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监考工作程序

会考监考工作程序
会考监考工作程序

高中毕业会考监考工作程序

1.考试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考前30分钟),监考员准确核对好当次监考科目后,向主考或副主考领取试卷、草稿纸等进入考场。

2.开考前15分钟(第一科考前25分钟),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生进入考场信号。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并对号入座(若考生忘记带《准考证》的,则监考员要令其到考务办公室找主考听候处理,主考要及时查明情况,并将处理结果立即通知考场监考员。确为其人的,要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确认。经主考签字同意后,考生方可进场参加一场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3.每科开考前,监考员要在黑板醒目处写上:“请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守则》,然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上”,并提醒考生认真阅读准。同时宣布该科考试应该注意的事项。

4.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逐份核对试卷,并在黑板上醒目处写上当场开考科目、考试时间、试卷总页数和大题数。若发现试卷有差错则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及时换取备用试卷(要启用备用试卷,必须经考点主考请示考区领导批准后才能启用,监考员要将启用科目、启用原因、启用具体时间填写在《备用试卷情况记载表》的启用情况栏内,并签名)。

5.开考前5分钟开始发试卷。

6.考生得到试卷后,监考员应提醒考生做好以下四件事:第一,核对试卷与该科考考试科目是否相符;第二,清点试卷页码是否与试卷标明的页码相同;第三,检查试卷是否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者字迹不清,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监考员提出;第四,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会考证号和座位号,但不得答题。

7.考试时间到,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试开始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

8.考试开始后,监考员应一个在考场的前面监视,另一个持《考场安排表》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考号和考生相貌是否与《考场安排表》、《准考证》上一致,若不一致则应立即查明并予以处理。

9.正式开考30分钟后(含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以上考生方可出场,已出场者不得再返回考场。

10.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须在未到考生试卷上的姓名、会考证号、座位号处用红芯笔分别填上该考生的姓名、会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总分”处填上“缺考”字样。

11.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2.考试终结时间一到,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试终了信号。

1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立即宣布:第一,停止答题;第二,起立;第三,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第四,待收完试卷后方能退出考场。同时应及时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姓名、会考证号及座位号是否正确或有错漏、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包括缺考考生。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收集好考生试卷。14.考生离开考场后,监考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清理考场、关好门窗,整理试卷;(2)在监考用卷及末尾考场的空白卷“总分”栏处写上“空白作废”四字;(3)经检查确认无错漏后,两人一起贴上考场封条,将试卷送到考务办公室交给主考或副主考复查,合格后方可装订。

15.试卷的装订和密封

(1)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每15份试卷装订为一册,每考场共二册(注意:缺考试卷要与参加考试的试卷按座位号顺序连在一起装订密封,末尾考场的空白卷也要连在一起装订密封。监考用卷另单独装订并装回原袋。若为分卷考试的,则只装订密封答卷(答题纸)的部分,非答卷部分订成一册并与答卷、监考用卷等全部装回原袋;如果能装订牢固,则订成一册也可以。若末尾考场有两小袋试卷时,则集中装钉成一册,并集中装入一袋,但另一空袋要逐级上交)。

(2)装订方法:将试卷叠整齐后,先用“试卷密封封面”将试卷左边考生姓名、会考证号沿密封线包好,再用订书机在装订线“——”处从正面订4至6颗钉,在“试卷密封封面”上下两头装订线“——”处各订一颗钉,然后在反面贴一张“试卷密封签”,将钉脚复盖。(3)将装订好的所有试卷装回原袋(即除《考场登记卡》、《考场情况记载表》和磁带外,包括监考用卷和分卷考试的非答卷部分等所有的试卷要全部装回原袋),并用“评卷用封口”舌纸把试卷袋口封好,贴上“试卷袋口封条”。

(4)如实填写试卷袋正面的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填写《考场登记卡》、《考场情况记载表》,并将已填写好的《考场登记卡》粘贴在试卷袋正面的粘贴线上。

(5)监考员最后检查所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确认无错漏后,两人一起将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载表》当面交给主考,待主考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考务办公室。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制

教师监考须知

教师监考须知 考场布置: 1、考场黑板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摆放位置均匀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有序。明示出考生放置个人物品的位置。 2、黑板布置:书写字迹端正秀丽。布局清晰合理,左面(上)写出两天考试时间表,左面(下)放置钟表或绘制考试时间倒计时图,右面是学生座位号码。 3、为前后监考教师安排椅凳。 考试前: 4、监考教师指导学生正确填涂考试卡,卡上是9位数,而我们的考号是7为数,所以前两位不填,后面7位填涂学生考号。学生填涂后,认真检查学生答题卡填涂是否正确。(提醒学生①用2B铅笔涂卡,涂卡颜色深一些,防止涂错行、错位。②机读卡右侧保持干净)。 5、提前5分钟发机读卡和试卷,监考教师提醒考生:试卷和答题纸的左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姓名、座次号。机读卡姓名框里填写姓名和座次号,并填涂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 6、考生填涂完毕,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每个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座次号是否正确填涂和书写。尤其是准考证号和填涂号码是否一致。 7、开始答题时,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按照题号顺序涂卡。 8、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按座次号顺序收机读卡,并再次检查考生的填涂各项是否完整。 9、收取答题纸时,要按照座位号顺序收取。再一次检查学生是否正确填写座位号。 10、如有缺考,监考教师必需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填涂完整并在答题纸的右上角书写缺考考生的座次号,然后按照顺序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及答题纸排在其中上交。 11、当试卷批完之后,备课组长组要在全体备课组教师到齐之后组织拆封试卷。并按照试卷左上角的姓名、座次号在教务处下发的电子表格和纸制版中分别填写对应姓名和座次号的学生的主观成绩及核算总成绩。(注意:要认真核对试卷左上角上的姓名和座次号,防止成绩填写错误,学生成绩上交教务处后不能更改,特殊情况教务处另行处理)。 12、教务处在上交主观题成绩表格之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排出年级大榜。 13、如果学生准考证号自己填涂错误。则机读卡成绩记为0分。 14、两场考试之间,两位监考教师任务分别为交试卷和取试卷。上交试卷的老师要保证上交的考题卡和试卷份数的份数及答题卡和试卷顺序正确,取试卷的老师要确认所取试卷即为所监考的考场所需试卷。 15、考试中如果班级有学生中途有病或有急事退出考试,不参加班级排名请及时上 报教导处 16、班主任通知学生上午和下午第一场考试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监考要求: 8、监考教师要严格听铃声指挥。 9、教师监考期间,要全神贯注关注学生,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需上遇特殊情况,申请由流动监考暂时接替监考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室内不得只留一人监考。 10、考试结束收试卷时,前面教师监督学生原位置坐好。待后面教师将答题卡和试卷按顺序收取完毕并核实份数后,方可结束考试。 11、考场出现违纪考生,要当场留下违纪证据并有当事学生签字,监考教师需在考场纪实上写明情况,考试结束时上交教导处。

各公司检查工作流程1

各公司检查工作流程 一、卖场检查流程: 1、内容:检查主体为:卫生情况和样品展示。其中:卫生情况包括地面、台面、灯具三个方面;样品展示包括灯体、灯罩、光源、价格牌四个方面。 2、卫生标准及检查方法: 2.1地面——地毯、地板表面均无明显灰尘及杂物,如:水渍、脚印、烟头、纸屑、泡沫等所有明显能看到的灰尘及杂物;卖场内不得随意堆放货物; 2.2台面——卖场内所有家具的表面和展品表面,如:置放的装饰品、茶几、餐桌、花架、装饰镜面、家具表面上均无明显灰尘、水渍、手印、浮灰或杂物;吧台内物品应摆放有序,且不易过多,垃圾及时清扫。 2.3灯具——灯具的灯臂、灯头、灯碟、连接盘、灯罩、装饰挂件、底盘水晶配件上无明显灰尘,水渍、手印、浮灰; 3.样品展示标准和检查方法: 3.1灯体——每盏灯具的灯壁、灯头、灯碟、底盘、连接杆应保持平衡一致,水晶挂件内外方向一致,五金扣环无锈渍、规格不统一现象,不可缺少配件。 3.2灯罩——凡是带灯罩的灯具,灯罩应保证完美、不可倾斜、且同层次的高低应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八字卡置由于性质特殊不在考核范围内。

3.3光源——所有挂展的灯具应保持光源充足,能最大程度展现其特质和优点,不可出现无光源及缺少光源、光源不亮、光源规格不统一现象。 3.4价格牌——对挂展的所有样品、装饰品应使用公司统一标价签(商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公司规定的精品台灯、饰品统一用小标签,每样商品不可无价格牌(签);吊灯价格牌应挂在灯臂上,线长5公分,同一个区域保证方向一致;吸顶灯价格牌挂在顶上,线长80公分,同一个区域保证方向一致,如卖场层高特殊可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保持高度一致,离地面2米为宜。壁灯价格牌以工字钉钉在墙壁上,如无法用工字钉可悬挂在灯臂上,线长统一5公分,同一个面保证方向一致、高度统一。价格牌上无多余的线头、无手写字迹、内容体现完整(参考公司关于价格牌打印的规定);精品台灯及饰品等用小价格标签的一律工整摆放,产品编码整齐贴于价格签的下方,同一个台面保证方向一致、整齐摆放。 二、客户满意度调查: 1、检查对象为:导购、安装、售后、设计等人员; 2、调查内容:服务态度、操作规范、工作效率 3、检查方法:以客户电话回访的方式。 4、标准: 4.1服务态度:对待顾客要热情、耐心,介绍产品要详细、专业,询问客户需要要有诚意;主动向客户介绍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如:代客设计灯饰方案等,售后保障等情况;

现场试验室工作流程

×××××××××工程 工地试验工作程序、职责及流程 为了工地试验室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各标段项目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实际有效的控制,也为了提高工程进度以及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收集提供方便。现针对×××××××工程的特点(×××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文件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按自拌混凝土检测频率控制,且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有一名试验人员驻场监督进行质量控制),拟定以下各标段项目部试验工作程序、职责及流程: 一、 试验人员配置 标段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施工工区混凝土搅拌站 专职试验员或质监员(不需持证)一名 专职资料员一名依据本标段工 程量的大小按 江苏省质检站 要求配置 专职试验员(不 需持证)一名 资料员一名 由项目部委派 试验员(不需持 证)一名,常驻 搅拌站 为了符合《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试验检测工作能够顺利快速的进行,以上人员由工地试验室统一管理,以工地试验室试验员的名义开展工作,做到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相对固定。 二、 试验人员工作内容及职责: 1、工地试验室主任的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部试验检测工作,总体控制本标段各种试验 检测频率和施工质量等;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试验工作的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试验室人员学习; (3)、督促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准确的展开; (4)、负责对各资料员所做的资料、记录、台账等进行审核把关; (5)、对工地的进场材料及施工工序等情况做到随时了解,以便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5)、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到项目部主管领导处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方案; (6)、总体协调内、外部关系。 2、标段项目部试验员或质检员的职责: 要求对本标段工程量、施工图纸、施工计划、施工进度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相应的试验检测计划。 具体负责与监理、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工区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3、标段资料员的职责: 负责本标段试验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上报以及归档等工作。 4、工地试验室的职责: 对各种原材料及施工工序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出具试验报告。 并对出具的试验报告负责其可溯源性、可查性以及对试验报告的解释。

美术监考心得

上了十几年的学,考过无数次的试,今天终于扬眉吐气一回,当监考老师,监考别人。以前自己坐在考场考试的时候,有时会想自己什么时候能当一次监考,体验一下监考是什么感觉,心里也会想:看着别人抓耳挠腮,冥思苦想的样子感觉应该很爽吧!至少自己不再为不会答卷或者答不完试卷而苦恼了,当监考老师一定特别有意思!今天这个小小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以前的想法却得到了否定!当监考要在教室来回走动,要监视学生防止抄袭,除了辛苦之外就是无聊。而且,偶尔几个考生的小动作还会给你增添不少的烦恼! 从教务处拿到试卷,早早的来班门口等着,距开考还有十分钟,学生们还在玩闹着,对于即将的考试,一点儿都不在乎。铃声响了,把试卷发给学生,嘱咐他们检查试卷是否完整,写上姓名、班级、考号。学生们开始做试卷了,教室里安静下来了。我站在讲台上,下面每一个考生的任何一点小动作都一览无余,以前还会为自己打小抄的技术自豪,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天真了。老师不抓,不代表没有发现,只是想给学生留条生路罢了!毕竟老师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嘛!这句话太经典了。 刚开始学生们安静的做卷子,半个小时后就看到有很多考生在不停的左顾右看,小声向学生求救,而且还要不停地关注监考老师地一举一动,当时我心里就感到好笑,考生要耍什么小聪明,一看就知道!我给学生警告,让他们保持考场纪律。学生安静十分钟左右吧,又开始向周围的人求救,考地理的时候逮了几个传纸条的,考政治的时候还逮了两个抄笔记的。对于抄袭的同学,当场就给与严厉批评,并把学生名字写下来,交给值班主任。到最后二十分钟的时候,学生做什么的都有,就是不检查试卷。有的学生在看歌词本;有的学生在叠纸人;有的学生趴桌子上睡觉;有的学生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我走下讲台,慢悠悠的在班里转悠,尽力将孩子们的小动作扼杀在摇篮里。今天还有一点感受就是开始有些紧张,特别是当考生一声声地称呼我老师时,但我不断鼓励自己要谈定,并且努力回想以前监考老师的做法。努力保持表面严肃,眼神严厉。总的来说,今天的监考工作还是挺顺利的。而且,今天又结识了几个老师,收获还是蛮大的。 第19期xx分队 xx二中汉语言文学王xx篇二:关于2013年寒假做一名艺术高考监考老师的个人实践报告 关于2013年寒假做一名艺术高考监考老师的个人实践报告 对于今年寒假的大学生个人实践,我的实践是做一名广西区艺术高考的监考老师,实践时间从一月十七日至二月二日,总共十七天。由于广西区艺术高考在我们学校设有考区,所以我的实践地点是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现将此次实践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上大学之前我一直认为只有老师才可以监考的,作为学生的我们只能被监考,是上了大学之后我就不那样认为了,因为这次是我作为一名监考老师去监考别人。我是一名师范生,而且是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去进行教育实习的大三学生,能获得这次较难得的机会提前接触教师的工作,让我感到十分荣幸。读高中的时候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做了老师,需要去监考,那我一定会很严格,绝对不给要作弊的学生机会,因为对于不作弊的学生来说才会显得公平,也是一种对学生负责任的体现。这一次是我首次进行监考工作的实践,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兴奋,激动,害怕,五味俱全。 进行监考工作的第一天,由于考务办的负责人要求我们监考员七点半在考务办公室集合,所以我六点多就要起床,洗漱收拾干净争取时间吃早餐,还能赶在七点二十到达集合地点。通过查看监考表,我可以知道自己监考哪个考场,在哪个考区(考场布置的地点),监考哪个招生学校的什么科目考试,之后,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坐好,带上监考员的工作证。通过相关工作人员的读名签到后,负责人就给我们进行考前监考员培训,重点也就是讲一些监考老师应该注意的事项,要怎么做,还有强调与其它监考的不同之处,并且教授给我们一些他们得到的经验,比如说艺术考试的作弊的现象多,要注意好多巡考。还有每一个考场都配备第一监考员和第二监考员两名监考老师,在考前培训时第一监考员要检查监考袋,里面装着一

监考须知

附件9 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按照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参加监考,若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系部提出申请。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于考试开始前顺序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 2.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单人、单行)就坐; 4.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一般存放于讲台旁边); 6.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发卷,发卷时卷面反扣于桌面。 三、考试开始后,指令考生翻转试卷,先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然后答题。 四、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逐一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的专业年级及姓名。开考四十分钟后学生可交卷。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不得解答题意。若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楚而提问时,应当众说明。 六、监考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闭或静音。对监考不认真负责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秉公尽责。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要坚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及时报开考部门,同时做好作弊证据的交接工作,各系部应将各种违纪违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对考试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监考人员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拖延或提前考试时间。 九、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 十、考试宣布结束后,指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试卷,卷面反扣于桌面,监考人员将试卷、草稿纸一并收回。收卷后要认真清点,查验试卷份数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确凿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十一、各考场监考教师负责填写试卷档案袋中的考场记录。

检测工作程序

第1页共4页 主题:检测工作程序第 4 版第 0 次修订颁布日期: 1 目的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规范、有序以及所出具检测数据的公正、真实、部学,对检测工作及其相关业务活动作出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站所开展的各类检测工作。 3 职责 3.1 各相关检测部室根据上级要求和部室工作安排制定本部室检测工作计划,并按照检测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检测人员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程序文件,做好岗位检测工作; 3.2 综合业务部负责检测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外部支持服务以及综合协调工作; 4 程序要点 4.1 委托检测规定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委托检测与来样的受理,并按XKWF/CX04-2011《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执行。 4.1.2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与委托方协商填写《委托检测协议书》确定出检测项目、依据标准和相关要求等,并进行传递下达到有关检测部室。 4.1.3 特定情况(如业务部室代委托方送样检测)时,由代委托方送样部室或委托方指定相关业务部室做为委托方与质量管理部进行委托。 4.1.4 委托检测实施过程中需变动更改内容时,由委托方向质量管理部申请协商进行更改,质量管理部报质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改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1.5 单个部室完成不了的检测项目需涉及多个检测部室时,由综合业务部负责综合协调。 4.2 检测工作实施 4.2.1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4.2.1.1 技术资料的准备:

第2页共4页 主题:检测工作程序第 4 版第 0 次修订颁布日期: a) 检测部室编制《采样(抽)单》,负责组织现场采样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b) 检验部依据《检测任务单(代流转单)》组织实验分析前的准备工作; c) 检测依据应为现行有效的标准,或有效经济合同,或其它现行法令、法规等; d) 当标准中有关规定不明确,或不能完全指导检测工作时,有关部室应组织检测人员编制检测细则,经部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e) 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部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经站长批准。 4.2.1.2 仪器、设备的确认 对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要进行确认,其内容如下: a)完好符合要求,性能、技术参数符合标准要求; b)计量仪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 c)水、电、气源的可靠性等; d) 为确保检测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包括外部支持设备(客户或借用的),除应按校准周期进行校准外,还需在运行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差异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1.3 环境条件要符合标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样品的预处理,温湿度的平衡等符合规定要求; b)仪器、设备本身对环境条件的要求要满足; c)测试过程中环境条件要符合规定要求; d)必要时对环境条件的某些参数进行监控,并有监控记录。 4.2.1.4 样品的管理、数量、状态及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样品的抽取和管理按XKWF/CX22-2011《样品的抽取和处置管理程序》执行。 4.2.1.5检测用试剂其等级、质量水平,要符合标准要求,检测过程中所用标准物质要准确、有效,标准物质的管理按XKWF/CX19-2011《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执行。

工程检测流程

工程检测流程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工程检测流程 一、检测缘由 当委托方委托检测方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首先应清楚检测该工程的目的。 二、基本情况 应清楚该检测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且清楚检测工程中的委托方。当进行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应与委托方索要关于该检测工程的相关施工资料,如: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相关的试验检测报告等。 三、编制检测方案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勘测时现场情况,编写该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检测目的; ⑵检测内容; ⑶检测依据; ⑷检测数量; ⑸检测设备; (准备仪器设备,若设备满足检测要求,应归整;若设备不满足检测要求,应查明原因解决。做好仪器设备清单,准备记录纸和委托单) ⑹实施步骤。

其中检测仪器和依据的规范应现行有效。在编制检测方案的同时,合同预算初稿完成。 五、现场检测 ⑴根据现场检测内容进行人员分工; ⑵根据人员分工,做好现场检测和具体的检测部位桩号的记录; ⑶现场检测应按照之前制定的检测方案和依据的技术规范实施,检测过程中委托方应按照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协助检测方进行质量检测,若委托方未协助检测方检测,检测方应暂停检测,与委托方协商; ⑷检测过程中应对现场检测进行信息采集,做好影像资料归整。采集照片时按统一规定进行。其中黑板、标签等应统一。 六、检测报告编写 检测报告应在完成现场检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 检测报告编写步骤如下: ⑴检测报告框架; ⑵原始记录整理,必要时绘制检测分布图和柱状分布图; ⑶按照原始记录、施工技术要求、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报告编写; ⑷检测报告结论应与检测内容相对应。 七、检测报告审核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对检测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有效可靠,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试验室的各类检测工作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落实指令性质量检测任务,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和保存工作。 3.2 各功能试验室负责样品采集和检测,填写原始记录,进行数据计算和原始记录整理。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报告的审批,负责对检测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审核。 4 程序内容 4.1 检测工作程序 4.1.1 试验室主任组织人员编制年度检测计划或根据指令性检测任务编制检测计划,经技术负责人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后下发。 4.1.2 采样人员按规范、标准及设计图、合同文件要求执行采样。 4.1.3 采样回来后,采样人员必须到样品室及时办理样品移交登记手续。对合格样品在样品验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在样品室按待检、检毕情况分区、分类保管。 4.1.4 对合格样品进行登记后,及时通知相关试验负责人进行检验。样品从采集、验收、移交、保管及检毕后的处理等过程的具体要求按照《样品管理程序》执行。 4.1.5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承检检测的上岗证方可检测和出具检测数据。 4.1.6 检测前,检测人员必须检查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和环境温湿度条件并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记录;检测时,应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样品测试的方法和标准,正确填写原始记录;检测后,检测人员再次检查并记录所用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进行记录后恢复仪器原有的状态。原始记录数据经计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原始记录的填写和复核工作按《记录和档案控制程序》执行。 4.1.7 当发现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 4.1.8 检测结束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将检毕样品放在至样品室留存。 4.1.9 复核人员将复核无误的原始记录交检测报告编制人,由编制人编制和打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实行三级签名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批准并填写签发日,一份加盖本试验室专用章发出,一份印章登记存档。检测报告具体的编制、审核、存档和发出工作按照《检测报告编制和管理程序》执行。 4.2 复核检测工作程序 当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由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先对本试验室样品检测过程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需要复核检测。若需要进行复核检测的,复核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

工程检测流程

工程检测流程 一、检测缘由 当委托方委托检测方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首先应清楚检测该工程的目的。 二、基本情况 应清楚该检测工程的各个参建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且清楚检测工程中的委托方。当进行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应与委托方索要关于该检测工程的相关施工资料,如: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相关的试验检测报告等。 三、编制检测方案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勘测时现场情况,编写该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检测目的; ⑵检测内容; ⑶检测依据; ⑷检测数量; ⑸检测设备; (准备仪器设备,若设备满足检测要求,应归整;若设备不满足检测要求,应查明原因解决。做好仪器设备清单,准备记录纸和委托单) ⑹实施步骤。 其中检测仪器和依据的规范应现行有效。在编制检测方案的同时,

合同预算初稿完成。 五、现场检测 ⑴根据现场检测内容进行人员分工; ⑵根据人员分工,做好现场检测和具体的检测部位桩号的记录; ⑶现场检测应按照之前制定的检测方案和依据的技术规范实施,检测过程中委托方应按照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协助检测方进行质量检测,若委托方未协助检测方检测,检测方应暂停检测,与委托方协商; ⑷检测过程中应对现场检测进行信息采集,做好影像资料归整。采集照片时按统一规定进行。其中黑板、标签等应统一。 六、检测报告编写 检测报告应在完成现场检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 检测报告编写步骤如下: ⑴检测报告框架; ⑵原始记录整理,必要时绘制检测分布图和柱状分布图; ⑶按照原始记录、施工技术要求、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报告编写; ⑷检测报告结论应与检测内容相对应。 七、检测报告审核 检测报告初稿应集中研讨审核,报告编写人应按照检测目的、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内容进行汇报。检测报告经研讨修改后,如委托方要求了解检测报告情况,方可递交委托方,若委托方无要求,报告编写至报告终稿过程中,不可递交委托方。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1、全校初高中各班主任务必于1月19日下午第八节课布置好考场,并且由年级部主任检查合格后方可离校。 2、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和职责参加监考工作,严格执行监考纪律,做到守时、认真、负责。 3、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各年级部主任处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 4、开考铃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要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各种作弊情况发生。 5、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监考表监考,不迟到、不缺席、不擅自调换,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须经年级部主任同意。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看书报,不能批改试卷,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能接打电话(要求手机关闭),发现学生违纪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应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填好《考试违纪情况报告表》。考试结束各考场按年级收取试卷,务必按考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缺考学生在相应的位置夹缺考条(填写相应内容),缺考、多余试卷统一交年级部。 6、凡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其作弊行为,被巡视人员发现或阅卷发现考场雷同现象严重者扣除监考教师业务考核中相应的考试工作分数。 7、考试结束前,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先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教师再行收卷。交错安排的年级因考试结束时间不统一,先考完的年级学生应起立,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监考老师收齐考卷后,要分别及时交给教务处。 8、各监考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期间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脱离监考岗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9、每场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统一装订试卷、密封后,交给教务处。

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过程,明确检验检测工作的流程,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固定的及非固定设施场所的检验检测过程的控制: 2.1 确定检验检测业务类别。 2.2 检验检测业务受理、任务分发。 2.3 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2.4 数据控制。 2.5 编制、审核和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2.6 发送报告和事后处理。 3 职责 3.1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中技术运作管理工作。 3.2质量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工作。 3.3经营科负责本中心检验检测市场开拓及客户回访工作,同客户签订检验检测合同并组织合同的评审。 3.4综合科负责办理委托检验检测协议书的签订、检验检测业务的受理及分发、待检和流转期间的样品管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5检测六科(结构检测科)负责主体结构检验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6检测二科(地基基础检测科)负责地基基础检验检测业务实施、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等工作。 3.7检测三科(建筑机械检测科)负责施工机械检测业务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检测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3.8检验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检验检测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 3.9检验检测人员按要求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0审核员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及报告的审核,对所审核的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3.11授权签字人负责签发授权领域的检验检测报告;对报告结论准确性负责。 3.12监督员负责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中的人员监督和能力监控及风险控制等质量保证工作。 3.13总工办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的管理工作。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doc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二、土建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 熟悉图纸,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对参与各方资质以及承包范围、人员资格检查、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三) 检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情况( 尽量参与图纸会审、明确构造柱的具体位置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 ; (四)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督促落实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五) 审查地基、钢结构、结构实体质量抽测等重要的工程检测方案,对检测方案进行备案归档。 (六) 基础验槽或检查试桩或桩基施工质量。 (七) 监督抽检基础部分的材料(材料监督抽检 1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八) 监督检查地基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基外观 质量)。 (九) 检查基础或地下室 ( 人防 )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 监督检查地下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下结构外观质量及防水质量)。

(十一) 检查首层结构及转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二) 抽查标准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三) 检查首次砌筑质量(检查砌体材料、砌筑质量、构造柱设置等)。 (十四) 检查屋面层钢筋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五) 主体部分的材料监督抽检(监督抽检 2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 十六) 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质量问题跟踪处理资料及时归档)。 (十七) 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检查结构实体抽测报告)。 (十八) 监督检查主体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检查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十九)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 (二十)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二十一)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初检(发出抽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 (二十二)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三) 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十四)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十五) 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十六) 工程监督资料归档。 三、建筑设备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熟悉图纸及审查报监资料,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承包范围等质量行为情况。 (三)检查图纸会审情况。 (四)抽查建筑电气工程接地装置隐蔽验收情况。 (五)抽查各预埋管道、预埋件(含套管)、吊顶内各管道或管线、防雷引下线和均压环(带)、直埋电缆等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情况。 (六)抽查防雷接闪器安装工程隐蔽验收情况。 (七)进行建筑设备工程质量二次监督交底,检查各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质量行为情况;审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 (八)原材料监督抽检,并检查原材料进场检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照检测报告检查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材料先检后用的情况。 (九)现场监督抽测建筑电气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 (十)现场监督检查备用电源(即柴油发电机组)的空载及带负荷试运行试验情况。 (十一)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十二)跟踪落实材料不合格、现场不按图施工等质量问题的处理。 (十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设备部分)专项验收; (十四)监督检查低压配电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检查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监理资料,检查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现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出具低压配电中间验收登记表 (十五)审查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资料。 (十六)检查电梯工程安装质量,开具电梯检测通知书,审查电梯工程验收资料,出具电梯工程验收登记表。 (十七)组织本地区建筑设备工程季度质量大检查。 (十八)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初检)。 (十九)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二十)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监考记录表

监考记录表(主监教师负责填写)

注:违规考生拒绝签字,监考教师应予注明。教务处制 2010年12月修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第六章监考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监考人员在开课教学院(系)的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后,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将监考人员的姓名按格式“本考场监考:XXX,XXX”写在黑板上,认真检查考生的校园卡,按随机方式调整学生座次,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做好开考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考试正式开始前,主考人应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除必要的答题工具外,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通讯工具等所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清理好集中存放,彻底清场,不给学生留有犯错误的机会。对拒绝接受监考人员指令的考生,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令其退出考场。 第二十九条准时发放试卷,监考人员应督促考生先在答卷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认真核对考生、校园卡和试卷的姓名,如有不符,应当立即查实以作弊论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论处。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第三十条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坚守岗位,认真巡查考场,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聊天、看书报或兼做其它工作。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警告;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保存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考生违规一经确认,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教学院(系)和教务处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离职守或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或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维持好考场的秩序,并要求考生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监考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送交开课教学院(系)教学办公室存档。 第七章考试纪律 第三十二条考生必须持本人的校园卡于考试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未带校园卡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喧哗。 第三十三条考生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校园卡放在座位的右上角。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除非有特殊要求,禁止考生自带纸张进入考场。 第三十四条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入书包并交给监考人员。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允许使用有记忆贮存功能的计算器。 第三十五条下发试卷后,考生须仔细清点试卷,并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考生答题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书写;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 第三十六条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正面朝下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私自将试题、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规处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学习违纪行为处理程序 (三)对于考试违规行为按以下程序处理: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物品应填写收据。考试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须将有关违规记录和证据及时交至考试课程所属学院(系)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代为转报教务处督办。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