防疾病知识,提高防病意识。
要求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三)晨、午检查制度了解幼儿当时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异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1、建立晨、午检查制度。
坚持晨、午检及全面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精神;三看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检查患儿的身体相关部位,杜绝传染病带入园。
2、保健医每天进班巡视,发现幼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⒈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到大兴妇幼保健院医院体检做检查一次,体检率达100%,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达100%,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
⒉食堂炊事人员每年到大兴妇幼保健院和大兴疾控中心去体检一次,各项体检合格后,凭两证上岗,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
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3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一年级新生。
二、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种证中必须接种疫苗范围包括: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七种。
每年一年级新生凭《预防接种证》报名入学,其他地区到我校就读的新生也必须提供当地的《预防接种证》,才能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1、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名、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并收存新生《预防接种证》学校保存,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计算机录入登记。
3、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并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
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
4、学生完成补种和补种后,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5、在每年开学之际,将《预防接种证》检验工作情况上报补郎苗族乡卫生院,争取卫生部门的指导,从源头上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四、学校将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
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招生报名须知上告知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五、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执行。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4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