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门诊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预防接种安全措施1.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并按照相关要求设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
2.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置候种、预检、询问告知及登记、接种、观察、办公等功能区,现场布局合理,避免与感染科室交叉。
4. 配备合格的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接种前后接种室的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定期对医疗用品及消毒物品进行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5. 配备足够的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流程规范实施接种,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
6. 预防接种人员接种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接种前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卡(薄)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同时增加一验证”环节,即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的预防接种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应急处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妥善处理。
门诊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门诊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确保患者的健康与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疫苗接种:将疫苗注射到患者的身体以防治传染病的行为。
2.防备接种:向患者注射防备疾病的疫苗,提前防备疾病的发生。
3.门诊部门:医院的门诊服务大楼或区域。
4.护士:负责实施疫苗接种和防备接种工作的医护人员。
第二章门诊疫苗接种管理第四条疫苗储存和配送1.门诊部门的疫苗库房必需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疫苗的储存和配送必需依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受损或失效。
第五条疫苗接种登记和档案管理1.对每一位接种疫苗的患者,门诊部门必需建立完整的接种登记和档案记录。
2.接种登记信息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时间、接种疫苗类型和剂次等。
3.接种档案必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保密和可追溯性。
第六条疫苗接种操作规范1.护士在接种疫苗前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疫苗接种史,并告知患者疫苗的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2.护士必需采用无菌操作,确保接种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护士在接种后,必需察看患者的反应,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第七条疫苗异常反应处理1.假如患者显现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护士必需立刻停止接种,并及时报告医生和上级管理部门。
2.医生必需依据患者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和治疗,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患者的档案中。
第八条疫苗剩余和过期处理1.疫苗剩余量必需依照要求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2.过期疫苗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防止误用及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三章门诊防备接种管理第九条防备接种计划订立1.门诊部门必需依据国家和地方疫情情况,订立相应的防备接种计划,并及时向患者公布。
2.防备接种计划必需包含接种的疫苗类型、剂次、接种时间和接种对象等信息。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场所,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疫苗接种操作,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质量。
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预防接种门诊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门诊部、疫苗管理科、冷链设备科、预防接种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3. 疫苗管理科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4. 冷链设备科负责冷链系统的运行、维护、更新,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5. 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
6. 宣传教育科负责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工作1.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受种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等情况。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业务水平。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疫苗接种质量评估。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疫苗接种信息实时更新、共享。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疫苗接种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疫苗接种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1. 成立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组,由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 预防保健科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3. 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接种相关的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4. 护理部负责预防接种的护理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门诊部负责预防接种的预约、登记和导诊等工作。
三、疫苗采购和储存1. 疫苗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预防保健科应建立疫苗采购记录,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品种、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定期对疫苗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3.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疫苗冰箱中,温度应控制在2-8℃范围内,湿度应控制在60%-80%范围内。
4. 疫苗冰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接种。
2. 医护人员应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 医护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对患者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疫苗接种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接种部位的护理、不良反应的观察等。
6. 医护人员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疫苗种类、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
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
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
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
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2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本院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具有符合接种要求的房屋、设备、药品等;(3)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2)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预防接种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登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接种知情同意: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向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并取得知情同意。
3. 接种操作: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对象30分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5. 接种记录:预防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时间、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预防接种资料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预防接种资料包括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记录、疫苗批签发证明等。
3. 预防接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六、预防接种质量控制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运转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运转,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2.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质量,保障接种安全。
三、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流程1. 开诊时间: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接种登记: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登记手续,领取预防接种证。
3. 接种预约:预防接种门诊应提供接种预约服务,家长或监护人可提前预约接种时间。
4. 接种实施: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程序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
5. 接种记录: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等信息。
6. 接种咨询:接种人员应主动向家长或监护人宣传计划免疫知识,解答接种相关问题。
7. 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如出现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四、预防接种门诊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接种室、登记室、咨询室等,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卫生。
2.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接种设备,如接种台、冷藏设备、消毒设备等。
3.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质量,保障接种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解释。
2. 预防接种门诊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接种前准备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 监测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 加强疫苗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七、工作要求- 遵循专业操作规范,确保接种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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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
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
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
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疫苗及注射器,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3、疫苗按品名、批号、分类摆放,按规定的温度要求储存,并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的领取和使用疫苗及注射器,杜绝失效浪费。
4、冰箱内不得存放除疫苗以外的其它物品。
5、严格遵守活疫苗、灭活疫苗的开启有效使用的时限。
6、认真做好过期、失效疫苗、注射器及废弃疫苗、注射器的销毁处理及记录。
7、若有发现疫苗或注射器外包装破损或从外观上有质量可疑,应暂停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8、按规定进购和使用二类疫苗,相关资质文件和进货验收记录、分发记录齐全完整。
9、每日2次做好疫苗温度监测,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疫苗储存和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为确保适龄
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处置不当可能造成的不
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
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二、各接种单位所进疫苗均由上级疾控部门逐级提供,并由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或由各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
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疫苗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储存要求。
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四、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各疾控中心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
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一、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
专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各预防接种门诊(点)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二)公示接种程序流程图、接种门诊平面示意图、预防接种须知、儿童免疫程序、疫接种价格。
(三)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接种单位工作制度、安全注射制度、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接种副反应及事故处理监测报告制度等。
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
使用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室进行消毒清洁,并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检查身体,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
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卡介苗要分日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或用毁型机集中毁型,并建立登记制度。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辖区内的卫生员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卫生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人册。
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人保及接种有关疫苗。
如二个月未带小孩接种,应及时进行随访。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