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和打分表(本次评审使用)
房地产评估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项目扣分项目分值及说明标准分1 封面(1)封面内容包括,标题、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报告编号,缺少项目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2)表述不准确、不清楚。
12 目录有下列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1(1)没有标明“目录”二字;(2)结果报告缺一级标题;(3)技术报告缺一级标题;(4)组成内容名称前后不一致;(5)附件具体内容未列示或不详细的;(6)页码没有标注,或页码标注前后不一致的。
3*致估价委托人函(1)致函内容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结果、致函日期。
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 (2)表述不准确;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1)未列明现场查看估价人员姓名的,扣0.5分:1(2)重要专业帮助内容、人员未说明的,扣0.5分。
5*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1)假设条件没按“必要、充分、合理、有依据”要求列明的,扣1~2分;5 (2)限制条件针对性不强的,扣1~2分。
6 *估价委托人缺少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扣1分。
17 *估价机构估价方内容包括估价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18 *估价目的(1)估价目的表述不准确,扣1分;2 (2)估价目的表述模糊,未对应其经济行为,扣1分。
9 *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基本状况(名称、坐落、四至、面积、用途、权属、生熟程度、建筑结构、年限等)描述不全面、不准确,扣0.5~2分; 4 (2)估价对象构成(是否含装饰装修、动产、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等)界定不清楚,或估价对象利用限制不明确,扣0.5~2分。
10 *估价时点估价时点确定不正确,扣1分; 111*价值类型与定义(1)价值类型未明确或不准确的,扣2分;4 (2)价值定义内涵(价值构成、使用条件限制)表述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2分。
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最新稿)

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2010年6月12日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以下简称估价报告)质量,统一估价报告评审内容、要求和方法,保障估价报告评审客观、合理,根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房地产估价指导意见,结合估价报告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对鉴证性估价报告进行评审,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鉴证性估价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委托人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为委托人进行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管而出具的起着价值证明作用的估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为了下列需要而出具的估价报告:(一)房地产抵押贷款;(二)房屋征收补偿;(三)房地产税收;(四)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变卖房地产;(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六)用房地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或者企业;(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八)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第三条(评审方式) 估价报告评审,采用定量评审与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定量评审内容)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采用分项目逐项评分的方式.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估价报告的基本组成要素和外在质量,分为4个分项和28个子项(详见附件)。
特殊项目是指特定估价目的的估价报告应当具有的独特组成要素或者应当予以描述、分析的独特内容。
其中,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特殊项目分为6个分项:(1)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特殊要求;(2)估价原则的特殊要求;(3)估价结果披露的特殊要求;(4)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5)相关风险提示;(6)附件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定量评审得分)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总分的满分为100分。
不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为各个一般项目的评审得分之和。
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换算得出:一般项目评审总得分+特殊项目评审总得分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总得分=-————--———--————-———×100100+特殊项目的满分第六条(各评审子项的评审得分)被评审的估价报告存在本标准列举的问题的,从该问题所在评审子项的标准分中减去该问题对应的扣分值。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10
估价
方法
1、估价思路表述不清晰或缺方法定义的,扣1分;
2、选用的估价方法不足,扣1分。
2
11
估价
结果
1、估价结果(包括币种、总价、单价及总价大写)表述不完整的,缺一项的扣1分;
2、估价结果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扣8分;
3、抵押报告缺市场价值或抵押价值之一的扣1分;
4、抵押报告缺变现能力分析:
4.1缺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可分割转让性分析的扣1分;
2.3技术报告缺一级标题;
2.4组成内容名称前后不一致;
2.5页码没有标注,或页码标注前后不一致的。
2
2
致估价委托人函
1致函内容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结果大写、币种、法人签字、单位公章、致函日期。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表述不准确,扣0.5分。
4
3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序号
评审
项目
扣分项目分值及说明
标
准
分
扣分
得分
扣分说明
1
封面
目录
1、封面内容包括:标题、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报告编号,缺少项目之一或表述不准确、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有下列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1没有标明“目录”二字;
2.2结果报告缺一级标题;
4
4
估价委托人、估价机构
1、缺少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扣1分;
2、估价方内容包括估价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1
5
房地产评估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项目扣分项目分值及说明标准分1 封面(1)封面内容包括,标题、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报告编号,缺少项目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2)表述不准确、不清楚。
12 目录有下列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1(1)没有标明“目录”二字;(2)结果报告缺一级标题;(3)技术报告缺一级标题;(4)组成内容名称前后不一致;(5)附件具体内容未列示或不详细的;(6)页码没有标注,或页码标注前后不一致的。
3*致估价委托人函(1)致函内容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结果、致函日期。
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 (2)表述不准确;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1)未列明现场查看估价人员姓名的,扣0.5分:1(2)重要专业帮助内容、人员未说明的,扣0.5分。
5*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1)假设条件没按“必要、充分、合理、有依据”要求列明的,扣1~2分;5 (2)限制条件针对性不强的,扣1~2分。
6 *估价委托人缺少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扣1分。
17 *估价机构估价方内容包括估价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18 *估价目的(1)估价目的表述不准确,扣1分;2 (2)估价目的表述模糊,未对应其经济行为,扣1分。
9 *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基本状况(名称、坐落、四至、面积、用途、权属、生熟程度、建筑结构、年限等)描述不全面、不准确,扣0.5~2分; 4 (2)估价对象构成(是否含装饰装修、动产、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等)界定不清楚,或估价对象利用限制不明确,扣0.5~2分。
10 *估价时点估价时点确定不正确,扣1分; 111*价值类型与定义(1)价值类型未明确或不准确的,扣2分;4 (2)价值定义内涵(价值构成、使用条件限制)表述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2分。
房地产评估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项目扣分项目分值及说明标准分1 封面(1)封面内容包括,标题、估价项目名称、委托人、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报告编号,缺少项目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2)表述不准确、不清楚。
12 目录有下列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1(1)没有标明“目录”二字;(2)结果报告缺一级标题;(3)技术报告缺一级标题;(4)组成内容名称前后不一致;(5)附件具体内容未列示或不详细的;(6)页码没有标注,或页码标注前后不一致的。
3*致估价委托人函(1)致函内容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结果、致函日期。
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2 (2)表述不准确;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1)未列明现场查看估价人员姓名的,扣0.5分:1(2)重要专业帮助内容、人员未说明的,扣0.5分。
5*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1)假设条件没按“必要、充分、合理、有依据”要求列明的,扣1~2分;5 (2)限制条件针对性不强的,扣1~2分。
6 *估价委托人缺少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扣1分。
17 *估价机构估价方内容包括估价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资质证书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缺少其中之一的,每项扣0.5分,直至扣完。
18 *估价目的(1)估价目的表述不准确,扣1分;2 (2)估价目的表述模糊,未对应其经济行为,扣1分。
9 *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基本状况(名称、坐落、四至、面积、用途、权属、生熟程度、建筑结构、年限等)描述不全面、不准确,扣0.5~2分; 4 (2)估价对象构成(是否含装饰装修、动产、特许经营权、债权债务等)界定不清楚,或估价对象利用限制不明确,扣0.5~2分。
10 *估价时点估价时点确定不正确,扣1分; 111*价值类型与定义(1)价值类型未明确或不准确的,扣2分;4 (2)价值定义内涵(价值构成、使用条件限制)表述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2分。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估价报告的基本组成要素和外在质量,分为 4 个分项和 29 个子项(详见附件)。 第五条(定量评审得分)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总分的满分为 100 分。 不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为各个一般项目的 评审得分之和。 应当有特殊项目的估价报告的定量评审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换算得 出:
误,估价方法错误,估价方法运用(包括计算公式选用、测算过程、计算结果) 严重错误的;
(九)虚构、编造估价基础数据、重要估价参数或者可比实例的; (十)估价报告中的重要内容前后矛盾或者不一致,包括致估价委托 人函、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中的估价结果不一致,估价结果报告、 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方法选用不一致的。 第十三条(估价主体资格资质缺陷的不合格) 估价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估价报告为不合格: (一)致估价委托人函上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盖公章的; (二)估价师声明上无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的; (三)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不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内的; (四)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估价报告对应的估价业务 超出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的。 第十四条(其他不合格情形) 估价报告例行评审可以不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但在评审中发现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估价报告应当不合格: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利害关系人有利 害关系,或者与估价对象有利益关系的; (二)估价报告对应的估价业务超出了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注册房地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试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零一五年七月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统一和规范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方式和 内容,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 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 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抵押 估价指导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对鉴证性估价报告进行评审,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鉴证性估价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机构向估价委托人出具 的起着价值证明作用的估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为了下列需要而出具的估 价报告: (一)房地产抵押贷款;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三)房地产司法鉴定; (四)房地产税收;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六)上市公司有关房地产关联交易; (七)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条(评审方式) 估价报告评审,采取定量评审与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定量评审内容) 估价报告定量评审,采取分项目逐项评分的方式。
房地产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标准(2014新)

4
*估价师声明
内容完整、规范, 针对性强。
3
(4)未说明是否有重要专业帮助的,有重要专业帮助未说明 帮助者的姓名或名称、内容、相关资格、职称或资质的,
应当有重要专业帮助而没有重要专业帮助的,扣 1~2 分。
(5)未注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注册号、签名日期的,
扣 2 分。
(6)无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的,属于不合格内
致的,属于不合格内容。
条
(4)致函日期不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内的,属于
件
不合格内容。
︵
14
(1)内容包括:评题(目录)、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
分
制条件、估价结果报告、估价技术报告、附件。每缺少一
︶
项,扣 0.5 分。
3
目录
内容完整,前后文 字、页码一致。
2
(2)估价结果报告二级评题缺少或者不全的,扣 0.5 分。 (3)估价技术报告二级评题缺少或者不全的,扣 0.5 分。 (4)目录中的文字与正文中的文字不一致的,扣 0.5 分。
(6)估价技术路线表述不清晰的,扣 0.5~1 分。 (7) 估价技术路线表述错误的,扣 3 分。 (8)与估价结果报告中估价方法选用不一致的,属于不合 格内容。
估价基础数据来
(1)按照表 1-1~表 1-5 相应的估价方法评评评准进行评评。
︵
共有情况、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担保物权设立情况、租赁 或占用情况、拖欠税款情况、查封等形式现在权利情况、
50 分 ︶
20
*权益状况描
述与分析
描述内容完整,分 析客观,具有针对
性。
3
权属清晰情况等。每缺少一项,扣 0.5 分。 (2)在建工程权益状况描述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取得
房地产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标准

附件:
房地产估价报告定量评审标准
目录
表1 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项目评审标准
表1-1 市场法评审标准
表1-2 收益法评审标准
表1-3-1 成本法(房地)评审标准
表1-3-2 成本法(建筑物)评审标准
表1-3-3 成本法(土地)评审标准
表1-4-1 假设开发法(现金流量折现法)评审标准
表1-4-2 假设开发法(传统方法)评审标准
表1-5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审标准
表2 房地产抵押估价特殊项目评审标准
表1 房地产估价报告一般项目评审标准
表1-3-1 成本法(房地)评审标准
表1-3-2 成本法(建筑物)评审标准
表1-3-3 成本法(土地)评审标准
表1-4-1 假设开发法(现金流量折现法)评审标准
表1-4-2 假设开发法(传统方法)评审标准
表1-5 基准地价修正法评审标准
表2 房地产抵押估价特殊项目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