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 《经济法学(高起专)》离线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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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 《教育法学》离线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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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考核《教育法学》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答教育法学的特性。

答: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指向性;教育法学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教育法学具有综合性;教育法学具有边缘性。

2. 简答教育法学的发展特点。

答:教育法学逐渐从行政法学中脱离出来;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更为系统;出现了教育法学的专业学术组织和专业学术杂志;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教育法学课程;出版教育法学著作。

3. 简答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答: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运行等。

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我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体系,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

三是法律责任与救济。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教育法律救济等。

二、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 请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答:近年来,我国已经制定了若干的教育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法治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法律的制定与颁布仅仅是法治的开始,法在教育活动中真正得以实现才是更为重要的。

学习教育法学可以培养个体的法律意识,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及法律价值取向,了解现行教育法,完善教育法学科,促进教育法治进程。

为保障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必须认真学习教育法学,对教育法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深入研究。

2.请谈谈如何用比较研究法学习教育法学。

答:比较研究法是对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域的教育法进行比较,并结合其他方法,揭示出教育法的本质,进而认识教育法的发展规律及趋势的学习方法。

比较研究法包括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

横向比较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同时并存的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进行的比较;纵向比较是对同一教育法或教育法律现象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进行的比较。

运用比较研究法,应当注意教育法及教育法律现象的可比性,一般来说,比较是以分析为前提的,只有在清楚地了解教育法和教育法律现象的基础上, 对可比的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或教育法的不同方面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青书学堂考试2020复习答案经济法(高起专)

青书学堂考试2020复习答案经济法(高起专)

练习题1. (单选题) 经济法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是由它的()决定的( )(本题3.0分)A、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B、主体C、调整方法D、调整对象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D解析:得分: 02. (单选题)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 )(本题3.0分)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承担过错责任C、不承担责任D、承担按份责任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A解析:得分: 33. (单选题)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也可以用()出资( )。

(本题3.0分)A、个人信用B、名誉权C、劳务D、商誉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C解析:得分: 04. (单选题)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不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是( )。

(本题3.0分)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B、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D、聘任合伙人中的某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D解析:得分: 05. (单选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内( )。

(本题3.0分)A、 A 即不可增加也不可减少B、 B 即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C、 C 可以增加不可以减少D、 D 可以减少不可以增加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C解析:得分: 06. (单选题)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本题3.0分)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C解析:得分: 07. (单选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由()(本题3.0分)A、企业董事会确定B、企业主管部门确定C、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确定D、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确定学生答案: A标准答案:A解析:得分: 38. (单选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

202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形考任务2参考答案形考任务2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25分,共2.5分)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

A.单行条例B.规章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条例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

A.内容B.主体C.客体D.行为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A.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C.合伙人被宣告破产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万元C.10万元D.2万元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实体性法律规范的是()。

A.破产财产B.破产宣告C.抵销权D.破产费用6.在我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银行是()。

A.中国工商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C.中国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7.下列选项中属于可再生能源的是()。

A.太阳能B.石油C.天然气D.煤炭8.我国现实中的限定交易行为主要体现在()。

A.公用企业B.民营企业C.外资企业9.以下产品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的是()。

A.军工产品B.初级农产品C.天然成品D.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10.下列主体中,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是()。

A.购买化肥的农民许某B.在某汽车维修站维修公务用车的某市公安局C.购买办公用品的某公司D.为自己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购买原料的自然人刘某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共5分)1.以下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A.政府间转移支付行为B.纳税人纳税行为C.实现经济指标行为D.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缴付存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行为2.传统的企业法律形态包括()。

A.合伙企业B.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国有企业3.国债发行的主要方式包括()。

A.代销B.公开招标C.公开拍卖D.承购包销4.税收可以实现的国家公共财政职能包括()。

2020年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网络核心课形考网考试题及答案

2020年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网络核心课形考网考试题及答案

2020年电大国家开放大学《经济法学》网络核心课形考网考试题及答案100%通过2020年秋期电大把《经济法学》网络核心课纳入到“国开平台”进行考核,针对这个平台,本人汇总了该科所有的题,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以后会不断更新,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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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案情介绍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

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 公司。

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请描述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答案: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13名.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2、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股东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其不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设股东会”的例外情况.该案例中,服装公司未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该案例中,服装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但是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本案例中,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乙方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计分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25分,共2.5分)题目1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

2020西安交大网络继续教育《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2020西安交大网络继续教育《经济法学》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一、单选1 、城镇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占企业全部财产比例的()答案D:51% 以上2.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答案B: 全民所有制企业3. 房地产的调整对象中因房屋产权而形成转让抵押和租赁关系的是()答案D: 房屋财产经营关系4.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订立()答案B: 书面合同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是()答案B: 以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兼顾限制竞争行为6. 一般认为,现在反垄断法的产生与下列哪部法律为标志。

()答案B: 美国《谢尔曼法》7. 下列属于流转税的有()答案A :关税8. 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对于标准也可以区分为()的标准和推荐使用的标准答案 B :强制实施9. 产品质量法第15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答案B: 下级10. 下列营业项目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有()答案A: 下岗职工创业从事货物运输业11. 现代反垄断法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兴起和发展,至今已经形成比较统一和明晰的规制内容,具体可以划分为禁止限制竞争的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企业合并三个方面,在比较有特殊情况的国家,如前所述,我国还应该包括禁止(),作为第四块实体性规制内容。

答案C: 立法垄断12. 经济法的主要主体是()答案B: 社会组织13.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适用()答案C:20% 的比例税率14. 防止土壤恶化不包括防止()答案C: 水土流失15.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答案D: 抽查16. 下列不属于我国经济法渊源的有()答案A: 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协定17. 下列关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答案A: 国有企业的税收适用《企业所得税法》18. 下列属于我国《广告法》调整的广告类型有()答案D: 商业广告19. 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如我国,()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非常巨大,于是由于行政力量直接或者间接导致行政垄断的形成,因此,在这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制中,禁止行政垄断即成为第四块重要内容。

东师2020年春季 《证据法学》离线考核【标准答案】

东师2020年春季 《证据法学》离线考核【标准答案】

离线考核
《证据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间接证据
答:“外围证据”,从理解上应该指的是“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

2、证人证言
答:简称“证言”。

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证据的一种。

3、言词证据
答:“实物证据”的对称。

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

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4、本证
答:本证是法律用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

5、司法认知
答:司法认知又称为审判上的认知,由西方诉讼程序中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证明的古老格言演变发展而来,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种待认定的事实存在与否或其真实性,无须凭借任何证据,不待当事人举证即可予以认知,作为判决的依据。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论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答: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

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诉,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最深入的了解。

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实的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

奥鹏东师2019年秋季《经济法学(高起专)》离线考核参考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经济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代理
【标准参考答案】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用益物权
【标准参考答案】
是指权利主体直接管理和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募集设立
【标准参考答案】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4、合同的履行
【标准参考答案】
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近代三大民法原则。

【标准参考答案】
(1)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
(2)契约自由;。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2月课程考试《经济法》作业考核试题.doc

答:我国目前有18种税。其中,属于消费类的税收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资源税、印花税、烟叶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等11种属于所得税的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种,属于财产税的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船舶吨税5种。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和船舶吨税属于中央收入,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其余为地方收入。
④对于单位存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商业银行有权拒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
2.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了9项贷款业务规则:(1)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规则;(2)严格贷款审查规则;(3)贷款担保规则;(4)借款合同规则;(5)执行利率政策规则;(6)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则;(7)关系人贷款规则;(8)依法贷款规则;(9)自主贷款规则。
3.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10项其他业务规则:(1)结算业务规则;(2)发行债券和境外借款规则;(3)同业拆借规则;(4)投资业务规则;(5)竞争规则;(6)营业时间公告规则;(7)开立账户规则;(8)金融服务收费规则;(9)报送财会资料规则;(10)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守则。
3.试述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经济法上的公平,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主体地位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是经济公平的前提条件,无主体地位的平等就无公平可言。
2、交易机会均等。交易机会均等是经济公平的基本内容。它一方面要求经济法所提供的交易机会必须向所有经济法主体开放,另一方面要求经济法不得为某一或某些主体提供独占市场的机会。
4.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三大原则包括社会本位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6)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经济法学》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6)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

A.涉外经济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财产继承关系
2.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

A.签订合同 B.擅自发行股票
C.经济管理行为 D.战争
3.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

A.无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两合公司 D.有限责任公司
4.《破产法》规定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 )。

A. 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

A.粮食、食用植物油 B.出口货物
C.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D.进口货物
6.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原则上不实行( )。

A.自由贸易 B.国民待遇
C.市场准入 D.互惠对等
7.美国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 )。

A.《克莱顿法》 B.《谢尔曼法》
C.《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D.《威尔逊海关法》
8.以下产品中,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的是( )。

A.军工产品 B.初级农产品
C.建筑材料 D.天然成品
9.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 )。

A.鲜活商品
B.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

2020年春季《基础会计学(高起专)》离线考核.doc

离线考核《基础会计学(高起专)》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设置会计科目应遵循那些原则?答:一、各单位由bai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du、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zhi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dao,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

会计科目作为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应遵循下列原则:1、全面性原则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科目的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做全面地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3、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满足对内对外各方面的需要,而设置会计科目必须服务于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与财务报告的编制相协调,相关联。

4、清晰性原则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要求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

同时,企业对每个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也必须做到界限明确,既要避免不同会计科目所反映的内容重叠的现象,也要防止全部会计科目未能涵盖企业某些经济内容的现象。

5、简要实用原则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应当根据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业务种类等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设置应该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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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考核
《经济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债
答: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上市公司
答: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3、无效合同
答:指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双方据此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无效。

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停止履行。

4、不动产
答:不动产是性质上不能移动其位置,或非经破坏、变更则不能移动其位置的物。

不动产一般指土地及其定着物。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答:(1)从标的来看,抵押物既可以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不包括动产。

(2)从是否要求移转占有来看,抵押权的设定不要求移转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的设定则必须移转
2、简述监事会的职权。

答: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简述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答: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是诺成性合同。

保管合同、赠与合同等是实践性合同。

4、经济诉讼的一般程序?
答:1)第一审普通程序
2)第二审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
4)督促程序
5)公示催告程序
6)执行程序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答:1)忠实行使职权。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董事和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竞业禁止义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保密义务。

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依照法律规定,是指依照法律负有的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义务这一情形。

5)损害赔偿责任。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答:(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

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

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

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

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5)其他因素。

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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