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食品平台流程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质量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公司检测工作流程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检测平台。

3工作流程

3.1接样

3.1.1委托:企业送检

3.1.1.1一般项目由客服部与实验室沟通确定是否收样;对于有争议的检测项目客服应先与质量部、实验室沟通确认后,方可收样。并详细填写委托协议书(包括委托单位信息、样品信息、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检测费用、出具报告时间等)。

3.1.1.2客服部拿到具有本部部长签字盖章后的委托协议书方可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交接。实验室样品接收员确认样品是否符合检测规范,符合收样;不符合退回客服部,并由客服与客户解释是否重新送样。

3.1.1.3样品交接完成后,客服根据委托协议书将相关信息录入V-LIMS系统,确认检测科室、检测项目及价格,提交系统。

3.1.1.4对于需要外包的检测项目,客服应在第一时间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相关检测机构,将样品完好送至外包单位,与外包单位约定好检测结果出具时间。外包项目由客服部直接联系并负责跟踪外检报告出具进度。

3.1.2政府机构委托抽检

根据各食药局下发的抽样任务,由客服部统一安排抽样人员及车辆。到指定地点根据抽样计划抽取样品。

3.1.2.1业务负责人在接到食药局的抽样任务后,将相关信息移交客服部。由客服部下达抽样任务,抽样人员在接到抽样单后,外出抽检样品。

3.1.2.2抽样人员在完成抽样后,及时将抽检样品交接到客服部,由客服部核对抽样单信息、样品信息及样品状态,填写样品移交确认单。

3.1.2.3客服部根据抽检样品确认检测项目,按照抽样单填写V-LIMS系统,划分科室,报价,并确认检测期限。同时对所有抽检样品进行拍照,贴标签,分样,留样。保存相

关资料,最好留档。客服部从V-LIMS系统导出委托单,再次确认检测期限,检测依据,由技术中心业务部签字。同时填写业务流转单并由客服部部长签字确认。

3.2送样

3.2.1客服部将委托单、业务流转单及样品一并送至各科室,再次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填写业务流转单并由各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3.2.2客服部按照抽样单将详尽的样品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陕西省站(二级站)或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3.2.3如样品数量不够,客服及时与实验室相关人员沟通,样品则需流转。被流转科室与客服部联系后,由客服人员统一将样品在第一时间转移到需相关科室。

3.3检测

3.3.1实验室接到样品后,应根据来样先后顺序,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检验检测,并汇总检测数据。

3.3.2特殊情况必需质量部、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插班检测,此加急检测费用要体现在实验员的绩效上。

3.4报告编制

3.4.1每个项目数据汇总后,由客服统一交至质量监督员处进行审核。质量监督员在数据审核完成后,应在第一时间将原始数据移交至报告编制人。若原始记录中出现不合格项目或异常数值时,质量监督员应第一时间告知报告编制人,并要求报告编制人在8小时内出具不合格报告。报告编制人应及时核对V-LIMS系统中填报的数据、原始记录,再次排查数据的合格与否、完整性及规范性;出现不合格项目时,报告编制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质量监督员,并由质量监督员第一时间告知业务负责人,由业务负责人告知相关甲方单位。同时报告编制人应在8小时内出具不合格报告。

3.4.2报告编制人依据原始记录出具正式纸质报告,经质量监督员(样品相关信息、数据正确性)、报告组组长再审(数据正确性、报告规范性)后,由报告编制人签字盖章并与质量监督员对接完报告出具期限后,由报告编制人统一移交客服部,由客服部按照业务负责人要求发放报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

3.4.3报告编制人必须严格“三天出证”的原则,严格遵循数据先到先出的原则。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应第一时间出具不合格报告。

3.4.4任何人未经过报告组组长,不得直接催促和要求报告编制人优先出具报告。如有特殊要求,且理由充足,必须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报告组组长同意签字后方可。

3.5系统数据录入

报告编制人将出具的完整报告移交客服部后,客服部按照国家要求录入陕西二级站或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

3.5.1陕西二级站:

客服部对抽样单及告知书进行扫描;客服在陕西二级站录入样品基本信息、被抽样单位信息、抽检单位信息、承检单位信息,并上传抽样单及告知书的扫描件;客服按照报告在陕西二级站录入抽检样品检测依据、检测数据、检出限、判定依据和结论等信息;客服对陕西二级站中已录入的所有样品信息、检测数据、抽样单、告知书等信息进行审核;客服对已录入的全部样品信息、检测数据、抽样单、告知书等信息进行批准。

3.5.2对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

客服对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报告正本进行扫描后,在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录入样品基本信息、抽样单位信息、承检机构信息,并对照报告录入检测依据、检测数据、检出限、判定依据和结论等信息,上传检验报告扫描件,提交至省局。

3.6报告发送

3.6.1委托:企业送检

由客服与客户沟通报告传递方式,并做好相关登记。

3.6.2政府机构委托抽检

完成数据录入后,客服部将报告统一移交业务负责人处,并做好相关交接登记。由业务负责人按照客户需求发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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