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

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
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

1. 总则

1.1 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 安

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2. 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

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

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 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

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 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

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

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 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

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

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3. 油罐区(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

好。

3.2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

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3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3.4 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

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3.5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

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3.6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

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3.8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

准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

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3.10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11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3.12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3.13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

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3.14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

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4.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4. 1 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

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

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3年1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

4.2 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O℃时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

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

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4.3 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1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

量液面高度。

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1次,必要时更换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冰冻季节每月1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

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各阀门应处于

常态位置。

4.5.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检查和胶囊泄漏检查。

5.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5. 1 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油罐区。

5.2 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5.3 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

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5.4 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没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

车辆必须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5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达到该油品

的闪点。

5.6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

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5.7 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

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燃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5.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油罐液压安全阀应经常保持足够的油

位;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阻火阀的铜网应保持清洁、通畅;进气管必须通畅好用。

5.9 严格遵守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

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5.10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

全可靠。

5.11 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5.12 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保部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

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6.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1安全用火范围

6.1.1 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

火。

6.1.2 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

6.1.3 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

6.1.4 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

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

6.1.5 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

6.1.6 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

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中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

等。

6.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

6.1.8 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6.2 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

级、二级。

6.2.1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易燃易爆

生产装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凡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特级动火证。

6.2.2 一级动火: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甲、乙类危险区域

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气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油罐区、油

泵房、锅炉日用油箱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动火作业。

在些范围内的动力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6.2.3 二级动火:指在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在此范围内的动火

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6.2.4 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进行的动火,按原动火级作升一级动火标准进

行审批和管理。

6.3 动火证的审核、签发

6.3.1 特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

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报分管安全厂领导审批。

6.3.2 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制定并落实防火

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落实逐项复查后审批。

6.3.3 二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

定并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厂安保科确认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现场对措施复查确认后审批。

6.3.4 所有级别的动火证的有效期均为24小时。

6.4 动火有关责任人员职责

6.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

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4.2 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

否完整,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厂安保科报告。

动火时应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

6.4.3 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护工作。若

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制止作业,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过程应佩带明显标志,不准离开现场。作业完毕后,应会同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动火监护人一般由动火作业所在部位(岗位)的操作人员担任。

6.4.4 各级审查批准人: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审批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审查

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6. 5 动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6.5.1 审证:动火前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地点、时间、

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等,手续不全,不准动火。

6.5.2 联系: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车间、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

由生产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拆卸、清扫等工作。

6.5.3 拆迁: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现场(禁

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的动火工作量。

6.5.4 隔离:对无法拆迁的需动火检修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用加堵盲板等方

法进行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

将动火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着火事故。

6.5.5 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

6.5.6 落实应急灭火措施:动火期间,动火现场保证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充足的水源,对于特级、一级动火,应有消防人员到现场保护。

6.5.7 检查和监护:动火前后及动火过程中,动火责任部门、厂安保科负责人应

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确认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落实动火监护人和动火项目负责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6.5.8 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不宜过早,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的30分钟;若动火

中断30分钟以上,应重作动火分析;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级动火分

析试样应保留到动火之后。分析数据应作记录,分析人员应在分析化验报告上签字。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为:当采用测爆仪测试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体积浓度应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 10%时,其浓度应 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时,则其浓度 0.2%为合格;若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

限 4%,则其浓度 0.5为合格;若罐内动火,则还应符合罐内作业的有

关安全要求。

6.5.9 动火操作:动火操作人员应具备操作资质,规范操作,注意火星飞溅方向,

可采用阻燃材料挡住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飞入危险区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危险后方可重新作业。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确认无隐患存留后方可离开现场。

6.5.10 油罐区、油泵房、锅炉日用油箱的临时用电,应同时进行动火申请和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申请,并严格按获准动火和临时用电架线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按规定使用期限拆除临时线路。

《安全管理制度》之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储油罐安装安全规定 一、油罐的选址、安全距离 1、醇基燃料安全双层油罐应地上或者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室内油罐不能大于1M3的罐体。 2、单层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埋地距离不小于6米。 3、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5米。 4、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5、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米。 6、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设围栏。 二、油罐的安装 1、埋地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3)、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4)、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5)、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 6)、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应设底阀。底阀人油口距离罐底

宜为0.15~0.2m。 9)、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2、地上罐区 1)、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防腐蚀性能和导静电性能。钢制油罐所采用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6mm。2)、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以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 3)、罐体安装1个防爆呼吸阀,2个紧急排气阀。尺寸为:呼吸法DN50,紧急排气阀为DN200。 4)、罐体液位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锈钢材质。 5)、加油系统中的加油泵为专用防爆甲醇泵,闸箱为防爆箱,并在加油泵处设置泄漏报警系统。 6)、油罐的进油口和液位计口在一侧,出油口和排污口设置在另外一侧。 7)、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8)、罐体外部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并涂上1层防锈漆和5层防晒漆和反射漆。9)、油罐的加油口应安装加油法兰阳和法兰阳的加油盖。 三、油罐区的安全规定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3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 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 职责 ] 3.1 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 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 管理内容 ]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 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4.1.12 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 件编号:EOG/YP 3 30 009-2014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8日实施日期:2015年01月28日 1 目的 为规油罐区管理,防止油罐泄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油罐区管理规定。 2 适用围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玉柴马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油罐区的管理。

3 职责 3.1 调度中心 3.1.1 负责对码头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1.2 负责对码头产生不可再用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1.3 负责组织码头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生产部 3.2.1 负责对厂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2.2 负责对厂区产生的不可再用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2.3负责组织厂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管理部 3.2.1负责将收集的废油按照《废物管理规定》转移处理。 4 引用文件 4.1 《码头油罐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4.2 《废物管理规定》 4.3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4.4《安全标志》 4.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6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5油罐区管理规定 5.1 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5.1.1 罐区应清洁,防火堤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5.1.2 罐区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5.1.3 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防火堤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5.1.4 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1.5 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5.1.6 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由罐区作业人员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1.7 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罐区作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禁随意消防报警。 5.1.8 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储油罐安全防护措施

储油罐安全防护措施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储油罐安全防护措施 油罐区是储存各类油品的地方,储存的各类油品一般都具有易挥发、易燃烧、易爆炸、易产生静电等性质,特别是有些油库存有大量的化危品,使危险性变得更大,一旦发生火灾,必将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政治影响。轻者使罐体变形,重者使罐体发生爆炸,油品溢出油罐区,造成大面积的燃烧爆炸。 1、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2、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3、油罐区是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5、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6、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7、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8、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9、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10、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11、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储油罐管理规定(标准版) 1、目的 为了防止潜在的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规范储油设备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储油罐的存放与使用管理。 3、定义 3.1地上油罐:油罐设置在地面上(包括机器设备上自带的油罐、油箱等)。 3.2地下油罐:油罐完全隐藏于地下室。 3.3露天油罐:露天在外的油罐。 4、管理规定 4.1采购管理 4.1.1由采购部统一在政府认可的柴油供应商购买,且一般均购

买油质好,污染少的0#柴油。 4.1.2每次购买量为一般不超过油罐的3/4,不可多购。 4.1.3购买回来后,由机电部执行安全检查。 4.2存储管理 4.2.1存放仓库门前或油罐上张贴危险品的标识。 4.2.2室内保持通风,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安装防爆灯。 4.2.3仓库的危险品处放置MSDS表。 4.3安全使用 4.3.1储油罐应设置在远离宿舍和生产车间的地方,避免安装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所有的储油罐必须采取二次防泄漏措施。二次防泄漏装置外围应比储油罐本身投影面积大110%-120%。使用完毕必须关阀门,且要将安全阀门关闭紧固。 4.4检查规定 4.4.1由机电部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储油罐进行使用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储油设备周点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包括: 1).储油罐是否漏油;2).储油罐是否完好;3).各阀门、胶管及接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1:油区的安全措施 1.1油库周围应悬挂“油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警告牌,油库大门应有专人值班,其他人员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油库,凡进入油库的人员必须登记,交出火种,方可进入。 1.2油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工作需要,必须动火时,先开动火工作票,在派消防专人监护,方可动火。 1.3库区内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并有回车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杂物。 1.4油库一切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火型,电源线路必须是电缆或暗线,不准有架空线,库区周围不准搭建临时建筑。 1.5油区必须有避雷装置。 1.6储油罐必须有浇淋装置、呼吸装置,其出口应装阻火器(多层金属网),阻火器要便于拆装清洗。 1.7油库防火器材应齐全完好,并有专人定期检查,专门保管使用,严禁用于非防火性活动,油库的电气设备、接地线、避雷器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和定期检测,油库值班员应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8油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地面应保持清洁,有误和杂草应及时清除,擦过油的废布废棉纱应及时带出油库。 1.10夏季天气炎热时,可将灌顶冷却水阀打开,以降低油罐温度。 1.11污油池内的污油及时回收,设备漏油应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要做好回收,防止漏油排入地沟。 1.12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3值班人员在值班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得到单元长的同意,单元长应规定专人代替其工作。 1.14油区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油区的安全制度: 2.1油区的出入制度 2.1.1油库区大门正常时应关闭,并应备有油区出入人员登记本。 2.1.2非油区工作人员出入油区必须进行登记,并交出火种,关闭通信工具。 2.1.3外厂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油区必须有专人陪同。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储罐的安全管理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储罐的安全管理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储罐的安全管理措施 讲安全检修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针对职工在检修工作中承担的不同任务,还应进行施工项目交底,其内容包括:项目内容,负责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负责人等。 (2)落实检修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对提出的检修项目,由机动部门主管人员组织生产、机动、安全、供应及设备所属车间等部门参加的讨论审核会,审核检修计划中的项目、内容、要求、人员分工、安全措施、检修深度及检修方法、施工进度网络、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要求等,讨论结果,在报请厂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根据检修内容及检修深度,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除明确规定内容及方法、质量检验要求外,必须明确该检修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应该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 (3)机具准备和检查: 检修前要做好检修机具的准备和检查。其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①各种检修机具的传动部分,应该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②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连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其制动部分完整、运行可靠。常用起重工具如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均应进行安全检查校验,确保完好、可靠。 ③检修用脚手架、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 ④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导线要绝缘良好,外壳接地。 ⑤焊接工具安全附件完好,摆放符合要求。 (4)检修场地布置的安全要求: 第 2 页共 4 页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罐区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罐区 2 职责 2.1 安全科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技术设备科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 3.1 一般规定 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3.2防火防爆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3责任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消防装置、水喷淋装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事故柜、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装置,并负责危化品充装登记、签证等工作。 相关部门:动力处生产部合成车间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合成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4程序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4.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4.2.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4.2.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4.2.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2.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4.3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4.3.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4.3.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3.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储罐安全防护

储罐安全防护 金属油罐 金属油罐是采用钢板材料焊成的容器。普通金属油罐采用的板材是一种代号叫A3F的平炉沸腾钢;寒冷地区采用的是A3平炉镇静钢;对于超过10000m3的大容积油罐采用的是高强度的低合金钢。 常见的金属油罐形状,一般是立式圆柱形、卧式圆柱形、球形等几种。立式圆柱形油罐根据顶的结构又可分为桁架顶罐、无力矩顶罐、梁柱式顶罐、拱顶式罐、套顶罐和浮顶罐等,其中最常用的是拱顶罐和浮顶罐。拱顶罐结构比较简单,常用来储存原料油、成品油和芳烃产品。浮顶罐又分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两种,罐内有钢浮顶浮在油面上,随着油面升降。浮顶不仅降低了油品的消耗,而且减少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对大气的污染。尤其是内浮顶罐,蒸发损耗较小,可以减少空气对油品的氧化,保证储存油品的质量,对消防比较有利。目前内浮顶罐在国内外被广泛用于储存易挥发的轻质油品,是一种被推广应用的储油罐。 卧式圆柱形油罐应用也极为广泛。由于它具有承受较高的正压和负压的能力,有利于减少油品的蒸发损耗,也减少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它可在机械,一成批制造,然后运往工地安装,便于搬运和拆迁,机动性较好。缺点是容量一般较小,用的数量多,占地面积大。它适用于小型分配油库、农村油库、城市加油站、部队野战油库或企业附属油库。在大型油库中也用来作为附属油罐使用,如放空罐和计量罐等。 球形油罐具有耐压、节约材料等特点,多用于石油液化气系统,也用做压力较高的溶剂储罐。 (二)非金属油罐 非金属油罐的种类很多,有土油罐、砖油罐、石砌油罐、钢筋混凝土油罐、玻璃钢油罐、耐油橡胶油罐等等。石砌油罐和砖砌油罐应用较多,常用于储存原油和重油。该类油罐最大的优点是节约钢材、耐腐蚀性好、使用年限长。非金属材料导热系数小,当储存原油或轻质油品时,因罐内温度变化较小,可减少蒸发损耗,降低火灾危险性。又由于非金属罐一般都具有较大的刚度,能承受较大的外压,适宜建造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油罐,有利于隐蔽和保温。但是一旦发生基础下陷,易使油罐破裂,难以修复。它的另一大缺点是渗漏,虽然使用前经过防渗处理,但防渗技术还未完全解决。 (三)地下油罐 地下油罐指的是罐内最高油面液位低于相邻区域的最低标高0.2m,且罐顶上覆土厚度不小于0.5m的油罐。这类油罐损耗低,着火的危险性小。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018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oil tanks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 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 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

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4米; 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81801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油罐区。 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油罐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指定人员带领。 第三条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四条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防止水击、憋压、冒罐、混油及窜油罐区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油等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等)条件下作业。 第五条油罐区周围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标牌,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穿化仟服、钉子鞋人员进入;严禁使用不符合防爆规定的工具和照明设备进入油罐区。 第六条保持油罐区清洁,及时清除杂草、油污和带油的积水;必须保持罐区消防道路畅通,因维修工作需要挖土坑或沟渠,在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平。 第七条油罐区防火堤内、外必须按规定有效隔离,防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 油罐区(含油泵房)是燃油锅炉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2.1 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2 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2.3 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2.3.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3.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2.3.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2.3.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区、通风机室、油泵房设置在同一主巷道时,与油罐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2.6 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2.7 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 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临时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油料储存、使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车队、货场供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单位所属各有临时储油罐的车队、货场。 三、管理职责 油罐区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罐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四、具体规定 1、油罐的运行操作 、油罐进油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进油作业完成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禁止在雷雨天进行油品输送作业,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定时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2、油罐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严格执行油罐区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上报。 、定期检查油罐上的防爆装置,并对油罐进行防锈保养。

、油罐区设备要定期检修,特别注意管道的密封性,输油的主要部件和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油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3、油罐区的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的要求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油罐管理区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罐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去油罐管理区。 、油罐管理区域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等)。 、在油罐管理区域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严禁电线穿越油罐区,一切电器设施采用防爆型。 、所有人员进入油罐管理区内,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油罐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禁止穿着化纤衣物。 、油罐区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油罐管理区域内。 、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罐区内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油罐区的卫生管理 、三清: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 、三无:无油垢、无杂草、无其他易燃物。 、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施工现场储油罐安全管理制度(20200515203035)

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场储油罐(油桶)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现 场储油罐(油桶)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财产和 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油品的散失、被盗,根据本工程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 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 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 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 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

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4.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 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 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 半地下油罐。 3.储油罐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

罐区管理规定

罐区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罐区管理制度为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保护社会环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的罐区范围是指:低温液体储罐区。 3一般规定 3.1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2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3.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罐区。 3.4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 3.5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4巡回检查 4.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2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5防火防爆 5.1罐区内用火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6.1罐区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6.2储罐应定期进行检验。 6.3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液位计等齐全有效。 7管道 7.1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验。

7.2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电气装置 8.1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8.2罐区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9防雷、防静电 9.1罐区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按规定进行测试。 9.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9.3罐区作业人员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9.4罐区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受受控状 分发编号文 EOG/YP 3 30 009-2014 件编号: 油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版)(D 日012015年月28 日01发布日期:2015年月28 实施日期: 1 目的为规范油罐区管理,防止油罐泄漏,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或避免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油罐区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2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北海玉柴马石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油罐区的管理。 职责3 调度中心3.1 负责对码头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3.1.1 负责对码头产生不可再用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3.1.2 3.1.3 负责组织码头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生产部 3.2.1 负责对厂内油罐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油罐的安全、正常使用。 3.2.2 负责对厂区产生的不可再用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3.2.3 负责组织厂内油罐区一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 3.2 管理部 3.2.1 负责将收集的废油按照《废物管理规定》转移处理。 4 引用文件 4.1 《码头油罐区安全环境保护专项应急预案》 4.2 《废物管理规定》 4.3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4.4 《安全标志》 4.5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油罐区管理规定 5.1 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5.1.1 罐区应清洁,防火堤内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5.1.2 罐区内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5.1.3 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内,防火堤内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5.1.4 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1.5 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5.1.6 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由罐区作业人员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5.1.7 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罐区作业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防报警。 5.1.8 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5.2上罐管理要求 5.2.1 固定顶油罐同时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 5.2.2 雷雨时,禁止上罐。 5.2.3 遇在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上罐。 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规定5.3. 5.3.1当班作业人员检查罐体及附件的完好程度和运行状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运行罐的安全状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5.3.2 运行罐液位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油罐最多只能盛装85%)。 5.3.3 油罐其它附件[罐前阀;进出油阀、水、汽阀;、透光(中央排气)孔、液位计、量油孔等]齐全完好,不渗漏。 5.3.4 防雷静电接地线和防静电跨接线设置合理。 5.3.5 罐顶无积水、无油污、无锈蚀、渗漏现象等。 5.3.6 罐体的完好程度。罐体是否有裂纹、泄漏、鼓包等变形,保温层、防护层等是否完好,罐体登高梯台是否松动、倾斜等不正常现象,罐底是否有渗漏现象等。 5.3.7 罐的防火堤是否完好。 5.3.8 消防道路是否畅通。

储罐安全防护

储罐安全防护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储罐安全防护金属油罐 金属油罐是采用钢板材料焊成的容器。普通金属油罐采用的板材是一种代号叫A3F的平炉沸腾钢;寒冷地区采用的是A3平炉镇静钢;对于超过10000m3的大容积油罐采用的是高强度的低合金钢。 常见的金属油罐形状,一般是立式圆柱形、卧式圆柱形、球形等几种。立式圆柱形油罐根据顶的结构又可分为桁架顶罐、无力矩顶罐、梁柱式顶罐、拱顶式罐、套顶罐和浮顶罐等,其中最常用的是拱顶罐和浮顶罐。拱顶罐结构比较简单,常用来储存原料油、成品油和芳烃产品。浮顶罐又分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两种,罐内有钢浮顶浮在油面上,随着油面升降。浮顶不仅降低了油品的消耗,而且减少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对大气的污染。尤其是内浮顶罐,蒸发损耗较小,可以减少空气对油品的氧化,保证储存油品的质量,对消防比较有利。目前内浮顶罐在国内外被广泛用于储存易挥发的轻质油品,是一种被推广应用的储油罐。 卧式圆柱形油罐应用也极为广泛。由于它具有承受较高的正压和负压的能力,有利于减少油品的蒸发损耗,也减少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它可在机械,一成批制造,然后运往工地安装,便于搬运和拆迁,机动性较好。缺点是容量一般较小,用的数量多,占地面积大。它适用于小

型分配油库、农村油库、城市加油站、部队野战油库或企业附属油库。在大型油库中也用来作为附属油罐使用,如放空罐和计量罐等。 球形油罐具有耐压、节约材料等特点,多用于石油液化气系统,也用做压力较高的溶剂储罐。 (二)非金属油罐 非金属油罐的种类很多,有土油罐、砖油罐、石砌油罐、钢筋混凝土油罐、玻璃钢油罐、耐油橡胶油罐等等。石砌油罐和砖砌油罐应用较多,常用于储存原油和重油。该类油罐最大的优点是节约钢材、耐腐蚀性好、使用年限长。非金属材料导热系数小,当储存原油或轻质油品时,因罐内温度变化较小,可减少蒸发损耗,降低火灾危险性。又由于非金属罐一般都具有较大的刚度,能承受较大的外压,适宜建造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油罐,有利于隐蔽和保温。但是一旦发生基础下陷,易使油罐破裂,难以修复。它的另一大缺点是渗漏,虽然使用前经过防渗处理,但防渗技术还未完全解决。 (三)地下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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