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相关政策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相关政策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相关政策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相关政策

相关政策:为什么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出现不良反应?

答:各国的新药审批主要依据动物实验和部分病人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动物与人在生理、病理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临床试验又存在观察时间短、参加人数少等局限性。许多发生率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的不良反应,在审批时难以充分了解,所以许多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

相关政策:新药审评的目的是什么?

答:如上所述,现在世界各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规定,药品在上市前必须接受严格的审评。审评是为了审核上市前试验的结果能否足以证明药品的安全与有效,所以新药审评是保证药品的安全与有效的一个关口。

相关政策:上市前试验的目的是什么?

答:现在,全世界各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规定,药品在上市前必须进行上市前试验并接受严格的审评,以确定它是否安全有效。上市前试验包括动物疗效和毒性试验及 I 期到 III 期临床试验等,显然这些试验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试验药品的安全与有效。

相关政策:何谓上市前临床试验?

答:为获得一种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等资料而设计的临床试验叫上市前临床试验 (Pre-marketing clinical trials) 。一般包括 I 期、 II 期及 III 期临床试验。任何新药必须经过上市前临床试验阶段,才可能被批准上市用于广泛人群。

相关政策:临床试验中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吗?

答:虽然在长期临床试验前已经进行了大量动物试验,在临床试验中新药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1993年出现了一起震惊全美的临床试验中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它就是非阿尿苷事件。非阿尿苷 (fialuridine ) 是一种准备用于治疗乙肝的药品, 1993 年初,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在进行为期 24 周、加大剂量的 II 期临床试验时, 15 位病人中有 7 人出现了肝衰竭,需要肝移植,其中 5 人死亡。这就是非阿尿苷事件。自此美国 FDA 建议临床试验的开发公司,报告所有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死亡病例、半年内出现的停药及结局最坏的病例分析报告。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

制的过程。

相关政策: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答: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相关政策: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1999 年 11 月 26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正式颁布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试行 ) 》,使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推进,该办法已于2004年、2011年经历两次修订和完善。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关政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十条规定,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承担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以及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二) 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三) 组织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四) 发布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

(五) 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研究和国际交流工作。相关政策: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答:《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及时反馈有关药品新的、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技术通报,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现有资料提供的客观信息反映。目的是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注意被通报的药品品种的安全性隐患,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将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同时提醒被通报品种的生产企业加强其生产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相关政策: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是什么?

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包括: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但鉴于目前实际状况,为避免漏报,上报原则为“可疑即报”。

相关政策:是否必须明确因果关系的药品不良反应才能报告?

答:不是。药品与可疑不良反应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有时非常困难,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只要可疑就可以报告。

相关政策:药品不良反应已经发生了,再去报告有什么意义?

答:及时报告已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集报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发布信息,限制、停止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甚至保护下一代的安全和健康。

相关政策:发现可疑不良反应向谁报告?

答: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相关政策: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发现可疑不良反应,一般应该停用可疑药物,对不良反应给以适当治疗并按规定及时向本院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部门报告,根据他们的意见,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相关政策:药店药师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首先让患者停用可疑药物,对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患者要建议立即去医疗机构就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药店药师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相关政策:患者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答: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症状严

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的规定,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如何获取?

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十九条和附件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可向国家或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索取,也可从相关部门网站(如https://www.360docs.net/doc/f59371398.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f59371398.html,)下载。

相关政策: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方面制药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有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这个工作中的责任主要有:

(1)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2)发现可疑不良反应,要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填表、报告。

(3)报告“定期性安全更新报告”,并全面分析本企业产品的风险/效益,在全面掌握产品安全性的基础上,积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4)报告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信息;

(5)对监测期内、上市五年内及可能存在严重安全性隐患的药品开展重点监测等。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

答:20世纪60年代的“沙利度胺(反应停)事件”后,不少国家的管理部门,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这个制度是以医生报告行医中观察到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为基础。其优点是新药上市后,马上就能拿到不良反应报告,且能覆盖全部用药人群,没有时间限制。有些国家,除医生外卫生保健人员、病人也能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能识别常见的不良反应,也能确定上市前临床试验中不能确定的及罕见的不良反应,与队列实验等上市后研究相比,它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最经济的方法。因此,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制度是药品安全监测的基石。

相关政策:自愿报告制度有哪些优缺点?

答:自愿报告制度是目前被各国广泛采用的上市后监测手段。其优点是不分

新药老药、不管上市时间的长短、无论常见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都能被监测。其最大的优点是费用低廉、覆盖面广,容易被管理部门接受。但也有其缺点,如报告率低,漏报率高、随意性大,新药不良反应报告的多、老药少,难于确定因果关系,无法计算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

相关政策:影响自愿报告制度的有哪些因素?

答:自愿报告有它的局限性,如报告率低,据悉英国自愿报告系统的报告率约为 1%~10%,甚至更低,当然原因十分复杂;又如许多个例报告质量不高,从前不知道的不良反应难于识别,医生报告有困难。例如,昔拉洛尔是心血管用药,其皮肤及眼睛反应处方医生很难发现,只是在第一例报告发表后,才有上百例报告接踵而来。影响自愿报告制度的因素有:①不良反应报告率与药品的销售额有关。如 H 受体拮抗剂西咪替丁及雷尼替丁由于广泛使用而有大量的不良反应报告。②报告率与药品上市时间的长短有关。上市的头几年是不良反应报告的高潮,因为是新的反应,此后虽然继续出现,但报告的不多,由于医生认为已报告过,不愿意再报。③报告率也和同类老药的不良反应有关。假如这类药中某个老品种的某种不良反应引起医生注意,则新品种上市后医生就着重注意了这种不良反应,所以报告率自然多。

相关政策:什么是处方事件监测?

答:处方事件监测( 英文 Prescription Event Monitoring ,缩写为 PEM) 是对上市药品的一种主动监测方法。其目的是对新上市药品进行主动监测,以弥补自愿报告制度的不足。办法是收集新上市药品的若干个处方,然后要求处方医生填写问卷回答有关病人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任何新的诊断、任何原因的就医或住院、一种并发症意外加重(或改善 ) 、任何可疑的药物反应或任何需要记入病历的主诉。这是首先在英国推行的一种制度:它的优点为:第一,它能计算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第二,由于记录了所有的药品不良事件,能识别其它监测方法难于识别的药品不良反应。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信号?

答:药品不良反应信号是指从发展的趋势看,有可能发展为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不良事件。它与药品不良事件相同之处为因果关系有待确定,不同之处为有可能确定为药品不良反应,但有待个例报告的积累与分析。有人给“药品不良反应信号”定义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间的因果关系,此关系是未知或以前记录不全的,其作用为提示一种可能性,尚不是肯定的结论。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效益与风险?

答:效益是指药品疗效,风险是指药品的安全性(主要是药品不良反应)。凡是批准出售的药品都有疗效,也都有不良反应,因此可以用疗效大小及不良反应的轻重,衡量药品的优劣。效益风险比值高的药优于效益风险比值低的药。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都不能用数字衡量,所以效益风险比值也不是具体的数字。也不能具体规定效益风险比值达到什么程度方可用于临床。同样一种药物在不同人群中效益风险比可能存在差异。医生可根据病情为病人选择药品,所以对危及生

命疾病的病人,救命是第一位,使用效益风险比值小的药,也不一定不合理。反之,患轻微疾病的病人,选用效益风险比值小的药是不合理的。

相关政策:是不是已经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都应该停止生产?

答:不一定。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效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

相关政策:药品上市后为何还会修改药品说明书?

答: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其功能是向患者介绍药品的特性,是指导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和患者自我药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药品说明书主要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

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观的局限性,在药品上市前临床研究过程中,受到许多客观因素限制,例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现上存在时滞现象,这也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结果等信息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修改药品说明书。

相关政策:什么是药品召回?

答: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可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召回、二级召回等等。安全隐患越严重,级别越高。在我国,使用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为一级召回,使用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为二级召回等。不同等级的药品召回要求的召回时间有所不同,级别越高,要求药品在越短的时间内召回。

大多数的药品召回是由于生产原因使该药品的某些批次出现质量问题而召回,其他批次的合格药品的整体风险效益不受影响。当药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或者撤市时,药品生产企业通常也需要召回相关的药品。

相关政策:药品为什么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

答:如果药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药品生产企业暂停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药品生产企业如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也可以主动暂停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药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后,一般会对引起暂停药品的事件进行调查,或者进行相关临床研究,对药品进行整体风险效益评估。如果评估结果表明药品的效益大于风险,还可以恢复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如果药品在特定条件下使用效益大于风险,如在特定人群中,药品可能限制性恢复使用。如果评估的结果表明风险大于效益,则药品可能会被撤出市场。

相关政策:药品为什么会撤市?

答:如果药品上市后评价显示其风险大于效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将该药品撤市,药品生产企业也可以主动将药品撤市。药品生产企业除了由于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撤市药品外,还可能因为商业原因撤市药品,如销售业绩不好、已有替代产品等。

相关政策: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是何时建立的?目前有多少个国家加入?我国于哪年加入?

答: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反应停事件”,为此世界卫生组织于1968 年制订了一项国际药物监测合作试验计划并建立了国际药品监测合作中心,当时有10个国家参加了这项计划。其作用是收集和交流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定药物不良反应报表、药物不良反应术语、药品目录,发展计算机报告管理系统。目前已有104个国家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我国于1998年加入。

相关政策:WHO基本药物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答:基本药物的选择要考虑公共卫生的相关状况,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以及相对的成本效益等。具体有以下几方面:①只有经可靠且足够的证据证明在多种情况下使用都安全有效的药物才能被遴选为基本药物。②在同一类药物中选择基本药物,主要考虑药物相对的成本效益。药物间的比较,主要考虑治疗的总成本,而不仅仅是药物的单位成本,同时要对比药物的疗效。治疗费用的绝对值并不一定是将该药品剔除的理由,因为药物可能在其他方面符合入选的标准,在示范目录的选择中不考虑药品的专利状况。③某些情况下,药物的遴选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药物生产、储存设备的可获得性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的诊疗设备等。④每种入选药物都应以质量(包括生物利用度)可靠的剂型保证供应,且必须确保药物在储存和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⑤大多数基本药物都应做成单一化合物制剂。固定组方的选择条件: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该复方在疗效、安全性和依从性方面比单个药品分开服用有优势。例如治疗结核病和疟疾的药物。⑥基本药物应当是有限数量的药品,有限数量才能使药品质量、采购、储存、批发、配发等更容易,使用经验也更容易积累。⑦为了使WHO的示范目录

更适用于不同的国家,各国还应考虑各自不同的因素。例如:本地人口和疾病谱,治疗设施,相关人员的经验和培训,药物的供应情况,财政资源以及环境因素等。

药品不良反应基础知识

药品不良反应基础知识 一、药品不良反应定义:(Adverse drug reactions)。英 文缩写:ADR )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即为药品不良反应。 注:判断ADR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药品必须合格,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出现的反应,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范畴;二是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明示的规定,在正常的使用范围内。任何非正常的、不合理的及超大剂量的经验用药、没有根据的所谓“个体化给药”不是药品不良反应;三是出现了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具有非预期性和有害性。 例如:卡托普利片,主要成份是卡托普利,用药主要目的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在正常用药用量的情况下,有的人会出现干咳、眩晕、头痛、心律加快等有害的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一)按药理作用关系:可分为A型、B型、C型三种; (二)按不良反应等级:可分为一般、严重、新的; (一)按药理作用关系分类 A型不良反应:是由于药品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通常与剂量相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减轻或消失,一般发生率高、死亡率低。

例如:阿司匹林片,它的主要成份是阿司匹林(乙酰水杨酸),主要功效是解热镇痛,普遍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等,按要求一般解热用药不超过3天,止痛用药不超过5天,超过上述规定患者就会出现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A型不良反应。 B型不良反应:是指与药品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其特点是与使用剂量无关,一般难以预测,发生率低,死亡率高,而且时间关系明确。 例如:注射用青霉素钠,它的主要成份是青霉素钠,主要功效是抗菌消炎,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肺炎、扁桃体炎等,患者在使用过程中虽然进行了过敏皮试,但也会出现一些皮疹、荨麻疹较常见的不良反应,重者会出现过敏性休克。—B型不良反应。 C型不良反应: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其潜伏期较长,药品和不良反应之间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其特点是背景发生率高,用药史复杂,难以用试验重复,其发生机理不清,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例如:四环素类药物不仅可以影响婴幼儿时期发育的乳牙牙色,而且孕妇若服用此类药物,还可以通过胎盘影响胎儿期发育的乳牙牙色。许多儿童的牙齿与骨骼发育障碍均与长期服用四环素有关。—C型不良反应。 (二)按不良反应等级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的密切联系。 药剂科临床药学人员具体负责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监测员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临床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及时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监测员负责存档。 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

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⑵新药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普遍报告原则。 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医护人员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药剂科和医务科,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评价小组分析确认后由药剂科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医院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医务科、药剂科应当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E2D),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指持有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项目填写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及相关信息的表格或元素集合。 1.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 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最基础的药物警戒活动,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是持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的有效信息途径,收集来自医疗机构、经营企业、患者电话或投诉报告的不良反应,主动收集学术文献、临床研究、市场项目中的不良反应,拓展网络、数字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的信息收集途径。

1.1 非征集报告收集途径 非征集报告来源于医生、药师、患者等主动提供的自发报告,也包括来自学术文献和互联网及相关途径的报告。持有人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医生、药师和患者报告不良反应,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1.1.1 医疗机构 持有人应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医生、药师的访问应定期开展,进行良好的记录并保存。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持有人的不良反应报告责任,鼓励医生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 1.1.2 药品经营企业 持有人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应确保药品零售企业知晓向其报告不良反应的有效方式。建议持有人建立药店定点收集计划,定期从指定药店收集报告,并对驻店药师或其他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信息收集的目标、方式、内容、技巧、存储要求等,确保不良反应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持有人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个例不良反应信息,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持有人应定期评估经销商履行信息收集责任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收集的数量和质量。 1.1.3 电话和投诉 药品说明书、标签中公布的生产企业电话是患者报告不良反应、进行投诉或咨询的重要途径。持有人应指定人员负责该电话的接听,收集并记录患者或其他个人(如医生、药师、律师)报告的不良反应信息。电话应保持畅通,工作时间应有人接听,非工作时间应设臵语音留言。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说明书—2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知识培训 一、病例报告属性分类 二、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准 三、上报病例报告注意事项 四、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看成是可疑的严重的病例报告 五、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六、过敏性休克的判断标准 七、病例报告中,“严重过敏样反应”判定标准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属性分类 一般、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种 新的不良反应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也可理解为在药品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下记载内容均没有提及的表现(如药品不良反应名称项下未列出的不良反应表现:肝功能异常肝坏死);也不包括仅在文献报道提及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异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均需有国家药品监督权威机构认定 二、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 准 评价的总体原则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核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 二、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促进监测工作规范开展,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科学预警作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制定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依据报表各项信息在不良反应关联性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将相关信息给予不同的权重比,赋予分值来体现,总分分。 具体将审核项目分为为三大类,即病例报告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表》进行考查,不合格者扣除相应分值。 二、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 真实性(分)为否决项。通过对患者基本信息、报告来源、报告单位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

药品不良反应基本常识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2.什么是药品不良事件? 国际上对药品不良事件有统一的定义,药品不良事件(英文Adverse Drug Event,缩写为ADE)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药品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含义不同。一般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果关系已确定的反应,而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的反应。它在国外的药品说明书中经常出现,此反应不能肯定是由该药引起的,尚需要进一步评估。 3.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4.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5.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分为哪几类? 目前,药品不良反应分类有很多种,这里仅介绍一种最简单的药理学分类。这种分类是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三类:A型反应、B 型反应和C型反应。A型反应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常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通常包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测管理部门咨询。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药剂科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药剂科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四、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五、药剂科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4、不定期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院ADR监测小组通报全院ADR发生情况及报告表收集情况,对ADR发生频度高的药品、对导致严重或致死性ADR 的药品,应尽量寻找原因,并提出减少或避免发生ADR的应对措施,必要时与厂家联系。 六、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4日发布) 1、第三章是有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第十三条、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2)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3)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2、第五章是关于处罚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二)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通知

关于各门店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事项的通知 司属各门店: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的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并报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详细内容见质量信息22)。 现各地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各企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份数纳入到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考核之中,并在次年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所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并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考核指标下达到了各相关企业,根据各地市、县药监部门的规定,现特对各门店作如下要求: (一)本月15号之前,由各门店负责人或质量管理员填报1~2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销售5000元/天以上的门店报二份),株洲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凌艳,长沙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孟丽; (二)信息来源: 1、本门店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药品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或未标明的副作用,投诉到本门店的药品不良反应。 2、他门店或医疗机构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到门店诉说的药品不良反应; 3、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用药后,出现或疑为的药品不良反应; (三)填报表格已更新,请用新表(见附表): (四)考核:请各门店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组织门店的员工进行学习,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门店店长(柜长),请各门店按期限完成,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表格到指定的工作人员,对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直营门店,不享受当月质量管理员的奖励;加盟店和创业店质量部将按照50元/份的标准对门店实行考核。 特此通知! 质量部 2011-10-3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不良反应(ADR)监察报告。 2.职责 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ADR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分类。 负责组织讨论ADR处理方案(措施),以及方案(措施)的制订,提交审批。 负责ADR处理方案(措施)的具体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所有资料的收集、 整理、建档。并将ADR报告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B型ADR进行生产过程及质量检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调查。 3.内容 3.1.定义 3.1.1.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以及对生育力的影响等。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药物药理作用的关系,一般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型和B型。 3.1.2.A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其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 3.1.3.B型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难以预测在具体病人身上是否会出现,在药物研究阶段的常规毒理学试验中难以发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3.2.范围 3.2.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到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3.2.2.新药投产使用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 3.2.3.疑为药品所引致的突变、癌变、畸形。 3.2. 4.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2.5.非麻醉药品产品的药物依赖性。 3.2.6.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 3.2.7.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知识培训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知识培训资料 一、ADR病例报告属性分类 二、ADR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准 三、上报ADR病例报告注意事项 四、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看成是可疑的严重的ADR病例报告 五、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六、过敏性休克的判断标准 七、ADR病例报告中,“严重过敏样反应”判定标准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属性分类 一般、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种 新的不良反应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也可理解为在药品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下记载容均没有提及的表现(如药品不良反应名称项下未列出的不良反应表现:肝功能异常/肝坏死);也不包括仅在文献报道提及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异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均需有国家药品监督权威机构认定。 二、ADR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

准 (一)评价的总体原则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核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容是否符合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 (二)、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促进ADR监测工作规开展,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科学预警作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制定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依据ADR报表各项信息在不良反应关联性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将相关信息给予不同的权重比,赋予分值来体现,总分110分。 具体将审核项目分为为三大类,即病例报告真实性、规性、完整性,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表》进行考查,不合格者扣除相应分值。 真实性(100分)为否决项。通过对患者基本信息、报告来源、报告单位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逻辑判断,对报告真实性做出初步判断,经核实确认报告信息存在虚假,此份报告核查分数为“0”分。 规性(44分): 1)报告属性(5分):分为一般、新的一般、严重、新的严重四类;报告属性选择有误,该项分值扣除;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贵州省人民医院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是一种具有生理活性的化学物质,任何药品都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可以防病治病,促进病人生理、生化功能的恢复;另一方面可以引起生理、生化机能的紊乱或组织结构变化等危害机体的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Adervse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由于药品的以上特性,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意义重大。做好ADR监测工作的意义如下: 1. ADR监测能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为上市后再评价提供服务 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病例少(Ⅰ期临床试验20~30例,Ⅱ期临床试验100例,Ⅲ期临床试验300例以上)、研究局限性(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研究时间短(一般只有几个月)研究目的单纯(观察指标只限于试验所规定的内容)。因而,上市后的再评价是确保用药安全性的重要工作。 2. ADR监测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药师和患者自身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和警惕,注意用药的安全性问题,从而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3. 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为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有效性、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经济学研究。药品不良反应作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在对药品安全性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4. ADR报告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重大药害事件,防止药害事件的蔓延和扩大,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这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功能上的重要外延,通过ADR监测工作可以发现任何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问题(如质量问题、假药问题、不合理用药问题等),这是国家政府部门进行上市后药品安全信号发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国家ADR监测中心对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分析、评价、研究,及时发布信息及采取措施,避免同类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以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健康利益。 5.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为了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张广海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上级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上级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实时督报制度,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

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多次参加了市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17年12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3例,3例都是药品不良反应,完成了2017年的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三、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对事件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不够规范,可能和不可能等关联性评价混淆不清。 2、医学术语匮乏,在事件报告的描述中不会运用相关的医学术语去描述临床症状。 3、责任心不强。在事件报告表中,有些厂家的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是相同的,或者在商品名称的填写处填写成通用名 四、对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培训科室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概 念,能准确定义不良反应事件,防止漏报。 2、对于科室隐瞒不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加大处罚力度,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须引起科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规章 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章制度 一、目的:加强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 应的检测及报告工作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的制定本制度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适用范围: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二、相关责任单位:质量管理部,药品购进、销售部,医院各诊 所对本制度负责 1.要求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员,负责药品 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2.关于报告程序和要求 1).负责企业所有经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检测。要求连锁门店、销售部、医院各诊所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的情况,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报告,质量管理员应详细记录,调查确定后填写《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国家不良反应中心并同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报告。 2).如果发现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以快速的方式报告国家不良反应中心并及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 3)要求连锁门店,如果发现药品说明书已载明的药品不良

反应病例,一个月集中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严重者及时上报,不得有误。 4)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的工作。 三、出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措施 1.质量管理部及时监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已 确认有不良反应的药品,应根据国家要求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销售和发货,,产品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 2.对本企业药品发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一经确认,应立即 通知相关部门,停售,招回,就地封存,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处理。 3.企业内部如果发现严重不良反应,无论是连锁药店还是是 医院各部门不及时上报或是瞒报,引起严重后果的,严厉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等规定。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评价及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 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 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 (3) 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 1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学会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任务四学会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随着新药开发使药品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以及合并用药与长疗程用药现象不断 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性逐渐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而药品不降厅府豁测更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 一、药品不良反应概述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概念 1. 药品不良反应 (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合格 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而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改帮学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害的且非预期的反应。 2. 药品不良事件 (adverse drug event, ADE) 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 3. 不良事件 (adverse event, AE) 是指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疗事件。 AE用药期间。ADE因果关系。ADR 不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与药品不良反应的关系 不良事件若发生于药品治疗期间则称为药品不良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 物有因果关系,但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为药品不良反应。 4.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 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包括: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5.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 质工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6.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寡件 是指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7.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十分常见:发生率〉1/10:常见:川00〈发生率《1110:偶见:Mooo《发生率 1/100; 罕见:1110000《发生率《1八000:十分罕见:发生率〈1/10000 8.其他说明 (1)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庤反府节律有关的药品。 (2)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 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宣传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宣传 发布日期:2016-05-26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答:药品不良反应(英文Adverse Drug Reaction,缩写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2.什么是药品不良事件? 答:国际上对药品不良事件有统一的定义,药品不良事件(英文Adverse Drug Event,缩写为ADE)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因果关系。药品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含义不同。一般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果关系已确定的反应,而药品不良事件是指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的反应。它在国外的药品说明书中经常出现,此反应不能肯定是由该药引起的,尚需要进一步评估。 3.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4.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临床表现? 答:从总体上来说,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如表现为皮肤附件损害(皮疹、瘙痒等)、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等)、泌尿系统损害(血尿、肾功能异常等)、全身损害(过敏性休克、发热等)等。 5 .是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答:是的。任何药品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可以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GSP)

药Array品不良 反应报 告和监 测管理 制度 1 目的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按时、准确完成。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经营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处理、跟踪。 4职责 运营中心、质管中心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向质管中心报告,由质管员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5.1.2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5.1.3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记录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包装规格;客户名称、负责人、投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使用不良反应药品的患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患者名称、年龄);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过程;患者的用药情况等。 5.1.4质管中心质管员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质管中心调查处理方法如下: (1)调查产品的购销渠道,核实物流在途情况、往来单位仓储情况,初步的临床用药情况并记录; (2)核查该产品的购、销、存记录,冷链药品的还应核实在途在库的温湿度监测情况,作为调查的凭证; (3)对于确定为公司销售的药品产生不良反应的,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需要召回的及时下达召回通知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 (4)对于超出公司质管中心调查处理能力范畴的应及时报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并协助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5.2基础术语 5.2.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2.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5.2.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药品不良反应知识 药物是人们与疾病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又可能引起一些不良反应,甚至导致另一些疾病。能够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很多,按其来源分类,可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人工合成药、中成药等;如果按照药理作用分类,其几乎可以包括迄今为止临床应用中所有类别的药物。 药品不良反应可侵及人体的各个器官和系统,包括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精神系统等等,以及致突变、癌变和畸形等。 药品不良反应具有自限性特点,发现早,处理及时,大部分患者都可以自行恢复。如果已经出现了严重反应甚至影响到人体的组织器官功能,除停药外,还应及时进行对症处理和治疗。 了解和学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知识,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在用药过程中的监控意识,是保证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药品不良反应基本概念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的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不同程度地损害着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严格地讲,ADR主要是指常规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而广义的药品不良反应还应包括超剂量给药、意外给药、蓄意给药、药物治疗错误、药物滥用、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据此,药品不良反应的判定必须具有以下三点:第一、药品必须是合格的。所谓合格药品,指的是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假药、劣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畴。 第二、患者使用药品和医师指导用药必须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规定或没有违反药品的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误用、滥用药物所造成的后果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目的无关或出乎事先预料。 以上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ADR,这与由人为过失造成的药品纠纷不同。对ADR进行严格的界定,是正确诊断和救治由ADR引起的机体有害反应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区分ADR和其他形式的药品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分类 1、按药理学分类 Rawlins等在1977年首先提出了一个简便的ADR分型方法,把不良反应分为两种类型,即A型和B型。 A型(增强型)反应指因某种药物正常的药理作用过强而引起的反应。这类反应可根据药物的药理学特性预知,通常呈剂量依赖型,如普萘洛尔引起的心动过缓。A型反应较常见,一般可以预知,

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培训试题

零售药店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培训试题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___________大药房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培训试题(2018)总分:100分 考核日期: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___ ---------------------------------------------------------------------------------------------------------------------------------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2分) 1.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指因服用药品:() A.引起死亡的 B.引起致癌、致畸的 C.损害了重要的生命器官而威胁生命或丧失生活能 力的D.导致身体损害而住院治疗的E.延长住院治疗时间的 2.网报不良反应可以上传以下附件并填写摘要进行补充说明() A.说明书 B.病例 C.药品检验报告 D.文献 E.其他说明文件 3.本店的报告单位类别是:() A.医疗机构 B.经营企业 C.生产企业 D.个人 E.其他 4.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 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工商局 C.卫生厅(局) D.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二、填空题(每空3分,共54分) 1.上市_____________的药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药品,报告该 药品引起的_________________不良反应。上市_____________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药品,以下业明文件的生产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简称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 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42〔2017〕 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81 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制定本指导原则。E2D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 报告工作。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

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指持有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项目填写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及相关信息的表格或元 素集合。 1.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最基础的药物警戒活动,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并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是持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的有效信息途径,收集来自医疗机构、经营企业、患者电话或投诉报告的不良反应,主动收集学术文献、临床研究、市场项目中的不良反应,络、数字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的信息收集途径。拓展网. 非征集报告收集途径 1.1 非征集报告来源于医生、药师、患者等主动提供的自发报告,报告。持有人采取联网及相关途径的也包括来自学术文献和互适当的措施,鼓励医生、药师和患者报告不良反应,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医疗机构 1.1.1 持有人应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应品不良反发生的药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信息。对医生、药师的访问应定期开展,进行良好的记录并保存。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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