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探析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摘要:上市公司与公司治理两者关系密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还处在起步阶段。
在上市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具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问题解决的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剖析;对策众所周知,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不但关系到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而且它牵涉金融体系的稳定繁荣,经济增长和资本配置,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和福利水平。
前世界银行行长吉姆·沃尔芬森曾说过:“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将像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至关重要。
”由此可见,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现代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对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上市公司与公司治理的含义及两者关系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和企业管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了一个有代表性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公司治理的原则包含的要素有:信任、正直、诚实、开放、表现导向、责任感及可靠性、互相尊重及对组织有承诺。
最重要的是董事与管理阶层如何建立治理的典范,为其它公司参与者可以依据的价值,并且能够有效地定期评估它的有效程度。
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表现得诚实、有道德,尤其是在面对利益冲突及透露财务报表的时候。
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和家族模式。
上市公司与公司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公司的上市。
中国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探析

S iei ij n ,30 0 hh z, ni g 8 2 0 ) X a
Ab t a t o p r t g v ma e s u : r 。wh c s s t e sr c :C r o a e o e n e t t u e r t ih i a h c r ft e mo e n l td c mp n " e tr rs y t m, ly o e o d r i e o a ys n e p ie s se p a s h s al i ( t n o e i r mo ig t e d v l p n f Ch n s l mp ) a t r l n p o tn h e eo me to i e e r
一
I h n b a 。 AIJ n Z a — io B u l
开始 的 , 于其 内涵 , 对 国内不少研究 人员有不 同的见解 。杨 瑞龙 (9 8认 为公 司治 理实质上就是 关于所有权 分配 的合 19 ) 约 , 心就是 要通 过选择恰 当的契约 安排来 实现剩 余索 其核 取权 和控 制权 的对 应 , 而保 证企业效 率的提高 。刘银 国 , 从 杨善 林 (o4 研究 发现 , 司治理 产生 于代理 问题 。现代 2o ) 公 企业 的出现 导致企 业所有 权 和控制 权 的分 离 , 产生 了代 理 问题 ;由于代理 人和委 托人 的利益 不一致 或不 完全 不致 ,
国有上市公 司治理 结构运行 机制 的对策建 议 。
=、 两治理结构摄述 公
( ) 司 治理 结 构 的 内 涵 一 公
公 司治理结 构 ( 司治理 ) 词 汇最早 出现在 2 世 公 这个 0 纪 3 代美国学者伯利和米恩斯的 《 0 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 文 中的。中 国对于公 司治理结构 的研究从 2 世纪 9 年 0 0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形成 内部人控制的格局 , 进而损害公 司、 东的利益 , 股 在激励约 束乏 力的情况下 , 还可能会出现决策不利的结果 。
2 股 东大 会 流 于 形 式 、
成为 了董事会之下的一个机构 。加 上我 国的监事会主要 由公 司 职 工或股 东代表组成 , 他们在行政关 系上受制于董事 会或兼任
股独大 ” 操控下的股东会投票 表决接纳 , 从而致使 独立董事
监督职能虚化 , 使其成 为了一种“ 外部装饰” 。此外 , 中小股东股 权 分散 以及“ 便车 ” 搭 现象 也使得他们 难 以有效利 用手 中的投
是属于 国家的 。由于 国家作 为所有者不能 直接行使产权 权力 ,
票权 遴选出真正的独立董事 , 大股 东和 管理者也正是 利用这一
理结构 , 也是引发一系列公司治理问题的主要根源。
二 、 国 上 市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存 在 的 问 题 我
1 股 权 结 构 不 合 理 、
点 , 了名义上代 表中小股东利 益而 实际上为大股 东和管理 选择 者服 务的 “ 灰色董事” 。 () 2 独立董事难行 其职 。由于我 国上市公司缺少 相应的法 规作 后盾 , 只是在 《 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 中提出上市公 司可 以设
经 营 战 略
—■●r
【 要】我 国上 市公 司特 殊的控股 型公 司治理 结构是 引发 摘
一
3 董 事 会 责任 淡化 、
系列 公 司治 理 问题 的 根 源 。本 文 比较 系统 地 分 析 了上 市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存 在 的诸 多 问题 , 括 股 权 结 构 不 舍 理 、 东 大 包 股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程日奇【摘要】本文在分析“股东至上”与“共同治理”两种思想基础上,结合人力资本性质及特征提出“双元治理模式”,即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与经理阶层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在合作性竞争博弈的基础上构建的内部治理。
在此基础上,通过厘清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脉络提出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框架、控制要素及当前内部控制亟待加强的三个方面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强化预算控制、强化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建设。
【关键词】双元治理模式;内部控制理论;组织框架;控制要素【作者单位】程日奇,河北华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如果狭义地理解,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董事长或经理权利及监督方面制度安排。
广义理解,还应包括公司的各项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经理聘选与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管理结构、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布莱尔认为是“一种法律、文化和制度性的有机整合,这一整合决定上市公司可以做什么,谁来控制它们,这种控制是如何进行的,他们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风险与回报是如何分配的。
”一、当前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近些年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我国公司制企业大量涌现,并出现了一大批像海尔集团那样经营卓越的公司。
但治理不良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主要问题体现在:(一)内部人控制,管理权=控制权。
该种控制形式表现为企业内部人员取得企业控制权的相当大部分,并以此来侵蚀作为“外部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内部人员或以经理人为主,或以企业职工为主,或是经理人员与职工合谋。
其实,“内部人控制”有其合理性一面,因为他们实际上掌握企业实际情况,能够作出科学管理决策;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目标的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导致经营者可能会作出有损所有者权益的行为,经济学家是从委托代理角度来提出“内部人控制”失控问题解决思路的,结果是收效甚微,问题的实际在于没有承认人力资本对剩余的要求权,而能体现人力资本产权与非人力资本产权平等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公司治理角度下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炎键 湖: 公司治理 内 部控制
曩
一
、
我 国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不 足
( ) 乏 统 一指 挥 和 协 调 机 制 。 四 缺 内
在 的 问题 首先 表 现 为 其 构成 不 合 理 。
代 表小 股东 的董 事人 数少 , 比例 低 , 导
致 董 事 会 往 往 不 善 于 听 取 小 股 东 的 意
目标 的顺 利 实 现 。 二 、 我 国 基 于 公 司 治 理 角 度 的 内 部 控 制 失 效 原 因 分 析
开始 ,我 国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 人 员频
能 难 以有效 发合 理 。在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过 程 中 , 国有 法 人 资 产 代 表 导 致 了 上 市 公
监 事 会 并 未 真 正 设 立 起 来 ,导 致 其 职
普 遍 的现象 ,上 市公 司高管 的纷 纷 落
马 则 进 一 步 凸 显 了 内 部 控 制 在 现 实 中 的 尴 尬 。 据 C S 报 告 , 部 控 制 的 根 OO 内
却是 失真 严重 , 计造 假案 层 出不穷 。 会
部控 制 的研 究 主要集 中 于内部 会计 控
制 研 究 , 多 是 从 审 计 角 度 出 发 , 野 且 视
我 国 内部控 制的起 步较 晚 ,直 到 2 0世 纪 8 O年代 ,学 术 界 和实 务 界才 开始 探索 和研 究这 一领 域 。经过 二 十
几 年 的 发 展 ,我 国 企 业 总 结 和 探 索 出 了一 些 内 部 控 制 的 经 验 和 方 法 ,并 在
( ) 规 操 作 , 问 题 高 管 ” 频 二 违 “ 频
曝 光。 内部 控 制的 辐射范 围上 至董 事
浅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23大众商务金融天地对于现代公司制度来说,公司治理结构是关键的组织结构之一,它要求公司对每一位参与者的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
一、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股权结构有待完善当前,在国有上市公司中,上级部门及上级企业仍然是大股东,然而这种制度使公司缺乏对市场风险的管控能力及对市场进行运作的能力,也导致在公司内部部分权力高度集中,难以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
除此之外,国有上市公司由于股权集中度高、股权流动性低,往往会出现“一股独大”的问题,这就可能导致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投票权及其他优势侵犯小股东的权益。
大股东可能通过隐瞒公司实际利润、不予分红、关联交易及虚假披露等,导致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公司的业绩下滑,甚至造成严重的打击和损失,导致中小股东的损失进一步加重。
(二)监事会监督职能不到位如今,国有上市公司中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在法律上是各自运行的机构,但在实际情况中,董事会往往执行了绝大部分的职能,而监事会却只能履行少部分监督的职能,并且监事会的监管职能相对较弱。
监事会在公司内部并没有权力解聘或者任命公司的经理及董事会董事,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事会的职能。
除此之外,监事会监事的任命又往往由董事会中的大股东决定,这就导致董事会实际上是可以在背后操控监事会的,监事会也就很难对公司进行全面准确的监督。
而且,监事会中的成员大多由董事会中的大股东等组成,这就导致其在公司运营、市场、法律及金融等方面缺乏专业的知识,很难发现公司潜在的风险。
(三)决策主体“角色”冲突如今,国有企业改革经过不断的推行和发展,国有企业管理层在人才选拔上和非国有企业存在差别,加上国企限制薪资等因素,导致国有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往往很难招聘到具有专业能力和知识的人才。
除此之外,公司内部董事会、管理层及党委等机构并没有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职能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界定,这也导致了在招聘人才的过程中,相关的监督作用并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出来。
我国上市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建立监 事会工作保 障机构 。上 市公 司监 4)
事会除独立 地 ,经常性 开展监督工作外 ,还应扩 大职务监督权 。可在上市公 司监事会 中设执行 监 事 ,同时兼任监 事会秘 书。有 条件的公 司也 可以
戗
G G U
怎
会有 效行使 职责 治理公 司结构必 须调整 ,改变上市公 司的股 权结 构 。 目前 ,我 国上 市公 司股 权 结构 不合 理 , 国有股 比重过高 ,股权 集 中,不利 于投资 主体 多 元化 和形 成多元化产权 主体制衡机 制 ,也不利 于 建立科学 的法人治理结 构 ,应设法 打破这种公 司
司章程的行为 。
( ) 立独立董事诚信档 案和信息披露制度 。 2建
一
方面 ,由管理部 门以及其 他独立 的中介机构联
合设立独立 董事人才库 ,建 立独立董事 的诚信档
案库 ,对独 立董事进行考 核 ; 另一方 面要求独立
董事进行强 制信息披露 ,这 样有助 于提 高市场透 明度 ,保障 中小股东 的知 情权 ,加强社会监督 。
设 立监事会 的辅助 l工作 机构 。 生 4 建 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对独 立董 事实 行专 业化 管理 。
独立 董事托管制度 在一定程 度上有助 于提 高独立
建 立健 全 约 束机 制 的重 点 对 象是 公 司的 经
营管理者 ,有效地 约束机制包 括 : 建立职工董 事
( )大 力加 强对上 市公 司信 息披露 3
的监管 与违规行为 的处罚 。
6 健全审计制度 .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公司治理(CorporateGovernance)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和企业管理,OECD(OrganisationforEconomicCo- operationandDevelopment)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了一个有代表性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一、公司治理的意义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已受到了中国企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些这种全球知名、规模庞大的公司,一夜之间就土崩瓦解,中国公司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不过,还有许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只有大公司、国有大型企业才需要去考虑公司治理的问题,而中小企业对此是无关紧要的。
这种认识存在诸多法律危险的。
实际上,对中小企业、新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来讲,公司治理的问题同样重要。
创业公司尤其要注意整个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从一开始,就要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解决好。
具体来看,首先,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相当于一座楼宇的地基,考虑地基问题的最有效的时期是在楼宇建设之初。
第二,中国人情社会的许多传统习惯使创业者漠视公司治理,留下创业的隐患。
在中国,人们通常看重的是面子、人情,很多时候没有“亲兄弟明算账”的习惯。
创业的时候,不愿意谈钱,但是,成功之后,恰恰是这些“其他事情”构成反目、内乱的导火索。
公司治理结构在创业初期没有得到重视所造成的恶果此时呈现出来。
第三,目前中国尚未形成一整套详尽完善的公司治理法规体系。
这就导致在遇到矛盾时,所有人都莫衷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限的精力被掷在无限的内耗中。
对于创业者而言,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在此情况下,更应该注重公司自身制度的建设,规范管理,减少隐患。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伴随着改革的进程,中国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去衡量,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首先,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论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班级:xx学号:xx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
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
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
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
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
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
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三)主要内容措施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与《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
其次,加强对董事的约束与激励。
为了防止董事利用其职权侵害公司与股东利益,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约束与义务;同时,为了使董事为公司的利益而勤勉地工作,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激励。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具有一定制衡关系的一种组织结构。
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上反映了这种分权制衡的关系,但还存在许多缺陷,下面笔者就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作一简要剖析。
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这是指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一肩挑”,内部董事“一边倒”,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独立的经营、决策机制难以形成;法人股比例低,公众股东分散、外部董事制度刚刚起步、债权银行尚未介入公司运作等,致使上市公司董事会缺乏内部相互制衡的机制。
2.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指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无控制权和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实际上成为一个受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
3.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上市之初,既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又担心境外资本冲击国内资本市场,因而确定了国家必须在上市公司中保持控股甚至绝对控股的指导思想。
如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总股本在4亿股以下的,流通股本达到25 % 即可;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流通股本可低至15 %。
在这种“计划+行政控制”双重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很不合理。
4.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治理机制发育不全,主要表现在:第一,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
尽管已经建立了以主办银行制为内容的银企关系,但商业银行还未允许向证券业和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
第二,外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并购市场以及经理人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非常有限。
5.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治理结构方面的缺陷使企业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真实,企业的信息基本被内部人所控制和操纵,当企业被迫或需要向上级、公众提供信息时,首先要考虑信息的披露是否损害内部集团的利益,并与此展开博弈,使外界难以知晓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成了经营绩效低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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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这样 的股权结构虽然保证了国有股的控制地位 .但也体现 1
为使监事会有效担负起监督董事会及经理的职责 ,一要加强
了政府 对 股 市 的 垄 断 和在 证 券 市 场 上 的最 大 利 益 主 体 地 位 .这 种 立 法 .明 晰 和完 善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并 使 这些 权 力 有 较 强 的 可操 作 有 悖 于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的 情 况 给 公 司 治 理 造 成 了不 良后 果 。 性 :二要 建 立监 事 资 格 认定 制 度 推 选 有 知识 、有能 力 、懂经 营 、 2 董 事会 职 责 淡化 ,独 立 董 事 缺 乏独 立
东 利 益 的 最 大化 ,防 止经 营 者 对 所 有者 利 益 的 背 离 。 公 司 内 部 治 扶 植理 性 成 熟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采取 市 场 配售 、协 议 转 让 等 形 式 , 理 结 构 包 含 两层 制衡 关 系 :一 是 公 司 内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三 个 主体 的分 权 结构 和 内部 制 衡 关 系 :二 是 董 事 会 与 总经 理 的经 营 决 策 权 与 执 行 权 的分 权 结 构 和 内部 制 衡 关 系 多渠道推动国有股减持 。 2. 化 董 事 结 构 。完善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优 鉴 于 董 事 会 在 公 司 中 的重 要 作 用 .应 从 统 筹 全局 和协 调 各 方
背 景 下 ,外 部 董 事 的产 生 多 由 大股 东 向董 事 会 推 荐 由其 “ 集体 的 在职 消 费 ,带 薪 度 假 等 。 讨 论 ” 通 过 .后 经 “ 股 独 大 操 控下 的股 东 会 投 表 决 接纳 . 因 一 5 建 立健 全 有 效 的 经 营者 约 束 机 制
的相 关 政 策 法规 ,但 并没 有 对 在 主 板 上市 的上 市 公 司 有 设 置独 立 自身 利益 与 企 业 或 所 有 者 的 长 期利 益 挂 钩 。 此 外 ,对 经 营者 的激
董 事 的 要 求 。 由 于我 国大 多 数 上市 公 司 为国 有 控 股 公 司 ,在 这 种 励 还 可 采 取 非 货 币 的 激励 方式 .如 较 高 的社 会 地 位 和 荣誉 .较 多
而 使 独 立 董 事 监 督 职 能 虚化 .成 为 了 一 种 ” 部 装 饰 。 外 在 强 化 股 东 及 董 事 会 对 经 理 层 的 监督 约 束 的 同 时 .要强 化 对
3 监 事 会 “ 同虚 设 ” 形 经 理 层 的信 息 披 露机 制 .使股 东 和 董 事 会 能 及 时全 面 、准 确 得 到 虽 然 我 国 的 监事 会 与 董 事 会 在 法 律 上 属 于 平 行 的地 位 .但 由 公 司 经 营 的 信 息 .防 止经 理 层 隐瞒 事 实 ,欺 骗投 资者 。 此外 ,还 于 董 事 会具 有 决 策 权 ,且 董 事 长是 公 司 的 法 人 代 表 .因 而 仅具 有 要 完 善 股 东 对 经 理层 的诉 讼 机 制 股 东 对 经 理 层 的 不 当行 为 拥 有 部 分监 督 权 的监 事 会 实 际上 成 为 董 事 会 之 下 的一 个 机 构 。 加 上我 诉 讼 权 并 获 得 赔偿 的权 力 ,是 使 对 经 理 层 的 约 束机 制 得 到 执 行 的
任关 系。
三 、优 化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的 途径 1. 化 公 司股 权 结 构 优
我 国上 市 公 司股 权 结构 的不 合理 ,产 生 了 所 有 者缺 位 ” ,助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通 过股 东 大会 、 董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二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存 在 的 问题 关 系的战略上调整内外董事的比例和结构 .建立董事问 防 止 董 事 与 经理 班 子 成 员过 多 的 交 叉任 职 。 建 立 和完 善 独 立 我 国股 权 结 构 向 国家 股 严 重 倾 斜 ,公 有 股 在 股权 结构 中 占 有 董 事 制 度 的 相 关 法律 法规 。 改进 独 立 董 事选 任程 序 保 障 独 立 董
4 缺 乏 有 效 的 激励 和 约 束 机 制
参 考文献 : [】 建林 : 司治理 结 构 : 1倪 公 法律 与实 践【 】 北京 : M. 法律 出版社 ,
2 0I 0
目前 .我 国上 市 公 司 虽 对 经 理 层 有一 定 的激 励 制度 ,但 很 少 [】 永新 : 市公 司 内部 治理 结构 与会 计 信 息质量 [】 会 计之 2邰 上 J. 有 与公 司 长 期 利益 挂 钩 的 股 权 激 励计 划 .而 且 对往 往 过 于 重 视 物 友 ,2 0 (2 0 61)
基 础 上 ,提 出 了相 应 的优 化 内部 治理 结构 的途 径 。
【 关键词】 内部 治理 结 构 股权 结 构 激励和 约束机 制
不 当 经 营 直 至公 司 的严 重 亏 损 .随 意 转 移 国 有资 产 置 股 东 利益 不 顾 ,信 息披 露 机 制 不 规 范 等 .是 我 国 经营 者缺 乏 监 督 和 约束 的 部 分 .分 别 构 成 了 内 部 治 理 的 静 态 和 动 态 两 个 方 面 。 其 中 . 内 主要表现 。
兼任 总 经理 的 比例 高 达 6 % .董 事 会在 很 大 程度 上 只 是大 股 东 的 0 有 效 的 激 励机 制 的建 立 .首 先 要 完 善 经 理 层 薪 酬 结 构 ,使 经 代 言人 ,致 使 董 事 会 专权 现 象 严 重 .上 市 公 司 的决 策 风 险 增 大 理 层薪 酬 中 固定 报 酬 与 变 动报 酬 比例 合 理 .又 能 在 不 同 层级 之 间 虽然 自 1 9 7年来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 员会 陆续 出 台独 立 董事 形 成合 理 的收 入 级 差 。 其 次 .给 予经 理 层 股 票 或 股 票期 权 。使 其 9
形 成 会 而 不 议 ,议 而不 决 ,决 而 不 行 ” 的局 面 。 同时 .董 事 长
会 理财 的 专 业人 士 为监 事 :三 要 设 立独 立监 事 制 度 .保 证监 事会
4 建 立 长 期有 效 的 经 营 者 激励 机 制
在 我 国 上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中 董 事 责任 意识 相 当淡 薄 ,往 往 对 业 务 监 督 作 出 的 判 断 是 独 立 的 ,不 受 其 他 因素 的 干 扰 。
质 方面 的 激 励 ,而忽 视 了声 誉 等 精 神 方面 的激 励 。 同 时 .我 国上 市 公 司 对经 理 层 的 约 束机 制 表 现 甚 微 。 经 营 者 的 肆 意 在 职 消 费 .
[] 5 冀县 卿 : 国上 市 公 司经理 层 激 励缺 失 及其 矫正 [】 管理世 我 J. 界 ,2 0 () 0 z4
长了 ” 内部 人 控 制 ” 和 大 股 东 的 ” 圈钱 ”行 为 .是 提 升公 司治 理
等公 司 内 部 的决 策 监 督 和 执 行 机 关发 生作 用 .其 目的 是 保 证股 效 率 的 一 大 瓶 颈 。 所 以 .必 须通 过 培 育 有 效 的 国 家 股 持 股 主 体 、
国的监 事 会 主 要 由 公 司职 工 或 股 东 代 表 组 成 ,他 们 在 行政 关 系上 最 后 保 障 。 受 制于 董 事 会 或 兼任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董 事 导 致 了监 事会 职 权 过 于 弱 化 ,很 少 真 正 发 挥 对 董 事 会 、经 理 层 的监 督 作 用 。
《 商场 现 代化 》20 年 1 08 0月 ( 串旬刊 )总 第 5 4 5 期
经 营 管 理
我固. 市 匐向鄯; 建结构存在的j 题探祈 ! : 8 国
一 张纪录 华 中科技 大学经 济学院
[ 摘 要 】 随 着现 代 企 业制度 的建 立 , 企业 的所 有权 与 经 营权 分 离 ,建立 有效 的公 司内部 治 理 结构 日益 重要 。 本 文首 先 从 股 权 结 构 、 独 立 董 事 、监 事会 及 经 理 层 的激 励 约束 制 度 四个 方 面分 析 了我 国上 市 公 司 内部 治理 结 构 存 在 的 问题 , 并 在 此
绝 对 控 股 地 位 . “ 股 独 大 的股 权 结构 模 式 是 对 其 集 中 程 度 的 一 重 高达 6 % ,其 中国 有股 所 占比 重高 达 42 % .流通 股 仅 占 0 2 3 事 的知 情 权 .使 独 立 董事 不 仅 在 公 司 中 占有 一定 的比 例 .其 主 体 3 强 化监 事 会 的 监控 职 能
一
公 司 内部 治 理 结 构 的 内涵
公 司 的 内 部 治 理 主 要 包 括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治 理 机 制 两
部 治 理 结 构 是 指 所 有 者 对 经 营 者 的 一 种 监 督 与 制 衡 机 制 , 即 通 过 一 种 制 度 安 排 . 合 理 地 配 置 所 有 者 与 经 营 者 之 间 的 权 利 与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