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1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决定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本文档将介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概述1.1 目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是明确国有资产的数量、性质、使用状况和经营效益,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和有效性。
1.2 范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适用于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的企业。
1.3 思路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全面收集实际、准确真实的国有资产信息为基础,通过分类核实、重点审核、异议处理等程序,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程序和方法2.1 核实范围和标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核实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的种类、数量、财务状况、使用情况和价值等方面的核实。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核实标准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同属性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核实标准和核实方法。
2.2 核实程序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核实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核实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建立核实数据库;2.按照清查标准,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核实;3.按照重点审核范围,对关键信息进行审核;4.处理异议和提出调整意见。
2.3 核实方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核实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物理核实法:对物质资产进行实地核实,比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勘查;2.文献核实法:通过查阅公开信息、企业档案、财务报表等资料进行核实;3.系统核实法:通过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4.专家鉴定法:对价值较高或存在异议的国有资产进行专业鉴定和评估。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3.1 组织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应当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文件和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组织专门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4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4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有资产的规模和结构也逐渐扩大和丰富。
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增值增效,2024年,我国将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情况,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
本次工作的目标是:1. 实现对全国国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2. 识别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浪费和资源闲置等问题;3. 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运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4.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 国有资产清查:(1)制定清查方案和标准,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2)汇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国有资产信息;(3)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库,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面、准确和及时管理。
2. 国有资产整治:(1)制定整治方案和目标,明确整治的重点和措施;(2)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依法追究责任;(3)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利用方式,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4)解决国有资产中的浪费和资源闲置问题,推进资源的集约利用。
3.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1)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审计和监管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能力;(3)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资产管理水平;(4)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信息披露和公开,促进公众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参与。
三、工作计划和措施:1. 清查篇:(1)制定清查方案和标准,明确清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确定清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2)建立国有资产信息汇总平台,加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协调与配合;(3)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库,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面、准确和及时管理。
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有经济组织产生的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不规范和监管的缺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低效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国家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保护和提升经济效益,国家决定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增加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使国有资产真正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工作目标1. 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2. 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增加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3. 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低效的整治,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4. 提升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健康发展;5.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保障。
三、工作内容1.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国有资产的属性、归属和产权,建立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制度框架;2.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登记、成本核算等制度,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3.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国有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情况等,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4. 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低效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5. 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将清产核资作为审计、监察的重要依据;6. 开展国有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7.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挂钩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8. 鼓励利用市场化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重组与置换,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
四、工作步骤1. 组织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层层分解到各级单位;2. 制定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3. 集中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依法依规收集、整理国有资产的相关信息,建立国有资产档案;4. 对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5. 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失、闲置、低效的整治工作,制定清退和转让计划,促使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6. 组织专业人员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核算,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得到准确反映;7. 加强对国有资产所在单位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8. 对国有资产清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形成工作报告和经验教训,为今后改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逐渐增加,对资产的管理和清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需要对区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本方案旨在明确资产清查的目标、范围、流程和要求,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与范围目标:全面了解区国有企业在建、在用资产的类型、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查明资产的权属和管理责任,发现并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范围:涵盖所有区国有企业的在建和在用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设备、机器、车辆、库存、知识产权等。
三、流程与方法1.组织工作(1)成立资产清查小组,由区国资委主导,包括资产管理、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代表。
(2)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3)做好与区国有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资料收集与整理(1)要求区国有企业提供资产清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资产登记台账、固定资产清单、土地使用权证书、厂房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发票等。
(2)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3.现场勘查与核实(1)对区国有企业的各类资产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其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与资产台账进行核实,对疑似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
4.资产评估与溯源调查(1)对资产进行评估工作,采用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2)对于资产溯源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查明资产的来源和权属。
5.问题整改与跟踪(1)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区国有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2)建立问题跟踪机制,确保问题的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1.工作要求(1)保持工作的严密性和保密性,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流程和方法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经验教训
总结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如 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确保数据准 确等。
未来展望
深化资产管理改革
提出未来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改革方向和目标 ,如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强资产配置和运营管理等。
提升人员素质与能力
提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如 培训、选拔、考核等方面的措施。
5. 问题处理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 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
6. 结果报告
编制国有资产清查报告,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清查结果,为决策提供 参考依据。
时间安排
清查实施阶段
按照清查方案,全面开展国有 资产的现场清查工作。
问题处理阶段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强化技术与信息化建设
探讨如何利用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精度,如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引入 大数据分析等。
完善制度与监督机制
建议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如制 定更严格的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等, 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THANKS
专家评估法: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 对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 性。
实地盘点法:对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 ,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财务资料核对法:通过核对财务报表、 会计凭证等资料,确保资产数据的真实 性。
清查流程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应 遵循以下流程
1. 制定清查方案:明确清查目 标、范围、方法和时间等,制 定具体实施方案。
报告编制
01
02
03
04
05
在数据处理的基础上, 进行报告编制,包括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国有资产的规模庞大且分散,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清查制度,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国有资产的情况,为国家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范围和对象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对象为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拥有者。
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
三、工作计划和流程1. 制定清查计划针对不同的机构和企业,制定可行、科学的清查计划,确保全面、系统地完成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
在计划中确定清查的时间、地点、方式,明确责任人和协作关系,并制定清查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方法。
2. 数据收集和整理根据清查计划,全面收集各单位的相关资产数据,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状况、估值等信息。
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实地勘查和核对部分关键资产将进行实地勘查,核对清查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某些重要的国有资产,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估值准确。
4. 编制清查报告在完成数据收集和实地勘查后,由专业人员编制清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资产清查情况的总结和分析,现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示,并提出改进和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5. 清查结果公示和反馈将清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和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对于发现的严重违规行为和不法行为,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责任与监督1. 清查责任各级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清查工作组,并明确清查的责任人员。
清查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督机制清查工作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国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并可以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清查工作进行评估。
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篇1根据市处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1、全面摸清家底。
对全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资产情况,为加强我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实现三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重点工作范围1、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12月31日。
2、本次资产清查的重点范围是:市处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务1、对全系统设备、车辆、仪器、房屋、土地、路树、办公用品、家具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2、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资产利用状况、闲置情况、资产收益情况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并做出处理,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方面的问题,依据市处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4、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林权证上缴市处统一管理,若无有督促申办。
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下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2、领导小组下设“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市国有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对市属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本次清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市国有资产的数量、构成、位置、价值等信息,为进一步有效管理和利用国有资产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1.资产登记对所有市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投资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债权等。
登记内容包括资产代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用途、所属单位、存放位置等。
同时,对各企业和单位的资产使用权、权属证书等进行归档整理。
2.资产评估对登记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估值和价值,并编制资产清单。
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市国资委组织内部人员进行。
评估内容包括市场价值、净资产价值、实际利用价值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形成评估报告。
3.资产分类根据资产的性质、用途、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将资产分为主营生产资产、非主营生产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应收款项等项目。
分类结果应当明确记录,并进行分类编码,便于后续管理。
4.资产调度根据资产分类和评估结果,对资产进行全面调度。
有闲置资产的,应当优先调度到需要的单位或企业进行利用;有低效利用资产的,应当进行优化调度。
调度过程中需要落实责任人,明确资产的归属和使用责任。
5.资产管理清查工作完成后,应建立健全市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
包括编制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责任制、绩效评价等相关制度。
市国资委应当对各企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工作流程1.确定工作组和责任人2.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市国资委组织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明确清查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
同时,与各企业和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资产登记和评估工作组协调各企业和单位,进行资产登记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上级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真实反映资产及财务状况,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全面提升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通过全口径、全覆盖的资产清查核实,主要实现全面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归属、完善资产系统、健全管理制度等目标。
三、清查基准日、对象和范围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清查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
(二)资产清查对象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要提供上两个年度由审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决算报表等。
(三)资产清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划拨调剂的资产、利用国有资产收入(收益)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等。
四、清查工作方法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编制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二)账务清理。
对各单位的各种银行账号、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
此次资产清查核实包括账内和账外资产,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应收应付、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账外资产、罚没财物等国有资产情况。
(四)清查报告。
各部门(单位)组织撰写资产清查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五)资产核实。
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分别进行认定鉴证。
(六)完善制度。
各部门(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
出来的问题,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从2021年10月开始至12月结束,按照“部署、自查、审计、汇总、整改”五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部署动员(10月上旬)
1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2.全区统一部署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3.公开招聘第三方审计机构:
4.各部门(单位)制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负责人。
(二)自查准备(10月中旬)
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摸底,如实填报清查报表,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盘盈盘亏等情况,做出文字情况说明。
(三)清查审计(11月底前)
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部门(单位)资产开展清查审计,并形成清查审计报告。
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门统一招标确定。
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的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四)情况汇总(12月初)
1.各部门(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和清查审计情况,向财政部门上报资产清查结果报告,于11月25日前将资产清查情况报告报区财政局。
2.财政部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议清查报告,对涉及国有资产的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综合报告,报本级政府批准。
(五)整改完善
各部门(单位)按照政府批复要求,按时认真组织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后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清查核实结果运用
(一)完成报表报告。
各部门(单位)要如实填报资产统计表和如实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报表按照“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格式填报,清查报告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撰写。
(二)调整账务科目。
各部门(单位)资产盘盈、损失、资金挂账等事项,按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再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账目调整。
(三)完善资产数据库。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审核批复后的清查结果,调整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调整资产卡片,实行“一物一卡一条码”制度,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
人、不重不漏,不宜粘贴条码的资产登记要建立固定资产条码簿,明确到使用、管理责任人。
(四)完成产权权属登记。
依据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法规规定,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对占有、使用、支配的各类国有资产完成产权权属登记。
(五)解决重难点问题。
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核实为契机,下大力、下决心解决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
重点是重大资产(资金)损失、对外投资重大损失、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不完整)、对外投资未经审批、大项应收应付款、涉案资产等重难点问题,主管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尽快研究解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七、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陆续出台资产管理相关法规文件。
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有史以来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充分体现出国家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心和意志。
各部门(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应提高思想认识,摒弃老旧观念,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文件,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规定,
正确把握资产清查的政策界限,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应明确总负责人,指导协调处理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协调落实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及时、真实、完整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清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严肃财经纪律。
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切实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
对各类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要认真核实,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清查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