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家具、图书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 物尽其用,提高效益;3.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4. 严格审批,规范流程。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设备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所辖固定资产设备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分配、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
第十条采购物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2. 质量优良,性能稳定;3. 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完善。
第十一条采购流程:1. 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2. 财务部门审核预算,并将申请单报送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3. 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购;4. 采购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固定资产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 不得擅自改装、拆卸设备;4. 不得将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与处置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设备达到报废条件时,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物尽其用、优化配置;(三)制度健全、规范操作;(四)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宏观指导和重大决策。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副校长、后勤副校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配置、调剂、维护、处置等工作;(三)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务体系;(四)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监督、检查等工作;(五)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预算;(六)负责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七)负责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二)负责固定资产的局部更新、改造和维修;(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报告和统计;(四)配合资产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审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前,使用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提交采购申请,明确采购内容、规格、数量、预算等,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实施。
第五条后勤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审核和登记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手续;(三)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台账和账簿,确保账实相符;(四)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及时处理盘点中发现的问题;(五)监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六)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学校规划和预算,合理申请和使用固定资产;(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手续;(三)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四)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规划,避免重复购置;(二)优先采购国产设备,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三)选择优质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四)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二)后勤管理部门组织采购;(三)设备到货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爱护设备,延长使用寿命;(三)确保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固定资产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设备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保管;(二)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保管责任制;(三)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四)做好设备使用记录,确保设备使用情况可追溯。
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的借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理借用、节约使用原则;(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借用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借用范围包括:(一)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部门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二)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所需的物品;(三)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的物品。
第五条借用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用者必须是学校正式教职工、学生或具有借用资格的其他人员;(二)借用物品必须明确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三)借用物品必须保证完好无损,借用期满后及时归还。
第三章借用程序第六条借用固定资产,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借用者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说明借用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二)借用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总务处;(三)总务处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借用条件的,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四)借用者凭《学校固定资产借用申请表》和总务处审批意见,到指定部门办理借用手续;(五)借用部门对借用物品进行登记、编号、发放。
第七条借用物品的归还:(一)借用期满后,借用者应及时归还物品;(二)归还物品时,需经借用部门验收,确认物品完好无损;(三)借用物品如有损坏,借用者应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借用责任第八条借用者应妥善保管借用物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第九条因借用者保管不善,导致借用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的,借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条借用者如需延长借用期限,应提前向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借用管理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四)严格手续、规范操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财务处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三)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四)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六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二)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出库、报废等手续;(三)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四)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二)采购部门根据购置计划进行采购;(三)购置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验收、入库,并建立台账。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其设计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二)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防止损坏和丢失;(三)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向总务处报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五章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总务处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制定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调拨、维修、保养、盘点、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账物相符,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四)定期盘点,及时处理。
第二章账册设置与登记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台账分为总账和明细账。
第五条总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六条明细账由使用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包括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七条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使用状况、维修记录、报废日期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连续,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购置与验收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第四章领用与调拨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领用,应按照使用部门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调拨,应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经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调拨手续。
第五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按照实际需要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时,应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后勤部门负责组织维修。
第十七条维修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清洁和保养。
第六章盘点与报废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学校拥有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家具等物资。
3.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使用、安全完整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4.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5.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2)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3)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验收、调拨、报废等工作;(4)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档案,定期报送固定资产统计报表;(5)监督、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6)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6. 学校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学校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2)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3)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验收、调拨、报废等工作;(4)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5)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维护。
三、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7. 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采购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8. 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9. 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3.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使用、定期检查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4.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5. 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组织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调拨、报废等工作;(3)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4)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档案,定期更新数据;(5)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保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6)监督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修等工作;(2)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配合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等工作;(4)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三、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7. 学校固定资产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8. 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保资产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9. 固定资产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发票、清单等资料进行,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与采购要求一致。
10.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和档案。
四、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11. 学校固定资产应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不同用途合理分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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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七类,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各部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出借,确需出租或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
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
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奖惩。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采购制度要求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必须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验收入库制度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成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本制度还规定了造册登记制度,要求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管理的规范。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
2.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物品归类及时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并按月结账、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任务。
1.仓库存放物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领用办公用
品需办理手续,多余物品需归还仓库。
2.教学物品专供本校教学使用,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并
须填写出借单和出门单,按期收回。
3.人员调动需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归还物品时要
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4.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
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1.报废物品需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需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报废物品,单项固定资产报废
金额按规定执行,并需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经校长批准。
3.处理后的回收资金需及时入账。
1.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
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1.每年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
确保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留有书面资料。
2.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清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以
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抽查、临时盘仓为辅,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
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1.组长认真贯彻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组织执行财经
制度,落实上级教育领导机关要求。
2、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工
作的规范化。
3、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
小组会议,研究重要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4、制定全校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确保资金
使用合理。
5、审查批准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
事项,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6、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任命、配备管理人员,确保
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能力。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顺
利进行。
2、领导各个职能部室实施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管理工作
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向校长提出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建议,为学校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5、主持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
6、监督检查各职能部室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确
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三、学校报账员职责:
1、起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
规范化。
2、协调其他部室实施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
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3、组织实施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
4、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保管、使用等常规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5、具体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确保管理工作的有
效性。
四、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管
理工作的规范化。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确保
资金使用合理。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
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4、办理、审核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
借手续,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
5、实施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确保资产清查
的准确性。
6、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对固定资产实行实物量
控制,定期组织核对账目和实物,确保资产的管理和保管。
7、监督、检查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8、指导、检查部室管理员工作,定期召开部室管理员会议,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五、部室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本部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程,确保
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固定资产分布表和固
定资产卡片的管理和登记,确保资产管理的准确性。
3、申报购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4、参与本部室固定资产的购建论证、招标、采购,并具
体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确保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5、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本部室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
正常运转。
6、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确保资产的合理
利用。
7、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等工作,确保资产清
查的准确性。
8、提出本部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