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精神,推动···院在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我院基本药物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工作领导小姐,其组织结构与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实施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实施督导工作

负责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两票制”实施工作

成员负责上下联系及药库基本药物调整工作;

负责网络建设及药库基本药物出入库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打击“过票洗

钱”和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流通环境,强化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两票制”的界定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要求我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四、实施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重新确定入围药品在我院的药品配送关系,我院须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可特殊处理,暂可按原配送渠道采购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中药饮片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规定执行。

五、药品购销票据及药品采购配送管理规定。

我院购进药品,采购员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增值税发票,到货验收时,应验明药品购销的增值税发票及台账记录,药库仓管员验收入库药品、必须验明票、账、货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为其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并查验增值税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两份增值税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相关

内容互相印证,作为我院支付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并按有关规定保存。考虑我院实际情况,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的,在当年采购周期内取消涉及药品的入围、挂网资格和经营企业的配送资格,并列入相应不良记录管理。

七、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推行“两票制”的重大意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从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上来,切实推进“两票制”工作在我院健康实施。

2、加强“两票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两票制”推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两票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推进和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两票制”实施的政策宣传,充分宣传“两票制”改革的政策方向、意义和措施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多方理解支持,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7年12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